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卷十一(起八年,盡二十一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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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是也。
賢也。
(闵公不書葬,故複于卒賢之,明季子當蒙讨慶父之功,遏牙存國,終當錄也。
不稱子者,上歸本當稱字,起事言子。
) [疏]注“闵公”至“錄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君弑賊不讨,惡臣子不讨賊,君喪無所系,往前闵公不書葬,恐季子有甚惡,故書字見其賢。
○注“不稱子”至“言子”。
○解雲:即闵元年歸之下來,注雲“不稱季友者,明齊繼魯,本感落姑之?,故令與高子俱稱子起其事”是也。
夏,四月,丙申,曾阝季姬卒。
秋,七月,甲子,公孫慈卒。
(日者,僖公賢君,宜有恩禮于大夫,故皆日也。
一年喪骨肉三人,故曰痛之。
) [疏]注“日者”至“皆日也”。
○解雲:以所傳聞之世,大夫之卒,不問有罪以否,例不日,隐元年十二月“公子益師卒”是也。
今此季友、公孫慈之卒皆書日者,正以賢君宜有恩禮于大夫故也。
然則言皆者,皆季友與公孫慈也。
其曾阝季姬之卒,例自合日,即上九年“秋,七月,乙酉,伯姬卒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一年”至“痛之”。
○解雲:言由其是賢君,故宜痛骨肉之卒;若直見是賢君,宜有禮于大夫,但當見季一人書日,故知宜痛其頻死故也。
冬,十有二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邢侯、曹伯于淮。
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此始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盟會之例,大信書時,今而書月,故如此解。
知任豎刀、易牙者,下十八年傳文。
言堕功滅項者,謂堕毀霸功而滅項,即下十七年“夏,滅項”是也。
十有七年,春,齊人、徐人伐英氏。
(稱氏者,《春秋》前黜稱氏也。
伐國而舍氏言之者,非主名,故伐之得從國舉。
) [疏]注“伐國”至“主名”。
○解雲:若其主名,即爵等是也。
夏,滅項。
孰滅之?齊滅之。
(以言滅,知非内也。
以不諱知齊滅。
○項,戶講反,國名。
) [疏]注“以言滅知非内也”。
○解雲:案經直言滅,不載主名,何知非内滅之?正以《春秋》之例,内大惡諱,今言滅,知非内矣。
○“以不諱知齊滅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例,為賢者諱,故上十二年“楚人滅黃”不為諱,今諱不言齊人,故知齊滅之。
曷為不言齊滅之?(據齊師滅譚。
) [疏]注“據齊師滅譚”。
○解雲:在莊十年冬也。
為桓公諱也。
《春秋》為賢者諱,此滅人之國,何賢爾?君子之惡惡也疾始,(絕其始,則不得終其惡。
○為桓,于僞反,下及注同。
惡惡,并如字;一讀上烏路反。
)善善也樂終。
(樂賢者終其行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桓公嘗有繼絕。
(立僖公也。
) [疏]注“立僖公也”。
○解雲:即元年是也。
存亡之功,(存邢、衛、杞。
) [疏]注“存邢、衛、杞”。
○解雲:存邢,上元年“城邢”是也。
存衛,上二年“城楚丘”是也。
存杞,上十四年“城緣陵”是也。
故君子為之諱也。
(言嘗者,時桓公德衰功廢而滅人,嫌當坐,故上述所嘗盛美而為之諱,所以尊其德,彰其功。
傳不言服楚,獨舉繼絕存亡者,明繼絕存亡,足以除殺子糾,滅譚遂項,覆終身之惡。
服楚功在覆篡惡之表,所以封桓公,名當如其事也。
不月者,桓公不坐滅,略小國。
) [疏]注“傳不言服楚”至“亡者”。
○解雲:其服楚在上四,年傳雲“曷為再言盟?喜服楚也”是也。
注“明繼”至“身之惡”。
○解雲:殺子糾者,即莊九年九月,“取子糾殺之”是也。
滅譚,即莊十年“冬,十月,齊師滅譚”是也。
其滅遂者,即莊十三年“夏,六月,齊人滅遂”是也。
以繼絕除殺子糾,以存三亡國除其三滅,故雲覆終身之惡。
○注“服楚”至“事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“齊小白入于齊”,是其篡文也。
而言之表者,取以蓋藏之。
○注“不月”至“小國”。
○解雲:言滅國例書月者,惡其篡而罪之。
今桓公功足除其滅,是以不月,故雲不坐滅也。
而滅譚滅遂皆月者,是時未足以覆之也。
略小國者,欲道既諱不言齊,知是誰滅?而不書月,又以略小國故也。
秋,夫人姜氏會齊于卞。
(○卞,皮彥反。
) 九月,公至自會。
冬,十有二月,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宋公會曹伯、衛人、邾婁人伐齊。
(月者,與襄公之征齊,善錄義兵。
)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征齊”。
○解雲:正以侵伐例時故也。
夏,師救齊。
五月,戊寅,宋師及齊師戰于?,齊師敗績。
戰不言伐,此其言伐何?宋公與伐而不與戰,故言伐。
《春秋》伐者為客,伐者為主。
曷為不使齊主之?(據甲寅衛人及齊人戰。
○?,魚辇反,又音言。
與伐,音預,下“不與”同。
) [疏]“宋公”至“故言伐”。
○解雲:謂宋公但與伐而不與戰,故不得舉重,是以兩舉之。
○注“據甲”至“人戰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八年“春,王三月,甲寅,齊人伐衛。
衛人及齊人戰,衛人敗績”,傳雲“《春秋》伐者為客,伐者為主,故使衛主之也”,彼注雲“戰序上言及者,為主”是也。
與襄公之征齊也。
曷為與襄公之征齊?(據齊桓公霸者,猶不與征衛。
) [疏]“與襄公之征齊”也。
○解雲:謂使征而正之。
征是上讨下之辭。
○注“據齊”至“征衛”。
解雲:即莊二十八年春,“衛人及齊人戰”是也。
桓公死,豎刀、易牙争權不葬,為是故伐之也。
(不為文實者,保伍連率,本有用兵征伐不義之道。
○刀,音?。
為是,于僞反,注同。
) [疏]注“不為文”至“之道”。
○解雲:其為文實者,即上元年春,“齊師、宋師、曹師次于聶北,救邢”,傳雲“曷為先言次,而後言救?君也。
君則其稱師何?不與諸侯專封也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,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力能救之,則救之可也”。
其二年“城楚丘”之下,亦複發文實之傳矣。
今此經何以不言宋師伐齊,傳雲此公也。
其稱師何?不與諸侯專征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?諸侯之義不得專征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不道者,力能征之,則征之可也。
正以諸侯本無專封之道,是以元年二年之經,皆為文實,以保伍連率,本有用兵征不義之道,是以不貶宋公稱師矣。
狄救齊。
秋,八月,丁亥,葬齊桓公。
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。
(狄稱人者,善能救齊,雖拒義兵,猶有憂中國之心,故進之。
不于救時進之者,辟襄公,不使義兵壅塞。
) [疏]注“狄稱人”至“兵壅塞”。
○解雲:案《?梁傳》“狄救齊”,傳雲“善救齊也”;又雲“邢人、狄人伐衛”,傳雲“其稱人何也?善累而後進之。
伐衛,所以救齊也”。
何氏《廢疾》曰:即伐衛救齊當兩舉,如伐楚救江矣。
又傳以為江遠楚近,故伐楚救江。
今狄亦近衛而遠齊,其事一也,于義《?梁》為短。
以此言之,則何氏之意?自伐衛,不為救齊之故。
而此注又以“狄稱人者,善能救齊”者,謂以其上能救齊,是以于此進之,不謂此時伐衛為救齊也。
所以不于救時進者,不使義兵壅塞也。
十有九年,春,王三月,宋人執滕子嬰齊。
(名者,着葵丘之會,叛天子命者也。
不得為伯讨者,不以其罪執之,妄執之。
所以着有罪者,為襄公殺恥也。
襄公有善志,欲承齊桓之業,執一惡人,不能得其過,故為見其罪。
所以助賢者,養善意也。
月者,錄責之。
○為襄,于僞反,下“故為”、“起為”、“為襄公”、“深為”、“若不為”皆同。
見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名者”至“命者”。
○解雲:即上九年“夏,公會宰周公、齊侯、宋子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葵丘”,“九月,戊辰,諸侯盟于葵丘”,傳雲“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得為伯讨”。
○解雲:上四年傳雲“稱侯而執者,伯讨也。
稱人而執者,非伯讨也”。
今此不稱侯,故解之。
○注“月者,錄責之”。
解雲:正以執例書時,即上四年夏,“齊人執陳袁濤塗”,五年“冬,晉人執虞公”之類是也。
今此書月者,錄責之也。
夏,六月,宋人、曹人、邾婁人盟于曹南。
(因本會于曹南,盟故以地,實邾婁。
說在下。
) [疏]注“因本”至“在下”。
解雲:言此盟之前,相與于曹南矣。
其實此盟在邾婁,故言實邾婁矣。
曾阝子會于邾婁。
其言會盟何?(據言諸侯會盟不錄,及曹伯襄言會諸侯。
) [疏]注“據外”至“會諸侯”。
○解雲:舊本皆無“及”字。
言外諸侯會盟不錄者,正以竟《春秋》上下,無外諸侯會盟之文。
若存“及”,宜下句讀之。
後會也。
(說與會伐宋同義。
君不會大夫,剌後會者,起實君也。
地以邾婁者,起為邾婁事也。
不言君者,為襄公諱也。
魯本許嫁季姬于邾婁,季姬淫?,使曾阝子請已而許之,二國交忿,襄公為此盟,欲和解之。
既在會間,反為邾婁所欺,執用曾阝子,恥辱加于宋無異,故沒襄公,使若微者也。
不于上地以邾婁者,深為襄公諱,使若不為邾婁事盟,而曾阝子自就邾婁,為所執者也。
上盟不日者,深順諱文,從微者例,使君下執,不以上盟為辨也。
會盟不日者,言會盟不信已明,無取于日,自其正文也。
) [疏]注“說與會伐宋同義”。
解雲:即莊十四年“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夏,單伯會伐宋”,傳雲“其言會伐宋何?後會也”,彼注雲“本期而後,故但舉會。
書者,刺其不信”。
○注“君不會大夫”。
○解雲:案莊九年春,“公及齊大夫盟于暨”,傳雲“公曷為與大夫盟?齊無君也。
然則何以不名?為其諱與大夫盟也,使若衆然”;又莊二十二年秋,“及齊高?盟于防”,傳雲“曷為不言公?諱與大夫盟也”,皆是君不會大夫之辭。
○注“起實君也”。
○解雲:言起上宋人、曹人之屬,實是宋公、曹伯耳。
○注“地以邾婁”。
○解雲:正以二十八年夏,“公會晉侯”以下“盟于踐土。
陳侯如會”,傳雲“其言如會何?後會也”。
然則彼言陳侯如會,此亦宜言曾阝子如會,而言于邾婁,起為邾婁事也。
○注“不言君者”。
○解雲:上曹南之盟,不言宋公等是也。
○注“季姬淫?”至“微者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四年“夏,六月,季姬及曾阝子遇于防,使曾阝子來朝”,傳雲“曾阝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?内辭也。
非使外朝,使來請已也”。
○注“不于上”至“執者也”。
○解雲:上經雲“盟于曹南”者,實是盟于邾婁,故以此解之。
所以不于上經地以邾婁者,深為襄公諱,使若不為邾婁事盟,而曾阝子自就邾婁所見執者也。
○注“上盟不”至“日者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上下,微者之盟,例皆書時,而下文冬“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盟于齊”之屬是。
今此乃以不日為微者例者,正以宋襄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,故宜書月。
隐元年注雲“微者盟例時,不能專正,故責略之。
此月者,隐公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,故錄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會盟”至“正文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春秋》之例,不信者日故也。
言自其正文也者,謂既言會盟,即是不信之正文,不勞書日以見。
己酉
賢也。
(闵公不書葬,故複于卒賢之,明季子當蒙讨慶父之功,遏牙存國,終當錄也。
不稱子者,上歸本當稱字,起事言子。
) [疏]注“闵公”至“錄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君弑賊不讨,惡臣子不讨賊,君喪無所系,往前闵公不書葬,恐季子有甚惡,故書字見其賢。
○注“不稱子”至“言子”。
○解雲:即闵元年歸之下來,注雲“不稱季友者,明齊繼魯,本感落姑之?,故令與高子俱稱子起其事”是也。
夏,四月,丙申,曾阝季姬卒。
秋,七月,甲子,公孫慈卒。
(日者,僖公賢君,宜有恩禮于大夫,故皆日也。
一年喪骨肉三人,故曰痛之。
) [疏]注“日者”至“皆日也”。
○解雲:以所傳聞之世,大夫之卒,不問有罪以否,例不日,隐元年十二月“公子益師卒”是也。
今此季友、公孫慈之卒皆書日者,正以賢君宜有恩禮于大夫故也。
然則言皆者,皆季友與公孫慈也。
其曾阝季姬之卒,例自合日,即上九年“秋,七月,乙酉,伯姬卒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一年”至“痛之”。
○解雲:言由其是賢君,故宜痛骨肉之卒;若直見是賢君,宜有禮于大夫,但當見季一人書日,故知宜痛其頻死故也。
冬,十有二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邢侯、曹伯于淮。
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此始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盟會之例,大信書時,今而書月,故如此解。
知任豎刀、易牙者,下十八年傳文。
言堕功滅項者,謂堕毀霸功而滅項,即下十七年“夏,滅項”是也。
十有七年,春,齊人、徐人伐英氏。
(稱氏者,《春秋》前黜稱氏也。
伐國而舍氏言之者,非主名,故伐之得從國舉。
) [疏]注“伐國”至“主名”。
○解雲:若其主名,即爵等是也。
夏,滅項。
孰滅之?齊滅之。
(以言滅,知非内也。
以不諱知齊滅。
○項,戶講反,國名。
) [疏]注“以言滅知非内也”。
○解雲:案經直言滅,不載主名,何知非内滅之?正以《春秋》之例,内大惡諱,今言滅,知非内矣。
○“以不諱知齊滅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例,為賢者諱,故上十二年“楚人滅黃”不為諱,今諱不言齊人,故知齊滅之。
曷為不言齊滅之?(據齊師滅譚。
) [疏]注“據齊師滅譚”。
○解雲:在莊十年冬也。
為桓公諱也。
《春秋》為賢者諱,此滅人之國,何賢爾?君子之惡惡也疾始,(絕其始,則不得終其惡。
○為桓,于僞反,下及注同。
惡惡,并如字;一讀上烏路反。
)善善也樂終。
(樂賢者終其行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桓公嘗有繼絕。
(立僖公也。
) [疏]注“立僖公也”。
○解雲:即元年是也。
存亡之功,(存邢、衛、杞。
) [疏]注“存邢、衛、杞”。
○解雲:存邢,上元年“城邢”是也。
存衛,上二年“城楚丘”是也。
存杞,上十四年“城緣陵”是也。
故君子為之諱也。
(言嘗者,時桓公德衰功廢而滅人,嫌當坐,故上述所嘗盛美而為之諱,所以尊其德,彰其功。
傳不言服楚,獨舉繼絕存亡者,明繼絕存亡,足以除殺子糾,滅譚遂項,覆終身之惡。
服楚功在覆篡惡之表,所以封桓公,名當如其事也。
不月者,桓公不坐滅,略小國。
) [疏]注“傳不言服楚”至“亡者”。
○解雲:其服楚在上四,年傳雲“曷為再言盟?喜服楚也”是也。
注“明繼”至“身之惡”。
○解雲:殺子糾者,即莊九年九月,“取子糾殺之”是也。
滅譚,即莊十年“冬,十月,齊師滅譚”是也。
其滅遂者,即莊十三年“夏,六月,齊人滅遂”是也。
以繼絕除殺子糾,以存三亡國除其三滅,故雲覆終身之惡。
○注“服楚”至“事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“齊小白入于齊”,是其篡文也。
而言之表者,取以蓋藏之。
○注“不月”至“小國”。
○解雲:言滅國例書月者,惡其篡而罪之。
今桓公功足除其滅,是以不月,故雲不坐滅也。
而滅譚滅遂皆月者,是時未足以覆之也。
略小國者,欲道既諱不言齊,知是誰滅?而不書月,又以略小國故也。
秋,夫人姜氏會齊于卞。
(○卞,皮彥反。
) 九月,公至自會。
冬,十有二月,乙亥,齊侯小白卒。
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宋公會曹伯、衛人、邾婁人伐齊。
(月者,與襄公之征齊,善錄義兵。
)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征齊”。
○解雲:正以侵伐例時故也。
夏,師救齊。
五月,戊寅,宋師及齊師戰于?,齊師敗績。
戰不言伐,此其言伐何?宋公與伐而不與戰,故言伐。
《春秋》伐者為客,伐者為主。
曷為不使齊主之?(據甲寅衛人及齊人戰。
○?,魚辇反,又音言。
與伐,音預,下“不與”同。
) [疏]“宋公”至“故言伐”。
○解雲:謂宋公但與伐而不與戰,故不得舉重,是以兩舉之。
○注“據甲”至“人戰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八年“春,王三月,甲寅,齊人伐衛。
衛人及齊人戰,衛人敗績”,傳雲“《春秋》伐者為客,伐者為主,故使衛主之也”,彼注雲“戰序上言及者,為主”是也。
與襄公之征齊也。
曷為與襄公之征齊?(據齊桓公霸者,猶不與征衛。
) [疏]“與襄公之征齊”也。
○解雲:謂使征而正之。
征是上讨下之辭。
○注“據齊”至“征衛”。
解雲:即莊二十八年春,“衛人及齊人戰”是也。
桓公死,豎刀、易牙争權不葬,為是故伐之也。
(不為文實者,保伍連率,本有用兵征伐不義之道。
○刀,音?。
為是,于僞反,注同。
) [疏]注“不為文”至“之道”。
○解雲:其為文實者,即上元年春,“齊師、宋師、曹師次于聶北,救邢”,傳雲“曷為先言次,而後言救?君也。
君則其稱師何?不與諸侯專封也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,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力能救之,則救之可也”。
其二年“城楚丘”之下,亦複發文實之傳矣。
今此經何以不言宋師伐齊,傳雲此公也。
其稱師何?不與諸侯專征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?諸侯之義不得專征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不道者,力能征之,則征之可也。
正以諸侯本無專封之道,是以元年二年之經,皆為文實,以保伍連率,本有用兵征不義之道,是以不貶宋公稱師矣。
狄救齊。
秋,八月,丁亥,葬齊桓公。
冬,邢人、狄人伐衛。
(狄稱人者,善能救齊,雖拒義兵,猶有憂中國之心,故進之。
不于救時進之者,辟襄公,不使義兵壅塞。
) [疏]注“狄稱人”至“兵壅塞”。
○解雲:案《?梁傳》“狄救齊”,傳雲“善救齊也”;又雲“邢人、狄人伐衛”,傳雲“其稱人何也?善累而後進之。
伐衛,所以救齊也”。
何氏《廢疾》曰:即伐衛救齊當兩舉,如伐楚救江矣。
又傳以為江遠楚近,故伐楚救江。
今狄亦近衛而遠齊,其事一也,于義《?梁》為短。
以此言之,則何氏之意?自伐衛,不為救齊之故。
而此注又以“狄稱人者,善能救齊”者,謂以其上能救齊,是以于此進之,不謂此時伐衛為救齊也。
所以不于救時進者,不使義兵壅塞也。
十有九年,春,王三月,宋人執滕子嬰齊。
(名者,着葵丘之會,叛天子命者也。
不得為伯讨者,不以其罪執之,妄執之。
所以着有罪者,為襄公殺恥也。
襄公有善志,欲承齊桓之業,執一惡人,不能得其過,故為見其罪。
所以助賢者,養善意也。
月者,錄責之。
○為襄,于僞反,下“故為”、“起為”、“為襄公”、“深為”、“若不為”皆同。
見,賢遍反。
) [疏]注“名者”至“命者”。
○解雲:即上九年“夏,公會宰周公、齊侯、宋子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于葵丘”,“九月,戊辰,諸侯盟于葵丘”,傳雲“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得為伯讨”。
○解雲:上四年傳雲“稱侯而執者,伯讨也。
稱人而執者,非伯讨也”。
今此不稱侯,故解之。
○注“月者,錄責之”。
解雲:正以執例書時,即上四年夏,“齊人執陳袁濤塗”,五年“冬,晉人執虞公”之類是也。
今此書月者,錄責之也。
夏,六月,宋人、曹人、邾婁人盟于曹南。
(因本會于曹南,盟故以地,實邾婁。
說在下。
) [疏]注“因本”至“在下”。
解雲:言此盟之前,相與于曹南矣。
其實此盟在邾婁,故言實邾婁矣。
曾阝子會于邾婁。
其言會盟何?(據言諸侯會盟不錄,及曹伯襄言會諸侯。
) [疏]注“據外”至“會諸侯”。
○解雲:舊本皆無“及”字。
言外諸侯會盟不錄者,正以竟《春秋》上下,無外諸侯會盟之文。
若存“及”,宜下句讀之。
後會也。
(說與會伐宋同義。
君不會大夫,剌後會者,起實君也。
地以邾婁者,起為邾婁事也。
不言君者,為襄公諱也。
魯本許嫁季姬于邾婁,季姬淫?,使曾阝子請已而許之,二國交忿,襄公為此盟,欲和解之。
既在會間,反為邾婁所欺,執用曾阝子,恥辱加于宋無異,故沒襄公,使若微者也。
不于上地以邾婁者,深為襄公諱,使若不為邾婁事盟,而曾阝子自就邾婁,為所執者也。
上盟不日者,深順諱文,從微者例,使君下執,不以上盟為辨也。
會盟不日者,言會盟不信已明,無取于日,自其正文也。
) [疏]注“說與會伐宋同義”。
解雲:即莊十四年“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夏,單伯會伐宋”,傳雲“其言會伐宋何?後會也”,彼注雲“本期而後,故但舉會。
書者,刺其不信”。
○注“君不會大夫”。
○解雲:案莊九年春,“公及齊大夫盟于暨”,傳雲“公曷為與大夫盟?齊無君也。
然則何以不名?為其諱與大夫盟也,使若衆然”;又莊二十二年秋,“及齊高?盟于防”,傳雲“曷為不言公?諱與大夫盟也”,皆是君不會大夫之辭。
○注“起實君也”。
○解雲:言起上宋人、曹人之屬,實是宋公、曹伯耳。
○注“地以邾婁”。
○解雲:正以二十八年夏,“公會晉侯”以下“盟于踐土。
陳侯如會”,傳雲“其言如會何?後會也”。
然則彼言陳侯如會,此亦宜言曾阝子如會,而言于邾婁,起為邾婁事也。
○注“不言君者”。
○解雲:上曹南之盟,不言宋公等是也。
○注“季姬淫?”至“微者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四年“夏,六月,季姬及曾阝子遇于防,使曾阝子來朝”,傳雲“曾阝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?内辭也。
非使外朝,使來請已也”。
○注“不于上”至“執者也”。
○解雲:上經雲“盟于曹南”者,實是盟于邾婁,故以此解之。
所以不于上經地以邾婁者,深為襄公諱,使若不為邾婁事盟,而曾阝子自就邾婁所見執者也。
○注“上盟不”至“日者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上下,微者之盟,例皆書時,而下文冬“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盟于齊”之屬是。
今此乃以不日為微者例者,正以宋襄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,故宜書月。
隐元年注雲“微者盟例時,不能專正,故責略之。
此月者,隐公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,故錄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會盟”至“正文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春秋》之例,不信者日故也。
言自其正文也者,謂既言會盟,即是不信之正文,不勞書日以見。
己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