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公卷八(起十八年,盡二十七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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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,不為之諱者,僖十年傳雲“桓公之享國也長,美見乎天下,故不為之諱本惡也。
文公之享國也短,美未見乎天下,故為之諱本惡也”是也。
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省。
肆者何?跌也。
(跌,過度。
○肆,音四,本或作“佚”。
大省,所景反,除自省皆同,二傳作“眚”。
跌,大結反,過度也。
) [疏]“肆大省”。
○解雲:肆,讀如字,放肆也。
省,讀如減省之省也。
○“肆者何”,“大省者何”。
○解雲:皆以異于常例,故執不知問。
大省者何?災省也。
(謂子卯日也。
夏以卯日亡,殷以子日亡,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,不忍舉,又大自省敕,得無獨有此行乎?常若聞災自省,故曰災省也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 [疏]注“先王”至“忍舉”。
○解雲:此先王,謂夏、殷之後成禮者,以是夏、殷亡日,故省吉事而已,不忍舉而行之。
○注“又大”至“此行乎”。
○解雲:又若似見不賢而内自省之義矣。
○注“常若”至“災省也”者,釋傳雲“災省”之文也。
言聞有災辄自省察,若為行而緻之乎?肆大省,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,譏始忌省也。
(時魯有夫人喪,忌省日不哭。
省日本以忌吉事,不以忌兇事,故禮哭不辟子卯日,所以專孝子之思也。
不與念母,而譏忌省者,本不事母則已,不當忌省,猶為商人責不讨賊。
○思,息嗣反。
為,于僞反。
) [疏]“肆大省,何以書”。
○解雲:不但言何以書者,恐人以為但問大省,雲大自省敕何以書,故複舉句而問之。
○注“故禮”至“卯日”。
○解雲:案《士喪禮》既殡之後,雲“朝夕哭,不辟子卯”是也。
引之者,證不以忌兇事也。
○注“不與”至“忌省”。
解雲:不與念母者,即上元年“三月,夫人孫于齊”,傳曰“夫人固在齊矣,其言孫于齊何?念母也”,“念母者,所善也。
則曷為于其念母焉貶?不與念母也”,彼注雲“念母則忘父,背本之道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猶為”至“讨賊”。
○解雲:文十四年九月,“齊公子商人弑其君舍”。
然則商人者,是篡弑之賊也,齊之臣子理宜讨之,而反臣事,失其所也。
及文十八年夏,“齊人弑其君商人”,而不書其葬者,以責臣子不讨賊也。
似文姜罪,實宜絕之,公既不絕,宜盡子道,而反忌省,故得責之。
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也。
(辄發傳者,起仇母,錄子恩。
凡母在子年,無?庶,皆系子也。
不在子年,?母系夫,庶母系子。
言小君者,比于君為小,俱臣子辭也。
文者,谥也。
夫人以姓配谥,欲使終不忘本也。
○無?,丁曆反,下同。
) [疏]“葬我小君文姜”。
○解雲:《?梁傳》曰“小君非君,其曰君何也?以其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”者是。
○“文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莊母,谥異其父;欲言非母,備禮葬之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辄發”至“子恩”。
○解雲:隐元年傳雲“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”。
今假令不發,亦是桓之夫人、莊公之母可知,而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”,故言辄矣。
今此經雲“葬我小君文姜”,傳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也”者,正欲錄子之恩,故備禮而葬之。
○注“凡母”至“系子也”。
解雲:即此傳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”,是?母系子也。
宣八年傳雲“頃熊者何?宣公之母也”,襄四年傳雲“定戈者何?襄公之母也”,皆是庶母系子也。
而僖二年傳雲“哀姜者何?莊公之夫人也”,在子年而系夫者,蓋以僖公非所生,為其非子故也。
○注“不在”至“系夫”。
○解雲:即僖二年哀姜是也。
○注“庶母系子也”。
○解雲:即文五年傳雲“成風者何?僖公之母也”是也。
定十五年秋,“姒氏卒”,傳曰“姒氏者何?哀公之母也”者,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。
然則鄉來所言,傳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,而姒氏特于卒上發傳者,正以姒氏之葬,直雲“葬定姒”,不得稱小君,是以傳家亦于葬略之矣。
定姒所以葬不得稱小君,《公羊》之義,母以子貴,哀公爾時未得為君,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。
○注“欲使終不忘本也”。
○解雲:本即姓是也。
陳人殺其公子禦寇。
(書者,殺君之子,重也。
) [疏]注“書者,殺君之子,重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不言大夫而得書殺,則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。
夏,五月。
(以五月首時者,譏。
莊公取仇國女,不可以事先祖,奉四時祭祀,猶五月不宜以首時)。
秋,七月,丙申,及齊高?盟于防。
(防,魯地。
○?,音兮。
)齊高?者何?貴大夫也。
曷為就吾微者而盟?(據暨與公盟也。
) [疏]“齊高?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貴,魯侯恥之;欲言微者,名氏見經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暨與公盟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九年春,“公及齊大夫盟于暨”是也。
公也。
(以其日,微者不得日,大夫盟當出名氏。
) [疏]注“以其日”至“得日”。
○解雲:即隐元年“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”,傳曰“孰及之?内之微者也”,彼注雲“宋稱人者,亦微者也”,“微者盟例時,不能專正,故責略之。
此月者,隐公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故錄也”,是其微者不得日矣。
其微者盟例時者,即僖十九年“冬,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盟于齊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夫人”至“名氏”。
○解雲:即成元年“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”之屬是也。
公則曷為不言公?諱與大夫盟也。
冬,公如齊納币。
(納币即納徵。
《禮》曰“主人受币,士受俪皮”是也。
《禮》言納徵,《春秋》言納币者,《春秋》質也。
凡婚禮皆用雁,取其知時候。
唯納徵用玄?束帛俪皮。
玄?,取其順天地也。
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。
○?,許雲反,俪,力計反,本又作“麗”。
) [疏]注“納徵”至“天地也”。
○解雲:即隐元年注雲“束帛,謂玄三?二:玄三法天,?二法地”是也,何者?玄?者,是天地之色故也。
○注“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獸故也。
俪者,兩也。
兩皮者,二儀之數。
納币不書,此何以書?(據桓三年公子?如齊逆女,不書納币。
)譏。
何譏爾?親納币,非禮也。
(時莊公實以淫?大惡不可言,故因其有事于納币,以無廉恥為譏。
不譏喪娶者,舉淫為重也。
凡公之齊,所以起淫者,皆以危緻也。
) [疏]注“凡公”至“緻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下二十三年“春,公至自齊”,“夏,公如齊觀社”,“公至自齊”;二十四年“夏,公如齊逆女”,“秋,公至自齊”之屬是也。
凡書至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故也。
二十有三年,春,公至自齊。
桓之盟不日,其會不緻,信之也。
(據柯之盟不日,柯之會不緻。
) [疏]注“據柯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三年“冬,公會齊侯于柯”,不書日不緻是也。
此之桓國,何以緻?危之也。
何危爾?公一陳佗也。
(公如齊淫,與陳佗相似如一也。
○佗,大何反。
) [疏]注“公如”至“如一也”。
○解雲:即桓六年“蔡人殺陳佗”,傳雲“陳佗者何?陳君也。
陳君則曷為謂之陳佗?絕也。
曷為絕之?賤也。
其賤奈何?外淫也。
惡乎淫?淫于蔡,蔡人殺之”是也。
祭叔來聘。
(不稱使者,公一陳佗,故絕,使若我無君,以起其當絕,因不與天子下聘小人。
○祭,側界反。
) [疏]注“不稱使”至“小人”。
○解雲:如此注者,正欲決隐七年“天王使凡伯來聘”,九年“天王使南季來聘”,等是王使而皆稱使。
今此獨不稱使,故決之。
何氏知不稱使,是我無君之文者,正見闵二年“高子來盟”,傳雲“何以不言使?我無君”是也。
若然,案桓四年“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”;桓五年夏,“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”;桓八年春,“天王使家父來聘”。
然則桓公篡逆,經猶稱使而不絕之。
莊公特淫,絕之者,桓四年伯糾之下,何氏雲“下去二時者,桓公無王而行,天子不能誅,反下聘之,故為貶,見其罪,明不宜也”。
然則桓公惡甚,故去二時以明不宜。
莊公罪輕,故不言使以見絕,因不與天子下聘小人而巳。
《春秋》見義,非唯一種,未可然怪也。
夏,公如齊觀社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諸侯越竟觀社,非禮也。
(觀社者,觀祭社。
諱淫言觀社者,與親納币同義。
社者,土地之主。
祭者,報德也。
生萬物,居人民,德至厚,功至大,故感春秋而祭之,天子用三牲,諸侯用羊豕。
) [疏]注“諱淫”至“同義”。
○解雲:謂實以淫?大惡不可言,因其有事于觀社,故以觀社譏耳。
○注“天子”至“羊豕者”,解雲:時王之禮。
公至自齊。
荊人來聘。
荊何以稱人?(據上稱州。
) [疏]注“據上稱州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六年“秋,荊伐鄭”之屬是也。
始能聘也。
(《春秋》王魯,因其始來聘,明夷狄能慕王化,?聘禮,受正朔者,當進之,故使稱人也。
稱人當系國,而系荊者,許夷狄者不一而足。
) [疏]注“稱人”至“而足”。
○解雲:正以十年傳雲:“州不若國,知進稱人宜系國矣”。
文九年“楚子使椒來聘”,傳雲“椒者何?楚大夫也。
楚無大夫,此何以書?始有大夫也。
始有大夫則何以不氏?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”。
又襄二十九年傳雲“劄者何?吳季子之名。
《春秋》賢者不名,此何以名?許夷狄者不壹而足也”,是以此注引之耳。
公及齊侯遇于?
文公之享國也短,美未見乎天下,故為之諱本惡也”是也。
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省。
肆者何?跌也。
(跌,過度。
○肆,音四,本或作“佚”。
大省,所景反,除自省皆同,二傳作“眚”。
跌,大結反,過度也。
) [疏]“肆大省”。
○解雲:肆,讀如字,放肆也。
省,讀如減省之省也。
○“肆者何”,“大省者何”。
○解雲:皆以異于常例,故執不知問。
大省者何?災省也。
(謂子卯日也。
夏以卯日亡,殷以子日亡,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,不忍舉,又大自省敕,得無獨有此行乎?常若聞災自省,故曰災省也。
○行,下孟反。
) [疏]注“先王”至“忍舉”。
○解雲:此先王,謂夏、殷之後成禮者,以是夏、殷亡日,故省吉事而已,不忍舉而行之。
○注“又大”至“此行乎”。
○解雲:又若似見不賢而内自省之義矣。
○注“常若”至“災省也”者,釋傳雲“災省”之文也。
言聞有災辄自省察,若為行而緻之乎?肆大省,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,譏始忌省也。
(時魯有夫人喪,忌省日不哭。
省日本以忌吉事,不以忌兇事,故禮哭不辟子卯日,所以專孝子之思也。
不與念母,而譏忌省者,本不事母則已,不當忌省,猶為商人責不讨賊。
○思,息嗣反。
為,于僞反。
) [疏]“肆大省,何以書”。
○解雲:不但言何以書者,恐人以為但問大省,雲大自省敕何以書,故複舉句而問之。
○注“故禮”至“卯日”。
○解雲:案《士喪禮》既殡之後,雲“朝夕哭,不辟子卯”是也。
引之者,證不以忌兇事也。
○注“不與”至“忌省”。
解雲:不與念母者,即上元年“三月,夫人孫于齊”,傳曰“夫人固在齊矣,其言孫于齊何?念母也”,“念母者,所善也。
則曷為于其念母焉貶?不與念母也”,彼注雲“念母則忘父,背本之道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猶為”至“讨賊”。
○解雲:文十四年九月,“齊公子商人弑其君舍”。
然則商人者,是篡弑之賊也,齊之臣子理宜讨之,而反臣事,失其所也。
及文十八年夏,“齊人弑其君商人”,而不書其葬者,以責臣子不讨賊也。
似文姜罪,實宜絕之,公既不絕,宜盡子道,而反忌省,故得責之。
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也。
(辄發傳者,起仇母,錄子恩。
凡母在子年,無?庶,皆系子也。
不在子年,?母系夫,庶母系子。
言小君者,比于君為小,俱臣子辭也。
文者,谥也。
夫人以姓配谥,欲使終不忘本也。
○無?,丁曆反,下同。
) [疏]“葬我小君文姜”。
○解雲:《?梁傳》曰“小君非君,其曰君何也?以其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”者是。
○“文姜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莊母,谥異其父;欲言非母,備禮葬之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辄發”至“子恩”。
○解雲:隐元年傳雲“仲子者何?桓之母也”。
今假令不發,亦是桓之夫人、莊公之母可知,而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”,故言辄矣。
今此經雲“葬我小君文姜”,傳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也”者,正欲錄子之恩,故備禮而葬之。
○注“凡母”至“系子也”。
解雲:即此傳雲“文姜者何?莊公之母”,是?母系子也。
宣八年傳雲“頃熊者何?宣公之母也”,襄四年傳雲“定戈者何?襄公之母也”,皆是庶母系子也。
而僖二年傳雲“哀姜者何?莊公之夫人也”,在子年而系夫者,蓋以僖公非所生,為其非子故也。
○注“不在”至“系夫”。
○解雲:即僖二年哀姜是也。
○注“庶母系子也”。
○解雲:即文五年傳雲“成風者何?僖公之母也”是也。
定十五年秋,“姒氏卒”,傳曰“姒氏者何?哀公之母也”者,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。
然則鄉來所言,傳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,而姒氏特于卒上發傳者,正以姒氏之葬,直雲“葬定姒”,不得稱小君,是以傳家亦于葬略之矣。
定姒所以葬不得稱小君,《公羊》之義,母以子貴,哀公爾時未得為君,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。
○注“欲使終不忘本也”。
○解雲:本即姓是也。
陳人殺其公子禦寇。
(書者,殺君之子,重也。
) [疏]注“書者,殺君之子,重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不言大夫而得書殺,則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。
夏,五月。
(以五月首時者,譏。
莊公取仇國女,不可以事先祖,奉四時祭祀,猶五月不宜以首時)。
秋,七月,丙申,及齊高?盟于防。
(防,魯地。
○?,音兮。
)齊高?者何?貴大夫也。
曷為就吾微者而盟?(據暨與公盟也。
) [疏]“齊高?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其貴,魯侯恥之;欲言微者,名氏見經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據暨與公盟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九年春,“公及齊大夫盟于暨”是也。
公也。
(以其日,微者不得日,大夫盟當出名氏。
) [疏]注“以其日”至“得日”。
○解雲:即隐元年“九月,及宋人盟于宿”,傳曰“孰及之?内之微者也”,彼注雲“宋稱人者,亦微者也”,“微者盟例時,不能專正,故責略之。
此月者,隐公賢君,雖使微者,有可采取故錄也”,是其微者不得日矣。
其微者盟例時者,即僖十九年“冬,會陳人、蔡人、楚人、鄭人盟于齊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夫人”至“名氏”。
○解雲:即成元年“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”之屬是也。
公則曷為不言公?諱與大夫盟也。
冬,公如齊納币。
(納币即納徵。
《禮》曰“主人受币,士受俪皮”是也。
《禮》言納徵,《春秋》言納币者,《春秋》質也。
凡婚禮皆用雁,取其知時候。
唯納徵用玄?束帛俪皮。
玄?,取其順天地也。
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。
○?,許雲反,俪,力計反,本又作“麗”。
) [疏]注“納徵”至“天地也”。
○解雲:即隐元年注雲“束帛,謂玄三?二:玄三法天,?二法地”是也,何者?玄?者,是天地之色故也。
○注“俪皮者,鹿皮,所以重古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獸故也。
俪者,兩也。
兩皮者,二儀之數。
納币不書,此何以書?(據桓三年公子?如齊逆女,不書納币。
)譏。
何譏爾?親納币,非禮也。
(時莊公實以淫?大惡不可言,故因其有事于納币,以無廉恥為譏。
不譏喪娶者,舉淫為重也。
凡公之齊,所以起淫者,皆以危緻也。
) [疏]注“凡公”至“緻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下二十三年“春,公至自齊”,“夏,公如齊觀社”,“公至自齊”;二十四年“夏,公如齊逆女”,“秋,公至自齊”之屬是也。
凡書至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故也。
二十有三年,春,公至自齊。
桓之盟不日,其會不緻,信之也。
(據柯之盟不日,柯之會不緻。
) [疏]注“據柯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三年“冬,公會齊侯于柯”,不書日不緻是也。
此之桓國,何以緻?危之也。
何危爾?公一陳佗也。
(公如齊淫,與陳佗相似如一也。
○佗,大何反。
) [疏]注“公如”至“如一也”。
○解雲:即桓六年“蔡人殺陳佗”,傳雲“陳佗者何?陳君也。
陳君則曷為謂之陳佗?絕也。
曷為絕之?賤也。
其賤奈何?外淫也。
惡乎淫?淫于蔡,蔡人殺之”是也。
祭叔來聘。
(不稱使者,公一陳佗,故絕,使若我無君,以起其當絕,因不與天子下聘小人。
○祭,側界反。
) [疏]注“不稱使”至“小人”。
○解雲:如此注者,正欲決隐七年“天王使凡伯來聘”,九年“天王使南季來聘”,等是王使而皆稱使。
今此獨不稱使,故決之。
何氏知不稱使,是我無君之文者,正見闵二年“高子來盟”,傳雲“何以不言使?我無君”是也。
若然,案桓四年“夏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”;桓五年夏,“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”;桓八年春,“天王使家父來聘”。
然則桓公篡逆,經猶稱使而不絕之。
莊公特淫,絕之者,桓四年伯糾之下,何氏雲“下去二時者,桓公無王而行,天子不能誅,反下聘之,故為貶,見其罪,明不宜也”。
然則桓公惡甚,故去二時以明不宜。
莊公罪輕,故不言使以見絕,因不與天子下聘小人而巳。
《春秋》見義,非唯一種,未可然怪也。
夏,公如齊觀社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諸侯越竟觀社,非禮也。
(觀社者,觀祭社。
諱淫言觀社者,與親納币同義。
社者,土地之主。
祭者,報德也。
生萬物,居人民,德至厚,功至大,故感春秋而祭之,天子用三牲,諸侯用羊豕。
) [疏]注“諱淫”至“同義”。
○解雲:謂實以淫?大惡不可言,因其有事于觀社,故以觀社譏耳。
○注“天子”至“羊豕者”,解雲:時王之禮。
公至自齊。
荊人來聘。
荊何以稱人?(據上稱州。
) [疏]注“據上稱州”。
○解雲:即上十六年“秋,荊伐鄭”之屬是也。
始能聘也。
(《春秋》王魯,因其始來聘,明夷狄能慕王化,?聘禮,受正朔者,當進之,故使稱人也。
稱人當系國,而系荊者,許夷狄者不一而足。
) [疏]注“稱人”至“而足”。
○解雲:正以十年傳雲:“州不若國,知進稱人宜系國矣”。
文九年“楚子使椒來聘”,傳雲“椒者何?楚大夫也。
楚無大夫,此何以書?始有大夫也。
始有大夫則何以不氏?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”。
又襄二十九年傳雲“劄者何?吳季子之名。
《春秋》賢者不名,此何以名?許夷狄者不壹而足也”,是以此注引之耳。
公及齊侯遇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