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釋器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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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疏]“釋器第六”。
○釋曰:案《說文》雲:“器,皿也。
從犬,犬所以守之。
”以此篇釋諸器之名,故曰釋器。
木豆謂之豆。
(豆,禮器也。
) [疏]“木豆謂之豆”。
注“禮器也”。
○釋曰:案《周禮》<方瓦>人為豆,“實三而成觳崇尺。
”鄭注雲:“崇,高也。
豆實四升。
”又《祭統》雲:“夫人薦豆執校,執醴授之,執镫。
”鄭注雲:“校,豆中央直者也。
镫,豆下跗也。
”又《禮圖》雲:“口圓,徑尺,黑膝,飾朱,中大夫以上畫以雲氣,諸侯以象,天子以玉。
”皆謂飾其豆口也。
然則豆者,以木為之,高一尺,口足徑一尺,其足名镫。
中央直豎者名校,校徑二寸。
總而言之名豆。
豆實四升,用薦菹醢。
《周禮》“醢人掌四豆之實,朝事之豆,其實韭菹?醢”之類是也。
其飾則三代不同。
《明堂位》曰:“夏後氏以?曷豆,殷玉豆,周獻豆。
”注雲:“?曷,無異物之飾也。
獻,疏刻之。
”是也。
以供祭祀燕飨,故雲“禮器也”。
竹豆謂之笾。
(笾亦禮器。
○笾,邊。
) [疏]“竹豆謂之笾”。
注“笾亦禮器”。
○釋曰:案鄭注《笾人》及《士虞禮》雲:“笾以竹為之,口有{?滕}緣,形制如豆,亦受四升,盛棗栗桃梅菱芡脯??無鮑糗餌之屬。
”是也。
亦祭祀享燕所用,故雲“亦禮器”。
瓦豆謂之登。
(即膏登也。
) [疏]“瓦豆謂之登”。
○釋曰:對文則木曰豆、瓦曰登,散則皆名豆。
故雲“瓦豆謂之登”。
《冬官》<方瓦>人掌為瓦器,而雲“豆中縣”。
鄭雲:“縣繩正豆之柄。
”是瓦亦名豆也。
《詩·大雅·生民》雲:“于豆于登。
”毛傳雲:“豆,薦菹醢。
登,大羹也。
”《公食大夫禮》雲:“大羹氵音不和,實于登。
”氵音者,肉汁,大古之羹也。
不調以鹽,菜以其質,故以瓦器盛之。
郭雲:“即膏登也。
” 盎謂之缶。
(盆也。
○盎,烏浪切。
) [疏]“盎謂之缶”。
○釋曰:孫炎雲:“缶,瓦器。
”郭雲:“盆也。
”《詩·陳風》雲:“坎其擊缶。
”則缶是樂器。
《易·離卦·九三》:“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。
”注雲:“艮爻也,位近醜。
醜上值弁星,似缶。
”《詩》雲“坎其擊缶”,則樂器亦有缶。
又《史記》:“蔺相如使秦王擊缶。
”是樂器為缶也。
案《坎卦·六四》:“樽酒簋貳用缶。
”注雲:“爻辰在醜。
醜上值鬥,可以斟之象。
鬥上有建星,建星之形似簋。
貳,副也。
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
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主國尊于簋,副設玄酒以缶。
”則缶又是酒器也。
《比卦·初六》爻:“有孚盈缶。
”注雲:“爻辰在木上,值東井之水,人所汲,用缶。
缶,汲器。
”襄九年宋災,《左傳》曰:“具绠缶,備水器。
”則缶是汲水之器也。
然則缶是瓦器,可以節樂,若今擊瓯;又可以盛水、盛酒,即今之瓦盆也。
瓯瓿謂之<台瓦>。
(瓿<婁瓦>,小罂,長沙謂之<台瓦>。
○瓿,蒲口切。
<台瓦>,移。
) [疏]“瓯瓿謂之<台瓦>”。
○釋曰:瓯一名瓿<婁瓦>,一名<台瓦>。
郭雲:“瓯<婁瓦>小罂,長沙謂之<台瓦>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<亢瓦>(音岡)、<?瓦>(都感切)、<庑瓦>(音武)、?(音由)、<奠瓦>(音鄭)、{從瓦}(仕江切)、<垂瓦>(度睡切)、甕、瓿<婁瓦>(瓿音部。
<婁瓦>,落口切)、{疑瓦}(牛志切),罂也。
靈桂之郊謂之<亢瓦>,其小者謂之<?瓦>,周魏之間謂之<庑瓦>,秦之舊都謂之<奠瓦>,淮汝之間謂之?,江湖之間謂之{從瓦},自關而西、晉之舊都、河汾之間,其大者謂之<垂瓦>,其中者謂之瓿<婁瓦>,自關而東、趙魏之郊謂之甕,或謂之罂,東齊海岱之間謂之{疑瓦}。
罂,其通語也。
萦,陳魏宋楚之間曰<俞瓦>(音臾),或曰<朱瓦>(音殊),燕之東北、朝鮮洌水之間謂之?瓦(音暢,亦腸),齊之東北、海岱之間謂之儋(音扌詹),周洛韓鄭之間謂之<垂瓦>,或謂之萦,萦謂之<卑瓦>(鼓鼙),{ń缶}謂之{斯瓦}。
缶謂之瓿<禺瓦>(音隅),其小者,謂之瓶。
萦、<臬瓦>謂之盎,自關而西或謂之盆,或謂之盎,其小者謂之升瓯。
<扁瓦>(音邊),陳魏宋楚之間謂之<是瓦>(杜啟切),自關而西謂之<扁瓦>,其大者謂之瓯。
”是其方俗之異名也。
康瓠謂之<臬瓦>。
(瓠,壺也。
賈誼曰:“寶康瓠。
”是也。
○瓠,胡。
<臬瓦>,契。
) [疏]“康瓠謂之<臬瓦>”。
○釋曰:康瓠一名<臬瓦>。
瓠即壺也。
《說文》雲:“破罂也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<臬瓦>謂之盎。
”皆非郭義也。
<注>“賈誼說曰:‘寶康瓠。
’是也”。
○釋曰:案《漢書》雲:賈誼,洛陽人也,年十八,以誦詩屬文,漢文帝召為博士,為绛、灌之屬害之。
天子疏誼,為長沙王傅,以谪去,意不自得,及渡湘水,為賦以吊屈。
原其詞曰:“斡棄周鼎,寶康瓠兮。
”是也。
<句斤>?謂之定。
(鋤屬。
○<句斤>音衢。
?,丁錄切。
定,多佞切。
) [疏]“<句斤>?謂之定”。
○釋曰:<句斤>?一名定。
郭雲:“鋤屬。
”李巡曰:“鋤别名也。
”《廣雅》雲:“定謂之耨。
”《世本》雲:“垂作耨。
”《呂氏春秋》雲:“耨柄尺,此其度也。
其耨六寸,所以間稼也。
”高誘注雲:“耨,耘苗也。
六寸,所以入苗間。
”《詩·頌·臣工》雲:“┖乃錢?。
”毛傳雲:“?,耨也。
”耨及定當是一器。
但先儒或即雲鋤,或雲鋤屬。
古器變易,未能識之。
斫謂之钅着。
(?也。
○钅着,張略切。
) [疏]“斫謂之钅着”。
○釋曰:斫一名钅着。
郭雲:“?也。
”《說文》雲:“?,大鋤也。
” <?鬥>謂之<甾?>。
(皆古鍬锸字。
○<?鬥>,鍬。
<甾?>,锸。
) [疏]“<?鬥>謂之<甾?>”。
○釋曰:郭雲:“皆古鍬锸字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燕之東北、朝鮮洌水之間謂之<?鬥>,宋魏之間謂之铧,或謂之钅韋(音韋),江淮南楚之間謂之?,趙魏之間謂之?(音鍪)。
”是皆謂今鍬也。
○鍬音秋。
纟?罟謂之九?。
九?,魚罔也。
(今之百囊罟是,亦謂之{??}。
今江東呼為纟?。
)嫠婦之笱謂之?。
(《毛詩傳》曰:“?,曲梁也。
”謂以簿為魚笱。
){?巢}謂之汕,(今之撩罟。
){??}謂之罩,(魚籠也。
)?參謂之涔。
(今之作?參者,聚積柴木于水中,魚得寒,入其裡藏隐,因以簿圍捕取之。
)鳥罟謂之羅,(謂羅絡之。
)兔罟謂之?,(?猶遮也。
見《詩》。
)麋罟謂之{?矛},(冒其頭也。
)彘罟謂之{??}({??},幕也。
),魚罟謂之え。
(最大罟也。
今江東雲。
){辟糸}謂之?。
?,{??}也。
{??}謂之?。
?,覆車也。
(今之翻車也。
有兩轅,中施?以捕鳥。
展轉相解,廣異語。
○纟?,子弄。
?,域。
嫠,離。
笱,狗。
{?巢},嘲。
汕,所谏切。
{??},主角切。
?參,桑感切。
?,嗟。
{?矛},茆。
彘,滞。
{??},鸾。
え,孤。
{辟糸},壁。
?,沖。
{??},拙。
?,浮。
) [疏]“纟?罟”至“覆車也”。
○釋曰:此别羅網之異名也。
罟,網也。
纟?罟一名九?,即魚罔也。
嫠婦之笱,取魚器也,一名?。
{?巢},一名汕。
罩,
○釋曰:案《說文》雲:“器,皿也。
從犬,犬所以守之。
”以此篇釋諸器之名,故曰釋器。
木豆謂之豆。
(豆,禮器也。
) [疏]“木豆謂之豆”。
注“禮器也”。
○釋曰:案《周禮》<方瓦>人為豆,“實三而成觳崇尺。
”鄭注雲:“崇,高也。
豆實四升。
”又《祭統》雲:“夫人薦豆執校,執醴授之,執镫。
”鄭注雲:“校,豆中央直者也。
镫,豆下跗也。
”又《禮圖》雲:“口圓,徑尺,黑膝,飾朱,中大夫以上畫以雲氣,諸侯以象,天子以玉。
”皆謂飾其豆口也。
然則豆者,以木為之,高一尺,口足徑一尺,其足名镫。
中央直豎者名校,校徑二寸。
總而言之名豆。
豆實四升,用薦菹醢。
《周禮》“醢人掌四豆之實,朝事之豆,其實韭菹?醢”之類是也。
其飾則三代不同。
《明堂位》曰:“夏後氏以?曷豆,殷玉豆,周獻豆。
”注雲:“?曷,無異物之飾也。
獻,疏刻之。
”是也。
以供祭祀燕飨,故雲“禮器也”。
竹豆謂之笾。
(笾亦禮器。
○笾,邊。
) [疏]“竹豆謂之笾”。
注“笾亦禮器”。
○釋曰:案鄭注《笾人》及《士虞禮》雲:“笾以竹為之,口有{?滕}緣,形制如豆,亦受四升,盛棗栗桃梅菱芡脯??無鮑糗餌之屬。
”是也。
亦祭祀享燕所用,故雲“亦禮器”。
瓦豆謂之登。
(即膏登也。
) [疏]“瓦豆謂之登”。
○釋曰:對文則木曰豆、瓦曰登,散則皆名豆。
故雲“瓦豆謂之登”。
《冬官》<方瓦>人掌為瓦器,而雲“豆中縣”。
鄭雲:“縣繩正豆之柄。
”是瓦亦名豆也。
《詩·大雅·生民》雲:“于豆于登。
”毛傳雲:“豆,薦菹醢。
登,大羹也。
”《公食大夫禮》雲:“大羹氵音不和,實于登。
”氵音者,肉汁,大古之羹也。
不調以鹽,菜以其質,故以瓦器盛之。
郭雲:“即膏登也。
” 盎謂之缶。
(盆也。
○盎,烏浪切。
) [疏]“盎謂之缶”。
○釋曰:孫炎雲:“缶,瓦器。
”郭雲:“盆也。
”《詩·陳風》雲:“坎其擊缶。
”則缶是樂器。
《易·離卦·九三》:“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。
”注雲:“艮爻也,位近醜。
醜上值弁星,似缶。
”《詩》雲“坎其擊缶”,則樂器亦有缶。
又《史記》:“蔺相如使秦王擊缶。
”是樂器為缶也。
案《坎卦·六四》:“樽酒簋貳用缶。
”注雲:“爻辰在醜。
醜上值鬥,可以斟之象。
鬥上有建星,建星之形似簋。
貳,副也。
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
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主國尊于簋,副設玄酒以缶。
”則缶又是酒器也。
《比卦·初六》爻:“有孚盈缶。
”注雲:“爻辰在木上,值東井之水,人所汲,用缶。
缶,汲器。
”襄九年宋災,《左傳》曰:“具绠缶,備水器。
”則缶是汲水之器也。
然則缶是瓦器,可以節樂,若今擊瓯;又可以盛水、盛酒,即今之瓦盆也。
瓯瓿謂之<台瓦>。
(瓿<婁瓦>,小罂,長沙謂之<台瓦>。
○瓿,蒲口切。
<台瓦>,移。
) [疏]“瓯瓿謂之<台瓦>”。
○釋曰:瓯一名瓿<婁瓦>,一名<台瓦>。
郭雲:“瓯<婁瓦>小罂,長沙謂之<台瓦>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<亢瓦>(音岡)、<?瓦>(都感切)、<庑瓦>(音武)、?(音由)、<奠瓦>(音鄭)、{從瓦}(仕江切)、<垂瓦>(度睡切)、甕、瓿<婁瓦>(瓿音部。
<婁瓦>,落口切)、{疑瓦}(牛志切),罂也。
靈桂之郊謂之<亢瓦>,其小者謂之<?瓦>,周魏之間謂之<庑瓦>,秦之舊都謂之<奠瓦>,淮汝之間謂之?,江湖之間謂之{從瓦},自關而西、晉之舊都、河汾之間,其大者謂之<垂瓦>,其中者謂之瓿<婁瓦>,自關而東、趙魏之郊謂之甕,或謂之罂,東齊海岱之間謂之{疑瓦}。
罂,其通語也。
萦,陳魏宋楚之間曰<俞瓦>(音臾),或曰<朱瓦>(音殊),燕之東北、朝鮮洌水之間謂之?瓦(音暢,亦腸),齊之東北、海岱之間謂之儋(音扌詹),周洛韓鄭之間謂之<垂瓦>,或謂之萦,萦謂之<卑瓦>(鼓鼙),{ń缶}謂之{斯瓦}。
缶謂之瓿<禺瓦>(音隅),其小者,謂之瓶。
萦、<臬瓦>謂之盎,自關而西或謂之盆,或謂之盎,其小者謂之升瓯。
<扁瓦>(音邊),陳魏宋楚之間謂之<是瓦>(杜啟切),自關而西謂之<扁瓦>,其大者謂之瓯。
”是其方俗之異名也。
康瓠謂之<臬瓦>。
(瓠,壺也。
賈誼曰:“寶康瓠。
”是也。
○瓠,胡。
<臬瓦>,契。
) [疏]“康瓠謂之<臬瓦>”。
○釋曰:康瓠一名<臬瓦>。
瓠即壺也。
《說文》雲:“破罂也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<臬瓦>謂之盎。
”皆非郭義也。
<注>“賈誼說曰:‘寶康瓠。
’是也”。
○釋曰:案《漢書》雲:賈誼,洛陽人也,年十八,以誦詩屬文,漢文帝召為博士,為绛、灌之屬害之。
天子疏誼,為長沙王傅,以谪去,意不自得,及渡湘水,為賦以吊屈。
原其詞曰:“斡棄周鼎,寶康瓠兮。
”是也。
<句斤>?謂之定。
(鋤屬。
○<句斤>音衢。
?,丁錄切。
定,多佞切。
) [疏]“<句斤>?謂之定”。
○釋曰:<句斤>?一名定。
郭雲:“鋤屬。
”李巡曰:“鋤别名也。
”《廣雅》雲:“定謂之耨。
”《世本》雲:“垂作耨。
”《呂氏春秋》雲:“耨柄尺,此其度也。
其耨六寸,所以間稼也。
”高誘注雲:“耨,耘苗也。
六寸,所以入苗間。
”《詩·頌·臣工》雲:“┖乃錢?。
”毛傳雲:“?,耨也。
”耨及定當是一器。
但先儒或即雲鋤,或雲鋤屬。
古器變易,未能識之。
斫謂之钅着。
(?也。
○钅着,張略切。
) [疏]“斫謂之钅着”。
○釋曰:斫一名钅着。
郭雲:“?也。
”《說文》雲:“?,大鋤也。
” <?鬥>謂之<甾?>。
(皆古鍬锸字。
○<?鬥>,鍬。
<甾?>,锸。
) [疏]“<?鬥>謂之<甾?>”。
○釋曰:郭雲:“皆古鍬锸字。
”《方言》雲:“燕之東北、朝鮮洌水之間謂之<?鬥>,宋魏之間謂之铧,或謂之钅韋(音韋),江淮南楚之間謂之?,趙魏之間謂之?(音鍪)。
”是皆謂今鍬也。
○鍬音秋。
纟?罟謂之九?。
九?,魚罔也。
(今之百囊罟是,亦謂之{??}。
今江東呼為纟?。
)嫠婦之笱謂之?。
(《毛詩傳》曰:“?,曲梁也。
”謂以簿為魚笱。
){?巢}謂之汕,(今之撩罟。
){??}謂之罩,(魚籠也。
)?參謂之涔。
(今之作?參者,聚積柴木于水中,魚得寒,入其裡藏隐,因以簿圍捕取之。
)鳥罟謂之羅,(謂羅絡之。
)兔罟謂之?,(?猶遮也。
見《詩》。
)麋罟謂之{?矛},(冒其頭也。
)彘罟謂之{??}({??},幕也。
),魚罟謂之え。
(最大罟也。
今江東雲。
){辟糸}謂之?。
?,{??}也。
{??}謂之?。
?,覆車也。
(今之翻車也。
有兩轅,中施?以捕鳥。
展轉相解,廣異語。
○纟?,子弄。
?,域。
嫠,離。
笱,狗。
{?巢},嘲。
汕,所谏切。
{??},主角切。
?參,桑感切。
?,嗟。
{?矛},茆。
彘,滞。
{??},鸾。
え,孤。
{辟糸},壁。
?,沖。
{??},拙。
?,浮。
) [疏]“纟?罟”至“覆車也”。
○釋曰:此别羅網之異名也。
罟,網也。
纟?罟一名九?,即魚罔也。
嫠婦之笱,取魚器也,一名?。
{?巢},一名汕。
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