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公卷九(起二十八年,盡闵公二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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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。
○弑,申志反。
) [疏]注“複發”至“如一”。
解雲:則莊元年傳雲“公何以不言即位?《春秋》君子不言即位。
君弑則子何以不言即位?隐之也。
孰隐?隐子也”。
然則莊元年巳有此傳,今複發之者,正嫌此繼未逾年之君,異于成君故也。
其異一成一未而不異之者,明臣子隐痛之當如一矣。
若然,案莊公繼弑,弑是齊侯;今闵公繼弑,弑是慶父,何氏甯知不嫌此異,而知為所繼之君成與不成者,正以解即位之義,欲道後君痛其見弑,不忍即其位處,明據恩之深淺,無弑者内外之義故也。
孰繼?(據子般弑不見。
○見,賢遍反。
)繼子般也。
孰弑子般?慶父也。
殺公子牙,今将爾,季子不免。
慶父弑君,何以不誅?将而不免,遏惡也。
既而不可及,因獄有所歸,不探其情而誅焉,親親之道也。
(論季子當從議親之辟,猶律親親得相首匿,當與叔孫得臣有差。
○探,他南反。
辟,婢亦反。
匿,女亦反。
) [疏]注“論季子”至“首匿”。
○解雲:謂季子緩縱慶父之事,當從《周禮·小司寇》議親之法,非其罪也。
○注“當與”至“有差”。
○解雲:即宣五年“叔孫得臣卒”,注雲“不日者,知公子遂欲弑君,為人臣知賊而不言,明當誅”,則得臣與遂不宜相隐,是以罪之。
今慶父季友親則親矣,得相首匿,是以舍之,故言當與叔孫得臣有差矣。
惡乎歸獄?歸獄仆人鄧扈樂。
曷為歸獄仆人鄧扈樂?(據師還也。
○惡,音烏。
扈樂,音洛,或如字。
) [疏]注“據師還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八年“秋,師還”,傳雲“還者何?善辭也。
此滅同姓,何善爾?非師之罪也”,注雲“明君之使,重在君”。
然則莊八年尊者使師滅同姓,而歸善于師,今則尊者使樂殺子般,而反歸惡于樂,故難之。
莊公存之時,樂曾淫于宮中,子般執而鞭之。
莊公死,慶父謂樂曰:“般之辱爾,國人莫不知,盍弑之矣。
”使弑子般,然後誅鄧扈樂而歸獄焉。
(殺鄧扈樂不書者,微也。
○曾,才能反。
盍,戶臘反。
) [疏]“樂曾淫于宮中”。
解雲:即《左氏傳》雲“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,圉人荦自牆外與之戲”也者,得與此合。
季子至而不變也。
(至者,聞君弑,從家至朝,季子知樂勢不能獨弑,而不變正其真僞。
) 齊人救邢。
夏,六月,辛酉,葬我君莊公。
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洛姑。
(時慶父内則素得權重,外則出奔︹齊,恐為國家禍亂,故季子如齊聞之,奉闵公?齊桓為此盟。
下書歸者,使與君緻同。
主書者,起?君也。
) [疏]注“故季子如齊聞之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下經雲“季子來歸”,故知時如齊矣。
○注“書君”至“緻同”。
○解雲:正以大夫歸例不書而下經書歸故如此解也。
。
○注主書者,起?君也。
○解雲:謂主書此盟,又下文即書“季子來歸”者,欲起季子?君于齊侯矣。
所以不書公至自洛者,桓之會不緻故也。
季子來歸。
其稱季子何?(據如陳名不稱季,卒不稱子。
) [疏]注“據如陳名不稱季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七年“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稱子”。
○解雲:即僖十六年“三月,壬申,公子季友卒”是也。
賢也。
(嫌季子不探誅慶父有甚惡,故複于?君安國賢之。
所以輕歸獄,顯所當任,達其功。
不稱季友者,明齊繼魯,本感洛姑之?,故令與高子俱稱子,起其事。
○令,力呈反。
) [疏]注“嫌季”至“賢之”。
○解雲:嫌有趙盾不誅趙穿而獲弑君之惡,故曰甚惡也。
○注“所以”至“其功”。
○解雲:所以輕歸獄者,欲輕季子往前縱慶父歸獄之過矣。
言顯所當任者,謂書曰季子來歸,明?君而還,欲顯當存國之任矣。
言達其功者,欲達其存國之功矣。
○注“不稱”至“其事”。
○解雲:以僖十六年卒時稱季友,故決之。
但當稱季,足得起其賢,而稱子者,見義故也,何者?案下二年“冬,齊高子來盟”,傳雲“高子者何?齊大夫也”,“何以不名?喜之也。
何喜爾?正我也。
其正我奈何?莊公死,子般弑,闵公弑,比三君死,曠年無君,設以齊取魯,不興師,徒以言而巳矣。
桓公使高子将南陽之甲,立僖公而城魯”,“魯人至今以為美談,曰:尢望高子也”。
然則齊侯所以遣高子存魯而立君繼之者,由此洛姑之?,故令季子與高子同稱子,起見其事矣。
其言來歸何?(據召歸不書,隐如言至。
) [疏]注“據召歸不書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七年“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”,莊三十二年傳雲“莊公召季子,季子至而授之以國政”,彼注雲“至不書者,内大夫出與歸不兩書”是也。
○注“隐如言至”。
○解雲:即昭十四年“隐如至自晉”是也。
喜之也。
(季子來歸則國安,故喜之。
而變至加錄雲爾,蓋與賢相起。
言歸者,主為喜出。
言來者,起從齊自外來。
盟不日,公不緻者,桓之盟不日,其會不緻,信之也。
○主為,于僞反,下文注皆同。
) [疏]注“蓋與賢相起”。
○解雲:謂稱字所以賢之,亦見其喜矣。
變至言歸,所以喜之,亦起其賢,故雲與賢相起耳。
○注“桓之盟不日”至“之也”。
○解雲:莊十三年傳文。
冬,齊仲孫來。
齊仲孫者何?公子慶父也。
公子慶父,則曷為謂之齊仲孫?系之齊也。
曷為系之齊?(據栾盈出奔楚,還不系楚。
) [疏]“齊仲孫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道齊人,經不言使;欲言己臣,而繼于齊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栾”至“不系楚”。
○解雲:即襄二十一年“秋,晉栾盈出奔楚”,至襄二十三年夏,“栾盈複入于晉,入于曲沃”是也。
外之也。
曷為外之?(據俱出奔遠也。
)《春秋》為尊者諱,(為闵公諱受賊人也。
)為親者諱,(為季子親親而受之,故諱也。
) [疏]注“為季”至“諱也”。
解雲:謂季子是闵公之親親,而反受其賊,故為諱耳。
為賢者諱。
(以季子有遏牙不殺慶父之賢,故為諱之。
)子女子曰:“以‘春秋’為《春秋》,(以史記氏族為《春秋》,言古謂史記為“春秋”。
) [疏]注“以史記氏族為《春秋》”。
○解雲:謂以史記人之氏族而為《春秋》。
○注“言古”至“春秋”。
○解雲:夫子?史記為《春秋》。
今言以“春秋”為《春秋》,則史記舊有“春秋”之名,是言古者謂史記為“春秋”矣。
齊無仲孫,其諸吾仲孫與?”(齊有高國崔,魯有仲孫氏,亦足以知魯仲孫。
言仲孫者,以後所氏起其事明。
主書者,賊不宜來,因以起上如齊,實殺君出奔。
○子女子,音汝。
) [疏]注“齊有高國崔”。
○解雲:即國夏、高固、高張、崔杼之屬是矣。
○注“魯有仲孫氏”。
○解雲:即仲孫蔑仲孫羯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主書”至“出奔”。
○解雲:正以經書其來,見不宜來,則知上如齊者,是其犯罪而去矣。
莊三十二年冬,“公子慶父如齊”者,即上如齊之經矣。
二年,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。
(不為桓公諱者,功未足以覆比滅人之惡也。
) [疏]“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”。
○解雲:莊十年“三月,宋人遷宿”,彼注雲“月者,遷取王封,當與滅人同罪”。
然則《春秋》之例,大國之遷例月,小國書時,即僖三十一年“十有二月,衛遷于帝丘”;昭九年春,“許遷千夷”之屬是也。
而今陽為小國,齊人遷之,亦是遷取王封,當與滅人同罪,故雲月矣。
雲雲之說,在莊十年。
○注“不為”至“惡也”。
○解雲:莊十年“冬,十月,齊師滅譚”,莊十三年“夏,六月,齊人滅遂”。
今遷取王封,因而臣之,雖當時未滅,終不得在,故雲比滅人之惡矣。
如此注者,正決僖十七年“夏,滅項”,傳雲“孰滅之?齊滅之。
曷為不言齊滅之?為桓公諱也。
《春秋》為賢者諱”,“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,故君子為之諱”。
然則彼經不言齊,而此言齊人,故決之。
夏,五月,乙酉,吉?于莊公。
其言吉何?(據?于大廟不言吉。
○吉?,大計反。
大廟,音泰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?”至“言吉”。
○解雲:即僖八年“七月,?于大廟,用緻夫人”是也。
言吉者,未可以吉也。
(都未可以吉祭。
經舉重,不書?于大廟,嫌獨莊公不當?,于大廟可?者,故加吉,明大廟皆不當。
) [疏]注“都未可以吉祭”。
○解雲:在三年之内,莊公及始祖之廟,皆未可以吉祭,故言都爾。
○注“經舉重不書”。
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常事不書,有善惡者,乃始錄而美刺之。
今既巳舉重,特書于莊公,不書于大廟,則嫌莊公一廟獨不當?,大廟便可?矣。
然莊公卑于始祖,而言舉重者,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時,莊公最不宜吉,故言舉重,不謂莊公尊于始祖也。
曷為未可以吉?(據三年也。
) [疏]注“據三年也”。
○解雲:莊三十二年八月公薨,至今年五月,巳入三年之竟,故言據三年也。
未三年也。
(禮,??從先君數,朝聘從今君數,三年喪畢,遭?則?,遭?則?。
○君數,所主反,下同。
?,音洽。
) [疏]“未三年也”。
○解雲:謂未滿二十五月也。
○注“禮,??從先君數”。
○解雲:謂為??之祭,合從先君死時日月而數之,若滿三年已後,遭?則?,遭?即?耳。
○注
○弑,申志反。
) [疏]注“複發”至“如一”。
解雲:則莊元年傳雲“公何以不言即位?《春秋》君子不言即位。
君弑則子何以不言即位?隐之也。
孰隐?隐子也”。
然則莊元年巳有此傳,今複發之者,正嫌此繼未逾年之君,異于成君故也。
其異一成一未而不異之者,明臣子隐痛之當如一矣。
若然,案莊公繼弑,弑是齊侯;今闵公繼弑,弑是慶父,何氏甯知不嫌此異,而知為所繼之君成與不成者,正以解即位之義,欲道後君痛其見弑,不忍即其位處,明據恩之深淺,無弑者内外之義故也。
孰繼?(據子般弑不見。
○見,賢遍反。
)繼子般也。
孰弑子般?慶父也。
殺公子牙,今将爾,季子不免。
慶父弑君,何以不誅?将而不免,遏惡也。
既而不可及,因獄有所歸,不探其情而誅焉,親親之道也。
(論季子當從議親之辟,猶律親親得相首匿,當與叔孫得臣有差。
○探,他南反。
辟,婢亦反。
匿,女亦反。
) [疏]注“論季子”至“首匿”。
○解雲:謂季子緩縱慶父之事,當從《周禮·小司寇》議親之法,非其罪也。
○注“當與”至“有差”。
○解雲:即宣五年“叔孫得臣卒”,注雲“不日者,知公子遂欲弑君,為人臣知賊而不言,明當誅”,則得臣與遂不宜相隐,是以罪之。
今慶父季友親則親矣,得相首匿,是以舍之,故言當與叔孫得臣有差矣。
惡乎歸獄?歸獄仆人鄧扈樂。
曷為歸獄仆人鄧扈樂?(據師還也。
○惡,音烏。
扈樂,音洛,或如字。
) [疏]注“據師還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八年“秋,師還”,傳雲“還者何?善辭也。
此滅同姓,何善爾?非師之罪也”,注雲“明君之使,重在君”。
然則莊八年尊者使師滅同姓,而歸善于師,今則尊者使樂殺子般,而反歸惡于樂,故難之。
莊公存之時,樂曾淫于宮中,子般執而鞭之。
莊公死,慶父謂樂曰:“般之辱爾,國人莫不知,盍弑之矣。
”使弑子般,然後誅鄧扈樂而歸獄焉。
(殺鄧扈樂不書者,微也。
○曾,才能反。
盍,戶臘反。
) [疏]“樂曾淫于宮中”。
解雲:即《左氏傳》雲“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,圉人荦自牆外與之戲”也者,得與此合。
季子至而不變也。
(至者,聞君弑,從家至朝,季子知樂勢不能獨弑,而不變正其真僞。
) 齊人救邢。
夏,六月,辛酉,葬我君莊公。
秋,八月,公及齊侯盟于洛姑。
(時慶父内則素得權重,外則出奔︹齊,恐為國家禍亂,故季子如齊聞之,奉闵公?齊桓為此盟。
下書歸者,使與君緻同。
主書者,起?君也。
) [疏]注“故季子如齊聞之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下經雲“季子來歸”,故知時如齊矣。
○注“書君”至“緻同”。
○解雲:正以大夫歸例不書而下經書歸故如此解也。
。
○注主書者,起?君也。
○解雲:謂主書此盟,又下文即書“季子來歸”者,欲起季子?君于齊侯矣。
所以不書公至自洛者,桓之會不緻故也。
季子來歸。
其稱季子何?(據如陳名不稱季,卒不稱子。
) [疏]注“據如陳名不稱季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七年“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稱子”。
○解雲:即僖十六年“三月,壬申,公子季友卒”是也。
賢也。
(嫌季子不探誅慶父有甚惡,故複于?君安國賢之。
所以輕歸獄,顯所當任,達其功。
不稱季友者,明齊繼魯,本感洛姑之?,故令與高子俱稱子,起其事。
○令,力呈反。
) [疏]注“嫌季”至“賢之”。
○解雲:嫌有趙盾不誅趙穿而獲弑君之惡,故曰甚惡也。
○注“所以”至“其功”。
○解雲:所以輕歸獄者,欲輕季子往前縱慶父歸獄之過矣。
言顯所當任者,謂書曰季子來歸,明?君而還,欲顯當存國之任矣。
言達其功者,欲達其存國之功矣。
○注“不稱”至“其事”。
○解雲:以僖十六年卒時稱季友,故決之。
但當稱季,足得起其賢,而稱子者,見義故也,何者?案下二年“冬,齊高子來盟”,傳雲“高子者何?齊大夫也”,“何以不名?喜之也。
何喜爾?正我也。
其正我奈何?莊公死,子般弑,闵公弑,比三君死,曠年無君,設以齊取魯,不興師,徒以言而巳矣。
桓公使高子将南陽之甲,立僖公而城魯”,“魯人至今以為美談,曰:尢望高子也”。
然則齊侯所以遣高子存魯而立君繼之者,由此洛姑之?,故令季子與高子同稱子,起見其事矣。
其言來歸何?(據召歸不書,隐如言至。
) [疏]注“據召歸不書”。
○解雲:即莊二十七年“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”,莊三十二年傳雲“莊公召季子,季子至而授之以國政”,彼注雲“至不書者,内大夫出與歸不兩書”是也。
○注“隐如言至”。
○解雲:即昭十四年“隐如至自晉”是也。
喜之也。
(季子來歸則國安,故喜之。
而變至加錄雲爾,蓋與賢相起。
言歸者,主為喜出。
言來者,起從齊自外來。
盟不日,公不緻者,桓之盟不日,其會不緻,信之也。
○主為,于僞反,下文注皆同。
) [疏]注“蓋與賢相起”。
○解雲:謂稱字所以賢之,亦見其喜矣。
變至言歸,所以喜之,亦起其賢,故雲與賢相起耳。
○注“桓之盟不日”至“之也”。
○解雲:莊十三年傳文。
冬,齊仲孫來。
齊仲孫者何?公子慶父也。
公子慶父,則曷為謂之齊仲孫?系之齊也。
曷為系之齊?(據栾盈出奔楚,還不系楚。
) [疏]“齊仲孫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道齊人,經不言使;欲言己臣,而繼于齊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栾”至“不系楚”。
○解雲:即襄二十一年“秋,晉栾盈出奔楚”,至襄二十三年夏,“栾盈複入于晉,入于曲沃”是也。
外之也。
曷為外之?(據俱出奔遠也。
)《春秋》為尊者諱,(為闵公諱受賊人也。
)為親者諱,(為季子親親而受之,故諱也。
) [疏]注“為季”至“諱也”。
解雲:謂季子是闵公之親親,而反受其賊,故為諱耳。
為賢者諱。
(以季子有遏牙不殺慶父之賢,故為諱之。
)子女子曰:“以‘春秋’為《春秋》,(以史記氏族為《春秋》,言古謂史記為“春秋”。
) [疏]注“以史記氏族為《春秋》”。
○解雲:謂以史記人之氏族而為《春秋》。
○注“言古”至“春秋”。
○解雲:夫子?史記為《春秋》。
今言以“春秋”為《春秋》,則史記舊有“春秋”之名,是言古者謂史記為“春秋”矣。
齊無仲孫,其諸吾仲孫與?”(齊有高國崔,魯有仲孫氏,亦足以知魯仲孫。
言仲孫者,以後所氏起其事明。
主書者,賊不宜來,因以起上如齊,實殺君出奔。
○子女子,音汝。
) [疏]注“齊有高國崔”。
○解雲:即國夏、高固、高張、崔杼之屬是矣。
○注“魯有仲孫氏”。
○解雲:即仲孫蔑仲孫羯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主書”至“出奔”。
○解雲:正以經書其來,見不宜來,則知上如齊者,是其犯罪而去矣。
莊三十二年冬,“公子慶父如齊”者,即上如齊之經矣。
二年,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。
(不為桓公諱者,功未足以覆比滅人之惡也。
) [疏]“春,王正月,齊人遷陽”。
○解雲:莊十年“三月,宋人遷宿”,彼注雲“月者,遷取王封,當與滅人同罪”。
然則《春秋》之例,大國之遷例月,小國書時,即僖三十一年“十有二月,衛遷于帝丘”;昭九年春,“許遷千夷”之屬是也。
而今陽為小國,齊人遷之,亦是遷取王封,當與滅人同罪,故雲月矣。
雲雲之說,在莊十年。
○注“不為”至“惡也”。
○解雲:莊十年“冬,十月,齊師滅譚”,莊十三年“夏,六月,齊人滅遂”。
今遷取王封,因而臣之,雖當時未滅,終不得在,故雲比滅人之惡矣。
如此注者,正決僖十七年“夏,滅項”,傳雲“孰滅之?齊滅之。
曷為不言齊滅之?為桓公諱也。
《春秋》為賢者諱”,“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,故君子為之諱”。
然則彼經不言齊,而此言齊人,故決之。
夏,五月,乙酉,吉?于莊公。
其言吉何?(據?于大廟不言吉。
○吉?,大計反。
大廟,音泰,下同。
) [疏]注“據?”至“言吉”。
○解雲:即僖八年“七月,?于大廟,用緻夫人”是也。
言吉者,未可以吉也。
(都未可以吉祭。
經舉重,不書?于大廟,嫌獨莊公不當?,于大廟可?者,故加吉,明大廟皆不當。
) [疏]注“都未可以吉祭”。
○解雲:在三年之内,莊公及始祖之廟,皆未可以吉祭,故言都爾。
○注“經舉重不書”。
解雲:《春秋》之義,常事不書,有善惡者,乃始錄而美刺之。
今既巳舉重,特書于莊公,不書于大廟,則嫌莊公一廟獨不當?,大廟便可?矣。
然莊公卑于始祖,而言舉重者,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時,莊公最不宜吉,故言舉重,不謂莊公尊于始祖也。
曷為未可以吉?(據三年也。
) [疏]注“據三年也”。
○解雲:莊三十二年八月公薨,至今年五月,巳入三年之竟,故言據三年也。
未三年也。
(禮,??從先君數,朝聘從今君數,三年喪畢,遭?則?,遭?則?。
○君數,所主反,下同。
?,音洽。
) [疏]“未三年也”。
○解雲:謂未滿二十五月也。
○注“禮,??從先君數”。
○解雲:謂為??之祭,合從先君死時日月而數之,若滿三年已後,遭?則?,遭?即?耳。
○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