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卷十四(起十年,盡十八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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恥,且明兵之所鄉,苟得其罪,則莫敢不懼。
○鄉者,許亮反,下同。
幾,音祈。
) 十有六年,春,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?,齊侯弗及盟。
其言弗及盟何?(據序上會也。
連盟何者,嫌據盟。
) [疏]注“據序”至“據盟”。
解雲:據序上會,何得弗及盟乎?是以問之。
雲嫌據盟者,嫌直據盟問之。
不見與盟也。
(與齊期盟,為叔姬故,中見簡賤,不見與盟,侮辱有恥,故諱使若行父會而去,齊侯不及得與盟,故言齊侯弗及,亦所以起齊侯不肯。
○為,于僞反。
) [疏]注“使若”至“與盟”。
○解雲:使若行父會齊侯于陽?訖即棄之而去,齊侯不及盟。
○注“亦所以起齊侯不肯”。
○解雲:若直言不及盟,文體已具,足見不得盟矣。
而更言齊侯不及者,欲道是時不肯盟者是齊侯也。
若直言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?不及盟,不妨行父不及,無以見齊侯不肯矣。
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。
(視朔說在六年。
不舉不朝廟者,禮,月終于廟先受朝政,乃朝,明王教尊也;朝廟,私也,故以不視朔為重。
常以朔者,重始也。
) [疏]注“視朔說在六年”。
○解雲:即上六年注雲“禮,諸侯受十二月朔政于天子,藏于大祖廟,每月朔朝廟,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,君北面而受之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舉”至“為重”。
○解雲:正以視朔之時,必有朝廟之禮,故上六年經雲“閏月不告月,猶朝于廟”是也。
今此經直言“四不視朔”,不道不朝廟,故解之。
○注“常以”至“始也”。
○解雲:言十二月之政令,所以不在年初一受之而巳,必以月之朔日受之者,重月之始故也。
公曷為四不視朔?(據無事也。
)公有疾也。
(以不諱舉公如有疾,公有疾乃複舉公是也。
○乃複,扶又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公有”至“是也”。
○解雲:即昭二十三年“冬,公如晉,至河。
公有疾,乃複”是也。
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?(據有疾無惡也。
) [疏]注“據有疾無惡也”。
○解雲:即昭二十三年傳雲“何言乎公有疾乃複?殺恥也”者是。
自是公無疾,不視朔也。
(有疾無惡不當書。
又不言有疾者,欲起公自是無疾不視朔也。
) [疏]注“公自”至“朔也”。
○解雲:即鄭氏雲“魯自文公四不視朔,視朔之禮已後遂廢”者,正取此文也。
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?有疾,猶可言也,無疾,不可言也。
(言無疾大惡,不可言也。
是後公不複視朔,政事委任公子遂。
) 六月,戊辰,公子遂及齊侯盟于犀丘。
(○犀丘,彥西,《左氏》作“妻阝丘”,《穀梁》作“師丘”。
) [疏]“盟于犀丘”。
○解雲:正本作“?丘”,故賈氏《公羊》曰“?丘,《穀梁》曰‘師丘’”是也。
今《左氏》經作“郪”字。
秋,八月,辛未,夫人姜氏薨。
○毀泉台。
泉台者何?郎台也。
(莊公所築台于郎,以郎譏臨民之漱浣。
○漱,素侯反。
浣,戶管反。
) [疏]“泉台者何”。
何解雲:泉台之名,自前未有,今而言毀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莊公”至“漱浣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一年“春,築台于郎”,傳雲“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臨民之所漱浣也”是也。
然則何以知泉台為郎台?正以彼傳雲“譏臨民之所漱浣”書,與此泉台之義合故也。
郎台則曷為謂之泉台?未成為郎台,(未成時,但以地名之。
)既成為泉台。
(既成,更以所置名之。
)毀泉台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築之譏,毀之譏。
先祖為之,已毀之,不如勿居而已矣。
(但當勿居,令自毀壞,不當故毀,暴揚先祖之惡也。
築毀譏同,知例皆時。
○令,力呈反。
暴,步蔔反。
) [疏]注“築毀”至“皆時”。
○解雲:言築毀譏同者,即上傳雲“築之譏,毀之譏”是也。
言知例皆時者,正以此經文承月下,恐蒙月,故如此解。
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。
(○巴,布加反。
) 冬,十有一月,宋人弑其君處臼。
弑君者曷為或稱名氏?或不稱名氏?大夫弑君稱名氏,賤者窮諸人;(賤者,謂士也。
士正自當稱人。
○處臼,二傳作“杵臼”。
)大夫相殺稱人,賤者窮諸盜。
賤者窮諸人者,言士先自稱人,今弑君亦稱人,故曰窮諸人矣。
雲賤者窮諸盜者,言士之賤名不過于盜故也。
(降大夫使稱人,降士使稱盜者,所以别死刑有輕重也。
無尊上,非聖人,不孝者,斬首枭之;無營上,犯軍法者,斬要;殺人者,刎ㄕ,故重者錄,輕者略也。
不日者,内娶略賤之。
○别,彼列反。
枭,古堯反。
要,一遙反。
刎,亡粉反。
頭,如字。
本又作“ㄕ”,音豆。
) [疏]注“故重”至“略也”。
○解雲:謂大夫弑君罪重,故稱名氏責之深。
若大夫相殺,罪輕于犯君,故降稱盜者,義之輕然也。
○注“不日”至“賤之”者,既說于上。
十有七年,春,晉人、衛人、陳人、鄭人伐宋。
夏,四月,癸亥,葬我小君聖姜。
聖姜者何?文公之母也。
(○聖姜,二傳作“聲姜”。
) [疏]“聖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夫人,谥異其夫号;欲言為妾,而卒葬并不見,故執不知問。
齊侯伐我西鄙。
六月,癸未,公及齊侯盟于?。
諸侯會于扈。
秋,公至自?。
冬,公子遂如齊。
十有八年,春,王二月,丁醜,公薨于台下。
秦伯?卒。
(秦穆公也。
至此卒者,因其賢。
○伯?,乙耕反,何雲“穆公也”。
《左氏》:穆公子康公。
) [疏]注“秦穆”至“其賢”。
○解雲:正以秦是戎狄,《春秋》外之,往前以來未錄其卒,今乃始書,故以賢解之。
而《左氏》為康公者,與此别。
《?梁》無解。
夏,五月,戊戌,齊人弑其君商人。
(商人弑君賊,複見者,與大夫異。
齊人已君事之,殺之且當坐弑君。
○複見,扶又反,下同;下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商人”至“弑君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諸是弑君之賊,皆不複見,所以賤之,是以宣六年書“晉趙盾、衛孫免侵陳”,傳雲“趙盾弑君,此其複見何”,注雲“據宋督、鄭歸生、齊崔杼弑其君,後不複見”;傳又雲“親弑君者,趙穿也”,注雲“複見趙盾者,欲起親弑者趙穿,非盾”是也。
今此商人于上十四年“弑其君舍”而複見者,正以其為君故也。
與大夫異者,齊人以君事之,殺之宜當坐弑君。
然則商人弑其君舍而存之,欲責臣子不讨賊故也,是以莊二十二年注雲“不與念母而譏忌省者,本不事母則已,不當忌省,猶為商人責不讨賊”,義亦通于此。
六月,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○秋,公子遂、叔孫得臣如齊。
(不舉重者,譏魯猥使二大夫出,虛國家,廢政事,重錄内也。
) [疏]注“不舉”至“内也”。
解雲:書事舉重,《春秋》之常,今而悉舉,故解之。
《?梁傳》雲“使舉上客而不稱介,不正其同倫而相為介,故列而數之也”者,亦是直舉重之義也。
而言重錄内者,正以外大夫未有并見者,于内唯有此經,及定六年“夏,季孫斯、仲孫何忌如晉”之文,故知正是重錄内也。
冬,十月,子卒。
子卒者孰謂?謂子赤也。
何以不日?(據子般卒日。
)隐之也。
何隐爾?弑也。
弑則何以不日?(據子般卒日。
○弑也,音試,下及注同。
) [疏]注“據子般卒日”。
○解雲:即莊三十二年“冬,十月,乙未,子般卒”是也。
不忍言也。
(所聞世,臣子恩痛王父深厚,故不忍言其日,與子般異。
) [疏]注“故不忍”至“般異”。
○解雲:正以子般為所傳聞之世故也,是以莊三十三年“子般卒”之下,何氏雲“殺不去日見隐者,降子赤也”是。
夫人姜氏歸于齊。
(歸者,大歸也。
夫死子殺賊人立,無所歸留,故去也。
有去道書者,重絕不複反。
) [疏]注“歸者,大歸也”。
○解雲:凡言大歸,一出不反之辭,若“紀侯大去其國”之類,故言歸者大歸也。
○注“有去”至“複反”。
○解雲:正以常事不書故也。
季孫行父如齊。
莒弑其君庶其。
稱國以弑何?(據莒人弑其君密州。
) [疏]注“據莒”至“密州”。
○解雲:即襄三十一年“十有一月,莒人弑其君密州”是也。
稱國以弑者,衆弑君之辭。
(一人弑君,國中人人盡喜,故舉國以明失衆,當坐絕也。
例皆時者,略之也。
) [疏]注“例皆”至“之也”。
解雲:謂是失衆而稱國以弑者,皆書時以略之,即定十三年冬,“薛弑其君比”之屬是也。
若然,昭二十七年“夏,四月,吳弑其君僚”,亦是稱國而書月者,彼非失衆,但以見弑之義,故不書時賤之,是以何氏雲“不書阖闾弑其君者,為季子諱,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弑,讓國阖闾,欲其享之,故為沒其罪也”,“月者,非失衆見弑,故不略之”者是也。
○鄉者,許亮反,下同。
幾,音祈。
) 十有六年,春,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?,齊侯弗及盟。
其言弗及盟何?(據序上會也。
連盟何者,嫌據盟。
) [疏]注“據序”至“據盟”。
解雲:據序上會,何得弗及盟乎?是以問之。
雲嫌據盟者,嫌直據盟問之。
不見與盟也。
(與齊期盟,為叔姬故,中見簡賤,不見與盟,侮辱有恥,故諱使若行父會而去,齊侯不及得與盟,故言齊侯弗及,亦所以起齊侯不肯。
○為,于僞反。
) [疏]注“使若”至“與盟”。
○解雲:使若行父會齊侯于陽?訖即棄之而去,齊侯不及盟。
○注“亦所以起齊侯不肯”。
○解雲:若直言不及盟,文體已具,足見不得盟矣。
而更言齊侯不及者,欲道是時不肯盟者是齊侯也。
若直言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?不及盟,不妨行父不及,無以見齊侯不肯矣。
夏,五月,公四不視朔。
(視朔說在六年。
不舉不朝廟者,禮,月終于廟先受朝政,乃朝,明王教尊也;朝廟,私也,故以不視朔為重。
常以朔者,重始也。
) [疏]注“視朔說在六年”。
○解雲:即上六年注雲“禮,諸侯受十二月朔政于天子,藏于大祖廟,每月朔朝廟,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,君北面而受之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舉”至“為重”。
○解雲:正以視朔之時,必有朝廟之禮,故上六年經雲“閏月不告月,猶朝于廟”是也。
今此經直言“四不視朔”,不道不朝廟,故解之。
○注“常以”至“始也”。
○解雲:言十二月之政令,所以不在年初一受之而巳,必以月之朔日受之者,重月之始故也。
公曷為四不視朔?(據無事也。
)公有疾也。
(以不諱舉公如有疾,公有疾乃複舉公是也。
○乃複,扶又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公有”至“是也”。
○解雲:即昭二十三年“冬,公如晉,至河。
公有疾,乃複”是也。
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?(據有疾無惡也。
) [疏]注“據有疾無惡也”。
○解雲:即昭二十三年傳雲“何言乎公有疾乃複?殺恥也”者是。
自是公無疾,不視朔也。
(有疾無惡不當書。
又不言有疾者,欲起公自是無疾不視朔也。
) [疏]注“公自”至“朔也”。
○解雲:即鄭氏雲“魯自文公四不視朔,視朔之禮已後遂廢”者,正取此文也。
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?有疾,猶可言也,無疾,不可言也。
(言無疾大惡,不可言也。
是後公不複視朔,政事委任公子遂。
) 六月,戊辰,公子遂及齊侯盟于犀丘。
(○犀丘,彥西,《左氏》作“妻阝丘”,《穀梁》作“師丘”。
) [疏]“盟于犀丘”。
○解雲:正本作“?丘”,故賈氏《公羊》曰“?丘,《穀梁》曰‘師丘’”是也。
今《左氏》經作“郪”字。
秋,八月,辛未,夫人姜氏薨。
○毀泉台。
泉台者何?郎台也。
(莊公所築台于郎,以郎譏臨民之漱浣。
○漱,素侯反。
浣,戶管反。
) [疏]“泉台者何”。
何解雲:泉台之名,自前未有,今而言毀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莊公”至“漱浣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一年“春,築台于郎”,傳雲“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臨民之所漱浣也”是也。
然則何以知泉台為郎台?正以彼傳雲“譏臨民之所漱浣”書,與此泉台之義合故也。
郎台則曷為謂之泉台?未成為郎台,(未成時,但以地名之。
)既成為泉台。
(既成,更以所置名之。
)毀泉台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築之譏,毀之譏。
先祖為之,已毀之,不如勿居而已矣。
(但當勿居,令自毀壞,不當故毀,暴揚先祖之惡也。
築毀譏同,知例皆時。
○令,力呈反。
暴,步蔔反。
) [疏]注“築毀”至“皆時”。
○解雲:言築毀譏同者,即上傳雲“築之譏,毀之譏”是也。
言知例皆時者,正以此經文承月下,恐蒙月,故如此解。
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。
(○巴,布加反。
) 冬,十有一月,宋人弑其君處臼。
弑君者曷為或稱名氏?或不稱名氏?大夫弑君稱名氏,賤者窮諸人;(賤者,謂士也。
士正自當稱人。
○處臼,二傳作“杵臼”。
)大夫相殺稱人,賤者窮諸盜。
賤者窮諸人者,言士先自稱人,今弑君亦稱人,故曰窮諸人矣。
雲賤者窮諸盜者,言士之賤名不過于盜故也。
(降大夫使稱人,降士使稱盜者,所以别死刑有輕重也。
無尊上,非聖人,不孝者,斬首枭之;無營上,犯軍法者,斬要;殺人者,刎ㄕ,故重者錄,輕者略也。
不日者,内娶略賤之。
○别,彼列反。
枭,古堯反。
要,一遙反。
刎,亡粉反。
頭,如字。
本又作“ㄕ”,音豆。
) [疏]注“故重”至“略也”。
○解雲:謂大夫弑君罪重,故稱名氏責之深。
若大夫相殺,罪輕于犯君,故降稱盜者,義之輕然也。
○注“不日”至“賤之”者,既說于上。
十有七年,春,晉人、衛人、陳人、鄭人伐宋。
夏,四月,癸亥,葬我小君聖姜。
聖姜者何?文公之母也。
(○聖姜,二傳作“聲姜”。
) [疏]“聖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夫人,谥異其夫号;欲言為妾,而卒葬并不見,故執不知問。
齊侯伐我西鄙。
六月,癸未,公及齊侯盟于?。
諸侯會于扈。
秋,公至自?。
冬,公子遂如齊。
十有八年,春,王二月,丁醜,公薨于台下。
秦伯?卒。
(秦穆公也。
至此卒者,因其賢。
○伯?,乙耕反,何雲“穆公也”。
《左氏》:穆公子康公。
) [疏]注“秦穆”至“其賢”。
○解雲:正以秦是戎狄,《春秋》外之,往前以來未錄其卒,今乃始書,故以賢解之。
而《左氏》為康公者,與此别。
《?梁》無解。
夏,五月,戊戌,齊人弑其君商人。
(商人弑君賊,複見者,與大夫異。
齊人已君事之,殺之且當坐弑君。
○複見,扶又反,下同;下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商人”至“弑君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諸是弑君之賊,皆不複見,所以賤之,是以宣六年書“晉趙盾、衛孫免侵陳”,傳雲“趙盾弑君,此其複見何”,注雲“據宋督、鄭歸生、齊崔杼弑其君,後不複見”;傳又雲“親弑君者,趙穿也”,注雲“複見趙盾者,欲起親弑者趙穿,非盾”是也。
今此商人于上十四年“弑其君舍”而複見者,正以其為君故也。
與大夫異者,齊人以君事之,殺之宜當坐弑君。
然則商人弑其君舍而存之,欲責臣子不讨賊故也,是以莊二十二年注雲“不與念母而譏忌省者,本不事母則已,不當忌省,猶為商人責不讨賊”,義亦通于此。
六月,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
○秋,公子遂、叔孫得臣如齊。
(不舉重者,譏魯猥使二大夫出,虛國家,廢政事,重錄内也。
) [疏]注“不舉”至“内也”。
解雲:書事舉重,《春秋》之常,今而悉舉,故解之。
《?梁傳》雲“使舉上客而不稱介,不正其同倫而相為介,故列而數之也”者,亦是直舉重之義也。
而言重錄内者,正以外大夫未有并見者,于内唯有此經,及定六年“夏,季孫斯、仲孫何忌如晉”之文,故知正是重錄内也。
冬,十月,子卒。
子卒者孰謂?謂子赤也。
何以不日?(據子般卒日。
)隐之也。
何隐爾?弑也。
弑則何以不日?(據子般卒日。
○弑也,音試,下及注同。
) [疏]注“據子般卒日”。
○解雲:即莊三十二年“冬,十月,乙未,子般卒”是也。
不忍言也。
(所聞世,臣子恩痛王父深厚,故不忍言其日,與子般異。
) [疏]注“故不忍”至“般異”。
○解雲:正以子般為所傳聞之世故也,是以莊三十三年“子般卒”之下,何氏雲“殺不去日見隐者,降子赤也”是。
夫人姜氏歸于齊。
(歸者,大歸也。
夫死子殺賊人立,無所歸留,故去也。
有去道書者,重絕不複反。
) [疏]注“歸者,大歸也”。
○解雲:凡言大歸,一出不反之辭,若“紀侯大去其國”之類,故言歸者大歸也。
○注“有去”至“複反”。
○解雲:正以常事不書故也。
季孫行父如齊。
莒弑其君庶其。
稱國以弑何?(據莒人弑其君密州。
) [疏]注“據莒”至“密州”。
○解雲:即襄三十一年“十有一月,莒人弑其君密州”是也。
稱國以弑者,衆弑君之辭。
(一人弑君,國中人人盡喜,故舉國以明失衆,當坐絕也。
例皆時者,略之也。
) [疏]注“例皆”至“之也”。
解雲:謂是失衆而稱國以弑者,皆書時以略之,即定十三年冬,“薛弑其君比”之屬是也。
若然,昭二十七年“夏,四月,吳弑其君僚”,亦是稱國而書月者,彼非失衆,但以見弑之義,故不書時賤之,是以何氏雲“不書阖闾弑其君者,為季子諱,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弑,讓國阖闾,欲其享之,故為沒其罪也”,“月者,非失衆見弑,故不略之”者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