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公卷六(起元年,盡七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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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伐鄭,會于蕭魚。
公至自會”是也。
不得意緻伐。
(所伐國不服,兵将複用,國家有危,故重錄所從來,此謂公與二國以上也。
公與一國及獨出用兵,得意不緻,不得意緻伐。
公與二國以上出會盟,得意緻會,不得意不緻。
公與一國出會盟,得意緻地,不得意不緻,皆例時。
) [疏]注“所伐”至“從來”。
○解雲:即襄十一年夏,“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齊世子光”已下“伐鄭。
秋,七月,己未,同盟于京城北。
公至自伐鄭”是也。
又僖四年春,“公會齊侯、宋公”以下“侵蔡,蔡潰”,“遂伐楚,次于陉”,秋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傳雲“楚已服矣,何以緻伐楚?叛盟”之屬是也。
若然,成十六年秋,“公會尹子、晉侯、齊國佐、邾婁人伐鄭”,冬十二月,“公至自會”;又成十七年“夏,公會尹子、單子、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邾婁人伐鄭。
六月,乙酉,同盟于柯陵。
秋,公至自會”;又成十七年“冬,公會單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齊人、邾婁人伐鄭。
十一月,公至自伐鄭”。
以此言之,則十六年秋伐鄭,十七年夏伐鄭,皆是鄭人不服而緻會者,正以十六年時鄭人始叛,晉帥諸侯伐而讨之,當是時實服,明年乃叛,是以緻會也。
其十七年夏公會單子巳下伐鄭者,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,故以得意為文。
其十七年冬公會單子已下伐鄭,以伐緻者至于三,伐事?當見,故言公至自伐鄭矣。
若然,桓十六年“夏,四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。
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”,從此之後,鄭不背叛,何故不緻,而緻伐者?桓元年“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”,彼注雲“不緻之者,桓弑賢君,篡慈兄”,“與人交接則有危”,“故奪臣子辭,成誅文”。
然則桓是惡人,本不合緻,而桓十六年注雲“緻者,善桓公能疾惡同類,比與諸侯行義兵伐鄭”也者,是其得緻之由。
而緻伐者,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誅突,突終得國,忽死不還,以其不得伐力,故緻伐。
○注“公與”至“緻伐”。
○解雲:其獨出用兵得意不緻者,即隐七年“秋,公伐邾婁”;僖三十三年夏,“公伐邾婁”;哀七年“秋,公伐邾婁”之屬,皆不緻是也。
其與一國用兵不得意緻伐者,即僖二十六年冬,“公以楚師伐齊,取?。
公至自伐齊”,傳雲“此已取?矣,何以緻伐?未得乎取?也”,“曰患之起,必自此始也”是也。
其公獨出用兵不得意緻伐者,即下二十六年“春,公伐戎。
夏,公至自伐戎”是也。
其公與一國用兵得意不緻,《春秋》之内,偶爾無之。
《春秋》既無而知然者,正以用兵得意,兵不複用,何勞緻伐乎?不緻會者,離不成會故也。
其不得意所以緻伐者,兵将複用,重錄兵所從來故也。
○注“公與二國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其二國以上出會盟得意緻會者,即哀十三年夏,“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”,“秋,公至自會”是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者,即宣七年“冬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于黑壤”之屬是也。
其得意緻會者,以其成會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者,無功可言故也。
○注“公與一國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其得意緻地者,即桓二年秋,“公及戎盟于唐。
冬,公至自唐”之屬是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之者,即隐二年“秋,八月,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”之屬是也。
其得意所以緻地者,離不成會故也。
其不得意所以不緻者,無功可緻矣。
○注“皆例時”。
○解雲:謂鄉來諸例皆書時,即桓二年“冬,公至自唐”,僖二十六年冬“公至自伐齊”,哀十三年“秋,公至自會”之屬是也。
其僖四年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彼注雲“月者,凡公出滿二時,月,危公之久”。
然則彼以公正月出會齊侯伐楚,至八月乃反,故雲滿二時矣。
成六年“春,王正月,公至自會”,何氏雲“月者,前魯大夫獲齊侯,今親相見,故危之”是也。
而襄十一年“公至自伐鄭”,“公至自會”,不滿二時而皆在日月下,何氏不注,蓋以為不蒙月故也。
成十六年“公至自會”,亦不滿二時而在日月下,是不蒙月明矣。
成十七年十一月“公至自伐鄭”,彼注雲“月者,方正下壬申,故月之”,然則公至亦不蒙月矣。
衛侯朔入于衛,何以緻伐?(據得意。
)不敢勝天子也。
(與上辟王同義。
久不月者,不與伐天子也,故不為危錄之。
) [疏]注“與上辟王同義”。
○解雲:上五年五國伐衛之時,?納衛侯朔,所以不言納衛侯朔者,辟王者兵,使若伐而去,不留納朔者,所以正其義,因為内諱也。
今此?得意,所以不緻會而緻伐者,不敢勝天子,使若更以他事伐衛,不為納朔然,所以正其義,因為内諱,故曰同義。
○注“不月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僖四年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彼注雲“月者,凡公出滿二時,月,危公之久”。
然則今此兵曆四時而不月者,不與伐天子,故不為危錄故也。
螟。
(先是伐衛納朔,兵曆四時,及反民煩擾之所生。
○螟,亡丁反。
) [疏]注“兵曆四時”。
○解雲:謂從五年冬訖于此年之秋故也。
冬,齊人來歸衛寶。
此衛寶也,則齊人曷為來歸之?衛人歸之也。
(以稱人共國辭。
○衛寶,《左氏》經作“衛俘”。
) [疏]注“以稱人共國辭”。
○解雲:注言此者,欲決三十一年“齊侯來獻戎捷”不言人也。
言以稱人共國辭者,謂稱齊人,可以兼得兩國人之辭也。
衛人歸之,則其稱齊人何?讓乎我也。
其讓乎我奈何?齊侯曰:“此非寡人之力,魯侯之力也。
”(時朔得國,後遣人賂齊,齊侯推功歸魯,使衛人持寶來,雖本非義賂,齊當以讓除惡,故善起其事。
主書者,極惡魯犯命複貪利也。
不為大惡者,納朔本不以賂行,事畢而見謝爾。
寶者,玉物之凡名。
○惡,烏路反。
) [疏]注“故善起其事”。
○解雲:言《春秋》善齊侯之讓,是以不言衛人而稱齊人,所以起其讓事矣。
○注“不為”至“謝爾”。
○解雲:所傳聞之世,内大惡諱之。
今此書見,故知不為大惡矣。
○注“寶者”至“凡名”。
○解雲:猶言玉物之總名耳。
定八年傳雲“寶者何?璋判白,弓繡質,龜青純”是也。
七年,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
夜中,星?如雨。
恒星者何?列星也。
(恒,常也。
常以時列見。
○辛卯夜,一本無“夜”字,《?梁》作“昔”。
不見,賢遍反,注及傳皆同。
) [疏]“恒星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道星稱,宿無恒星;欲言非星,而連星言之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恒,常也”至“列見”。
○解雲:恒者,常也,天之常宿,故經謂之恒星矣。
言以時列見于天,故傳謂之列星矣。
列星不見,則何以知夜之中?星反也。
(反者,星複其位。
) [疏]“列星”至“之中”。
○解雲:謂無所準度故也。
○注“反者,星複其位”。
○解雲:謂星反附在半夜之後,則知鄉者不見之時,是夜中矣。
如雨者何?如雨者,非雨也。
非雨,則曷為謂之如雨?“不?春秋”曰“雨星不及地尺而複”,(“不?春秋”,謂史記也。
古者謂史記為“春秋”。
○雨星,于付反,一音如字,下注“雨星”同。
) [疏]“如雨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是雨,不應言如;其實非雨,而文言雨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不?春秋”。
○解雲:據此傳及注言,則孔子未?之時,已謂之《春秋》矣。
而舊解雲,孔子?之,春作秋成,謂之《春秋》者,失之遠矣。
雲雲之說,在首卷。
君子?之曰“星?如雨”。
(明其狀似雨爾,不當言雨星。
不言尺者,?則為異,不以尺寸錄之。
)何以書?記異也。
(列星者,天之常宿,分守度,諸侯之象。
周之四月,夏之二月,昏,參伐狼注之宿當見,參伐主斬艾立義,狼注主持衡平也。
皆滅者,法度廢絕,威信陵遲之象。
時天子微弱,不能誅衛侯朔,是後遂失其政,諸侯背叛,王室日卑,星?未墜而夜中星反者,房心見其虛危鬥。
房心,天子明堂布政之宮也。
虛危,齊分,其後齊桓行霸,陽?之會有王事。
○常宿,音秀,下同。
參伐,所林反,下同。
狼注,張又反,與味同。
朱鳥口星也;一音之住反。
艾,魚廢反。
墜,有類反。
分,扶問反。
) [疏]注“分守”至“之象”。
○解雲:言分者,謂十二之分野矣。
言守度者,守三十度為一次矣。
言諸侯之象者,謂星度有多少,若諸侯之國有大小耳。
○注“昏參”至“當見”。
○解雲:正以參伐狼注,為西南之維候故也。
○注“參伐”至“立義”。
○解雲:以其在西方,金主斷割之義故也。
○注“狼注”至“平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其在南方,南方主禮故也。
○注“而夜”至“危鬥”。
○解雲:火見于周為五月者,謂昏時。
今在周之四月,是以半夜之後,乃房星見。
其虛危鬥者,謂在夜半時明矣。
○注“房心”至“宮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備雲房為天子明堂,《文耀鈎》雲“房心為中央火星,天王位”。
若相對言之,則房為明堂,心為天王矣。
既有天王,複有明堂布政之象也。
○注“其後”至“王事”。
○解雲:齊桓行霸者,虛危鬥也。
有王事者,房心見也。
秋,大水。
無麥苗。
無苗,則曷為先言無麥,而後言無苗?(苗者,禾也。
生曰苗,秀曰禾。
據是時苗微麥強,俱遇水災,苗當先亡。
)一災不書,待無麥,然後書無苗。
(明君子不以一過責人。
水、旱、螟、?衆,皆以傷二?乃書。
然不書?名,至麥苗獨書者,民食最重。
螟?衆,音終。
) [疏]“一災不書”。
○解雲:一?之災,不書于經也。
○注“明君”至“責人”。
○解雲:謂災傷五?者,皆人行緻之故也。
○注“水旱”至“?名”。
○解雲:大水傷二?書于經者,即桓元年“秋,大水”,傳雲“何以書?記災也”,彼注雲“災傷二?以上,書災也”。
其旱傷二?以上書者,即僖二十一年“夏,大旱”是也。
其螟螽書者,即隐五年經書“螟”,傳雲“何以書?記災也”;文八年經書“螽”之類是也。
○注“至麥”至“最重”。
○解雲:災傷麥苗常書,即此及莊二十八年“大無麥禾”之屬皆是也。
麥禾比于馀?最重,故言民食最重矣。
何以書?記災也。
(先是莊公伐衛納朔,用兵逾年,夫人數出淫?,民怨之所生。
○數,所角反。
?,音逸。
) [疏]注“先是”至“逾年”。
○解雲:即五年“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衛”,六年“秋,公至自伐衛”是也。
○注“夫人數出淫?”。
○解雲:即五年“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”,七年“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”,“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?”之屬,故言數出耳。
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?。
公至自會”是也。
不得意緻伐。
(所伐國不服,兵将複用,國家有危,故重錄所從來,此謂公與二國以上也。
公與一國及獨出用兵,得意不緻,不得意緻伐。
公與二國以上出會盟,得意緻會,不得意不緻。
公與一國出會盟,得意緻地,不得意不緻,皆例時。
) [疏]注“所伐”至“從來”。
○解雲:即襄十一年夏,“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齊世子光”已下“伐鄭。
秋,七月,己未,同盟于京城北。
公至自伐鄭”是也。
又僖四年春,“公會齊侯、宋公”以下“侵蔡,蔡潰”,“遂伐楚,次于陉”,秋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傳雲“楚已服矣,何以緻伐楚?叛盟”之屬是也。
若然,成十六年秋,“公會尹子、晉侯、齊國佐、邾婁人伐鄭”,冬十二月,“公至自會”;又成十七年“夏,公會尹子、單子、晉侯、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邾婁人伐鄭。
六月,乙酉,同盟于柯陵。
秋,公至自會”;又成十七年“冬,公會單子、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曹伯、齊人、邾婁人伐鄭。
十一月,公至自伐鄭”。
以此言之,則十六年秋伐鄭,十七年夏伐鄭,皆是鄭人不服而緻會者,正以十六年時鄭人始叛,晉帥諸侯伐而讨之,當是時實服,明年乃叛,是以緻會也。
其十七年夏公會單子巳下伐鄭者,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,故以得意為文。
其十七年冬公會單子已下伐鄭,以伐緻者至于三,伐事?當見,故言公至自伐鄭矣。
若然,桓十六年“夏,四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。
秋,七月,公至自伐鄭”,從此之後,鄭不背叛,何故不緻,而緻伐者?桓元年“三月,公會鄭伯于垂”,彼注雲“不緻之者,桓弑賢君,篡慈兄”,“與人交接則有危”,“故奪臣子辭,成誅文”。
然則桓是惡人,本不合緻,而桓十六年注雲“緻者,善桓公能疾惡同類,比與諸侯行義兵伐鄭”也者,是其得緻之由。
而緻伐者,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誅突,突終得國,忽死不還,以其不得伐力,故緻伐。
○注“公與”至“緻伐”。
○解雲:其獨出用兵得意不緻者,即隐七年“秋,公伐邾婁”;僖三十三年夏,“公伐邾婁”;哀七年“秋,公伐邾婁”之屬,皆不緻是也。
其與一國用兵不得意緻伐者,即僖二十六年冬,“公以楚師伐齊,取?。
公至自伐齊”,傳雲“此已取?矣,何以緻伐?未得乎取?也”,“曰患之起,必自此始也”是也。
其公獨出用兵不得意緻伐者,即下二十六年“春,公伐戎。
夏,公至自伐戎”是也。
其公與一國用兵得意不緻,《春秋》之内,偶爾無之。
《春秋》既無而知然者,正以用兵得意,兵不複用,何勞緻伐乎?不緻會者,離不成會故也。
其不得意所以緻伐者,兵将複用,重錄兵所從來故也。
○注“公與二國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其二國以上出會盟得意緻會者,即哀十三年夏,“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”,“秋,公至自會”是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者,即宣七年“冬,公會晉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、曹伯于黑壤”之屬是也。
其得意緻會者,以其成會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者,無功可言故也。
○注“公與一國”至“不緻”。
○解雲:其得意緻地者,即桓二年秋,“公及戎盟于唐。
冬,公至自唐”之屬是也。
其不得意不緻之者,即隐二年“秋,八月,庚辰,公及戎盟于唐”之屬是也。
其得意所以緻地者,離不成會故也。
其不得意所以不緻者,無功可緻矣。
○注“皆例時”。
○解雲:謂鄉來諸例皆書時,即桓二年“冬,公至自唐”,僖二十六年冬“公至自伐齊”,哀十三年“秋,公至自會”之屬是也。
其僖四年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彼注雲“月者,凡公出滿二時,月,危公之久”。
然則彼以公正月出會齊侯伐楚,至八月乃反,故雲滿二時矣。
成六年“春,王正月,公至自會”,何氏雲“月者,前魯大夫獲齊侯,今親相見,故危之”是也。
而襄十一年“公至自伐鄭”,“公至自會”,不滿二時而皆在日月下,何氏不注,蓋以為不蒙月故也。
成十六年“公至自會”,亦不滿二時而在日月下,是不蒙月明矣。
成十七年十一月“公至自伐鄭”,彼注雲“月者,方正下壬申,故月之”,然則公至亦不蒙月矣。
衛侯朔入于衛,何以緻伐?(據得意。
)不敢勝天子也。
(與上辟王同義。
久不月者,不與伐天子也,故不為危錄之。
) [疏]注“與上辟王同義”。
○解雲:上五年五國伐衛之時,?納衛侯朔,所以不言納衛侯朔者,辟王者兵,使若伐而去,不留納朔者,所以正其義,因為内諱也。
今此?得意,所以不緻會而緻伐者,不敢勝天子,使若更以他事伐衛,不為納朔然,所以正其義,因為内諱,故曰同義。
○注“不月”至“錄之”。
○解雲:僖四年“八月,公至自伐楚”,彼注雲“月者,凡公出滿二時,月,危公之久”。
然則今此兵曆四時而不月者,不與伐天子,故不為危錄故也。
螟。
(先是伐衛納朔,兵曆四時,及反民煩擾之所生。
○螟,亡丁反。
) [疏]注“兵曆四時”。
○解雲:謂從五年冬訖于此年之秋故也。
冬,齊人來歸衛寶。
此衛寶也,則齊人曷為來歸之?衛人歸之也。
(以稱人共國辭。
○衛寶,《左氏》經作“衛俘”。
) [疏]注“以稱人共國辭”。
○解雲:注言此者,欲決三十一年“齊侯來獻戎捷”不言人也。
言以稱人共國辭者,謂稱齊人,可以兼得兩國人之辭也。
衛人歸之,則其稱齊人何?讓乎我也。
其讓乎我奈何?齊侯曰:“此非寡人之力,魯侯之力也。
”(時朔得國,後遣人賂齊,齊侯推功歸魯,使衛人持寶來,雖本非義賂,齊當以讓除惡,故善起其事。
主書者,極惡魯犯命複貪利也。
不為大惡者,納朔本不以賂行,事畢而見謝爾。
寶者,玉物之凡名。
○惡,烏路反。
) [疏]注“故善起其事”。
○解雲:言《春秋》善齊侯之讓,是以不言衛人而稱齊人,所以起其讓事矣。
○注“不為”至“謝爾”。
○解雲:所傳聞之世,内大惡諱之。
今此書見,故知不為大惡矣。
○注“寶者”至“凡名”。
○解雲:猶言玉物之總名耳。
定八年傳雲“寶者何?璋判白,弓繡質,龜青純”是也。
七年,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
夜中,星?如雨。
恒星者何?列星也。
(恒,常也。
常以時列見。
○辛卯夜,一本無“夜”字,《?梁》作“昔”。
不見,賢遍反,注及傳皆同。
) [疏]“恒星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道星稱,宿無恒星;欲言非星,而連星言之,故執不知問。
○“恒,常也”至“列見”。
○解雲:恒者,常也,天之常宿,故經謂之恒星矣。
言以時列見于天,故傳謂之列星矣。
列星不見,則何以知夜之中?星反也。
(反者,星複其位。
) [疏]“列星”至“之中”。
○解雲:謂無所準度故也。
○注“反者,星複其位”。
○解雲:謂星反附在半夜之後,則知鄉者不見之時,是夜中矣。
如雨者何?如雨者,非雨也。
非雨,則曷為謂之如雨?“不?春秋”曰“雨星不及地尺而複”,(“不?春秋”,謂史記也。
古者謂史記為“春秋”。
○雨星,于付反,一音如字,下注“雨星”同。
) [疏]“如雨者何”。
○解雲:欲言是雨,不應言如;其實非雨,而文言雨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不?春秋”。
○解雲:據此傳及注言,則孔子未?之時,已謂之《春秋》矣。
而舊解雲,孔子?之,春作秋成,謂之《春秋》者,失之遠矣。
雲雲之說,在首卷。
君子?之曰“星?如雨”。
(明其狀似雨爾,不當言雨星。
不言尺者,?則為異,不以尺寸錄之。
)何以書?記異也。
(列星者,天之常宿,分守度,諸侯之象。
周之四月,夏之二月,昏,參伐狼注之宿當見,參伐主斬艾立義,狼注主持衡平也。
皆滅者,法度廢絕,威信陵遲之象。
時天子微弱,不能誅衛侯朔,是後遂失其政,諸侯背叛,王室日卑,星?未墜而夜中星反者,房心見其虛危鬥。
房心,天子明堂布政之宮也。
虛危,齊分,其後齊桓行霸,陽?之會有王事。
○常宿,音秀,下同。
參伐,所林反,下同。
狼注,張又反,與味同。
朱鳥口星也;一音之住反。
艾,魚廢反。
墜,有類反。
分,扶問反。
) [疏]注“分守”至“之象”。
○解雲:言分者,謂十二之分野矣。
言守度者,守三十度為一次矣。
言諸侯之象者,謂星度有多少,若諸侯之國有大小耳。
○注“昏參”至“當見”。
○解雲:正以參伐狼注,為西南之維候故也。
○注“參伐”至“立義”。
○解雲:以其在西方,金主斷割之義故也。
○注“狼注”至“平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其在南方,南方主禮故也。
○注“而夜”至“危鬥”。
○解雲:火見于周為五月者,謂昏時。
今在周之四月,是以半夜之後,乃房星見。
其虛危鬥者,謂在夜半時明矣。
○注“房心”至“宮也”。
○解雲:即上備雲房為天子明堂,《文耀鈎》雲“房心為中央火星,天王位”。
若相對言之,則房為明堂,心為天王矣。
既有天王,複有明堂布政之象也。
○注“其後”至“王事”。
○解雲:齊桓行霸者,虛危鬥也。
有王事者,房心見也。
秋,大水。
無麥苗。
無苗,則曷為先言無麥,而後言無苗?(苗者,禾也。
生曰苗,秀曰禾。
據是時苗微麥強,俱遇水災,苗當先亡。
)一災不書,待無麥,然後書無苗。
(明君子不以一過責人。
水、旱、螟、?衆,皆以傷二?乃書。
然不書?名,至麥苗獨書者,民食最重。
螟?衆,音終。
) [疏]“一災不書”。
○解雲:一?之災,不書于經也。
○注“明君”至“責人”。
○解雲:謂災傷五?者,皆人行緻之故也。
○注“水旱”至“?名”。
○解雲:大水傷二?書于經者,即桓元年“秋,大水”,傳雲“何以書?記災也”,彼注雲“災傷二?以上,書災也”。
其旱傷二?以上書者,即僖二十一年“夏,大旱”是也。
其螟螽書者,即隐五年經書“螟”,傳雲“何以書?記災也”;文八年經書“螽”之類是也。
○注“至麥”至“最重”。
○解雲:災傷麥苗常書,即此及莊二十八年“大無麥禾”之屬皆是也。
麥禾比于馀?最重,故言民食最重矣。
何以書?記災也。
(先是莊公伐衛納朔,用兵逾年,夫人數出淫?,民怨之所生。
○數,所角反。
?,音逸。
) [疏]注“先是”至“逾年”。
○解雲:即五年“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衛”,六年“秋,公至自伐衛”是也。
○注“夫人數出淫?”。
○解雲:即五年“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”,七年“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”,“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?”之屬,故言數出耳。
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