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卷十(起元年,盡七年)
關燈
小
中
大
。
○解雲:正以僖三十三年“晉人及姜戎敗秦于ゾ”下,傳雲“襄公親之,則其稱人何?貶。
曷為貶?君在乎殡而用師,危不得葬也”。
然則彼背殡用兵,眨而危之,今此經雲“九月,公敗邾婁師于纓”,與莊十年“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”,夏六月,“公敗宋師于乘丘”之屬無異者,時于喪事無薄故也。
然則公敗邾婁者,為哀姜複雠也。
若然,案莊九年“及齊師戰于乾時”,亦是為桓公複雠于齊,經不言公,此言公者,彼傳雲“此複雠于大國,曷為使微者?公也。
公則曷為不言公?不與公複雠也。
曷為不與公複雠?複雠者在下也”,注雲“時實為不能納子糾伐齊,諸大夫以為不如以複雠伐之,于是以複雠伐之,非誠心至意,故不與也”。
然則此言公者,本出公意故也。
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帥師,敗莒師于犁,獲莒?。
莒?者何?莒大夫也。
莒無大夫,此何以書?大季子之獲也。
何大乎季子之獲?(據獲人當坐。
○于犁,力知反,又力兮反,《左氏》作“郦”。
莒?,女居反,一音女加反;一本作“茹”音同。
) [疏]“莒?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莒君,經不稱子;欲言大夫,莒無大夫,故執不知問。
季子治内難以正,(謂拒慶父。
○内難,乃旦反,下同。
)禦外難以正。
其禦外難以正奈何?公子慶父弑闵公,走而之莒,莒人逐之,将由乎齊,齊人不納。
卻,反舍于汶水之上,使公子奚斯入請。
季子曰:“公子不可以入,入則殺矣。
”(義不可見賊而不殺。
) [疏]“将由乎齊”。
○解雲:欲從齊而自安矣。
○“舍于汶水之上”。
○解雲:舊本皆作“洛”,誤也。
何者?今齊魯之間有汶無洛也。
奚斯不忍反命于慶父,自南?,(?,水涯。
?,音俟。
)○北面而哭。
(時慶父自汶水之北。
)慶父聞之曰:“嘻!(嘻,發痛語首之聲。
○嘻,許其反。
) [疏]注“嘻發”至“之聲”。
解雲:謂發心自痛傷,而以嘻為語之首也。
此奚斯之聲也。
諾已。
”(諾已,皆自畢語。
) [疏]注“諾巳,皆自畢語”。
○解雲:猶似今人雲休,一生罷去已,自畢竟之辭,故雲自畢語矣。
畢作“卑”字,誤耳。
曰:“吾不得入矣。
”于是抗?經而死。
(?,小車轅,冀州以北名之雲爾。
○?,音竹由反,車轅也。
) [疏]“于是”至“而死”。
○解雲:鄭氏雲“慶父?死”者,正取此文。
莒人聞之曰:“吾巳得子之賊矣。
”以求賂乎魯,(魯時雖緩追,猶外購求之。
○購,古豆反。
)魯人不與,為是興師而伐魯。
(故與季子獲之。
)季子待之以偏戰。
(傳雲爾者,善季子忿不加暴,得君子之道。
) [疏]注“傳雲”至“之道”。
○解雲:此待之以偏戰者,即經書敗文是也。
敗者,内戰文耳。
莒人可忿,而能結日偏戰。
偏戰,是其不加暴之義,故得君子之道。
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
夫人何以不稱姜氏?(據薨于夷稱姜氏。
經有氏,不但問不稱姜,并言氏者,嫌據夫人婦姜,欲使去氏。
○去,起呂反。
) [疏]注“經有”至“去氏”。
○解雲:夫人婦姜之文,即宣元年“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”是也。
貶,曷為貶?(據薨于夷不貶。
)與弑公也。
(與慶父共弑闵公。
○與殺,音預,又如字;下申志反。
) [疏]注“與慶”至“闵公”。
○解雲:不言子般者,據成君言之,省文。
然則曷為不于弑焉貶?(據??牙于卒時貶。
) [疏]注“據??”至“時貶”。
○解雲:即莊三十二年“公子牙卒”,傳雲“何以不稱弟?殺也”是。
傳言殺者,言由其見殺貶之矣。
貶必于重者,莫重乎其以喪至也。
(刑人于市,與衆棄之,故必于臣子集迎之時貶之。
所以明誅得其罪,因正王法所加,臣子不得以夫人禮治其喪也。
貶置氏者,殺子差輕于殺夫,别逆順也。
緻者,從書薨,以常文錄之。
言自齊者,順上以歸文。
○差,初賣反,又初佳反。
别,彼列反。
) [疏]注“刑人”至“棄之”。
解雲:《禮記》文。
○注“所以”至“喪也”。
○解雲:季子之逸慶父,齊桓之讨哀姜,二義相違,而皆善之者,誅不辟親。
王者之道,親親相隐,古今通式。
然則齊桓之讨哀姜,得伯者之義;季子之縱慶父,因獄有所歸,遂申親親之恩,義各有途,不可為難矣。
○注“貶置氏者”。
○解雲:謂貶而置其氏矣。
○“殺子”至“順也”。
○解雲:言殺子差輕于殺夫者,欲道莊元年“夫人孫于齊”,姜氏并去者,正猶殺夫罪重故也。
言别逆順者,言殺夫之逆,甚于殺子,二事相對而言之,不謂哀姜殺子得為順,是以晉侯、宋公殺世子,皆直稱君而甚之。
○注“緻者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謂不書殺而書薨作常文,是以于歸亦作常文錄之。
若公之喪至自齊,至自乾侯之屬。
○注“言自”至“歸文”。
○解雲:其實從夷來,而言至自齊,正以上文雲“薨于夷,齊人以歸”,故言至自齊順之。
二年,春,王正月,城楚丘。
孰城之?(據内城不月,故問之。
) [疏]注“據内”至“問之”。
○解雲:内城不月者,即隐七年“夏,城中丘”;襄十九年冬,“城西郛”之屬是也。
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,皆不蒙日月。
城衛也。
曷為不言城衛?(據無遷文以言城,故當言城衛。
) [疏]注“據無”至“城衛”。
○解雲:舊本“曷為”之下,有“不言”二字,今無者,脫也。
言以前之經,未有遷衛于楚丘之文,今此城之,固當言城衛,不應言城楚丘,故難之。
固字亦有作“故”字者,言由是之故,當言城衛。
滅也。
孰滅之?蓋狄滅之。
(以上有狄入衛。
) [疏]“滅也”。
○解雲:言正由是時衛國巳滅,故不得言衛矣。
○注“以上有狄入衛”。
○解雲:即闵二年冬,“狄入衛”是也。
曷為不言狄滅之?為桓公諱也。
曷為為桓公諱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桓公不能救,則桓公恥之也。
然則孰城之?(據不出主名,見桓公德優不待之,又不獨書齊,實諸侯也。
○為桓,于僞反,下“為桓”、“曷為”、注“深為”同。
見桓,賢遍反,下傳“荀息見”并注同。
)桓公城之。
曷為不言桓公城之?不與諸侯專封也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?諸侯之義,不得專封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力能救之,則救之可也。
(複發傳者,君子樂道人之善也。
不系衛者,明去衛而國楚丘,起其遷也。
不書遷與救次者,深為桓公諱。
使若始時尚倉卒有所救,其後晏然無幹戈之患,所以重其任而厚責之。
主書者,起文從實也。
○複,扶又反。
卒,寸忽反。
) [疏]注“不系”至“遷也”。
○解雲:欲決襄十年冬“戍鄭虎牢”,系鄭矣。
○注“不書”至“責之”。
○解雲:正決元年經“次于聶北,救邢”,“邢遷于陳儀”之文。
○注“主書”至“實也”。
○解雲:謂經文雖不與,當從其實理而與之。
夏,五月,辛巳,葬我小君哀姜。
哀姜者何?莊公之夫人也。
(誅當絕,不當以夫人禮書葬。
書葬者,正齊桓讨賊,辟責内雠齊。
) [疏]“哀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妾,經書小君;欲言?妻,與夫别谥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誅當”至“雠齊”。
○解雲:即元年“夫人氏之喪”不言姜者,是其誅文也。
上既誅之,即當合絕,不以夫人之禮書葬,而書葬者,欲正齊桓讨得其賊故也。
而言辟責内雠齊者,《公羊》之例,君弑賊不讨,不書其君葬,責臣子不讨賊,令君喪無所系矣。
今若不書葬,即似責魯臣子不讨齊桓,故言正齊桓讨賊,辟責内雠齊耳。
虞師、晉師滅夏陽。
虞,微國也,曷為序乎大國之上?(據稱師有加文,知不主會。
○夏陽,《左氏》作“下陽”。
) [疏]注“據稱”至“主會”。
○解雲:即隐五年秋,“邾婁人、鄭人伐宋”,注雲“邾婁小國,序上者,主會也”。
然則邾婁小國,稱人無加文,而得序于鄭上者,正由主會故也。
今虞為小國而得稱師,是有加文,則知序于晉上者,不為主會。
既不為主會,而在大國之上,故難之。
知稱師為加文者,正以小國例不得稱師。
其稱師者,乃是大國将卑師衆之稱故也。
使虞首惡也。
曷為使虞首惡?(據楚人、巴人滅庸不使邑首惡。
) [疏]注“據楚人”至“首惡”。
○解雲:即文十六年秋,“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”是。
案彼經有秦人,而不言之者,直取巴為小國,不序在上之意,故省文。
虞受賂,假滅國者道,以取亡焉。
其受賂奈何?獻公朝諸大夫而問焉,曰:“寡人夜者寝而不寐,其意也何?”諸大夫有進對者曰:“寝不安與?其諸侍禦有不在側者與?”獻公不應。
荀息進曰:“虞郭見與?(猶曰:虞郭豈見于君之心乎?荀息素知獻公欲伐此二國,故雲爾。
○安與,音馀,下“者與”、“見與”同。
應,應對之應。
郭,音虢,又如字,注及下同。
) [疏]“寝不”至“者與”。
○解雲:言直置寝自不安與?為侍禦之人有不在側者與?其諸,蓋為辭矣。
故桓六年傳雲“公羊子曰‘其諸以病桓與’”,彼注雲“其諸,辭也”。
則知《論語》雲“其諸異乎人之求之欤者”者,諸亦為辭矣。
獻公揖而進之,(以手通指曰揖。
) [疏]注“以手通指曰揖”。
○解雲:蓋謂揖而招之,言用拱揖,并招引近巳,若文七年傳雲“?失晉大夫使與公盟”,彼注雲“以目通指
○解雲:正以僖三十三年“晉人及姜戎敗秦于ゾ”下,傳雲“襄公親之,則其稱人何?貶。
曷為貶?君在乎殡而用師,危不得葬也”。
然則彼背殡用兵,眨而危之,今此經雲“九月,公敗邾婁師于纓”,與莊十年“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”,夏六月,“公敗宋師于乘丘”之屬無異者,時于喪事無薄故也。
然則公敗邾婁者,為哀姜複雠也。
若然,案莊九年“及齊師戰于乾時”,亦是為桓公複雠于齊,經不言公,此言公者,彼傳雲“此複雠于大國,曷為使微者?公也。
公則曷為不言公?不與公複雠也。
曷為不與公複雠?複雠者在下也”,注雲“時實為不能納子糾伐齊,諸大夫以為不如以複雠伐之,于是以複雠伐之,非誠心至意,故不與也”。
然則此言公者,本出公意故也。
冬,十月,壬午,公子友帥師,敗莒師于犁,獲莒?。
莒?者何?莒大夫也。
莒無大夫,此何以書?大季子之獲也。
何大乎季子之獲?(據獲人當坐。
○于犁,力知反,又力兮反,《左氏》作“郦”。
莒?,女居反,一音女加反;一本作“茹”音同。
) [疏]“莒?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莒君,經不稱子;欲言大夫,莒無大夫,故執不知問。
季子治内難以正,(謂拒慶父。
○内難,乃旦反,下同。
)禦外難以正。
其禦外難以正奈何?公子慶父弑闵公,走而之莒,莒人逐之,将由乎齊,齊人不納。
卻,反舍于汶水之上,使公子奚斯入請。
季子曰:“公子不可以入,入則殺矣。
”(義不可見賊而不殺。
) [疏]“将由乎齊”。
○解雲:欲從齊而自安矣。
○“舍于汶水之上”。
○解雲:舊本皆作“洛”,誤也。
何者?今齊魯之間有汶無洛也。
奚斯不忍反命于慶父,自南?,(?,水涯。
?,音俟。
)○北面而哭。
(時慶父自汶水之北。
)慶父聞之曰:“嘻!(嘻,發痛語首之聲。
○嘻,許其反。
) [疏]注“嘻發”至“之聲”。
解雲:謂發心自痛傷,而以嘻為語之首也。
此奚斯之聲也。
諾已。
”(諾已,皆自畢語。
) [疏]注“諾巳,皆自畢語”。
○解雲:猶似今人雲休,一生罷去已,自畢竟之辭,故雲自畢語矣。
畢作“卑”字,誤耳。
曰:“吾不得入矣。
”于是抗?經而死。
(?,小車轅,冀州以北名之雲爾。
○?,音竹由反,車轅也。
) [疏]“于是”至“而死”。
○解雲:鄭氏雲“慶父?死”者,正取此文。
莒人聞之曰:“吾巳得子之賊矣。
”以求賂乎魯,(魯時雖緩追,猶外購求之。
○購,古豆反。
)魯人不與,為是興師而伐魯。
(故與季子獲之。
)季子待之以偏戰。
(傳雲爾者,善季子忿不加暴,得君子之道。
) [疏]注“傳雲”至“之道”。
○解雲:此待之以偏戰者,即經書敗文是也。
敗者,内戰文耳。
莒人可忿,而能結日偏戰。
偏戰,是其不加暴之義,故得君子之道。
十有二月,丁巳,夫人氏之喪至自齊。
夫人何以不稱姜氏?(據薨于夷稱姜氏。
經有氏,不但問不稱姜,并言氏者,嫌據夫人婦姜,欲使去氏。
○去,起呂反。
) [疏]注“經有”至“去氏”。
○解雲:夫人婦姜之文,即宣元年“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”是也。
貶,曷為貶?(據薨于夷不貶。
)與弑公也。
(與慶父共弑闵公。
○與殺,音預,又如字;下申志反。
) [疏]注“與慶”至“闵公”。
○解雲:不言子般者,據成君言之,省文。
然則曷為不于弑焉貶?(據??牙于卒時貶。
) [疏]注“據??”至“時貶”。
○解雲:即莊三十二年“公子牙卒”,傳雲“何以不稱弟?殺也”是。
傳言殺者,言由其見殺貶之矣。
貶必于重者,莫重乎其以喪至也。
(刑人于市,與衆棄之,故必于臣子集迎之時貶之。
所以明誅得其罪,因正王法所加,臣子不得以夫人禮治其喪也。
貶置氏者,殺子差輕于殺夫,别逆順也。
緻者,從書薨,以常文錄之。
言自齊者,順上以歸文。
○差,初賣反,又初佳反。
别,彼列反。
) [疏]注“刑人”至“棄之”。
解雲:《禮記》文。
○注“所以”至“喪也”。
○解雲:季子之逸慶父,齊桓之讨哀姜,二義相違,而皆善之者,誅不辟親。
王者之道,親親相隐,古今通式。
然則齊桓之讨哀姜,得伯者之義;季子之縱慶父,因獄有所歸,遂申親親之恩,義各有途,不可為難矣。
○注“貶置氏者”。
○解雲:謂貶而置其氏矣。
○“殺子”至“順也”。
○解雲:言殺子差輕于殺夫者,欲道莊元年“夫人孫于齊”,姜氏并去者,正猶殺夫罪重故也。
言别逆順者,言殺夫之逆,甚于殺子,二事相對而言之,不謂哀姜殺子得為順,是以晉侯、宋公殺世子,皆直稱君而甚之。
○注“緻者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謂不書殺而書薨作常文,是以于歸亦作常文錄之。
若公之喪至自齊,至自乾侯之屬。
○注“言自”至“歸文”。
○解雲:其實從夷來,而言至自齊,正以上文雲“薨于夷,齊人以歸”,故言至自齊順之。
二年,春,王正月,城楚丘。
孰城之?(據内城不月,故問之。
) [疏]注“據内”至“問之”。
○解雲:内城不月者,即隐七年“夏,城中丘”;襄十九年冬,“城西郛”之屬是也。
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,皆不蒙日月。
城衛也。
曷為不言城衛?(據無遷文以言城,故當言城衛。
) [疏]注“據無”至“城衛”。
○解雲:舊本“曷為”之下,有“不言”二字,今無者,脫也。
言以前之經,未有遷衛于楚丘之文,今此城之,固當言城衛,不應言城楚丘,故難之。
固字亦有作“故”字者,言由是之故,當言城衛。
滅也。
孰滅之?蓋狄滅之。
(以上有狄入衛。
) [疏]“滅也”。
○解雲:言正由是時衛國巳滅,故不得言衛矣。
○注“以上有狄入衛”。
○解雲:即闵二年冬,“狄入衛”是也。
曷為不言狄滅之?為桓公諱也。
曷為為桓公諱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桓公不能救,則桓公恥之也。
然則孰城之?(據不出主名,見桓公德優不待之,又不獨書齊,實諸侯也。
○為桓,于僞反,下“為桓”、“曷為”、注“深為”同。
見桓,賢遍反,下傳“荀息見”并注同。
)桓公城之。
曷為不言桓公城之?不與諸侯專封也。
曷為不與?實與而文不與。
文曷為不與?諸侯之義,不得專封。
諸侯之義不得專封,則其曰實與之何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,力能救之,則救之可也。
(複發傳者,君子樂道人之善也。
不系衛者,明去衛而國楚丘,起其遷也。
不書遷與救次者,深為桓公諱。
使若始時尚倉卒有所救,其後晏然無幹戈之患,所以重其任而厚責之。
主書者,起文從實也。
○複,扶又反。
卒,寸忽反。
) [疏]注“不系”至“遷也”。
○解雲:欲決襄十年冬“戍鄭虎牢”,系鄭矣。
○注“不書”至“責之”。
○解雲:正決元年經“次于聶北,救邢”,“邢遷于陳儀”之文。
○注“主書”至“實也”。
○解雲:謂經文雖不與,當從其實理而與之。
夏,五月,辛巳,葬我小君哀姜。
哀姜者何?莊公之夫人也。
(誅當絕,不當以夫人禮書葬。
書葬者,正齊桓讨賊,辟責内雠齊。
) [疏]“哀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妾,經書小君;欲言?妻,與夫别谥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誅當”至“雠齊”。
○解雲:即元年“夫人氏之喪”不言姜者,是其誅文也。
上既誅之,即當合絕,不以夫人之禮書葬,而書葬者,欲正齊桓讨得其賊故也。
而言辟責内雠齊者,《公羊》之例,君弑賊不讨,不書其君葬,責臣子不讨賊,令君喪無所系矣。
今若不書葬,即似責魯臣子不讨齊桓,故言正齊桓讨賊,辟責内雠齊耳。
虞師、晉師滅夏陽。
虞,微國也,曷為序乎大國之上?(據稱師有加文,知不主會。
○夏陽,《左氏》作“下陽”。
) [疏]注“據稱”至“主會”。
○解雲:即隐五年秋,“邾婁人、鄭人伐宋”,注雲“邾婁小國,序上者,主會也”。
然則邾婁小國,稱人無加文,而得序于鄭上者,正由主會故也。
今虞為小國而得稱師,是有加文,則知序于晉上者,不為主會。
既不為主會,而在大國之上,故難之。
知稱師為加文者,正以小國例不得稱師。
其稱師者,乃是大國将卑師衆之稱故也。
使虞首惡也。
曷為使虞首惡?(據楚人、巴人滅庸不使邑首惡。
) [疏]注“據楚人”至“首惡”。
○解雲:即文十六年秋,“楚人、秦人、巴人滅庸”是。
案彼經有秦人,而不言之者,直取巴為小國,不序在上之意,故省文。
虞受賂,假滅國者道,以取亡焉。
其受賂奈何?獻公朝諸大夫而問焉,曰:“寡人夜者寝而不寐,其意也何?”諸大夫有進對者曰:“寝不安與?其諸侍禦有不在側者與?”獻公不應。
荀息進曰:“虞郭見與?(猶曰:虞郭豈見于君之心乎?荀息素知獻公欲伐此二國,故雲爾。
○安與,音馀,下“者與”、“見與”同。
應,應對之應。
郭,音虢,又如字,注及下同。
) [疏]“寝不”至“者與”。
○解雲:言直置寝自不安與?為侍禦之人有不在側者與?其諸,蓋為辭矣。
故桓六年傳雲“公羊子曰‘其諸以病桓與’”,彼注雲“其諸,辭也”。
則知《論語》雲“其諸異乎人之求之欤者”者,諸亦為辭矣。
獻公揖而進之,(以手通指曰揖。
) [疏]注“以手通指曰揖”。
○解雲:蓋謂揖而招之,言用拱揖,并招引近巳,若文七年傳雲“?失晉大夫使與公盟”,彼注雲“以目通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