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七 陽貨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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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淳樸之時,民之行有三疾,今也澆薄,或是亦無也。
言古者民疾與今時異。
“古之狂也肆”者,此下曆言三疾也。
肆,謂極意敢言,多抵觸人也。
“今之狂也蕩”者,謂忿怒而多咈戾,惡理多怒。
“古之愚也直”者,謂心直而無邪曲。
“今之愚也詐而已矣”者,謂多行欺詐自利也。
子曰:“巧言令色,鮮矣仁。
”(王曰:“巧言無實,令色無質。
”) [疏]“子曰:巧言令色,鮮矣仁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與《學而篇》同。
弟子各記所聞,故重出之。
子曰:“惡紫之奪朱也,(孔曰:“朱,正色。
紫,間色之好者。
惡其邪好而奪正色。
”)惡鄭聲之亂雅樂也,(包曰:“鄭聲,淫聲之哀者。
惡其亂雅樂。
”)惡利口之覆邦家者。
”(孔曰:“利口之人,多言少實,苟能悅媚時君,傾覆國家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家者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記孔子惡邪奪正也。
“惡紫之奪朱也”者,朱,正色。
紫,間色之好者。
惡其邪好而奪正色也。
“惡鄭聲之亂雅樂也”者,鄭聲,淫聲之哀者。
惡其淫聲亂正樂也。
“惡利口之覆邦家”者,利口之人,多言少實,苟能悅媚時君,傾覆國家也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正色”。
○正義曰:雲“朱,正色。
紫,間色”者,皇氏雲:正,謂青赤田白黑五方正色。
不正,謂五方間色,綠紅碧紫骝黃色是也。
青是東方正,綠是東方間。
東為木,木色青。
木克土,土色黃,并以所克為間,故綠色青黃也。
朱是南方正,紅是南方間。
南為火,火色赤。
火克金,金色白,故紅色赤白也。
白是西方正,碧是西方間。
西為金,金色白。
金克木,木色青,故碧色青白也。
黑是北方正,紫是北方間。
北方水,水色黑。
水克火,火色赤,故紫色赤黑也。
黃是中央正,骝黃是中央間。
中央土,土色黃。
土克水,水色黑,故骝黃色黃黑也。
子曰:“予欲無言。
”子貢曰:“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?”(言之為益少,故欲無言。
)子曰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 [疏]“子曰”至“言哉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戒人慎言也。
“子曰:予欲無言”者,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,以言之為益少,故欲無言。
“子貢曰: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”者,小子,弟子也。
子貢聞孔子不欲言,故告曰:“夫子若不言,則弟子等何所傳述?”“子曰: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”者,此孔子舉天亦不言而令行以為譬也。
天何嘗有言語哉?而四時之令遞行焉,百物皆依時而生焉,天何嘗有言語教命哉?以喻人若無言,但有其行,不亦可乎! 孺悲欲見孔子,孔子辭以疾。
将命者出戶,取瑟而歌,使之聞之。
(孺悲,魯人也。
孔子不欲見,故辭之以疾。
為其将命者不已,故歌令将命者悟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) [疏]“孺悲”至“聞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蓋言孔子疾惡也。
“孺悲欲見孔子,孔子辭以疾”者,孺悲,魯人也。
來欲見孔子,孔子不欲見,故辭之以疾也。
“将命者出戶,取瑟而歌,使之聞之”者,将猶奉也。
奉命者,主人傳辭出入人也。
初,将命者來,入戶言孺悲求見,夫子辭之以疾。
又為将命者不已,故取瑟而歌,令将命者聞之而悟,己無疾,但不欲見之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宰我問:“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。
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。
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
”(馬曰:“《周書·月令》有更火之文。
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棗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
一年之中,鑽火各異木,故曰改火也。
”)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錦,于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
”“女安,則為之。
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
今女安,則為之1(孔曰:“旨,美也。
責其無仁恩于親,故再言‘女安,則為之’。
”)宰我出。
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後免于父母之懷。
(馬曰:“子生未三歲,為父母所懷抱。
”)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,(孔曰:“自天子達于庶人。
”)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1(孔曰:“言子之于父母,‘欲報之恩,昊天罔極’,而予也有三年之愛乎1) [疏]“宰我”至“母乎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論三年喪禮也。
“宰我問: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”者,《禮·喪服》為至親者三年。
宰我嫌其期月大遠,故問于夫子曰:“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乎?”“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”者,此宰我又說喪不可三年之義也。
言禮檢人迹,樂和人心,君子不可斯須去身。
惟在喪則皆不為也。
不為既久,故禮壞而樂崩也。
“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”者,宰我又言,三年之喪,一期為足之意也。
夫人之變遷,本依天道。
一期之間,則舊谷已沒,新谷已成。
鑽木出火謂之燧。
言鑽燧者又已改變出火之木。
天道萬物既已改新,則人情亦宜從舊,故喪禮但一期而除,亦可已矣。
“子曰:食夫稻,衣夫錦,于女安乎”者,孔子見宰我言至親之喪,欲以期斷,故問之。
言禮為父母之喪,既殡,食粥,居倚廬,斬衰三年。
期而小祥,食菜果,居垩室,練冠縓緣,要绖不除。
今女既期之後,食稻衣錦,于女之心,得安否乎?“曰:安”者,宰我言,既期除喪,即食稻衣錦,其心安也。
“女安,則為之”者,孔子言,女心安,則自為之。
“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
今女安,則為之”者,孔子又為說不可安之禮。
旨,美也。
言君子之居喪也疾,即飲酒食肉,雖食美味,不以為甘,雖聞樂聲,不以為樂,寝苫枕塊,居處不求安也。
故不為食稻衣錦之事。
今女既心安,則任自為之。
責其無仁恩于親,故再言“女安,則為之”。
“宰
言古者民疾與今時異。
“古之狂也肆”者,此下曆言三疾也。
肆,謂極意敢言,多抵觸人也。
“今之狂也蕩”者,謂忿怒而多咈戾,惡理多怒。
“古之愚也直”者,謂心直而無邪曲。
“今之愚也詐而已矣”者,謂多行欺詐自利也。
子曰:“巧言令色,鮮矣仁。
”(王曰:“巧言無實,令色無質。
”) [疏]“子曰:巧言令色,鮮矣仁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與《學而篇》同。
弟子各記所聞,故重出之。
子曰:“惡紫之奪朱也,(孔曰:“朱,正色。
紫,間色之好者。
惡其邪好而奪正色。
”)惡鄭聲之亂雅樂也,(包曰:“鄭聲,淫聲之哀者。
惡其亂雅樂。
”)惡利口之覆邦家者。
”(孔曰:“利口之人,多言少實,苟能悅媚時君,傾覆國家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家者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記孔子惡邪奪正也。
“惡紫之奪朱也”者,朱,正色。
紫,間色之好者。
惡其邪好而奪正色也。
“惡鄭聲之亂雅樂也”者,鄭聲,淫聲之哀者。
惡其淫聲亂正樂也。
“惡利口之覆邦家”者,利口之人,多言少實,苟能悅媚時君,傾覆國家也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正色”。
○正義曰:雲“朱,正色。
紫,間色”者,皇氏雲:正,謂青赤田白黑五方正色。
不正,謂五方間色,綠紅碧紫骝黃色是也。
青是東方正,綠是東方間。
東為木,木色青。
木克土,土色黃,并以所克為間,故綠色青黃也。
朱是南方正,紅是南方間。
南為火,火色赤。
火克金,金色白,故紅色赤白也。
白是西方正,碧是西方間。
西為金,金色白。
金克木,木色青,故碧色青白也。
黑是北方正,紫是北方間。
北方水,水色黑。
水克火,火色赤,故紫色赤黑也。
黃是中央正,骝黃是中央間。
中央土,土色黃。
土克水,水色黑,故骝黃色黃黑也。
子曰:“予欲無言。
”子貢曰:“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?”(言之為益少,故欲無言。
)子曰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 [疏]“子曰”至“言哉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戒人慎言也。
“子曰:予欲無言”者,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,以言之為益少,故欲無言。
“子貢曰: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”者,小子,弟子也。
子貢聞孔子不欲言,故告曰:“夫子若不言,則弟子等何所傳述?”“子曰: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”者,此孔子舉天亦不言而令行以為譬也。
天何嘗有言語哉?而四時之令遞行焉,百物皆依時而生焉,天何嘗有言語教命哉?以喻人若無言,但有其行,不亦可乎! 孺悲欲見孔子,孔子辭以疾。
将命者出戶,取瑟而歌,使之聞之。
(孺悲,魯人也。
孔子不欲見,故辭之以疾。
為其将命者不已,故歌令将命者悟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) [疏]“孺悲”至“聞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蓋言孔子疾惡也。
“孺悲欲見孔子,孔子辭以疾”者,孺悲,魯人也。
來欲見孔子,孔子不欲見,故辭之以疾也。
“将命者出戶,取瑟而歌,使之聞之”者,将猶奉也。
奉命者,主人傳辭出入人也。
初,将命者來,入戶言孺悲求見,夫子辭之以疾。
又為将命者不已,故取瑟而歌,令将命者聞之而悟,己無疾,但不欲見之,所以令孺悲思之。
宰我問:“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。
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。
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
”(馬曰:“《周書·月令》有更火之文。
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棗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
一年之中,鑽火各異木,故曰改火也。
”)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錦,于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
”“女安,則為之。
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
今女安,則為之1(孔曰:“旨,美也。
責其無仁恩于親,故再言‘女安,則為之’。
”)宰我出。
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後免于父母之懷。
(馬曰:“子生未三歲,為父母所懷抱。
”)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,(孔曰:“自天子達于庶人。
”)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1(孔曰:“言子之于父母,‘欲報之恩,昊天罔極’,而予也有三年之愛乎1) [疏]“宰我”至“母乎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論三年喪禮也。
“宰我問: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”者,《禮·喪服》為至親者三年。
宰我嫌其期月大遠,故問于夫子曰:“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乎?”“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”者,此宰我又說喪不可三年之義也。
言禮檢人迹,樂和人心,君子不可斯須去身。
惟在喪則皆不為也。
不為既久,故禮壞而樂崩也。
“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”者,宰我又言,三年之喪,一期為足之意也。
夫人之變遷,本依天道。
一期之間,則舊谷已沒,新谷已成。
鑽木出火謂之燧。
言鑽燧者又已改變出火之木。
天道萬物既已改新,則人情亦宜從舊,故喪禮但一期而除,亦可已矣。
“子曰:食夫稻,衣夫錦,于女安乎”者,孔子見宰我言至親之喪,欲以期斷,故問之。
言禮為父母之喪,既殡,食粥,居倚廬,斬衰三年。
期而小祥,食菜果,居垩室,練冠縓緣,要绖不除。
今女既期之後,食稻衣錦,于女之心,得安否乎?“曰:安”者,宰我言,既期除喪,即食稻衣錦,其心安也。
“女安,則為之”者,孔子言,女心安,則自為之。
“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
今女安,則為之”者,孔子又為說不可安之禮。
旨,美也。
言君子之居喪也疾,即飲酒食肉,雖食美味,不以為甘,雖聞樂聲,不以為樂,寝苫枕塊,居處不求安也。
故不為食稻衣錦之事。
今女既心安,則任自為之。
責其無仁恩于親,故再言“女安,則為之”。
“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