昭公卷二十二(起元年,盡十二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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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魯為州,故正舍二軍。
今舍僭從禮,故曰複古,是以隐五年注雲“方伯二師”是也。
○注“善複古也”。
○解雲:言舍僭從禮,正是常事,而書之者,正以當時皆僭,獨自能抑從禮,善其複古,是以書之,故雲善複古也。
然則曷為不言三卿?(據上言作三軍,等問不言軍雲卿者,上師解言三卿,因以為難。
○為難,乃旦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上言作三軍”。
○解雲:弟子之意,見上文襄十一年時,雲道作三軍,今日舍之,應言舍三軍,而言舍中軍,與上文異,故難之。
○注“等問”至“為難”。
○解雲:襄十一年傳雲“三軍者何?三卿也”,然則今于此問,何故不雲曷為不言舍三軍,而言卿者?正以上文襄十一年時,師解以為“三軍者何?三卿也”,是以弟子因而難之,雲曷為不言舍三卿。
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(此乃解上作三軍時意,作時益中軍,不可言中軍者,吾亦有中,三亦有中,不知何中也。
今此據上作三軍,不言中雲三,則益三之中,舍三之中,皆可知也。
弟子本據上言作三,難下中不言三也。
如師解言本益中,故下言舍中,為其将複據下中難上不言中,故解上以解下,如此,則下不言三亦可知也。
不言卿者,欲同上下文以相起。
傳不足以解之者,以上解下,文當同亦可知。
月者,善錄之。
○為,于僞反。
複,扶又反。
) [疏]“五亦”至“有中”。
○解雲:襄十一年時益司馬之職,更令将軍,正是作中,而不言作中軍者,正以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若言作中軍,嫌是五之中,故變言作三軍。
若欲實而言之,正是作中軍,故至舍時雲道中軍矣。
○注“此乃”至“三也”。
解雲:上謂襄十一年時也。
雲作時益中軍者,謂于司馬之下置中卿,令助司馬将軍,添前二軍為三軍,故曰作時益中軍也。
雲今此據上作三軍,不言中雲三者,今此公羊子,據上作三軍時不言中之意,故言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也。
如此則上益三之中,下舍三之中,皆可知矣,何者?上言作三軍,下言舍中軍,則非五之中亦明矣。
雲弟子本據上言作三,難下中不言三也者,即此傳雲“然則曷為不言舍三卿”是也。
○注“如師”至“可知也”。
○解雲:如诂為若。
若公羊答之雲本益三之中,故言舍中,即恐弟子難之雲今舍時言中軍,作時曷為不言作中軍?若其如此,即是守文不察,疑惑門人,非師訓之道,故公羊子解上以解下,何者?解上作時實是中軍,但有嫌疑,不得言中,遂變言三軍,即是解此下文舍中軍不得言三之意,故雲解上以解下。
如此言之,即下文不言三軍昭然可解,故雲亦可知。
雲不言卿者,欲同上下文以相起者,正實而言之,正是舍去司馬之職,中卿之官。
何以不言舍中卿,而言舍中軍者,正以襄十一年時雲“作三軍”,故欲同其文,相起為一物。
○注“傳不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傳若足解之,宜雲前此作三軍之時不言中者,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此舍三軍不言三者,正以前三非正稱,故舍時不得言三。
今此傳文少,故言傳不足解之也。
欲以上解下者,以作時文在上,故傳特解之。
上文既解訖,下文不言三之意當同上義亦可知。
雲月者,善錄之者,謂善其複古而詳錄之也。
楚殺其大夫屈申。
公如晉。
夏,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。
莒牟夷者何?莒大夫也。
莒無大夫,此何以書?重地也。
其言及防茲來奔何?(據漆闾丘不言及,高張言及。
) [疏]“莒牟夷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莒君,經不言子;欲言大夫,莒無大夫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漆”至“言及”。
○解雲:言漆闾丘不言及者,即襄二十一年春,“邾婁庶其以漆闾丘來奔”是也。
高張言及者,即哀六年“夏,齊國夏及高張來奔”是也。
正以地邑無及文,上下大夫乃言及,與此防茲之義違,故難之,何者?人之尊卑,自有差等,故可以言及;地邑無尊卑之義,恐其不得言及也。
不以私邑累公邑也。
(公邑,君邑也。
私邑,臣邑也。
累,次也。
義不可使臣邑與君邑相次序,故言及以絕之)。
秋,七月,公至自晉。
戊辰,叔弓帥師敗莒師于?泉。
?泉者何?直泉也。
直泉者何?湧泉也。
(蓋戰而湧為異也。
不傳異者,外異不書。
此象公在晉,臣下專為莒叛臣地以興兵戰鬥,百姓悲怨歎息,氣逆之所緻,故因以着戰處,欲明天之與人相報應之義。
○?泉,扶粉反。
?泉,踴泉也,《左氏》作“?泉”,《?梁》作“贲泉”。
處,昌慮反。
應,應對之應。
) [疏]“于?泉”。
○解雲:《左氏》作“?”字,《?梁》作“贲泉”字。
○“?泉者何”。
解雲:欲言地名,以泉名之;欲言是水,戰于其處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直泉也”。
○解雲:謂此泉直上而出。
○“直泉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湧地,不應言直;欲言土地,仍謂之泉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蓋戰”至“而湧為異也”。
○解雲:似?洛鬥之事也。
○注“不傳”至“戰鬥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外異不書,即襄十九年不書氵郭移之屬是。
今此?泉為異,故不錄。
經既不錄,傳無由發之;經若書之,傳宜雲何以書?為天下記異,似若僖十四年“沙鹿崩”之傳矣。
雲此象公在晉雲雲者,公在晉者,即上春“公如晉”是也。
臣下專受莒叛臣地者,即經書“夏,莒牟夷”以下雲雲“來奔”,在“秋,七月,公至自晉”之上是也。
以興兵戰鬥者,即此戰敗于?泉是。
正以敗者,内戰之文故也。
○注“百姓”至“所緻”。
○解雲:上注雲“外異”,今此雲魯人悲怨緻之者,正以?泉在莒魯界上,二國結怨,方戰于此,應而為異,何以不然?○注“故因”至“之義”。
○解雲:疏具僖三年。
秦伯卒。
何以不名?(據諸侯名。
)秦者,夷也。
匿嫡之名也。
(嫡子生,不以名令于四竟,擇勇猛者而立之。
○嫡之,丁曆反,注及下同。
) [疏]注“嫡子”至“立之”。
○解雲:即《内則》雲“夫告宰名,宰辯告諸男名,書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,而藏之。
宰告闾史,書為二;其一藏諸闾府;其一獻諸州史,州史獻諸州伯,州伯命藏諸州府”,是其以名令于四竟之義也。
其擇勇猛者而立之者,正以夷狄之人,不尚文德故也。
其名何?(據秦伯嬰、稻名。
) [疏]注“據秦伯嬰、稻名”。
○解雲:文十八年春,“秦伯?卒”;宣四年春,“秦伯稻卒”是也。
然則文十八年經作“?”字,今此作“嬰”字者,誤也。
甯知非彼誤者,正以文十八年“秦伯?卒”之下,賈氏雲“《?梁傳》雲秦伯偃”,不道《公羊》曰“嬰”,知《公羊》與《左氏》同,皆作“?”字矣。
注“獨嬰、稻以嫡得立之”者,“嬰”字亦誤,宜為“?”字矣。
嫡得之也。
(獨嬰、稻以嫡得立之。
) 冬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沈子、徐人、越人伐吳。
(吳未服慶封之罪故也。
越稱人者,俱助義兵,意進于淮夷,故加人以進之。
義兵不月者,進越為義兵明,故省文。
) [疏]注“越稱”至“省文”。
○解雲:即上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胡子、沈子、淮夷伐吳”,彼注雲“月者,善義兵”。
然則上文淮夷唯助義兵,其意不進,故不稱淮人。
今稱人,故以進解之。
雲義兵不月者,進越為義兵明,故省文者,正以侵伐例時,義兵則詳錄,故上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”以下“伐吳”,注雲“月者,善錄義兵”是也。
今此亦為義兵而不書月,故如此解。
六年,春,王正月,杞伯益姑卒。
(不日者,行微弱,故略之。
上城杞已貶,複卒略之者,入所見世,責小國詳,始錄内行也。
諸侯内行小失,不可勝書,故于終略責之,見其義。
○複,扶又反。
内行,下孟反,下同。
勝,音升。
見其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略之”。
○解雲:正以襄二十三年春,“三月,己巳,杞伯モ卒”,彼已書日,今而書月,故解之。
○注“上城”至“其義”。
○解雲:上城已貶者,謂襄二十九年“夏,仲孫羯會晉荀盈、齊高止、宋華定”以下“城杞”,“杞子來盟”,注雲“貶稱子者,微弱不能自城,危社稷宗廟當坐”是也。
律雲“一人有數罪,則以重者坐之。
然則亦不再加,而卒複略之者,正以此是入所見之世,責小國詳,始錄其内行故也。
諸侯内行小失,甯可備書,但當卒時略之而已。
言不可勝書者,言小行非一,不可勝負,不可具書,猶如《序》雲“不可勝記”之類也。
何氏必此解者,正以往前經傳,不見杞伯之惡而經略之,知内行有失也。
葬秦景公。
夏,季孫宿如晉。
葬杞文公。
宋華合比出奔衛。
(○比,如字,又毗志反。
) 秋,九月,大雩。
(先是季孫宿如晉,是後叔弓與公比如楚,有豫賦之煩也。
○賦斂,力驗反,或無此字。
) [疏]注“先是”至“之煩也”。
○解雲:文當如是。
言先是季孫宿如晉,即上文“夏,季孫宿如晉”是也。
言是後叔弓與公比如楚者,即下文“冬,叔弓如楚”,七年“三月,公如楚”,故謂之比也。
二年事皆在後,故雲有豫賦之煩也。
亦有一本雲“叔弓如齊”者,誤。
楚?頗帥師伐吳。
[疏]“楚?頗”。
○解雲:《左氏》、《?梁》作“?罷”字。
冬,叔弓如楚。
齊侯伐北燕。
七年,春,王正月,暨齊平。
(書者,善錄内也。
不出主名者,君相與平,國中皆安,故以舉國體言之。
月者,剌内暨暨也。
時魯方結婚于吳,外慕強楚,故不汲汲于齊。
○暨,其器反。
) [疏]注“書者,善錄内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平為善事,今而書之,故雲善錄内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暨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定十一年“冬,及鄭平”,則知例書時也。
今此書月,故如此解也。
隐元年傳雲“及,猶汲汲;暨猶暨暨也。
及,我欲之;暨,不得已”。
然則暨暨是不獲已,然後為之,平是善事而不汲汲,故書月以刺之,故雲月者刺内暨暨矣。
○注“時魯”至“于齊”。
○解雲:下十年冬注雲“去冬者,蓋昭公娶吳孟子之年,故貶之”。
然則十年不書冬者,是其方結缗于吳之事。
其外慕強楚者,即上文“叔弓如楚”,下文“公如楚”之屬是也。
正以文不言及,故雲不汲汲于齊矣。
三月,公如楚。
叔孫舍如齊莅盟。
(○叔孫舍,二傳作“?”)。
夏,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。
(是後楚滅陳蔡,楚弑君虔于乾?。
) [疏]注“是後楚滅陳蔡”。
○解雲:即八年“冬,十月,壬午,楚師滅陳”是也,及下十一年“十有一月,丁酉,楚師滅蔡”是也。
雲楚弑其君于乾?者,即下十三年“夏,四月,楚公子
今舍僭從禮,故曰複古,是以隐五年注雲“方伯二師”是也。
○注“善複古也”。
○解雲:言舍僭從禮,正是常事,而書之者,正以當時皆僭,獨自能抑從禮,善其複古,是以書之,故雲善複古也。
然則曷為不言三卿?(據上言作三軍,等問不言軍雲卿者,上師解言三卿,因以為難。
○為難,乃旦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上言作三軍”。
○解雲:弟子之意,見上文襄十一年時,雲道作三軍,今日舍之,應言舍三軍,而言舍中軍,與上文異,故難之。
○注“等問”至“為難”。
○解雲:襄十一年傳雲“三軍者何?三卿也”,然則今于此問,何故不雲曷為不言舍三軍,而言卿者?正以上文襄十一年時,師解以為“三軍者何?三卿也”,是以弟子因而難之,雲曷為不言舍三卿。
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(此乃解上作三軍時意,作時益中軍,不可言中軍者,吾亦有中,三亦有中,不知何中也。
今此據上作三軍,不言中雲三,則益三之中,舍三之中,皆可知也。
弟子本據上言作三,難下中不言三也。
如師解言本益中,故下言舍中,為其将複據下中難上不言中,故解上以解下,如此,則下不言三亦可知也。
不言卿者,欲同上下文以相起。
傳不足以解之者,以上解下,文當同亦可知。
月者,善錄之。
○為,于僞反。
複,扶又反。
) [疏]“五亦”至“有中”。
○解雲:襄十一年時益司馬之職,更令将軍,正是作中,而不言作中軍者,正以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若言作中軍,嫌是五之中,故變言作三軍。
若欲實而言之,正是作中軍,故至舍時雲道中軍矣。
○注“此乃”至“三也”。
解雲:上謂襄十一年時也。
雲作時益中軍者,謂于司馬之下置中卿,令助司馬将軍,添前二軍為三軍,故曰作時益中軍也。
雲今此據上作三軍,不言中雲三者,今此公羊子,據上作三軍時不言中之意,故言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也。
如此則上益三之中,下舍三之中,皆可知矣,何者?上言作三軍,下言舍中軍,則非五之中亦明矣。
雲弟子本據上言作三,難下中不言三也者,即此傳雲“然則曷為不言舍三卿”是也。
○注“如師”至“可知也”。
○解雲:如诂為若。
若公羊答之雲本益三之中,故言舍中,即恐弟子難之雲今舍時言中軍,作時曷為不言作中軍?若其如此,即是守文不察,疑惑門人,非師訓之道,故公羊子解上以解下,何者?解上作時實是中軍,但有嫌疑,不得言中,遂變言三軍,即是解此下文舍中軍不得言三之意,故雲解上以解下。
如此言之,即下文不言三軍昭然可解,故雲亦可知。
雲不言卿者,欲同上下文以相起者,正實而言之,正是舍去司馬之職,中卿之官。
何以不言舍中卿,而言舍中軍者,正以襄十一年時雲“作三軍”,故欲同其文,相起為一物。
○注“傳不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傳若足解之,宜雲前此作三軍之時不言中者,五亦有中,三亦有中。
此舍三軍不言三者,正以前三非正稱,故舍時不得言三。
今此傳文少,故言傳不足解之也。
欲以上解下者,以作時文在上,故傳特解之。
上文既解訖,下文不言三之意當同上義亦可知。
雲月者,善錄之者,謂善其複古而詳錄之也。
楚殺其大夫屈申。
公如晉。
夏,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。
莒牟夷者何?莒大夫也。
莒無大夫,此何以書?重地也。
其言及防茲來奔何?(據漆闾丘不言及,高張言及。
) [疏]“莒牟夷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莒君,經不言子;欲言大夫,莒無大夫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漆”至“言及”。
○解雲:言漆闾丘不言及者,即襄二十一年春,“邾婁庶其以漆闾丘來奔”是也。
高張言及者,即哀六年“夏,齊國夏及高張來奔”是也。
正以地邑無及文,上下大夫乃言及,與此防茲之義違,故難之,何者?人之尊卑,自有差等,故可以言及;地邑無尊卑之義,恐其不得言及也。
不以私邑累公邑也。
(公邑,君邑也。
私邑,臣邑也。
累,次也。
義不可使臣邑與君邑相次序,故言及以絕之)。
秋,七月,公至自晉。
戊辰,叔弓帥師敗莒師于?泉。
?泉者何?直泉也。
直泉者何?湧泉也。
(蓋戰而湧為異也。
不傳異者,外異不書。
此象公在晉,臣下專為莒叛臣地以興兵戰鬥,百姓悲怨歎息,氣逆之所緻,故因以着戰處,欲明天之與人相報應之義。
○?泉,扶粉反。
?泉,踴泉也,《左氏》作“?泉”,《?梁》作“贲泉”。
處,昌慮反。
應,應對之應。
) [疏]“于?泉”。
○解雲:《左氏》作“?”字,《?梁》作“贲泉”字。
○“?泉者何”。
解雲:欲言地名,以泉名之;欲言是水,戰于其處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直泉也”。
○解雲:謂此泉直上而出。
○“直泉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湧地,不應言直;欲言土地,仍謂之泉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蓋戰”至“而湧為異也”。
○解雲:似?洛鬥之事也。
○注“不傳”至“戰鬥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外異不書,即襄十九年不書氵郭移之屬是。
今此?泉為異,故不錄。
經既不錄,傳無由發之;經若書之,傳宜雲何以書?為天下記異,似若僖十四年“沙鹿崩”之傳矣。
雲此象公在晉雲雲者,公在晉者,即上春“公如晉”是也。
臣下專受莒叛臣地者,即經書“夏,莒牟夷”以下雲雲“來奔”,在“秋,七月,公至自晉”之上是也。
以興兵戰鬥者,即此戰敗于?泉是。
正以敗者,内戰之文故也。
○注“百姓”至“所緻”。
○解雲:上注雲“外異”,今此雲魯人悲怨緻之者,正以?泉在莒魯界上,二國結怨,方戰于此,應而為異,何以不然?○注“故因”至“之義”。
○解雲:疏具僖三年。
秦伯卒。
何以不名?(據諸侯名。
)秦者,夷也。
匿嫡之名也。
(嫡子生,不以名令于四竟,擇勇猛者而立之。
○嫡之,丁曆反,注及下同。
) [疏]注“嫡子”至“立之”。
○解雲:即《内則》雲“夫告宰名,宰辯告諸男名,書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,而藏之。
宰告闾史,書為二;其一藏諸闾府;其一獻諸州史,州史獻諸州伯,州伯命藏諸州府”,是其以名令于四竟之義也。
其擇勇猛者而立之者,正以夷狄之人,不尚文德故也。
其名何?(據秦伯嬰、稻名。
) [疏]注“據秦伯嬰、稻名”。
○解雲:文十八年春,“秦伯?卒”;宣四年春,“秦伯稻卒”是也。
然則文十八年經作“?”字,今此作“嬰”字者,誤也。
甯知非彼誤者,正以文十八年“秦伯?卒”之下,賈氏雲“《?梁傳》雲秦伯偃”,不道《公羊》曰“嬰”,知《公羊》與《左氏》同,皆作“?”字矣。
注“獨嬰、稻以嫡得立之”者,“嬰”字亦誤,宜為“?”字矣。
嫡得之也。
(獨嬰、稻以嫡得立之。
) 冬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沈子、徐人、越人伐吳。
(吳未服慶封之罪故也。
越稱人者,俱助義兵,意進于淮夷,故加人以進之。
義兵不月者,進越為義兵明,故省文。
) [疏]注“越稱”至“省文”。
○解雲:即上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、蔡侯、陳侯、許男、頓子、胡子、沈子、淮夷伐吳”,彼注雲“月者,善義兵”。
然則上文淮夷唯助義兵,其意不進,故不稱淮人。
今稱人,故以進解之。
雲義兵不月者,進越為義兵明,故省文者,正以侵伐例時,義兵則詳錄,故上四年“秋,七月,楚子”以下“伐吳”,注雲“月者,善錄義兵”是也。
今此亦為義兵而不書月,故如此解。
六年,春,王正月,杞伯益姑卒。
(不日者,行微弱,故略之。
上城杞已貶,複卒略之者,入所見世,責小國詳,始錄内行也。
諸侯内行小失,不可勝書,故于終略責之,見其義。
○複,扶又反。
内行,下孟反,下同。
勝,音升。
見其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略之”。
○解雲:正以襄二十三年春,“三月,己巳,杞伯モ卒”,彼已書日,今而書月,故解之。
○注“上城”至“其義”。
○解雲:上城已貶者,謂襄二十九年“夏,仲孫羯會晉荀盈、齊高止、宋華定”以下“城杞”,“杞子來盟”,注雲“貶稱子者,微弱不能自城,危社稷宗廟當坐”是也。
律雲“一人有數罪,則以重者坐之。
然則亦不再加,而卒複略之者,正以此是入所見之世,責小國詳,始錄其内行故也。
諸侯内行小失,甯可備書,但當卒時略之而已。
言不可勝書者,言小行非一,不可勝負,不可具書,猶如《序》雲“不可勝記”之類也。
何氏必此解者,正以往前經傳,不見杞伯之惡而經略之,知内行有失也。
葬秦景公。
夏,季孫宿如晉。
葬杞文公。
宋華合比出奔衛。
(○比,如字,又毗志反。
) 秋,九月,大雩。
(先是季孫宿如晉,是後叔弓與公比如楚,有豫賦之煩也。
○賦斂,力驗反,或無此字。
) [疏]注“先是”至“之煩也”。
○解雲:文當如是。
言先是季孫宿如晉,即上文“夏,季孫宿如晉”是也。
言是後叔弓與公比如楚者,即下文“冬,叔弓如楚”,七年“三月,公如楚”,故謂之比也。
二年事皆在後,故雲有豫賦之煩也。
亦有一本雲“叔弓如齊”者,誤。
楚?頗帥師伐吳。
[疏]“楚?頗”。
○解雲:《左氏》、《?梁》作“?罷”字。
冬,叔弓如楚。
齊侯伐北燕。
七年,春,王正月,暨齊平。
(書者,善錄内也。
不出主名者,君相與平,國中皆安,故以舉國體言之。
月者,剌内暨暨也。
時魯方結婚于吳,外慕強楚,故不汲汲于齊。
○暨,其器反。
) [疏]注“書者,善錄内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平為善事,今而書之,故雲善錄内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暨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定十一年“冬,及鄭平”,則知例書時也。
今此書月,故如此解也。
隐元年傳雲“及,猶汲汲;暨猶暨暨也。
及,我欲之;暨,不得已”。
然則暨暨是不獲已,然後為之,平是善事而不汲汲,故書月以刺之,故雲月者刺内暨暨矣。
○注“時魯”至“于齊”。
○解雲:下十年冬注雲“去冬者,蓋昭公娶吳孟子之年,故貶之”。
然則十年不書冬者,是其方結缗于吳之事。
其外慕強楚者,即上文“叔弓如楚”,下文“公如楚”之屬是也。
正以文不言及,故雲不汲汲于齊矣。
三月,公如楚。
叔孫舍如齊莅盟。
(○叔孫舍,二傳作“?”)。
夏,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。
(是後楚滅陳蔡,楚弑君虔于乾?。
) [疏]注“是後楚滅陳蔡”。
○解雲:即八年“冬,十月,壬午,楚師滅陳”是也,及下十一年“十有一月,丁酉,楚師滅蔡”是也。
雲楚弑其君于乾?者,即下十三年“夏,四月,楚公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