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公卷十七(起元年,盡十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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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命之爵,豈謂無尊美之爵乎?《禮記·郊特牲》雲“古者生無爵,死無谥。
”天子有谥,有爵明矣。
○注“此錫命稱天子”至“不當賜也”。
○解雲:如此注者,決文元年“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”,言天王矣。
彼注雲“主書者,惡天子也”。
古者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。
文公新即位,功未足施而錫之,非禮也。
然則文公初受命而未有功,而王錫之,故見非也。
但文公年長,故稱天王。
今成公幼少,當須如父教子,未當錫也,是以為之張義而言天子矣。
○注“月者,例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此經書月,故知例月然外來朝聘皆例書時,天王錫命而書月,魯人喜得王命而詳錄之故也。
然則莊元年“錫桓公命”,文元年“錫文公命”,雖承上日,不蒙上日亦可知矣。
冬,十月,癸卯,杞叔姬卒。
(棄而曰卒者,為下脅杞歸其喪張本文,使若尚為杞夫人。
) [疏]注“棄而日卒”至“杞夫人”。
○解雲:外夫人之卒,經例書日,即襄三十年夏,“五月,甲午,宋災,伯姬卒”,何氏雲“外災例時,此日者,為伯姬卒日”是也。
今此已棄而書日,故解之。
其棄者,即上五年“春,王正月,杞叔姬來歸”是也。
○注“為下脅杞歸其喪”。
解雲:即下九年春,“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”,傳曰“脅而歸之”是也。
晉侯使士燮來聘。
叔孫僑如會晉士燮、齊人、邾婁人伐郯。
衛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(據逆女不書媵也。
言來媵者,禮,君不求媵,諸侯自媵夫人。
○來媵,以證反,又繩證反。
) [疏]注“據逆女不書媵也”。
○解雲:蓋通内外言之,何者?隐二年“紀履纟俞來逆女”,桓三年“公子?如齊逆女”之屬,皆不書媵故也。
錄伯姬也。
(伯姬以賢聞諸侯,諸侯争欲媵之,故善而詳錄之。
媵例時。
)解雲:即下九年夏,“晉人來媵”,莊十九年“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”之屬是也。
然則此經文承日月之下,不蒙日月明矣。
九年,春,王正月,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?(據巳棄也。
)内辭也,脅而歸之也。
(言以歸者,與忿怒執人同辭,而不得專其本意,知其為脅也。
已棄而脅歸其喪,悖義恥深惡重,故使若杞伯自來逆之。
○悖,布内反。
) [疏]注“言以歸”至“為脅”。
○解雲:言忿怒執人同辭者,即襄十六年春,“晉人執莒子、邾婁子以歸”;昭十三年秋,“晉人執季孫隐如以歸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而不得專其本意”。
○解雲:正以以者,行其意之辭故也。
是以桓十四年冬,“宋人以齊人、衛人、蔡人、陳人伐鄭”,傳雲“以者何?行其意”,何氏雲“以巳從人曰行,言四國行宋意”。
今叔姬之喪言以歸,不得專其本意,明知杞伯有忿怒,是以知其被脅耳。
言知其為脅者,為讀如“子為衛君乎”之為也。
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杞伯同盟于蒲。
(不日者,巳得鄭盟,當以備楚,而不以罪執之,旋使離叛,楚緣隙潰莒,不能救,禍由中國無信,故諱為信辭。
使若莒潰非盟失信,所以甚中國,因與下潰日相起。
) [疏]注“不日者已”至“信辭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春秋》之義,不信者日,故以不日為信辭矣。
言巳得鄭盟者,有鄭伯也。
當以備楚者,正以楚人數為諸夏之患故也。
○注“而不以罪執之”。
○解雲:即下文秋“晉人執鄭伯”是也。
正以僖四年傳曰“稱侯而執者,伯讨也。
稱人而執者,非伯讨也”,今經稱人,故曰不以罪執矣。
○注“旋使離叛者”。
○解雲:即其下文雲“晉栾書帥帥伐鄭”是也。
○注“楚緣隙潰莒”。
○解雲:即下文冬“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。
庚申,莒潰”是也。
言楚人緣其有不和之隙來伐莒而潰之,故曰緣隙潰莒矣。
知不能救者,正見以下遂無救文故也。
○注“所以甚中國”。
○解雲:謂其作信辭也,所以甚惡中國之無信矣。
○注“因與下潰日相起”者。
○解雲:其言因非正為之辭矣。
言此盟不日,非直甚中國之無信,亦因欲起其下潰書日者,乃是中國無信,同盟不相救,至為夷狄所潰矣。
言相者,兩事相共之辭,則下潰書日,亦起此盟之不信矣。
公至自會。
二月,伯姬歸于宋。
夏,季孫行父如宋緻女。
未有言緻女者,此其言緻女何?錄伯姬也。
(古者婦人三月而後廟見,稱婦,擇日而祭于祢,成婦之義也。
父母使大夫操禮而緻之。
必三月者,取一時足以别貞信,貞信着,然後成婦禮。
書者,與上納币同義。
所以彰其?,且為父母安榮之。
言女者,謙不敢自成禮。
婦人未廟見而死,歸葬于女氏之黨。
○廟見,賢遍反,下同。
操,七刀反。
别,彼列反。
且為,于僞反。
) [疏]“未有言緻女者”。
○解雲:謂《春秋》無此經也。
○注“古者婦人”至“之義也”。
○解雲:此皆《曾子問》文也。
其文雲:“孔子曰:取婦之家,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。
三月而廟見,稱來婦也。
擇日而祭于祢,成婦之義也。
”鄭注雲“謂舅姑沒者也,必祭成婦義者,婦有共養之禮,猶舅姑存時,盥饋特豚于室”是也。
○注“書者與上納币同義”。
○解雲:即上八年“夏,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币”,傳雲“納币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”,注雲“伯姬守節,逮火而死,賢,故詳錄其禮,所以殊于衆女”是也。
今此書其緻女者,義亦然,故雲書者與上納币同義。
○注“所以彰其?”至“敢自成”。
○解雲:重得父母之命,乃行婦道,故曰所以彰其?也。
其女當夫,非禮不動,光照九族,父母得安,故曰榮之。
○注“禮婦人未”至“氏之黨”。
○解雲:《曾子問》文也。
其文雲:“曾子曰:‘女未廟見而死,則如之何?’孔子曰:‘不遷于廟,不?于皇姑,婿不杖,不菲,不次,歸葬于女氏之黨,示未成婦也。
’”鄭氏雲“遷,朝廟也。
婿雖不備喪禮,猶為之服齊衰”是也。
晉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。
(義與上同。
複發傳者,樂道人之善。
○複,扶又反。
) [疏]注“義與同上也”。
○解雲:謂亦與上緻女,皆同書納币矣。
秋,七月,丙子,齊侯無野卒。
晉人執鄭伯。
晉栾書帥師伐鄭。
冬,十有一月,葬齊項公。
楚公嬰齊師師伐莒。
庚申,莒潰。
(日者,錄責中國無信,同盟不能相救,至為夷狄所潰。
○潰,戶内反。
) [疏]注“日者錄責”至“狄所潰”。
○解雲:正以凡潰例月,即僖四年春,王正月,蔡潰;文三年春,王正月,沈潰之屬是也。
今而書日,故如此解。
楚人入運。
秦人白狄伐晉。
鄭人圍許。
城中城。
十年,春,衛侯之弟黑背,率師侵鄭。
夏,四月,五蔔郊,不從,乃不郊。
其言乃不郊何。
(據上不郊不言乃,僖公不從言免牲也。
) [疏]注“據上不郊不言乃”。
○解雲:即上七年夏,“不郊猶三望”是也。
○注“僖公不從言免牲”。
○解雲:僖三十一年夏,“四蔔郊不從,乃免牲,猶三望”是也。
不免牲,故言乃不郊也。
(不免牲,當坐盜天牲,失事天之道,故諱使若重難不得郊。
○難,乃旦反。
) [疏]注“使若重難不得郊”。
○解雲:宣八年傳雲“而者何?難也。
乃者何?難也。
曷為或言而,或言乃?乃難乎而也”,何氏雲“言乃者内而深,言而者外而淺。
下昃日?失久,故言乃”。
然則乃者難之深,今經雲“乃不郊”,故雲使若重難不得郊也。
重難之義,皆出于乃字。
五月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伐鄭。
(不緻者,成公數蔔郊不從,怨怼,故不免牲,不但不免牲而巳,故奪臣子辭以起之。
○數,所角反。
怼,直類反。
) [疏]注“不緻者”至“牲而巳”。
○解雲:莊六年傳雲“得意緻會,不得意緻伐”,注雲“此謂公與二國以上也”。
然則此經“公會晉侯、宋公”以下“伐鄭”,亦是二國以上,若得意宜緻會,不得意宜緻伐。
今全不緻,故如此解也。
言成公數蔔郊不從者,即此上文“五蔔郊,不從”是也。
五蔔郊,蔔之多者,故言數。
雲不但不免牲而巳者,謂成公意,卒竟而不複郊。
知如此者,正以不免牲,上文巳有說。
今此仍不緻,故知更有罪也。
○注“故奪臣子辭以起之”。
○解雲:謂不緻也,奪其臣子之辭,以起見其罪矣。
所以不緻得謂之奪臣子辭者,桓二年注雲“凡緻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”。
今不書至,似若不得脫危然,故曰奪臣子辭也。
桓元年注雲“不緻之者”至“故複奪而凡奪臣子辭,成誅文也”者,義亦通于此。
齊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。
三國來媵,非禮也。
曷為皆以錄伯姬之辭言之?婦人以衆多為侈也。
(侈,大也。
朝廷侈于妒上,婦人侈于妒下。
伯姬以至賢為三國所争媵,故侈大其能容之。
唯天子娶十二女。
○侈,昌氏反,大也。
妒,子故反。
取十,七住反,本或作“娶”。
) [疏]注“朝廷侈于妒上”。
○解雲:言妒其有賢才而居于巳上位者,是朝廷侈之妒也。
○注“婦人侈于妒下”。
○解雲:言不能容衆妾而妒惡之者,是婦人妒也。
○“故侈大其能容之”。
解雲:考諸舊本,“大”上無“侈”字。
○注“唯天子娶十二女”。
○解雲:《保乾圖》文。
孔子為後王立制,非古禮也。
丙午,晉侯犭需卒。
(不書葬者,殺大夫趙同等。
○犭需,乃侯反。
) [疏]注“不書葬”至“同等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君殺無罪大夫,例不書其葬,見其合絕之。
是以僖九年“晉侯詭諸卒”,何氏雲“不書葬者,殺世子也”是也。
其殺趙同等,即上八年“晉殺其大夫趙同、趙括”是也。
秋,七月。
○公如晉。
(如晉者,冬也。
去冬者,惡成公,前既怨怼不免牲,今複如晉,過郊乃反,遂怨怼無事天之意,當絕之。
○去,起呂反。
惡,烏路反。
複,扶又反。
) [疏]注“過郊乃反”至“天之意”。
○解雲:謂明年“三月,公至自晉”,是過郊乃反,是其無事天之意。
○注“當絕之”者。
解雲:當合絕之,不可為魯侯矣。
”天子有谥,有爵明矣。
○注“此錫命稱天子”至“不當賜也”。
○解雲:如此注者,決文元年“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”,言天王矣。
彼注雲“主書者,惡天子也”。
古者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。
文公新即位,功未足施而錫之,非禮也。
然則文公初受命而未有功,而王錫之,故見非也。
但文公年長,故稱天王。
今成公幼少,當須如父教子,未當錫也,是以為之張義而言天子矣。
○注“月者,例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此經書月,故知例月然外來朝聘皆例書時,天王錫命而書月,魯人喜得王命而詳錄之故也。
然則莊元年“錫桓公命”,文元年“錫文公命”,雖承上日,不蒙上日亦可知矣。
冬,十月,癸卯,杞叔姬卒。
(棄而曰卒者,為下脅杞歸其喪張本文,使若尚為杞夫人。
) [疏]注“棄而日卒”至“杞夫人”。
○解雲:外夫人之卒,經例書日,即襄三十年夏,“五月,甲午,宋災,伯姬卒”,何氏雲“外災例時,此日者,為伯姬卒日”是也。
今此已棄而書日,故解之。
其棄者,即上五年“春,王正月,杞叔姬來歸”是也。
○注“為下脅杞歸其喪”。
解雲:即下九年春,“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”,傳曰“脅而歸之”是也。
晉侯使士燮來聘。
叔孫僑如會晉士燮、齊人、邾婁人伐郯。
衛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(據逆女不書媵也。
言來媵者,禮,君不求媵,諸侯自媵夫人。
○來媵,以證反,又繩證反。
) [疏]注“據逆女不書媵也”。
○解雲:蓋通内外言之,何者?隐二年“紀履纟俞來逆女”,桓三年“公子?如齊逆女”之屬,皆不書媵故也。
錄伯姬也。
(伯姬以賢聞諸侯,諸侯争欲媵之,故善而詳錄之。
媵例時。
)解雲:即下九年夏,“晉人來媵”,莊十九年“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”之屬是也。
然則此經文承日月之下,不蒙日月明矣。
九年,春,王正月,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?(據巳棄也。
)内辭也,脅而歸之也。
(言以歸者,與忿怒執人同辭,而不得專其本意,知其為脅也。
已棄而脅歸其喪,悖義恥深惡重,故使若杞伯自來逆之。
○悖,布内反。
) [疏]注“言以歸”至“為脅”。
○解雲:言忿怒執人同辭者,即襄十六年春,“晉人執莒子、邾婁子以歸”;昭十三年秋,“晉人執季孫隐如以歸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而不得專其本意”。
○解雲:正以以者,行其意之辭故也。
是以桓十四年冬,“宋人以齊人、衛人、蔡人、陳人伐鄭”,傳雲“以者何?行其意”,何氏雲“以巳從人曰行,言四國行宋意”。
今叔姬之喪言以歸,不得專其本意,明知杞伯有忿怒,是以知其被脅耳。
言知其為脅者,為讀如“子為衛君乎”之為也。
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、莒子、杞伯同盟于蒲。
(不日者,巳得鄭盟,當以備楚,而不以罪執之,旋使離叛,楚緣隙潰莒,不能救,禍由中國無信,故諱為信辭。
使若莒潰非盟失信,所以甚中國,因與下潰日相起。
) [疏]注“不日者已”至“信辭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春秋》之義,不信者日,故以不日為信辭矣。
言巳得鄭盟者,有鄭伯也。
當以備楚者,正以楚人數為諸夏之患故也。
○注“而不以罪執之”。
○解雲:即下文秋“晉人執鄭伯”是也。
正以僖四年傳曰“稱侯而執者,伯讨也。
稱人而執者,非伯讨也”,今經稱人,故曰不以罪執矣。
○注“旋使離叛者”。
○解雲:即其下文雲“晉栾書帥帥伐鄭”是也。
○注“楚緣隙潰莒”。
○解雲:即下文冬“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。
庚申,莒潰”是也。
言楚人緣其有不和之隙來伐莒而潰之,故曰緣隙潰莒矣。
知不能救者,正見以下遂無救文故也。
○注“所以甚中國”。
○解雲:謂其作信辭也,所以甚惡中國之無信矣。
○注“因與下潰日相起”者。
○解雲:其言因非正為之辭矣。
言此盟不日,非直甚中國之無信,亦因欲起其下潰書日者,乃是中國無信,同盟不相救,至為夷狄所潰矣。
言相者,兩事相共之辭,則下潰書日,亦起此盟之不信矣。
公至自會。
二月,伯姬歸于宋。
夏,季孫行父如宋緻女。
未有言緻女者,此其言緻女何?錄伯姬也。
(古者婦人三月而後廟見,稱婦,擇日而祭于祢,成婦之義也。
父母使大夫操禮而緻之。
必三月者,取一時足以别貞信,貞信着,然後成婦禮。
書者,與上納币同義。
所以彰其?,且為父母安榮之。
言女者,謙不敢自成禮。
婦人未廟見而死,歸葬于女氏之黨。
○廟見,賢遍反,下同。
操,七刀反。
别,彼列反。
且為,于僞反。
) [疏]“未有言緻女者”。
○解雲:謂《春秋》無此經也。
○注“古者婦人”至“之義也”。
○解雲:此皆《曾子問》文也。
其文雲:“孔子曰:取婦之家,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。
三月而廟見,稱來婦也。
擇日而祭于祢,成婦之義也。
”鄭注雲“謂舅姑沒者也,必祭成婦義者,婦有共養之禮,猶舅姑存時,盥饋特豚于室”是也。
○注“書者與上納币同義”。
○解雲:即上八年“夏,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币”,傳雲“納币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”,注雲“伯姬守節,逮火而死,賢,故詳錄其禮,所以殊于衆女”是也。
今此書其緻女者,義亦然,故雲書者與上納币同義。
○注“所以彰其?”至“敢自成”。
○解雲:重得父母之命,乃行婦道,故曰所以彰其?也。
其女當夫,非禮不動,光照九族,父母得安,故曰榮之。
○注“禮婦人未”至“氏之黨”。
○解雲:《曾子問》文也。
其文雲:“曾子曰:‘女未廟見而死,則如之何?’孔子曰:‘不遷于廟,不?于皇姑,婿不杖,不菲,不次,歸葬于女氏之黨,示未成婦也。
’”鄭氏雲“遷,朝廟也。
婿雖不備喪禮,猶為之服齊衰”是也。
晉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。
(義與上同。
複發傳者,樂道人之善。
○複,扶又反。
) [疏]注“義與同上也”。
○解雲:謂亦與上緻女,皆同書納币矣。
秋,七月,丙子,齊侯無野卒。
晉人執鄭伯。
晉栾書帥師伐鄭。
冬,十有一月,葬齊項公。
楚公嬰齊師師伐莒。
庚申,莒潰。
(日者,錄責中國無信,同盟不能相救,至為夷狄所潰。
○潰,戶内反。
) [疏]注“日者錄責”至“狄所潰”。
○解雲:正以凡潰例月,即僖四年春,王正月,蔡潰;文三年春,王正月,沈潰之屬是也。
今而書日,故如此解。
楚人入運。
秦人白狄伐晉。
鄭人圍許。
城中城。
十年,春,衛侯之弟黑背,率師侵鄭。
夏,四月,五蔔郊,不從,乃不郊。
其言乃不郊何。
(據上不郊不言乃,僖公不從言免牲也。
) [疏]注“據上不郊不言乃”。
○解雲:即上七年夏,“不郊猶三望”是也。
○注“僖公不從言免牲”。
○解雲:僖三十一年夏,“四蔔郊不從,乃免牲,猶三望”是也。
不免牲,故言乃不郊也。
(不免牲,當坐盜天牲,失事天之道,故諱使若重難不得郊。
○難,乃旦反。
) [疏]注“使若重難不得郊”。
○解雲:宣八年傳雲“而者何?難也。
乃者何?難也。
曷為或言而,或言乃?乃難乎而也”,何氏雲“言乃者内而深,言而者外而淺。
下昃日?失久,故言乃”。
然則乃者難之深,今經雲“乃不郊”,故雲使若重難不得郊也。
重難之義,皆出于乃字。
五月,公會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伐鄭。
(不緻者,成公數蔔郊不從,怨怼,故不免牲,不但不免牲而巳,故奪臣子辭以起之。
○數,所角反。
怼,直類反。
) [疏]注“不緻者”至“牲而巳”。
○解雲:莊六年傳雲“得意緻會,不得意緻伐”,注雲“此謂公與二國以上也”。
然則此經“公會晉侯、宋公”以下“伐鄭”,亦是二國以上,若得意宜緻會,不得意宜緻伐。
今全不緻,故如此解也。
言成公數蔔郊不從者,即此上文“五蔔郊,不從”是也。
五蔔郊,蔔之多者,故言數。
雲不但不免牲而巳者,謂成公意,卒竟而不複郊。
知如此者,正以不免牲,上文巳有說。
今此仍不緻,故知更有罪也。
○注“故奪臣子辭以起之”。
○解雲:謂不緻也,奪其臣子之辭,以起見其罪矣。
所以不緻得謂之奪臣子辭者,桓二年注雲“凡緻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”。
今不書至,似若不得脫危然,故曰奪臣子辭也。
桓元年注雲“不緻之者”至“故複奪而凡奪臣子辭,成誅文也”者,義亦通于此。
齊人來媵。
媵不書,此何以書?錄伯姬也。
三國來媵,非禮也。
曷為皆以錄伯姬之辭言之?婦人以衆多為侈也。
(侈,大也。
朝廷侈于妒上,婦人侈于妒下。
伯姬以至賢為三國所争媵,故侈大其能容之。
唯天子娶十二女。
○侈,昌氏反,大也。
妒,子故反。
取十,七住反,本或作“娶”。
) [疏]注“朝廷侈于妒上”。
○解雲:言妒其有賢才而居于巳上位者,是朝廷侈之妒也。
○注“婦人侈于妒下”。
○解雲:言不能容衆妾而妒惡之者,是婦人妒也。
○“故侈大其能容之”。
解雲:考諸舊本,“大”上無“侈”字。
○注“唯天子娶十二女”。
○解雲:《保乾圖》文。
孔子為後王立制,非古禮也。
丙午,晉侯犭需卒。
(不書葬者,殺大夫趙同等。
○犭需,乃侯反。
) [疏]注“不書葬”至“同等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君殺無罪大夫,例不書其葬,見其合絕之。
是以僖九年“晉侯詭諸卒”,何氏雲“不書葬者,殺世子也”是也。
其殺趙同等,即上八年“晉殺其大夫趙同、趙括”是也。
秋,七月。
○公如晉。
(如晉者,冬也。
去冬者,惡成公,前既怨怼不免牲,今複如晉,過郊乃反,遂怨怼無事天之意,當絕之。
○去,起呂反。
惡,烏路反。
複,扶又反。
) [疏]注“過郊乃反”至“天之意”。
○解雲:謂明年“三月,公至自晉”,是過郊乃反,是其無事天之意。
○注“當絕之”者。
解雲:當合絕之,不可為魯侯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