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公卷二十一(起二十五年,盡三十一年)
關燈
小
中
大
其所先,君子有事不忘本也。
引之者,證飲食有祭之義。
吳子因此祭而得自祝也。
曰:“天苟有吳國,(猶曰天誠欲有吳國,當與賢弟。
) [疏]注“猶曰”至“賢弟”。
○釋曰:言天誠有吳而不滅之,我當将國以與賢弟也。
尚速有悔于予身。
”(尚,猶努力。
速,疾也。
悔,咎。
予,我也。
欲急緻國于季子意。
) [疏]“尚速”至“予身”。
○解雲:案成十七年《左氏傳》雲晉士燮祈死下,何氏作《膏肓》難之曰:休“以為人生有三命,有壽命以保度,有随命以督行,有遭命以摘暴,未聞死可祈也”。
昔周公之隆,天不出妖,地不出孽,陰陽和調,災害不生。
武王有疾,周公植璧秉?,原以身代,武王疾愈,周公不夭。
由此言之,死不可請,偶自天祿欲盡矣,非果死。
今《左氏》以為果死,因着其事以為信然,于義《左氏》為短。
然則今此谒等亦自祈死,而得難《左氏》者,《公羊》此事,直見谒等愛其友弟,緻國無由,精誠之至而原早卒,遂忘死不可祈之義矣。
猶如周公代死,子路請禱之類,豈言谒等祈得死乎?而谒及馀祭之死,或入巢之門,或阍人所殺,抑亦事非天眷也,豈如《左氏》以果死為信然,故得難之。
然則季子仁者,知兄如此,何不早去?而令三君遇咎自悔者,蓋谒等但為密謀,季子不知,是以未去耳。
故谒也死,馀祭也立。
(故疊為君。
) [疏]“故谒也死”。
○解雲:在上二十五年。
馀祭也立,在上二十六年。
馀祭也死,在今年夏。
夷昧也立。
在明年。
夷昧也死,在昭十五年春。
季子使而反,至而君之爾者,在昭十五年。
凡為季子之故也者,三君皆然,故言凡。
凡者,非一之辭。
馀祭也死,夷昧也立。
夷昧也死,則國宜之季子者也。
季子使而亡焉。
僚者,長庶也,即之。
(緣兄弟相應而即位,所以不書僚篡者,緣季子之心,惡以已之是,揚兄之非,故為之諱,所以起至而君之。
○季子使,所吏反,下同。
僚者,力雕反。
長庶,丁丈反,下注同。
) 季子使而反,至而君之爾。
(不為讓國者,僚已得國,無讓也。
)阖廬曰:“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,而與弟者,凡為季子故也。
将從先君之命與?則國宜之季子者也。
如不從先君之命與?則我宜立者也。
僚惡得為君乎?”于是使專諸剌僚。
(阖廬,谒之長子光。
專諸,膳宰。
僚耆炙魚,因進魚而剌之。
○阖,戶臘反。
廬,力居反。
命與,音馀,下“命與”同。
僚焉,于虔反,本又作“惡”,音烏。
剌僚,七賜反,又七亦反,注同。
耆,市志反。
) [疏]注“阖廬”至“子光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上雲“則我宜立”故也。
雲“專諸,膳宰。
僚耆炙魚,因進魚而剌之”者,《吳語》文。
自“阖廬”以下,至“去之延陵”,皆在昭二十七年。
而緻國乎季子,季子不受,曰:“爾弑吾君,吾受爾國,是吾與爾為篡也。
爾殺吾兄,吾又殺爾,是父子兄弟相殺,終身無已也。
”(兄弟相殺者,謂阖廬為季子殺僚。
○爾殺吾君,申志反,注“殺僚”同。
篡,初患反。
)去之延陵,(延陵,吳下邑。
禮,公子無去國之義,故不越竟。
)終身不入吳國。
(不入吳朝,既不忍讨阖廬,義不可留事。
) [疏]注“不入吳朝”。
○解雲:正以延陵者,竟内之邑,而言不入吳國,故以朝廷解之。
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,以其不殺為仁。
(故大其能去,以其不以貧賤苟止,故推二事與之。
) [疏]注“故大其能去”。
○解雲:言由其能去之,故君子與之。
賢季子,則吳何以有君有大夫?(據其本不賢其君。
)以季子為臣,則宜有君者也。
(方以季子,賢許使有臣有大夫?故宜有君。
)劄者何?吳季子之名也。
《春秋》賢者不名,此何以名?許夷狄者,不壹而足也。
(故降字而名。
) [疏]“劄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名,違賢者例;欲言其字,仍不足其氏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許夷狄者,不壹而足也”者。
○解雲:壹而足者,即莊二十五年“春,陳侯使汝叔來聘”是也。
季子者,所賢也,曷為不足乎季子?許人臣者必使臣,許人子者必使子也。
(緣臣子尊榮,莫不欲與君父共之。
字季子,則遠其君,夷狄常例,離君父辭,故不足以隆父子之親,厚君臣之義。
季子讓在殺僚後,豫于此賢之者,移諱于阖廬,不可以見讓,故複因聘起其事。
○遠,于萬反。
見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季子”至“見讓”。
解雲:殺僚在昭二十七年夏。
言移諱于阖廬者,移卻季子讓國之文,諱去阖廬之殺,是以不得見其讓矣。
故彼注雲“不書阖廬弑其君者,為季子諱,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殺,讓國阖廬,欲其享之,故為沒其罪也”是也。
秋,九月,葬衛獻公。
齊高止出奔北燕。
(○燕,音煙。
) 冬,仲孫羯如晉。
三十年,春,王正月,楚子使?頗來聘。
(月者,公數如晉,希見答。
今見聘,故喜錄之。
○?,于委反。
頗,音皮,又音彼,一音普何反;一本作“跛”者,音同;二傳作“?罷”。
數,所角反。
)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文當言如晉是,若有作“如楚”字者,誤也。
言數如晉者,即上三年春,“公如晉”;四年“冬,公如晉”;八年春,“公如晉”;十二年冬,“公如晉”;二十一年春,“公如晉”之屬是也。
在位之間,五朝于晉,故言數也。
言希見答者,上十二年“夏,晉侯使士彭來聘”;二十九年夏,“晉侯使士鞅來聘”是也。
魯侯五朝,而晉人再答,故謂之希。
二十八年公○如楚,楚亦一報,故喜錄之也。
案上元年“晉侯使荀?來聘”,而解之言希者,以其公如晉之前,非答公之事故也。
夏,四月,蔡世子般弑其君固。
(不日者,深為中國隐痛有子弑父之禍,故不忍言其日。
○般,音班。
深為,于僞反,下“為伯”、“不為”、“為中國”同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其日”。
○解雲:欲道文元年“冬,十月,丁未,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”,以其是夷狄,忍言其日也。
五月,甲午,宋災。
伯姬卒。
(伯姬守禮,含悲極思之所生。
外災例時,此日者,為伯姬卒日。
○思,息吏反。
) [疏]“外災”至“卒日”。
○解雲:外災例時,即莊十一年“秋,宋大水”,莊二十年“夏,齊大災”,上九年“春,宋火”之屬是也。
而昭九年“夏,四月,陳火”,書月者,正以楚人強暴行詐枉滅,君子闵之,故特月矣。
故彼注雲“月者,闵之”是也。
而昭十八年“夏,五月,壬午,宋、衛、陳、鄭災”,而書日者,正以四國同日而俱災。
四國者,天下象,若曰無天下雲爾,故日之。
然則此不合日而日,自為伯姬卒故日。
若然,即魯女之卒,例合書日,而莊四年“三月,紀伯姬卒”不日者,彼夏“六月,乙醜,齊侯葬紀伯姬”,何氏雲“卒不日,葬日者,魯本宜葬之,故移恩錄文于葬”是也。
以此言之,則知莊二十九年“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”,三十年“八月,癸亥,葬紀叔姬”,亦是魯本宜葬之,故移恩錄文于葬也。
天王殺其弟年夫。
(王者得專殺。
書者,惡失親親也。
未三年不去王者,方惡不思慕而殺弟,不與子行也。
不從直稱君者,舉重也。
莒殺意恢,以失子行錄。
設但殺弟,不能書是也。
不為諱者,年夫有罪。
○年夫,音佞,又如字,二傳作“佞夫”。
惡失,烏路反,下皆同。
去,起呂反。
子行,下孟反,下“子行其行”同。
) [疏]注“王者”至“親也”。
○解雲:諸侯之義,不得專殺大夫。
若大夫有罪而殺之者,皆惡于專殺,是以書見。
今此天王也,自得專殺,若殺大夫,宜不書之,書者,以其未王而殺母弟,失親親,故惡而書也。
○“未三”至“子行”。
○解雲:文九年“毛伯來求金”之下,傳雲“何以不稱使?當喪未君也。
逾年矣,何以謂之未君?即位矣,而未稱王也。
未稱王,何以知其即位?以諸侯之逾年即位,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”,注雲“俱繼體,其禮不得異”;“以天子三年然後
引之者,證飲食有祭之義。
吳子因此祭而得自祝也。
曰:“天苟有吳國,(猶曰天誠欲有吳國,當與賢弟。
) [疏]注“猶曰”至“賢弟”。
○釋曰:言天誠有吳而不滅之,我當将國以與賢弟也。
尚速有悔于予身。
”(尚,猶努力。
速,疾也。
悔,咎。
予,我也。
欲急緻國于季子意。
) [疏]“尚速”至“予身”。
○解雲:案成十七年《左氏傳》雲晉士燮祈死下,何氏作《膏肓》難之曰:休“以為人生有三命,有壽命以保度,有随命以督行,有遭命以摘暴,未聞死可祈也”。
昔周公之隆,天不出妖,地不出孽,陰陽和調,災害不生。
武王有疾,周公植璧秉?,原以身代,武王疾愈,周公不夭。
由此言之,死不可請,偶自天祿欲盡矣,非果死。
今《左氏》以為果死,因着其事以為信然,于義《左氏》為短。
然則今此谒等亦自祈死,而得難《左氏》者,《公羊》此事,直見谒等愛其友弟,緻國無由,精誠之至而原早卒,遂忘死不可祈之義矣。
猶如周公代死,子路請禱之類,豈言谒等祈得死乎?而谒及馀祭之死,或入巢之門,或阍人所殺,抑亦事非天眷也,豈如《左氏》以果死為信然,故得難之。
然則季子仁者,知兄如此,何不早去?而令三君遇咎自悔者,蓋谒等但為密謀,季子不知,是以未去耳。
故谒也死,馀祭也立。
(故疊為君。
) [疏]“故谒也死”。
○解雲:在上二十五年。
馀祭也立,在上二十六年。
馀祭也死,在今年夏。
夷昧也立。
在明年。
夷昧也死,在昭十五年春。
季子使而反,至而君之爾者,在昭十五年。
凡為季子之故也者,三君皆然,故言凡。
凡者,非一之辭。
馀祭也死,夷昧也立。
夷昧也死,則國宜之季子者也。
季子使而亡焉。
僚者,長庶也,即之。
(緣兄弟相應而即位,所以不書僚篡者,緣季子之心,惡以已之是,揚兄之非,故為之諱,所以起至而君之。
○季子使,所吏反,下同。
僚者,力雕反。
長庶,丁丈反,下注同。
) 季子使而反,至而君之爾。
(不為讓國者,僚已得國,無讓也。
)阖廬曰:“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,而與弟者,凡為季子故也。
将從先君之命與?則國宜之季子者也。
如不從先君之命與?則我宜立者也。
僚惡得為君乎?”于是使專諸剌僚。
(阖廬,谒之長子光。
專諸,膳宰。
僚耆炙魚,因進魚而剌之。
○阖,戶臘反。
廬,力居反。
命與,音馀,下“命與”同。
僚焉,于虔反,本又作“惡”,音烏。
剌僚,七賜反,又七亦反,注同。
耆,市志反。
) [疏]注“阖廬”至“子光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上雲“則我宜立”故也。
雲“專諸,膳宰。
僚耆炙魚,因進魚而剌之”者,《吳語》文。
自“阖廬”以下,至“去之延陵”,皆在昭二十七年。
而緻國乎季子,季子不受,曰:“爾弑吾君,吾受爾國,是吾與爾為篡也。
爾殺吾兄,吾又殺爾,是父子兄弟相殺,終身無已也。
”(兄弟相殺者,謂阖廬為季子殺僚。
○爾殺吾君,申志反,注“殺僚”同。
篡,初患反。
)去之延陵,(延陵,吳下邑。
禮,公子無去國之義,故不越竟。
)終身不入吳國。
(不入吳朝,既不忍讨阖廬,義不可留事。
) [疏]注“不入吳朝”。
○解雲:正以延陵者,竟内之邑,而言不入吳國,故以朝廷解之。
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,以其不殺為仁。
(故大其能去,以其不以貧賤苟止,故推二事與之。
) [疏]注“故大其能去”。
○解雲:言由其能去之,故君子與之。
賢季子,則吳何以有君有大夫?(據其本不賢其君。
)以季子為臣,則宜有君者也。
(方以季子,賢許使有臣有大夫?故宜有君。
)劄者何?吳季子之名也。
《春秋》賢者不名,此何以名?許夷狄者,不壹而足也。
(故降字而名。
) [疏]“劄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名,違賢者例;欲言其字,仍不足其氏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許夷狄者,不壹而足也”者。
○解雲:壹而足者,即莊二十五年“春,陳侯使汝叔來聘”是也。
季子者,所賢也,曷為不足乎季子?許人臣者必使臣,許人子者必使子也。
(緣臣子尊榮,莫不欲與君父共之。
字季子,則遠其君,夷狄常例,離君父辭,故不足以隆父子之親,厚君臣之義。
季子讓在殺僚後,豫于此賢之者,移諱于阖廬,不可以見讓,故複因聘起其事。
○遠,于萬反。
見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季子”至“見讓”。
解雲:殺僚在昭二十七年夏。
言移諱于阖廬者,移卻季子讓國之文,諱去阖廬之殺,是以不得見其讓矣。
故彼注雲“不書阖廬弑其君者,為季子諱,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殺,讓國阖廬,欲其享之,故為沒其罪也”是也。
秋,九月,葬衛獻公。
齊高止出奔北燕。
(○燕,音煙。
) 冬,仲孫羯如晉。
三十年,春,王正月,楚子使?頗來聘。
(月者,公數如晉,希見答。
今見聘,故喜錄之。
○?,于委反。
頗,音皮,又音彼,一音普何反;一本作“跛”者,音同;二傳作“?罷”。
數,所角反。
)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文當言如晉是,若有作“如楚”字者,誤也。
言數如晉者,即上三年春,“公如晉”;四年“冬,公如晉”;八年春,“公如晉”;十二年冬,“公如晉”;二十一年春,“公如晉”之屬是也。
在位之間,五朝于晉,故言數也。
言希見答者,上十二年“夏,晉侯使士彭來聘”;二十九年夏,“晉侯使士鞅來聘”是也。
魯侯五朝,而晉人再答,故謂之希。
二十八年公○如楚,楚亦一報,故喜錄之也。
案上元年“晉侯使荀?來聘”,而解之言希者,以其公如晉之前,非答公之事故也。
夏,四月,蔡世子般弑其君固。
(不日者,深為中國隐痛有子弑父之禍,故不忍言其日。
○般,音班。
深為,于僞反,下“為伯”、“不為”、“為中國”同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其日”。
○解雲:欲道文元年“冬,十月,丁未,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”,以其是夷狄,忍言其日也。
五月,甲午,宋災。
伯姬卒。
(伯姬守禮,含悲極思之所生。
外災例時,此日者,為伯姬卒日。
○思,息吏反。
) [疏]“外災”至“卒日”。
○解雲:外災例時,即莊十一年“秋,宋大水”,莊二十年“夏,齊大災”,上九年“春,宋火”之屬是也。
而昭九年“夏,四月,陳火”,書月者,正以楚人強暴行詐枉滅,君子闵之,故特月矣。
故彼注雲“月者,闵之”是也。
而昭十八年“夏,五月,壬午,宋、衛、陳、鄭災”,而書日者,正以四國同日而俱災。
四國者,天下象,若曰無天下雲爾,故日之。
然則此不合日而日,自為伯姬卒故日。
若然,即魯女之卒,例合書日,而莊四年“三月,紀伯姬卒”不日者,彼夏“六月,乙醜,齊侯葬紀伯姬”,何氏雲“卒不日,葬日者,魯本宜葬之,故移恩錄文于葬”是也。
以此言之,則知莊二十九年“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”,三十年“八月,癸亥,葬紀叔姬”,亦是魯本宜葬之,故移恩錄文于葬也。
天王殺其弟年夫。
(王者得專殺。
書者,惡失親親也。
未三年不去王者,方惡不思慕而殺弟,不與子行也。
不從直稱君者,舉重也。
莒殺意恢,以失子行錄。
設但殺弟,不能書是也。
不為諱者,年夫有罪。
○年夫,音佞,又如字,二傳作“佞夫”。
惡失,烏路反,下皆同。
去,起呂反。
子行,下孟反,下“子行其行”同。
) [疏]注“王者”至“親也”。
○解雲:諸侯之義,不得專殺大夫。
若大夫有罪而殺之者,皆惡于專殺,是以書見。
今此天王也,自得專殺,若殺大夫,宜不書之,書者,以其未王而殺母弟,失親親,故惡而書也。
○“未三”至“子行”。
○解雲:文九年“毛伯來求金”之下,傳雲“何以不稱使?當喪未君也。
逾年矣,何以謂之未君?即位矣,而未稱王也。
未稱王,何以知其即位?以諸侯之逾年即位,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”,注雲“俱繼體,其禮不得異”;“以天子三年然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