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釋樂第七
關燈
小
中
大
[疏]“釋樂第七”。
○釋曰:案《樂記》雲:“樂者,樂也,君子樂得其道,小人樂得其欲也。
”《說文》雲:“樂,五聲八音之總名。
象鼓な之形。
木,ね也。
白,歌也。
又象锺磬也。
”五聲者,商、角、宮、徵、羽也。
《律曆志》雲:“商之為言章也,物成孰可章度。
角,觸也。
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
宮,中也。
居中央,暢四方,唱始施生,為四聲綱也。
徵,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也。
羽,宇也,物聚藏宇覆之也。
”又雲:“八音:土曰埙,匏曰笙,皮曰鼓,竹曰管,絲曰弦,石曰磬,金曰锺,木曰?。
”此篇總釋五聲之名及八音之器,故名“釋樂”也。
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疊,羽謂之柳。
(皆五音之别名。
其義未詳。
○徵,之矢反。
) [疏]“宮謂”至“之柳”。
○釋曰:案此文則宮一名重,商一名敏,角一名經,徵一名疊,羽一名柳。
但未見義所出也。
注“皆五”至“未詳”。
○釋曰:雲“皆五音”者,案鄭玄注《樂記》雲“雜比曰音”,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清濁相雜和比謂之音。
“單出曰聲”,謂五聲之内唯單有一聲,更無馀聲相雜也。
然則初發口單出者謂之聲,衆聲和合成章謂之音,金、石、幹、戚、羽、旄謂之樂,則聲為初,音為中,樂為末。
此雲五音者,舉中而言也。
雲“之别名”者,謂重、敏、經、疊、柳是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之别名也。
雲“其義未詳”者,以《爾雅》之作以釋六藝,今經典之中無此五名,或在亡逸中,不可得而知其義,故未詳。
案孫叔然雲:“宮濁而?,故曰重也。
”孫氏雖有此說,更無經據,故不取也。
大瑟謂之灑。
(長八尺一寸,廣一尺八寸,二十七弦。
○灑,所蟹反。
) [疏]“大瑟謂之灑”。
注“長八”至“七弦”。
○釋曰:瑟者,登歌所用之樂器也,故先釋之。
《世本》曰:“庖犧作五十弦,黃帝使素女鼓瑟,哀不自勝,乃破為二十五弦,具二均聲。
”《禮圖》舊雲:“雅瑟長八尺一寸,廣一尺八寸,二十三弦,其常用者十九弦,其馀四弦謂之番。
番,赢也。
頌瑟長七尺二寸,廣尺八寸,二十五弦,盡用之。
”熊氏雲:“瑟兩頭有孔,其在?下者名越。
”《鄉飲酒禮》雲:“二人皆左何瑟,後首,挎越。
”注雲:“越,瑟?孔也。
”《燕禮》雲:“小臣左何瑟,面鼓,執越。
”注雲:“越,瑟下孔也。
若用之祭祀,則練其弦,疏其越。
《樂記》雲:“《清廟》之瑟,朱弦而疏越。
”鄭注雲:“朱弦,練朱弦,練則聲濁。
越,瑟?孔也。
畫疏之,使聲?也。
以其不練則體勁而聲清,練則絲熟而聲濁也。
疏,通也。
使兩頭孔相連而通也。
孔小則聲急,孔大則聲?故也。
其大者别名灑。
孫叔然雲:“音多變,布如灑出也。
”郭雲“二十七弦”,未見
○釋曰:案《樂記》雲:“樂者,樂也,君子樂得其道,小人樂得其欲也。
”《說文》雲:“樂,五聲八音之總名。
象鼓な之形。
木,ね也。
白,歌也。
又象锺磬也。
”五聲者,商、角、宮、徵、羽也。
《律曆志》雲:“商之為言章也,物成孰可章度。
角,觸也。
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
宮,中也。
居中央,暢四方,唱始施生,為四聲綱也。
徵,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也。
羽,宇也,物聚藏宇覆之也。
”又雲:“八音:土曰埙,匏曰笙,皮曰鼓,竹曰管,絲曰弦,石曰磬,金曰锺,木曰?。
”此篇總釋五聲之名及八音之器,故名“釋樂”也。
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,徵謂之疊,羽謂之柳。
(皆五音之别名。
其義未詳。
○徵,之矢反。
) [疏]“宮謂”至“之柳”。
○釋曰:案此文則宮一名重,商一名敏,角一名經,徵一名疊,羽一名柳。
但未見義所出也。
注“皆五”至“未詳”。
○釋曰:雲“皆五音”者,案鄭玄注《樂記》雲“雜比曰音”,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清濁相雜和比謂之音。
“單出曰聲”,謂五聲之内唯單有一聲,更無馀聲相雜也。
然則初發口單出者謂之聲,衆聲和合成章謂之音,金、石、幹、戚、羽、旄謂之樂,則聲為初,音為中,樂為末。
此雲五音者,舉中而言也。
雲“之别名”者,謂重、敏、經、疊、柳是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之别名也。
雲“其義未詳”者,以《爾雅》之作以釋六藝,今經典之中無此五名,或在亡逸中,不可得而知其義,故未詳。
案孫叔然雲:“宮濁而?,故曰重也。
”孫氏雖有此說,更無經據,故不取也。
大瑟謂之灑。
(長八尺一寸,廣一尺八寸,二十七弦。
○灑,所蟹反。
) [疏]“大瑟謂之灑”。
注“長八”至“七弦”。
○釋曰:瑟者,登歌所用之樂器也,故先釋之。
《世本》曰:“庖犧作五十弦,黃帝使素女鼓瑟,哀不自勝,乃破為二十五弦,具二均聲。
”《禮圖》舊雲:“雅瑟長八尺一寸,廣一尺八寸,二十三弦,其常用者十九弦,其馀四弦謂之番。
番,赢也。
頌瑟長七尺二寸,廣尺八寸,二十五弦,盡用之。
”熊氏雲:“瑟兩頭有孔,其在?下者名越。
”《鄉飲酒禮》雲:“二人皆左何瑟,後首,挎越。
”注雲:“越,瑟?孔也。
”《燕禮》雲:“小臣左何瑟,面鼓,執越。
”注雲:“越,瑟下孔也。
若用之祭祀,則練其弦,疏其越。
《樂記》雲:“《清廟》之瑟,朱弦而疏越。
”鄭注雲:“朱弦,練朱弦,練則聲濁。
越,瑟?孔也。
畫疏之,使聲?也。
以其不練則體勁而聲清,練則絲熟而聲濁也。
疏,通也。
使兩頭孔相連而通也。
孔小則聲急,孔大則聲?故也。
其大者别名灑。
孫叔然雲:“音多變,布如灑出也。
”郭雲“二十七弦”,未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