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 堯曰第二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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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之民歸心焉,而不離析也。
“所重:民,食,喪,祭”者,言帝王所重有此四事:重民,國之本也。
重食,民之命也。
重喪,所以盡哀。
重祭,所以緻敬。
“寬則得衆,信則民任焉,敏則有功,公則說”者,又言帝王之德,務在寬簡、示信、敏速、公平也。
寬則人所歸附,故得衆。
信則民聽不惑,皆為己任用焉。
敏則事無不成,故有功。
政教公平,則民說。
凡此上事,二帝三王所以治也,故傳之以示後世。
此章有二帝三王之事,錄者采合以成章。
檢《大禹谟》、《湯诰》與《泰誓》、《武成》,則此章其文略矣。
○注“曆數,謂列次也”。
○正義曰:孔注《尚書》雲:“謂天道。
”謂天曆運之數。
帝王易姓而興,故言曆數謂天道。
鄭玄以曆數在汝身,謂有圖錄之名。
何雲列次,義得兩通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若此”。
正義曰:雲“履,殷湯名”者,案《世本》湯名天乙者,安國意蓋以湯受命之王,依殷法,以乙日生,名天乙,至将為王,改名履,故二名也,亦可。
安國不信《世本》,無天乙之名。
皇甫谧巧欲傳會雲:“以乙日生,故名履,字天乙。
”又雲:“祖乙亦雲乙日生,複名乙。
”引《易緯》孔子所謂天之錫命,故可同名。
既以天乙為字,何雲同名乎?斯文妄矣。
雲“《墨子》引《湯誓》,其辭若此”者,以其《尚書·湯誓》無此文,而《湯诰》有之,又與此小異,唯《墨子》引《湯誓》,其辭與此正同,故言之,所以證此為伐桀告天之文也。
○注“以其簡在天心故”。
○正義曰:鄭玄雲:“簡閱在天心,言天簡閱其善惡也。
” ○注“孔子”至“用之”。
○正義曰:雲“親而不賢不忠則誅之,管、蔡是也”者,《金滕》雲:“武王既喪,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國曰:‘公将不利于孺子。
’”周公乃緻辟管叔于商,囚蔡叔于郭鄰,所謂殺管叔而殺蔡叔也。
雲‘仁人,謂箕子、微子。
來則用之”者,箕子,纣之諸父。
《書·洪範序》雲:“以箕子歸,作《洪範》。
”《宋世家》雲:“微子開者,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。
周武王克殷,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軍門,肉袒面縛,左牽羊,右把茅,膝行而前以告。
于是武王乃釋微子,複其位。
成王誅武庚,乃命微子代殷之後于宋。
”是言雖有管叔、蔡叔為周親,不如箕子、微子之仁人也。
案《周
“所重:民,食,喪,祭”者,言帝王所重有此四事:重民,國之本也。
重食,民之命也。
重喪,所以盡哀。
重祭,所以緻敬。
“寬則得衆,信則民任焉,敏則有功,公則說”者,又言帝王之德,務在寬簡、示信、敏速、公平也。
寬則人所歸附,故得衆。
信則民聽不惑,皆為己任用焉。
敏則事無不成,故有功。
政教公平,則民說。
凡此上事,二帝三王所以治也,故傳之以示後世。
此章有二帝三王之事,錄者采合以成章。
檢《大禹谟》、《湯诰》與《泰誓》、《武成》,則此章其文略矣。
○注“曆數,謂列次也”。
○正義曰:孔注《尚書》雲:“謂天道。
”謂天曆運之數。
帝王易姓而興,故言曆數謂天道。
鄭玄以曆數在汝身,謂有圖錄之名。
何雲列次,義得兩通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若此”。
正義曰:雲“履,殷湯名”者,案《世本》湯名天乙者,安國意蓋以湯受命之王,依殷法,以乙日生,名天乙,至将為王,改名履,故二名也,亦可。
安國不信《世本》,無天乙之名。
皇甫谧巧欲傳會雲:“以乙日生,故名履,字天乙。
”又雲:“祖乙亦雲乙日生,複名乙。
”引《易緯》孔子所謂天之錫命,故可同名。
既以天乙為字,何雲同名乎?斯文妄矣。
雲“《墨子》引《湯誓》,其辭若此”者,以其《尚書·湯誓》無此文,而《湯诰》有之,又與此小異,唯《墨子》引《湯誓》,其辭與此正同,故言之,所以證此為伐桀告天之文也。
○注“以其簡在天心故”。
○正義曰:鄭玄雲:“簡閱在天心,言天簡閱其善惡也。
” ○注“孔子”至“用之”。
○正義曰:雲“親而不賢不忠則誅之,管、蔡是也”者,《金滕》雲:“武王既喪,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國曰:‘公将不利于孺子。
’”周公乃緻辟管叔于商,囚蔡叔于郭鄰,所謂殺管叔而殺蔡叔也。
雲‘仁人,謂箕子、微子。
來則用之”者,箕子,纣之諸父。
《書·洪範序》雲:“以箕子歸,作《洪範》。
”《宋世家》雲:“微子開者,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。
周武王克殷,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軍門,肉袒面縛,左牽羊,右把茅,膝行而前以告。
于是武王乃釋微子,複其位。
成王誅武庚,乃命微子代殷之後于宋。
”是言雖有管叔、蔡叔為周親,不如箕子、微子之仁人也。
案《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