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卷十六(起十年,盡十八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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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有天災,(應是變古《易》常而有天災?衆,民用饑。
)其諸則宜于此焉變矣。
(言宣公于此天災饑後,能受過變寤,明年複古行中,冬大有年,其功美過于無災,故君子深為喜而僥亻幸之。
變?衆言?彖,以不為災書,起其事。
) 饑。
十有六年,春,王正月,晉人滅赤狄甲氏,及留籲。
(言及者,留籲行微不進。
) 夏,成周宣謝災。
成周者何?東周也。
(後周分為二,天下所名為東周。
名為成周者,本成王所定名,天下初号之雲爾。
○宣謝災,《左氏》作“宣謝火”。
) [疏]“成周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天子正居,經無京師之文;欲言是邑,而錄其災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後周”至“之雲爾”。
○解雲:何氏之意,以成周為天子正居,但至昭二十二年夏景王崩,敬王即位,王子猛與之争立,入于王城,自号西周,是故天下之人因号成周為東周矣。
是以昭二十二年“秋,劉子、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”,傳雲“王城者何?西周也”,注雲“時居王城邑,自号西周王”。
二十六年“冬,十月,天王入于成周”,傳雲“成周者何?東周也”,注雲“是時王猛自号為西周,天下因謂成周為東周”也。
雲名為成周者,即鄭注《書序》雲“居攝七年,天下太平而此邑成,乃名曰成周”也者,是其名作成周之義矣。
宣謝者何?宣宮之謝也。
(宣宮,周宣王之廟也。
至此不毀者,有中興之功。
室有東西廂曰廟,無東西廂有室曰寝,無室曰謝。
) [疏]“宣謝者何”。
○解雲:宣王親盡,不宜有廟,今災其榭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室有東西”至“曰謝”。
○解雲:皆《釋宮》文。
李氏曰“室有東西廂,謂宗廟殿有東西小堂也”,孫氏雲“夾室前堂”。
無東西廂有室曰寝者,郭注雲“但有大室”。
雲無室曰榭者,但有大殿無室内名曰榭,郭注雲“榭即今堂?皇”是也。
何言乎成周宣謝災?(據天子之居稱京師,宋災不别所燒。
) [疏]注“據天子”至“所燒”。
○解雲:即桓九年“紀季姜歸于京師”,傳雲“京師者何?天子之居也。
京者何?大也。
師者何?衆也。
天子之居,必以衆大之辭言之”是也。
雲宋災不别所燒者,即襄三十年夏五月“宋災”是也。
特據宋災者,以其王者之後,與周相類也。
樂器藏焉爾。
(宣王中興所作樂器。
) [疏]注“宣王”至“樂器”。
○解雲:蓋夷厲之時樂器有壞,故宣王作之,不謂更造别樂,何者?正以考諸古典,不見宣王别有樂名故也。
成周宣謝災,何以書?記災也。
外災不書,此何以書?新周也。
(新周故分别有災,不與宋同也。
孔子以《春秋》當新王,上黜杞,下新周而故宋,因天災中興之樂器,示周不複興,故系宣謝于成周,使若國文,黜而新之,從為王者後記災也。
) [疏]注“使若”至“記災也”。
○解雲:使周成為國,與宋、齊之屬相似。
雲從為王者後記災也者,即襄九年“宋火”之下,傳雲“外災不書?此何以書?為王者之後記災也”是也。
秋,郯伯姬來歸。
(嫁不書者,為媵也。
來歸書者,後為嫡也。
死不卒者,巳棄,有更?人之道,或時為大夫妻,故不得待以初也。
棄歸例有罪時,無罪月。
) [疏]注“嫁不”至“罪月”。
○解雲:正于《春秋》上下,魯女嫁為諸侯夫人者,無不書之,即“叔姬歸于紀”,“伯姬歸于宋”之屬是也。
今此不書,故知為媵。
若然,案隐七年“叔姬歸于紀”,注雲“叔姬者,伯姬之媵也”,“媵賤書者,後為嫡”。
然則彼後為嫡,初去則書,此亦後得為嫡,而初嫁不書者,蓋以不賢故也。
是以彼注雲“媵賤書者,後為嫡,終有賢行。
紀侯為齊所滅,紀季以?阝入于齊,叔姬歸之,能處隐約,全竟婦道,故重錄之”是也。
然則彼以終有賢行,故初去得書,此則初去不書,明其無賢也。
正以其嫡不書,則知伯姬非侄娣也。
左媵右媵皆尊于嫡侄娣,故後得為嫡耳。
雲來歸書者,後為嫡也者,正以紀叔姬後為嫡,卒葬皆書,即莊二十九年“紀叔姬卒”,三十年“葬紀叔姬”是也。
今此被出亦待書見,故知後得為嫡矣。
雲死不卒者,已棄雲雲,案莊二十九年“紀叔姬卒”,注雲“國滅卒者,從夫人行,待之以初也”。
然則彼叔姬者,莊十二年“歸于?阝”時從夫人行,故雖國滅,猶得待之以初。
今此伯姬或時為大夫妻,故不得作夫人待之,是以不複書其卒矣。
雲雲之說,在莊二十九年。
雲棄歸例雲雲,有罪時者,此文書秋是也。
無罪月者,即成五年“春,王正月,叔姬來歸”之屬是也。
冬,大有年。
十有七年,春,王正月,庚子,許男錫我卒。
(○錫,思曆反。
) 丁未,蔡侯申卒。
夏,葬許昭公。
○葬蔡文公。
(不月者,齊桓、晉文沒後,先背中國與楚,故略之。
與楚在文十年。
) [疏]注“不月”至“文十年”。
解雲:正以卒日葬月,大國之常例,今此蔡侯不月,故解之。
雲與楚在文十年者,即文十年冬,“楚子、蔡侯次于屈貉”者是也。
六月,癸卯,日有食之。
(是後邾婁人戕曾阝子,四國大夫敗齊師于鞍,齊侯逸獲,君道微,臣道強之所緻。
○鞍,音安。
) [疏]注“是後”至“之所緻”。
○解雲:即十八年秋,“邾婁人戕曾阝子于曾阝”,傳雲“殘賊而弑之也”是也。
雲四國大夫敗齊師于鞍者,即成二年夏六月季孫行父雲雲,“會晉?克、衛孫良夫、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鞍,齊師敗績”是也。
言齊侯佚獲者,即成二年“秋,七月,齊侯使國佐如師”,傳雲“君不使乎大夫,此其行使乎大夫何?佚獲也”,注雲“佚獲者,已獲而逃亡也。
當絕賤,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”是也。
己未,公會晉侯、衛侯、曹伯、邾婁子同盟于斷道。
(○斷,音短,又大短反。
)○“秋公”至“自會”。
冬,十有一月,壬午,公弟叔?卒。
(稱字者,賢之。
宣公篡立,叔?不仕其朝,不食其祿,終身于貧賤,故孔子曰“笃信好學,守死善道。
危邦不入,亂邦不居。
天下有道則見,無道則隐”,此之謂也。
禮,盛德之士不名,天子上大夫不名。
《春秋》公子不為大夫者不卒,卒而字者,起其宜為天子上大夫也。
孔子曰:“興滅國,繼絕世,舉逸民,天下之民歸心焉。
) 十有八年,春,晉侯,衛世子臧伐齊。
公伐杞。
夏,四月。
秋,七月,邾婁人戕曾阝子于曾阝。
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?殘賊而殺之也。
(支解節斷之,故變殺言戕。
戕則賤賊,惡無道也。
言于曾阝者,剌曾阝無守備。
小國本不卒,故亦不日。
○斷,音短。
) [疏]“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殘賊,于曾阝國都;欲言非殘賊,戕者殘文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小國本”至“不日”。
○解雲:正以凡滅例月,即莊十年“冬,十月齊師滅譚”之屬是。
若有所責者,則書日,即上十二年十二月,“戊寅,楚子滅蕭”,注雲“日者,屬上有王言,今反滅人,故深責之”是也。
然則邾婁無道,殘賊人君于其國都,與滅相似,亦宜書日,以責其暴。
而不日者,正以曾阝為微國,本不合卒,是以略之,不書其日也。
而僖十九年夏六月,“已酉,邾婁人執曾阝子用之”,亦是無道,與此相似而書日者,彼注雲“日者,魯不能防正其女,以至于此,明當痛其女禍而自責之”是也。
甲戌,楚子旅卒。
何以不書葬?(據日而名。
) [疏]注“據日而名”。
○解雲:書日書名,全一是諸夏大國之例,是以弟子因遂責其不與大國例同書葬是也。
吳、楚之君不書葬,辟其号也。
(旅即莊王也。
葬從臣子辭當稱王,故絕其葬,明當誅之。
至此卒者,因其有賢行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 [疏]注“至此”至“賢行”。
○解雲:正以已前未有書楚子卒處故也。
若文十八年春,“秦伯?卒”,彼注雲“秦穆公也。
至此卒者,因其賢”。
公孫歸父如晉。
冬,十月,壬戌,公薨于路寝。
歸父還自晉,至柽,遂奔齊。
還者何?善辭也。
何善爾?歸父使于晉,(上如晉是。
) [疏]“還者何”。
○解雲:以大夫使反,例不書至,今乃書還,違于常例,故執不知問。
還自晉,至柽,聞君薨家遣,(家為魯所遂遣,以先人弑君故也。
) [疏]注“家為”至“弑君故也”。
○解雲:即成十五年春,“仲嬰齊卒”之下,傳言公子遂“殺叔仲惠伯,弑子赤而立宣公。
宣公死,成公幼,臧宣叔者相也。
君死不哭,聚諸大夫而問焉,曰:‘昔者叔仲惠伯之事,孰為之?’諸大夫皆雜言曰:‘仲氏也。
其然乎?’于是遣歸父之家,然後哭君。
歸父使乎晉,還自晉,至柽,聞君薨家遣,?單帷哭君成踴,反命于介,自是走之齊”是也。
?單帷,(埽地曰?單,今齊俗名之雲爾。
将祖踴,故設帷重形。
○?單帷,音善,掃地張帷。
)哭君成踴,(踴,辟踴也。
禮必踴者,如嬰兒之慕母矣。
成踴,成三日五哭踴之禮。
禮,臣為君本服斬衰,故成踴,比二日朝莫哭踴,三日朝哭踴,莫不複哭踴,去事之殺也。
○殺,所戒反。
) [疏]注“成三日”至“之禮”者,解雲:出《禮記·奔喪》也。
反命乎介,(因介反命。
禮,卿出聘,以大夫為上介,以士為衆介。
) [疏]注“禮卿”至“衆介”。
解雲:出《聘禮》。
自是走之齊。
(主書者,善其不以家見逐怨怼,成踴哭君,終臣子之道,起時莫能然也。
言至柽者,善其得禮于柽。
言遂者,因介反命是也,不待報罪也。
遂弑君本當絕,小善錄者,本宣公同篡之人,又不當逐。
不日者,伯讨可逐,故從有罪例也。
○怼,直類反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例也”。
○解雲:幾内大夫出奔例無罪者日,即襄二十三年“冬,十月,乙亥,臧孫纥出奔邾婁”,昭十二年“冬,十月,公子整出奔齊”之屬是也。
今此歸父亦無罪出奔,不日者,正以仲遂弑君,其家合沒,但與宣公同謀,魯人不合逐之。
若作伯讨之時,歸父可逐,故從有罪之例矣。
)其諸則宜于此焉變矣。
(言宣公于此天災饑後,能受過變寤,明年複古行中,冬大有年,其功美過于無災,故君子深為喜而僥亻幸之。
變?衆言?彖,以不為災書,起其事。
) 饑。
十有六年,春,王正月,晉人滅赤狄甲氏,及留籲。
(言及者,留籲行微不進。
) 夏,成周宣謝災。
成周者何?東周也。
(後周分為二,天下所名為東周。
名為成周者,本成王所定名,天下初号之雲爾。
○宣謝災,《左氏》作“宣謝火”。
) [疏]“成周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天子正居,經無京師之文;欲言是邑,而錄其災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後周”至“之雲爾”。
○解雲:何氏之意,以成周為天子正居,但至昭二十二年夏景王崩,敬王即位,王子猛與之争立,入于王城,自号西周,是故天下之人因号成周為東周矣。
是以昭二十二年“秋,劉子、單子以王猛入于王城”,傳雲“王城者何?西周也”,注雲“時居王城邑,自号西周王”。
二十六年“冬,十月,天王入于成周”,傳雲“成周者何?東周也”,注雲“是時王猛自号為西周,天下因謂成周為東周”也。
雲名為成周者,即鄭注《書序》雲“居攝七年,天下太平而此邑成,乃名曰成周”也者,是其名作成周之義矣。
宣謝者何?宣宮之謝也。
(宣宮,周宣王之廟也。
至此不毀者,有中興之功。
室有東西廂曰廟,無東西廂有室曰寝,無室曰謝。
) [疏]“宣謝者何”。
○解雲:宣王親盡,不宜有廟,今災其榭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室有東西”至“曰謝”。
○解雲:皆《釋宮》文。
李氏曰“室有東西廂,謂宗廟殿有東西小堂也”,孫氏雲“夾室前堂”。
無東西廂有室曰寝者,郭注雲“但有大室”。
雲無室曰榭者,但有大殿無室内名曰榭,郭注雲“榭即今堂?皇”是也。
何言乎成周宣謝災?(據天子之居稱京師,宋災不别所燒。
) [疏]注“據天子”至“所燒”。
○解雲:即桓九年“紀季姜歸于京師”,傳雲“京師者何?天子之居也。
京者何?大也。
師者何?衆也。
天子之居,必以衆大之辭言之”是也。
雲宋災不别所燒者,即襄三十年夏五月“宋災”是也。
特據宋災者,以其王者之後,與周相類也。
樂器藏焉爾。
(宣王中興所作樂器。
) [疏]注“宣王”至“樂器”。
○解雲:蓋夷厲之時樂器有壞,故宣王作之,不謂更造别樂,何者?正以考諸古典,不見宣王别有樂名故也。
成周宣謝災,何以書?記災也。
外災不書,此何以書?新周也。
(新周故分别有災,不與宋同也。
孔子以《春秋》當新王,上黜杞,下新周而故宋,因天災中興之樂器,示周不複興,故系宣謝于成周,使若國文,黜而新之,從為王者後記災也。
) [疏]注“使若”至“記災也”。
○解雲:使周成為國,與宋、齊之屬相似。
雲從為王者後記災也者,即襄九年“宋火”之下,傳雲“外災不書?此何以書?為王者之後記災也”是也。
秋,郯伯姬來歸。
(嫁不書者,為媵也。
來歸書者,後為嫡也。
死不卒者,巳棄,有更?人之道,或時為大夫妻,故不得待以初也。
棄歸例有罪時,無罪月。
) [疏]注“嫁不”至“罪月”。
○解雲:正于《春秋》上下,魯女嫁為諸侯夫人者,無不書之,即“叔姬歸于紀”,“伯姬歸于宋”之屬是也。
今此不書,故知為媵。
若然,案隐七年“叔姬歸于紀”,注雲“叔姬者,伯姬之媵也”,“媵賤書者,後為嫡”。
然則彼後為嫡,初去則書,此亦後得為嫡,而初嫁不書者,蓋以不賢故也。
是以彼注雲“媵賤書者,後為嫡,終有賢行。
紀侯為齊所滅,紀季以?阝入于齊,叔姬歸之,能處隐約,全竟婦道,故重錄之”是也。
然則彼以終有賢行,故初去得書,此則初去不書,明其無賢也。
正以其嫡不書,則知伯姬非侄娣也。
左媵右媵皆尊于嫡侄娣,故後得為嫡耳。
雲來歸書者,後為嫡也者,正以紀叔姬後為嫡,卒葬皆書,即莊二十九年“紀叔姬卒”,三十年“葬紀叔姬”是也。
今此被出亦待書見,故知後得為嫡矣。
雲死不卒者,已棄雲雲,案莊二十九年“紀叔姬卒”,注雲“國滅卒者,從夫人行,待之以初也”。
然則彼叔姬者,莊十二年“歸于?阝”時從夫人行,故雖國滅,猶得待之以初。
今此伯姬或時為大夫妻,故不得作夫人待之,是以不複書其卒矣。
雲雲之說,在莊二十九年。
雲棄歸例雲雲,有罪時者,此文書秋是也。
無罪月者,即成五年“春,王正月,叔姬來歸”之屬是也。
冬,大有年。
十有七年,春,王正月,庚子,許男錫我卒。
(○錫,思曆反。
) 丁未,蔡侯申卒。
夏,葬許昭公。
○葬蔡文公。
(不月者,齊桓、晉文沒後,先背中國與楚,故略之。
與楚在文十年。
) [疏]注“不月”至“文十年”。
解雲:正以卒日葬月,大國之常例,今此蔡侯不月,故解之。
雲與楚在文十年者,即文十年冬,“楚子、蔡侯次于屈貉”者是也。
六月,癸卯,日有食之。
(是後邾婁人戕曾阝子,四國大夫敗齊師于鞍,齊侯逸獲,君道微,臣道強之所緻。
○鞍,音安。
) [疏]注“是後”至“之所緻”。
○解雲:即十八年秋,“邾婁人戕曾阝子于曾阝”,傳雲“殘賊而弑之也”是也。
雲四國大夫敗齊師于鞍者,即成二年夏六月季孫行父雲雲,“會晉?克、衛孫良夫、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鞍,齊師敗績”是也。
言齊侯佚獲者,即成二年“秋,七月,齊侯使國佐如師”,傳雲“君不使乎大夫,此其行使乎大夫何?佚獲也”,注雲“佚獲者,已獲而逃亡也。
當絕賤,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”是也。
己未,公會晉侯、衛侯、曹伯、邾婁子同盟于斷道。
(○斷,音短,又大短反。
)○“秋公”至“自會”。
冬,十有一月,壬午,公弟叔?卒。
(稱字者,賢之。
宣公篡立,叔?不仕其朝,不食其祿,終身于貧賤,故孔子曰“笃信好學,守死善道。
危邦不入,亂邦不居。
天下有道則見,無道則隐”,此之謂也。
禮,盛德之士不名,天子上大夫不名。
《春秋》公子不為大夫者不卒,卒而字者,起其宜為天子上大夫也。
孔子曰:“興滅國,繼絕世,舉逸民,天下之民歸心焉。
) 十有八年,春,晉侯,衛世子臧伐齊。
公伐杞。
夏,四月。
秋,七月,邾婁人戕曾阝子于曾阝。
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?殘賊而殺之也。
(支解節斷之,故變殺言戕。
戕則賤賊,惡無道也。
言于曾阝者,剌曾阝無守備。
小國本不卒,故亦不日。
○斷,音短。
) [疏]“戕曾阝子于曾阝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殘賊,于曾阝國都;欲言非殘賊,戕者殘文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小國本”至“不日”。
○解雲:正以凡滅例月,即莊十年“冬,十月齊師滅譚”之屬是。
若有所責者,則書日,即上十二年十二月,“戊寅,楚子滅蕭”,注雲“日者,屬上有王言,今反滅人,故深責之”是也。
然則邾婁無道,殘賊人君于其國都,與滅相似,亦宜書日,以責其暴。
而不日者,正以曾阝為微國,本不合卒,是以略之,不書其日也。
而僖十九年夏六月,“已酉,邾婁人執曾阝子用之”,亦是無道,與此相似而書日者,彼注雲“日者,魯不能防正其女,以至于此,明當痛其女禍而自責之”是也。
甲戌,楚子旅卒。
何以不書葬?(據日而名。
) [疏]注“據日而名”。
○解雲:書日書名,全一是諸夏大國之例,是以弟子因遂責其不與大國例同書葬是也。
吳、楚之君不書葬,辟其号也。
(旅即莊王也。
葬從臣子辭當稱王,故絕其葬,明當誅之。
至此卒者,因其有賢行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 [疏]注“至此”至“賢行”。
○解雲:正以已前未有書楚子卒處故也。
若文十八年春,“秦伯?卒”,彼注雲“秦穆公也。
至此卒者,因其賢”。
公孫歸父如晉。
冬,十月,壬戌,公薨于路寝。
歸父還自晉,至柽,遂奔齊。
還者何?善辭也。
何善爾?歸父使于晉,(上如晉是。
) [疏]“還者何”。
○解雲:以大夫使反,例不書至,今乃書還,違于常例,故執不知問。
還自晉,至柽,聞君薨家遣,(家為魯所遂遣,以先人弑君故也。
) [疏]注“家為”至“弑君故也”。
○解雲:即成十五年春,“仲嬰齊卒”之下,傳言公子遂“殺叔仲惠伯,弑子赤而立宣公。
宣公死,成公幼,臧宣叔者相也。
君死不哭,聚諸大夫而問焉,曰:‘昔者叔仲惠伯之事,孰為之?’諸大夫皆雜言曰:‘仲氏也。
其然乎?’于是遣歸父之家,然後哭君。
歸父使乎晉,還自晉,至柽,聞君薨家遣,?單帷哭君成踴,反命于介,自是走之齊”是也。
?單帷,(埽地曰?單,今齊俗名之雲爾。
将祖踴,故設帷重形。
○?單帷,音善,掃地張帷。
)哭君成踴,(踴,辟踴也。
禮必踴者,如嬰兒之慕母矣。
成踴,成三日五哭踴之禮。
禮,臣為君本服斬衰,故成踴,比二日朝莫哭踴,三日朝哭踴,莫不複哭踴,去事之殺也。
○殺,所戒反。
) [疏]注“成三日”至“之禮”者,解雲:出《禮記·奔喪》也。
反命乎介,(因介反命。
禮,卿出聘,以大夫為上介,以士為衆介。
) [疏]注“禮卿”至“衆介”。
解雲:出《聘禮》。
自是走之齊。
(主書者,善其不以家見逐怨怼,成踴哭君,終臣子之道,起時莫能然也。
言至柽者,善其得禮于柽。
言遂者,因介反命是也,不待報罪也。
遂弑君本當絕,小善錄者,本宣公同篡之人,又不當逐。
不日者,伯讨可逐,故從有罪例也。
○怼,直類反。
) [疏]注“不日”至“例也”。
○解雲:幾内大夫出奔例無罪者日,即襄二十三年“冬,十月,乙亥,臧孫纥出奔邾婁”,昭十二年“冬,十月,公子整出奔齊”之屬是也。
今此歸父亦無罪出奔,不日者,正以仲遂弑君,其家合沒,但與宣公同謀,魯人不合逐之。
若作伯讨之時,歸父可逐,故從有罪之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