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卷四(起元年,盡六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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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使殇公不知孔父賢,焉知孔父死已必死?設使魯莊公不知季子賢,焉知以病召之?皆患安存之時則設廢之,急然後思之,故常用不免。
○死焉,于虔反,注同。
) [疏]注“設使”至“思之”。
○解雲:莊公三十二年傳雲“莊公病,将死,以病召季子。
季子至,授之以國政,曰‘寡人即不起此病,吾将焉緻乎魯國’”雲雲是也。
○注“故常用不免”。
○解雲:謂宋殇公不免死,魯莊公不免亂。
孔父正色而立于朝,則人莫敢過而緻難于其君者,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。
(内有其義而外形見于顔色,孔子曰“君子正其衣冠,尊其瞻視,俨然人望而畏之”是也。
重道義形于色者,君子樂道人之善。
言及者,使上及其君,若附大國以名通,明當封為附庸,不絕其祀,所以重社稷之臣也。
督不氏者,起馮當國。
不舉馮弑為重者,缪公廢子而反國,得正,故為之諱也。
不得為讓者,死乃反之,非所以全其讓意也。
○難,乃旦反。
嚴,魚檢反,本又作“俨”。
重,直用反。
故為,于僞反,傳“為隐諱”,下注“不為諱”、“為後”同。
) [疏]注“督不”至“諱也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内,當國不氏者,無知、州籲之屬是也。
今宋督實戴公之孫,而不言公孫者,正欲起其取國與馮故也。
○注“不得”至“意也”。
○解雲:昭二十年傳雲“何賢乎公子喜時?讓國也”,昭三十一年傳雲“何賢乎叔術,讓國也”。
缪公之傳不言讓國者,死乃反之,非所以全其讓意也。
滕子來朝。
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内大惡諱,此其目言之何?(目,見也。
斥見其惡,言成宋亂。
)遠也。
所見異辭,所聞異辭,所傳聞異辭。
(所以複發傳者,益師以臣見恩,此以君見恩,嫌義異也。
所見之世,臣子恩其君父尤厚,故多微辭是也。
所聞之世,恩王父少殺,故立?宮不日,武宮日是也。
所傳聞之世,恩高祖、曾祖又少殺,故子赤卒不日,子般卒日是也。
○傳聞,直專反,注“傳聞”及下注“傳之”皆同。
以複,扶又反,下“反複”同。
少殺,所介反,下同。
炀,馀亮反,舊始彰反。
般,音班。
) [疏]注“所以複發傳者”。
○解雲:隐元年“公子益師卒”之下巳有傳,故言複矣。
○注“益師”至“尤厚”。
○解雲:彼以臣之故,欲見臣恩之薄厚,故曰以臣見恩也。
此以君之故,欲見君恩之厚薄,故曰以見君恩也。
○注“故多微辭”。
○解雲:定元年傳雲“定、哀多微辭”,彼注雲“定公有王無正月,不務公室,喪失國寶。
哀公有黃池之會,獲麟,故總言多”,是其定公有王無正月。
得為微辭者,即定公元年傳雲“定何以無正月?正月者,正即位也。
定無正月者,即位後也”,彼注雲“雖書即位于六月,實當如莊公有正月”。
今無正月者,昭公出奔,國當絕,定公不得繼體奉正,故諱為微辭,使若即位在正月後,故不書正月者是也。
其不務公室者,即定二年“冬,十月,新作雉門及兩觀。
其言新作之何??大也。
?舊不書,此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不務乎公室也”,彼注雲“務,勉也。
不務公室,亦可施于久不?,亦可施于不務如公室之禮,微辭也”者是也。
其喪國寶得為微辭者,定公八年“盜竊寶玉大弓”,傳雲“寶者何?璋判白”,彼注雲“不言璋言玉者,起圭、璧、琮、璜、璋五玉盡亡之也”。
傳獨言璋者,所以郊事天,尢重。
書大弓者,使若都以國寶書,微辭也。
謂之寶者,世世保用之辭是也。
其黃池之會得為微辭者,哀十三年“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”,傳雲“其言及吳子何?會兩伯之辭也。
不與夷狄之主中國,則曷為以會兩伯之辭言之?重吳也。
曷為重吳?吳在是,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”,彼注雲“不書諸侯者為微辭,使若天下盡會之,而魯侯蒙俗會之者,惡愈是也。
其獲麟得為微辭者,哀十四年“春,西狩獲麟”,不言為漢之将興,不言為周之将亡,故得為微辭也。
○注“所聞”至“武宮日是也”。
○解雲:立炀宮不日者,即定元年九月,“立炀宮”是也。
立武宮日者,成十六年“二月,辛巳,立武宮”是也。
《公羊》之義,失禮鬼神例日,故言此。
○注“所傳”至“卒日是也”。
○解雲:子赤卒不日者,文十八年“冬,十月,子卒”,傳雲“何以不日?隐之也。
何隐爾?弑也。
弑則何以不日?不忍言也”,注雲“所聞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,故不忍言其日,與子般異”是也。
其子般卒日者,莊三十二年“冬,十月,乙未,子般卒”,彼注雲“日者,為臣子恩錄之也。
殺不去日,見隐者降子赤也”者是。
隐亦遠矣,曷為為隐諱?(據觀魚諱。
)隐賢而桓賤也。
(宋公馮與督共弑君而立,諸侯會于稷,欲共誅之,受賂便還,令宋亂遂成。
桓公本亦弑隐而立,君子疾同類相養,小人同惡相長,故賤不為諱也。
古者諸侯五國為屬,屬有長;二屬為連,連有帥;三連為卒,卒有正;七卒為州,州有伯也。
州中有為無道者,則長、帥、卒、正、伯當征之,不征則與同惡。
當春秋時,天下散亂,保伍壞敗,雖不誅,不為成亂。
今責其成亂者,疾其受賂也。
加以者,辟直成亂也。
○令,力呈反。
相長,丁丈反,下同。
帥,所類反,下同。
為卒,子忽反,下皆同。
) [疏]注“據觀魚諱”。
○解雲:隐五年“春,公觀魚于棠”,彼注雲“實譏張魚而言觀。
譏遠者,恥公去南面之位,下與百姓争利,匹夫無異,故諱使若以遠觀為譏”者是也。
○注“古者諸侯”至“有伯也”。
○解雲:《王制》及《春秋說》文。
○注“加以”至“亂也”。
○解雲:下十四年傳雲“以者何?行其意也”,彼注雲“以巳從人曰行,言四國行宋意也”。
今此言以成宋亂者,若言公為三國所以,遂行其意而成宋亂,非公本意,故雲加以者,辟直成亂也。
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
此取之宋,其謂之郜鼎何?(據莒人伐杞取牟婁,後莒牟夷以牟婁來奔,不系杞也。
) [疏]注“據莒”至“杞也”。
○解雲:隐四年“莒人伐杞取牟婁”,昭五年“莒牟夷以牟婁來奔”是也。
器從名,(從本主名名之。
)地從主人。
(從後所屬主人。
)器何以從名?地何以從主人?(據錯。
) [疏]注“據錯”。
○解雲:二理相違故謂之錯。
器之與人,非有即爾。
(即,就也,若曰取彼器與此人異國物。
凡人取異國物,非就有取之者,皆持以歸為有,為後不可分明,故正其本名。
) [疏]“非有即爾”。
○解雲:謂非有就而有之爾。
宋始以不義取之,故謂之郜鼎。
(宋始以不義取之,不應得,故王之謂之郜鼎。
如以義應得,當言取宋大鼎。
郜本所以有大鼎者,周家以世孝,天瑞之鼎,以助享祭。
諸侯有世孝者,天子亦作鼎以賜之。
禮,祭,天子九鼎,諸侯七,卿大夫五,元士三也。
) [疏]“宋始”至“取之”。
○解雲:謂滅郜取之也。
○注“如以義應得”者。
解雲:謂若天賜之也。
○注“周家”至“享祭”者。
解雲:謂殷衰之時,鼎沒于泗水,及武王克殷之後,鼎乃出見,故《漢書》雲“鼎于周出”是也。
○注“禮祭”至“三也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文。
而《膳夫》雲“王日一舉,鼎十有二物”,何氏不取也。
而《士冠禮》、《士喪禮》皆一鼎者,《士冠》、《士喪》略于正祭故也。
至乎地之與人,則不然,(凡取地皆就有之,與器異也。
)俄而可以為其有矣。
(俄者,謂須臾之間,制得之頃也。
諸侯土地各有封疆裡數,今日取之,然後王者起,興滅國,繼絕世,反取邑,不嫌不明,故卒可使以為其有,不複追錄系本主。
○疆,居良反。
)然則為取,可以為其有乎?(為取,恣意辭也。
弟子未解,故雲爾。
○解,音蟹。
)曰:否。
何者?(何者,将設事類之辭。
)若楚王之妻?胃,無時焉可也。
(?胃,妹也。
引此為喻者,明其終不可名有也。
經不正者,從可知省文也。
○?胃,音胃,妹也。
) [疏]“若楚”至“可也”。
○解雲:?胃,音于貴反。
以妹為妻,終無可時,似若器從今主之名,地取便為已有。
亦無可時,故言此也。
本更散亡,難可推據,未知此君名号雲何。
○注“明其”至“有也”。
○解雲:若作名字,言器不可從今主之名,地不可作後主之有也。
考諸古本,名作“多”字。
雖恣意取之,亦不得多有也。
若如此解,以覆上為取之義矣。
○注“經不”至“文也”。
○解雲:地不得為今主之有,而經不系本國以正之者,從可知省文。
戊申,納于大廟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遂亂受賂,納于大廟,非禮也。
(納者,入辭也。
周公稱太廟,所以必有廟者,緣生時有宮室也。
孝子三年喪畢,思念具親,故為之立宗廟,以鬼享之。
廟之為言貌也,思想儀貌而事之,故曰齊之日,思其居處,思其笑語,思其志意,思其所樂,思其所嗜。
祭之日,入室,ㄊ然必有見乎其位;周旋出入,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;出戶而聽,慨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,孝子之至也。
質家右宗廟,上親親;文家右社稷,尚尊尊。
○大廟,音泰,下及注同。
嗜,市志反。
ㄊ,音愛,又烏改反。
慨,苦愛反。
) [疏]注“納者,入辭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傳雲“納者何?入辭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故為”至“享之”。
○解雲:《孝經》文。
○注“故曰”至“所嗜”。
○解雲:皆《祭義》文也。
彼注雲“所嗜,素所欲飲食”是也。
○注“祭之”至“之聲”。
○解雲:亦《祭義》文。
彼注雲“周還出戶,謂薦設時也。
無屍者阖戶,若食間則有出戶而聽之”是也。
○注“質家”至“尊尊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文。
《祭義》篇末雲“建國之神位,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廟”,所謂一隅也。
秋,七月,紀侯來朝。
(稱侯者,天子将娶于紀,與之奉宗廟,傳之無窮,
○死焉,于虔反,注同。
) [疏]注“設使”至“思之”。
○解雲:莊公三十二年傳雲“莊公病,将死,以病召季子。
季子至,授之以國政,曰‘寡人即不起此病,吾将焉緻乎魯國’”雲雲是也。
○注“故常用不免”。
○解雲:謂宋殇公不免死,魯莊公不免亂。
孔父正色而立于朝,則人莫敢過而緻難于其君者,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。
(内有其義而外形見于顔色,孔子曰“君子正其衣冠,尊其瞻視,俨然人望而畏之”是也。
重道義形于色者,君子樂道人之善。
言及者,使上及其君,若附大國以名通,明當封為附庸,不絕其祀,所以重社稷之臣也。
督不氏者,起馮當國。
不舉馮弑為重者,缪公廢子而反國,得正,故為之諱也。
不得為讓者,死乃反之,非所以全其讓意也。
○難,乃旦反。
嚴,魚檢反,本又作“俨”。
重,直用反。
故為,于僞反,傳“為隐諱”,下注“不為諱”、“為後”同。
) [疏]注“督不”至“諱也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》之内,當國不氏者,無知、州籲之屬是也。
今宋督實戴公之孫,而不言公孫者,正欲起其取國與馮故也。
○注“不得”至“意也”。
○解雲:昭二十年傳雲“何賢乎公子喜時?讓國也”,昭三十一年傳雲“何賢乎叔術,讓國也”。
缪公之傳不言讓國者,死乃反之,非所以全其讓意也。
滕子來朝。
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于稷,以成宋亂。
内大惡諱,此其目言之何?(目,見也。
斥見其惡,言成宋亂。
)遠也。
所見異辭,所聞異辭,所傳聞異辭。
(所以複發傳者,益師以臣見恩,此以君見恩,嫌義異也。
所見之世,臣子恩其君父尤厚,故多微辭是也。
所聞之世,恩王父少殺,故立?宮不日,武宮日是也。
所傳聞之世,恩高祖、曾祖又少殺,故子赤卒不日,子般卒日是也。
○傳聞,直專反,注“傳聞”及下注“傳之”皆同。
以複,扶又反,下“反複”同。
少殺,所介反,下同。
炀,馀亮反,舊始彰反。
般,音班。
) [疏]注“所以複發傳者”。
○解雲:隐元年“公子益師卒”之下巳有傳,故言複矣。
○注“益師”至“尤厚”。
○解雲:彼以臣之故,欲見臣恩之薄厚,故曰以臣見恩也。
此以君之故,欲見君恩之厚薄,故曰以見君恩也。
○注“故多微辭”。
○解雲:定元年傳雲“定、哀多微辭”,彼注雲“定公有王無正月,不務公室,喪失國寶。
哀公有黃池之會,獲麟,故總言多”,是其定公有王無正月。
得為微辭者,即定公元年傳雲“定何以無正月?正月者,正即位也。
定無正月者,即位後也”,彼注雲“雖書即位于六月,實當如莊公有正月”。
今無正月者,昭公出奔,國當絕,定公不得繼體奉正,故諱為微辭,使若即位在正月後,故不書正月者是也。
其不務公室者,即定二年“冬,十月,新作雉門及兩觀。
其言新作之何??大也。
?舊不書,此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不務乎公室也”,彼注雲“務,勉也。
不務公室,亦可施于久不?,亦可施于不務如公室之禮,微辭也”者是也。
其喪國寶得為微辭者,定公八年“盜竊寶玉大弓”,傳雲“寶者何?璋判白”,彼注雲“不言璋言玉者,起圭、璧、琮、璜、璋五玉盡亡之也”。
傳獨言璋者,所以郊事天,尢重。
書大弓者,使若都以國寶書,微辭也。
謂之寶者,世世保用之辭是也。
其黃池之會得為微辭者,哀十三年“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”,傳雲“其言及吳子何?會兩伯之辭也。
不與夷狄之主中國,則曷為以會兩伯之辭言之?重吳也。
曷為重吳?吳在是,則天下諸侯莫敢不至也”,彼注雲“不書諸侯者為微辭,使若天下盡會之,而魯侯蒙俗會之者,惡愈是也。
其獲麟得為微辭者,哀十四年“春,西狩獲麟”,不言為漢之将興,不言為周之将亡,故得為微辭也。
○注“所聞”至“武宮日是也”。
○解雲:立炀宮不日者,即定元年九月,“立炀宮”是也。
立武宮日者,成十六年“二月,辛巳,立武宮”是也。
《公羊》之義,失禮鬼神例日,故言此。
○注“所傳”至“卒日是也”。
○解雲:子赤卒不日者,文十八年“冬,十月,子卒”,傳雲“何以不日?隐之也。
何隐爾?弑也。
弑則何以不日?不忍言也”,注雲“所聞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,故不忍言其日,與子般異”是也。
其子般卒日者,莊三十二年“冬,十月,乙未,子般卒”,彼注雲“日者,為臣子恩錄之也。
殺不去日,見隐者降子赤也”者是。
隐亦遠矣,曷為為隐諱?(據觀魚諱。
)隐賢而桓賤也。
(宋公馮與督共弑君而立,諸侯會于稷,欲共誅之,受賂便還,令宋亂遂成。
桓公本亦弑隐而立,君子疾同類相養,小人同惡相長,故賤不為諱也。
古者諸侯五國為屬,屬有長;二屬為連,連有帥;三連為卒,卒有正;七卒為州,州有伯也。
州中有為無道者,則長、帥、卒、正、伯當征之,不征則與同惡。
當春秋時,天下散亂,保伍壞敗,雖不誅,不為成亂。
今責其成亂者,疾其受賂也。
加以者,辟直成亂也。
○令,力呈反。
相長,丁丈反,下同。
帥,所類反,下同。
為卒,子忽反,下皆同。
) [疏]注“據觀魚諱”。
○解雲:隐五年“春,公觀魚于棠”,彼注雲“實譏張魚而言觀。
譏遠者,恥公去南面之位,下與百姓争利,匹夫無異,故諱使若以遠觀為譏”者是也。
○注“古者諸侯”至“有伯也”。
○解雲:《王制》及《春秋說》文。
○注“加以”至“亂也”。
○解雲:下十四年傳雲“以者何?行其意也”,彼注雲“以巳從人曰行,言四國行宋意也”。
今此言以成宋亂者,若言公為三國所以,遂行其意而成宋亂,非公本意,故雲加以者,辟直成亂也。
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
此取之宋,其謂之郜鼎何?(據莒人伐杞取牟婁,後莒牟夷以牟婁來奔,不系杞也。
) [疏]注“據莒”至“杞也”。
○解雲:隐四年“莒人伐杞取牟婁”,昭五年“莒牟夷以牟婁來奔”是也。
器從名,(從本主名名之。
)地從主人。
(從後所屬主人。
)器何以從名?地何以從主人?(據錯。
) [疏]注“據錯”。
○解雲:二理相違故謂之錯。
器之與人,非有即爾。
(即,就也,若曰取彼器與此人異國物。
凡人取異國物,非就有取之者,皆持以歸為有,為後不可分明,故正其本名。
) [疏]“非有即爾”。
○解雲:謂非有就而有之爾。
宋始以不義取之,故謂之郜鼎。
(宋始以不義取之,不應得,故王之謂之郜鼎。
如以義應得,當言取宋大鼎。
郜本所以有大鼎者,周家以世孝,天瑞之鼎,以助享祭。
諸侯有世孝者,天子亦作鼎以賜之。
禮,祭,天子九鼎,諸侯七,卿大夫五,元士三也。
) [疏]“宋始”至“取之”。
○解雲:謂滅郜取之也。
○注“如以義應得”者。
解雲:謂若天賜之也。
○注“周家”至“享祭”者。
解雲:謂殷衰之時,鼎沒于泗水,及武王克殷之後,鼎乃出見,故《漢書》雲“鼎于周出”是也。
○注“禮祭”至“三也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文。
而《膳夫》雲“王日一舉,鼎十有二物”,何氏不取也。
而《士冠禮》、《士喪禮》皆一鼎者,《士冠》、《士喪》略于正祭故也。
至乎地之與人,則不然,(凡取地皆就有之,與器異也。
)俄而可以為其有矣。
(俄者,謂須臾之間,制得之頃也。
諸侯土地各有封疆裡數,今日取之,然後王者起,興滅國,繼絕世,反取邑,不嫌不明,故卒可使以為其有,不複追錄系本主。
○疆,居良反。
)然則為取,可以為其有乎?(為取,恣意辭也。
弟子未解,故雲爾。
○解,音蟹。
)曰:否。
何者?(何者,将設事類之辭。
)若楚王之妻?胃,無時焉可也。
(?胃,妹也。
引此為喻者,明其終不可名有也。
經不正者,從可知省文也。
○?胃,音胃,妹也。
) [疏]“若楚”至“可也”。
○解雲:?胃,音于貴反。
以妹為妻,終無可時,似若器從今主之名,地取便為已有。
亦無可時,故言此也。
本更散亡,難可推據,未知此君名号雲何。
○注“明其”至“有也”。
○解雲:若作名字,言器不可從今主之名,地不可作後主之有也。
考諸古本,名作“多”字。
雖恣意取之,亦不得多有也。
若如此解,以覆上為取之義矣。
○注“經不”至“文也”。
○解雲:地不得為今主之有,而經不系本國以正之者,從可知省文。
戊申,納于大廟。
何以書?譏。
何譏爾?遂亂受賂,納于大廟,非禮也。
(納者,入辭也。
周公稱太廟,所以必有廟者,緣生時有宮室也。
孝子三年喪畢,思念具親,故為之立宗廟,以鬼享之。
廟之為言貌也,思想儀貌而事之,故曰齊之日,思其居處,思其笑語,思其志意,思其所樂,思其所嗜。
祭之日,入室,ㄊ然必有見乎其位;周旋出入,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;出戶而聽,慨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,孝子之至也。
質家右宗廟,上親親;文家右社稷,尚尊尊。
○大廟,音泰,下及注同。
嗜,市志反。
ㄊ,音愛,又烏改反。
慨,苦愛反。
) [疏]注“納者,入辭也”。
○解雲:即莊九年傳雲“納者何?入辭也”是也。
○注“故為”至“享之”。
○解雲:《孝經》文。
○注“故曰”至“所嗜”。
○解雲:皆《祭義》文也。
彼注雲“所嗜,素所欲飲食”是也。
○注“祭之”至“之聲”。
○解雲:亦《祭義》文。
彼注雲“周還出戶,謂薦設時也。
無屍者阖戶,若食間則有出戶而聽之”是也。
○注“質家”至“尊尊”。
○解雲:《春秋說》文。
《祭義》篇末雲“建國之神位,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廟”,所謂一隅也。
秋,七月,紀侯來朝。
(稱侯者,天子将娶于紀,與之奉宗廟,傳之無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