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卷四(起元年,盡六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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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莫大焉,故封之百裡。
月者,明當尊而不臣,所以廣孝敬,蓋以為天子得娶庶人女,以其得專封也。
) [疏]注“稱侯”至“百裡”。
解雲:知天子将娶于紀者,正以下八年冬,遂“逆王後于紀”;九年“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”之文也。
知其元非大國者,正以隐二年“紀子伯、莒、子、盟于密”,伯子并稱之,故知此侯非本爵也,知非暫得褒賞而已。
而知封之百裡者,正以自今以後桓稱侯故也,即下六年夏,“公會紀侯于成”;十三年春,“公會紀侯、鄭伯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孝敬”。
○解雲:凡朝例時,以其尊而不臣,故書月,令與朝異。
○注“蓋以”至“封也”。
○解雲:此欲道諸侯不得專封,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,即文四年“夏,逆婦姜于齊,略之也”,彼注雲“賤非所以奉宗廟,故略之”是也。
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離不言會,此其言會何?(據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二國會曰離,二人議各是其所是,非其所非,所道不同,不能決事,定是非,立善惡,不足采取,故謂之離會。
) [疏]注“據齊”至“離會”。
○解雲:五年“齊侯、鄭伯如紀”,當時紀不與會,是以齊侯鄭伯為離會也,但離不言會,故變言如矣。
蓋鄧與會爾。
(時因鄧都得與鄧會,自三國以上言會者,重其少從多也,能決事,定是非,立善惡。
《尚書》曰“三人議,則從二人之言”,蓋取諸此。
○與會,音預。
) [疏]注“尚書”至“之言”。
解雲:《洪範》文。
九月,入杞。
公及戎盟于唐。
(不日者,戎怨隐不反國,善桓能自複,翕然相親信。
) 冬,公至自唐。
(緻者,君子疾賢者失其所,不肖者反以相親榮,故與隐相違也。
明前隐與戎盟,雖不信,猶可安也。
今桓與戎盟,雖信,猶可危也:所以深抑小人也。
凡緻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。
) [疏]注“故與隐相違也”。
○解雲:即隐二年“秋,八月,公及戎盟于唐”,不書緻故也。
○注“明前”至“安也”。
○解雲:隐公之盟書日,故言不信也。
不書緻,故言猶可安。
○注“今桓”至“而至”。
○解雲:不日故為信,書緻故言危也。
三年,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(無王者,以見桓公無王而行也。
二年有王者,見始也。
十年有王者,數之終也。
十八年有王者,桓公之終也,明終始有王,桓公無之爾。
不就元年見始者,未無王也。
二月非周之正月,所以複去之者,明《春秋》之道,亦通于三王,非主假周以為漢制而已。
○嬴,音盈。
以見,賢遍反,下并年末“以見”同。
複,扶又反,下同。
去,起呂反。
) [疏]注“二年”至“始也”。
○解雲:即二年“春,王正月,戊申,宋督弑其君與夷”是也。
○注“十年”至“終也”。
○解雲:即十年“春,王正月,庚申,曹伯終生卒”是。
○注“十八年”至“終也”。
○解雲:即十八年“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于泺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就”至“始者”。
○解雲: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時,自知巳篡,戰懼畏讨,未敢無王,是以《春秋》于正月之際,不得見始,須臾之後,還複為惡,擅自天子之田,俄然無憚,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見始。
○注“二月”至“三王”。
○解雲:即七年“二月,己亥,焚鹹丘”,十有三年“春,二月,公會紀侯、鄭伯”雲雲,十五年“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”之屬是也。
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。
胥命者何?相命也。
(胥,相也。
時盟不歃血,但以命相誓。
○歃,本又作“歃”,所洽反,又所甲反。
) [疏]“胥命者何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上下,更無胥命之文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時盟”至“相誓”。
○解雲:亦相誓敕,但不歃血而已,故謂之盟也。
何言乎相命?(據盟亦相命,不道也。
)近正也。
(以不言盟也。
○近正,附近之近,下及注同。
) [疏]“近正也”。
○解雲:古者不盟而言近正,雖不歃血,口雖誓敕,不若古者結言而退,故言近正而已。
此其為近正奈何?古者不盟,結言而退。
(善其近正,似于古而不相背,故書以撥亂也。
○背,音佩。
) 六月,公會紀侯于盛。
(○盛,音成。
) 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。
既者何?盡也。
(光明滅盡也。
是後楚滅?、鄧,上僭稱王,故尢甚也。
楚滅?、鄧不書者,後治夷狄。
) [疏]“既者何”。
○解雲:與例不同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是後楚滅鄧?”。
○解雲:即下七年“夏,?伯綏來朝。
鄧侯吾離來朝”,傳雲“皆何以名?失地之君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上僭稱王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雲“桓三年‘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’,其後楚僭号稱王,滅?、鄧,政教陵遲”是也。
公子?如齊逆女。
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ん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諸侯越竟送女,非禮也。
(以言姜氏也。
禮,送女父母不下堂,姑姊妹不出門。
○ん,呼宮反。
) [疏]注“以言姜氏也”。
○解雲:ん若齊地,宜言齊侯送孟姜于ん,今言姜氏,故知越竟也。
○注“禮送”至“出門”。
○解雲:時王之禮。
此入國矣,何以不稱夫人?(據ん魯地。
)自我言齊,(恕已以及人也。
)父母之于子,雖為鄰國夫人,猶曰吾姜氏。
(所以崇父子之親,從父母辭。
不言孟姜言姜氏者,從魯辭,起魯地。
) [疏]“猶曰吾姜氏”。
○解雲:若有言孟姜者,“孟”為衍字也。
○注“從父”至“魯地”。
○解雲:孟姜者,即《詩》雲“彼美孟姜”,正謂此也。
“孟”字亦有作“季”字者,誤也。
公會齊侯于ん。
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?何以不緻?(據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緻。
) [疏]注“據遂”至“齊緻”。
解雲:在宣元年。
得見乎公矣。
(本所以緻夫人者,公不親迎有危也。
?當并緻者,?親迎重在?也。
上會ん時,夫人以得見公,得禮失禮在公,不複在?,故不複緻。
不就ん上緻者,婦人危重,故據都城乃緻也。
月者,為夫人至,例危重之。
○迎迎,魚敬反,下同。
為夫,于僞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不就”至“乃緻”。
解雲:若就ん緻,即鄉者至ん之時書之,宜在“公會齊侯于ん”上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重之”。
○解雲:即宣元年“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”,成十四年“九月,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”是也。
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有年。
有年何以書?(方分别問大有年,故不但言何以書。
○别,彼列反。
)以喜書也。
大有年何以書?亦以喜書也。
此其曰“有年何?僅有年也。
(僅,猶劣也。
謂五?多少皆有,不能大成熟。
○僅,其靳反,劣也。
) [疏]注“謂五”至“成熟”。
解雲:舊本如是,其“?”下雲“皆有不能大成熟”,“多少”二字或衍文也。
若必存字解之,多謂麥禾,少謂豆之屬,是事皆有,但不能大熟也。
彼其曰大有年何?(問宣十六年也。
)大豐年也。
(謂五?皆大熟成。
)僅有年,亦足以當喜乎?恃有年也。
(恃,賴也。
若桓公之行,諸侯所當誅,百姓所當叛,而又元年大水,二年耗減,民人将去,國喪無日,賴得五?皆有,使百姓安土樂業,故喜而書之,所以見不肖之君為國尢危。
又明為國家者,不可不有年。
○行,下孟反。
耗減,呼報反;下佳斬反。
喪,息浪反。
) 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狩者何?田狩也。
(田者,?狩之總名也。
古者肉食,衣皮服,捕禽者,故謂之田。
取獸于田,故曰狩。
《易》曰:“結繩罔以田魚。
”○狩,手又反,冬獵也。
) [疏]“狩者何”。
○解雲:正以春而言狩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田者,?狩之總名也”。
○解雲:即《尚書》雲:“文王不敢盤于遊田”。
○注“古者肉食,衣皮服,捕禽獸,故謂之田。
取獸于田,故曰狩。
《易》曰:‘結繩罔以田魚。
’”○解雲:此古者,謂三皇之時也。
故《禮運》道三皇時雲,昔者先王“未有火化,食草木之實、鳥獸之肉,飲其血,茹其毛;未有麻絲,衣其羽皮。
後聖有作,然後?火之利”,“治其麻絲,以為布帛,以養生送死,以事鬼神”。
又下《系辭》雲“黃帝、堯、舜,垂衣裳而天下治”,彼注雲:“始去羽毛”。
故鄭注《易說》雲“古者田漁而食之,因衣其皮,先知蔽前,後知蔽後。
後王易之以布帛,而猶存其蔽前者,重古道不忘本”。
以此言之,則黃帝以後,始有火化而去毛羽,則此古者三皇時可知。
春曰苗。
(苗,毛也。
明當見物取未懷任者。
) [疏]“春曰苗”。
○解雲:《周禮》“春田謂之?”,何氏所不取。
秋曰?。
(?,簡擇也。
簡擇幼稚,取其大者。
○曰?,本又作“搜”,亦作“?”,所求反,簡擇也。
)冬曰狩。
(狩,猶獸也。
冬時禽獸長大,遭獸可取。
不以夏田者,春秋制也。
以為飛鳥未去于巢,走獸未離于穴,恐傷害于幼稚,故于苑囿中取之。
○長,丁丈反,年未同。
離,力智反。
囿,音又。
) [疏]注“不以”至“制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周禮》四時皆田故也。
常事不書,此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遠也。
(以其地遠。
禮,諸侯田狩不過郊。
) [疏]注“以其”至“遠也”。
○解雲:十年冬,“齊侯、衛侯、鄭伯來戰于郎”,傳雲“郎者何?吾近邑”;莊三十一年“春,築台于郎”,傳雲“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臨民之漱浣也”。
以此言之,則郎為近邑。
言遠也者,蓋以郎邑在郊内,其屬地在郊外,若據邑言之則為近,若據地言之則為遠也。
故哀十一年《左氏》郊之戰,《檀弓》謂之戰于郎也者,是郎邑在郊内之證也。
則此言狩于郎者,據郊外屬地言之,故言遠,是以此注雲“以其地遠。
禮,諸
月者,明當尊而不臣,所以廣孝敬,蓋以為天子得娶庶人女,以其得專封也。
) [疏]注“稱侯”至“百裡”。
解雲:知天子将娶于紀者,正以下八年冬,遂“逆王後于紀”;九年“春,紀季姜歸于京師”之文也。
知其元非大國者,正以隐二年“紀子伯、莒、子、盟于密”,伯子并稱之,故知此侯非本爵也,知非暫得褒賞而已。
而知封之百裡者,正以自今以後桓稱侯故也,即下六年夏,“公會紀侯于成”;十三年春,“公會紀侯、鄭伯”之屬是也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孝敬”。
○解雲:凡朝例時,以其尊而不臣,故書月,令與朝異。
○注“蓋以”至“封也”。
○解雲:此欲道諸侯不得專封,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,即文四年“夏,逆婦姜于齊,略之也”,彼注雲“賤非所以奉宗廟,故略之”是也。
蔡侯、鄭伯會于鄧。
離不言會,此其言會何?(據齊侯、鄭伯如紀。
二國會曰離,二人議各是其所是,非其所非,所道不同,不能決事,定是非,立善惡,不足采取,故謂之離會。
) [疏]注“據齊”至“離會”。
○解雲:五年“齊侯、鄭伯如紀”,當時紀不與會,是以齊侯鄭伯為離會也,但離不言會,故變言如矣。
蓋鄧與會爾。
(時因鄧都得與鄧會,自三國以上言會者,重其少從多也,能決事,定是非,立善惡。
《尚書》曰“三人議,則從二人之言”,蓋取諸此。
○與會,音預。
) [疏]注“尚書”至“之言”。
解雲:《洪範》文。
九月,入杞。
公及戎盟于唐。
(不日者,戎怨隐不反國,善桓能自複,翕然相親信。
) 冬,公至自唐。
(緻者,君子疾賢者失其所,不肖者反以相親榮,故與隐相違也。
明前隐與戎盟,雖不信,猶可安也。
今桓與戎盟,雖信,猶可危也:所以深抑小人也。
凡緻者,臣子喜其君父脫危而至。
) [疏]注“故與隐相違也”。
○解雲:即隐二年“秋,八月,公及戎盟于唐”,不書緻故也。
○注“明前”至“安也”。
○解雲:隐公之盟書日,故言不信也。
不書緻,故言猶可安。
○注“今桓”至“而至”。
○解雲:不日故為信,書緻故言危也。
三年,春,正月,公會齊侯于嬴。
(無王者,以見桓公無王而行也。
二年有王者,見始也。
十年有王者,數之終也。
十八年有王者,桓公之終也,明終始有王,桓公無之爾。
不就元年見始者,未無王也。
二月非周之正月,所以複去之者,明《春秋》之道,亦通于三王,非主假周以為漢制而已。
○嬴,音盈。
以見,賢遍反,下并年末“以見”同。
複,扶又反,下同。
去,起呂反。
) [疏]注“二年”至“始也”。
○解雲:即二年“春,王正月,戊申,宋督弑其君與夷”是也。
○注“十年”至“終也”。
○解雲:即十年“春,王正月,庚申,曹伯終生卒”是。
○注“十八年”至“終也”。
○解雲:即十八年“春,王正月,公會齊侯于泺”是也。
○注“不就”至“始者”。
○解雲: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時,自知巳篡,戰懼畏讨,未敢無王,是以《春秋》于正月之際,不得見始,須臾之後,還複為惡,擅自天子之田,俄然無憚,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見始。
○注“二月”至“三王”。
○解雲:即七年“二月,己亥,焚鹹丘”,十有三年“春,二月,公會紀侯、鄭伯”雲雲,十五年“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來求車”之屬是也。
夏,齊侯、衛侯胥命于蒲。
胥命者何?相命也。
(胥,相也。
時盟不歃血,但以命相誓。
○歃,本又作“歃”,所洽反,又所甲反。
) [疏]“胥命者何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上下,更無胥命之文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時盟”至“相誓”。
○解雲:亦相誓敕,但不歃血而已,故謂之盟也。
何言乎相命?(據盟亦相命,不道也。
)近正也。
(以不言盟也。
○近正,附近之近,下及注同。
) [疏]“近正也”。
○解雲:古者不盟而言近正,雖不歃血,口雖誓敕,不若古者結言而退,故言近正而已。
此其為近正奈何?古者不盟,結言而退。
(善其近正,似于古而不相背,故書以撥亂也。
○背,音佩。
) 六月,公會紀侯于盛。
(○盛,音成。
) 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。
既者何?盡也。
(光明滅盡也。
是後楚滅?、鄧,上僭稱王,故尢甚也。
楚滅?、鄧不書者,後治夷狄。
) [疏]“既者何”。
○解雲:與例不同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是後楚滅鄧?”。
○解雲:即下七年“夏,?伯綏來朝。
鄧侯吾離來朝”,傳雲“皆何以名?失地之君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上僭稱王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雲“桓三年‘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’,其後楚僭号稱王,滅?、鄧,政教陵遲”是也。
公子?如齊逆女。
九月,齊侯送姜氏于ん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諸侯越竟送女,非禮也。
(以言姜氏也。
禮,送女父母不下堂,姑姊妹不出門。
○ん,呼宮反。
) [疏]注“以言姜氏也”。
○解雲:ん若齊地,宜言齊侯送孟姜于ん,今言姜氏,故知越竟也。
○注“禮送”至“出門”。
○解雲:時王之禮。
此入國矣,何以不稱夫人?(據ん魯地。
)自我言齊,(恕已以及人也。
)父母之于子,雖為鄰國夫人,猶曰吾姜氏。
(所以崇父子之親,從父母辭。
不言孟姜言姜氏者,從魯辭,起魯地。
) [疏]“猶曰吾姜氏”。
○解雲:若有言孟姜者,“孟”為衍字也。
○注“從父”至“魯地”。
○解雲:孟姜者,即《詩》雲“彼美孟姜”,正謂此也。
“孟”字亦有作“季”字者,誤也。
公會齊侯于ん。
夫人姜氏至自齊。
?何以不緻?(據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緻。
) [疏]注“據遂”至“齊緻”。
解雲:在宣元年。
得見乎公矣。
(本所以緻夫人者,公不親迎有危也。
?當并緻者,?親迎重在?也。
上會ん時,夫人以得見公,得禮失禮在公,不複在?,故不複緻。
不就ん上緻者,婦人危重,故據都城乃緻也。
月者,為夫人至,例危重之。
○迎迎,魚敬反,下同。
為夫,于僞反,下同。
) [疏]注“不就”至“乃緻”。
解雲:若就ん緻,即鄉者至ん之時書之,宜在“公會齊侯于ん”上。
○注“月者”至“重之”。
○解雲:即宣元年“三月,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”,成十四年“九月,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”是也。
冬,齊侯使其弟年來聘。
有年。
有年何以書?(方分别問大有年,故不但言何以書。
○别,彼列反。
)以喜書也。
大有年何以書?亦以喜書也。
此其曰“有年何?僅有年也。
(僅,猶劣也。
謂五?多少皆有,不能大成熟。
○僅,其靳反,劣也。
) [疏]注“謂五”至“成熟”。
解雲:舊本如是,其“?”下雲“皆有不能大成熟”,“多少”二字或衍文也。
若必存字解之,多謂麥禾,少謂豆之屬,是事皆有,但不能大熟也。
彼其曰大有年何?(問宣十六年也。
)大豐年也。
(謂五?皆大熟成。
)僅有年,亦足以當喜乎?恃有年也。
(恃,賴也。
若桓公之行,諸侯所當誅,百姓所當叛,而又元年大水,二年耗減,民人将去,國喪無日,賴得五?皆有,使百姓安土樂業,故喜而書之,所以見不肖之君為國尢危。
又明為國家者,不可不有年。
○行,下孟反。
耗減,呼報反;下佳斬反。
喪,息浪反。
) 四年,春,正月,公狩于郎。
狩者何?田狩也。
(田者,?狩之總名也。
古者肉食,衣皮服,捕禽者,故謂之田。
取獸于田,故曰狩。
《易》曰:“結繩罔以田魚。
”○狩,手又反,冬獵也。
) [疏]“狩者何”。
○解雲:正以春而言狩,故執不知問。
○注“田者,?狩之總名也”。
○解雲:即《尚書》雲:“文王不敢盤于遊田”。
○注“古者肉食,衣皮服,捕禽獸,故謂之田。
取獸于田,故曰狩。
《易》曰:‘結繩罔以田魚。
’”○解雲:此古者,謂三皇之時也。
故《禮運》道三皇時雲,昔者先王“未有火化,食草木之實、鳥獸之肉,飲其血,茹其毛;未有麻絲,衣其羽皮。
後聖有作,然後?火之利”,“治其麻絲,以為布帛,以養生送死,以事鬼神”。
又下《系辭》雲“黃帝、堯、舜,垂衣裳而天下治”,彼注雲:“始去羽毛”。
故鄭注《易說》雲“古者田漁而食之,因衣其皮,先知蔽前,後知蔽後。
後王易之以布帛,而猶存其蔽前者,重古道不忘本”。
以此言之,則黃帝以後,始有火化而去毛羽,則此古者三皇時可知。
春曰苗。
(苗,毛也。
明當見物取未懷任者。
) [疏]“春曰苗”。
○解雲:《周禮》“春田謂之?”,何氏所不取。
秋曰?。
(?,簡擇也。
簡擇幼稚,取其大者。
○曰?,本又作“搜”,亦作“?”,所求反,簡擇也。
)冬曰狩。
(狩,猶獸也。
冬時禽獸長大,遭獸可取。
不以夏田者,春秋制也。
以為飛鳥未去于巢,走獸未離于穴,恐傷害于幼稚,故于苑囿中取之。
○長,丁丈反,年未同。
離,力智反。
囿,音又。
) [疏]注“不以”至“制也”。
○解雲:正以《周禮》四時皆田故也。
常事不書,此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遠也。
(以其地遠。
禮,諸侯田狩不過郊。
) [疏]注“以其”至“遠也”。
○解雲:十年冬,“齊侯、衛侯、鄭伯來戰于郎”,傳雲“郎者何?吾近邑”;莊三十一年“春,築台于郎”,傳雲“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臨民之漱浣也”。
以此言之,則郎為近邑。
言遠也者,蓋以郎邑在郊内,其屬地在郊外,若據邑言之則為近,若據地言之則為遠也。
故哀十一年《左氏》郊之戰,《檀弓》謂之戰于郎也者,是郎邑在郊内之證也。
則此言狩于郎者,據郊外屬地言之,故言遠,是以此注雲“以其地遠。
禮,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