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子路第十三
關燈
小
中
大
老農。
”請學為圃。
曰:“吾不如老圃。
”(馬曰:“樹五谷曰稼。
樹菜蔬曰圃。
”)樊遲出。
子曰:“小人哉,樊須也!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敬。
上好義,則民莫敢不服。
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
(孔曰:“情,情實也。
言民化于上,各以實應。
”)夫如是,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1(包曰:“禮義與信,足以成德,何用學稼以教民乎?負者以器曰襁。
”) [疏]“樊遲”至“用稼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禮義忠信為治民之要。
“樊遲請學稼”者,樹五谷曰稼。
弟子樊須謂于夫子,學播種之法,欲以教民也。
“子曰:吾不如老農”者,孔子怒其不學禮義而學稼種,故拒之,曰:“稼種之事,吾不如久老之農夫也。
”“請學為圃”者,樹菜蔬曰圃。
樊遲又請于夫子,學樹藝菜蔬之法。
“曰:吾不如老圃”者,亦拒其請也,言:“樹藝菜蔬之法,吾不如久老為圃者。
”“樊遲出。
子曰:小人哉,樊須也”者,樊遲既請而出,夫子與諸弟子言曰:“小人哉,此樊須也1謂其不學禮義而學農圃,故曰小人也。
“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敬。
上好義,則民莫敢不服。
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”者,孔子遂言禮義與信可以教民也。
禮毋不敬,故上好行禮,則民化之,莫敢不敬也。
人聞義則服,故上好行義,則民莫敢不服也。
以信待物,物亦以實應之,故上若好信,則民莫不用其情。
情猶情實也。
言民于上,各以實應也。
夫如是,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。
“焉用稼”者,此又言夫禮義與信足以成德化民,如是則四方之民感化自來,皆以襁器背負其子而至矣,何用學稼以教民乎? ○注“樹五谷曰稼。
樹菜蔬曰圃”。
○正義曰:樹者,種殖之名。
五谷者,黍稷麻麥豆也。
《周禮注》雲:“種谷曰稼,如嫁女以有所生也。
”《周禮·大宰職》雲:“園圃,毓草木。
”注雲:“樹果蓏曰圃。
園,其樊也。
”然則園者,外畔藩蓠之名。
其内之地,種樹菜果,則謂之圃。
蔬則菜也。
鄭玄《周禮注》雲:“百草根實可食者。
”《釋天》雲:“蔬不熟為馑。
”郭璞曰:“凡草菜可食者通名為蔬。
” ○注“負者以器曰襁”。
○正義曰:《博物志》雲:“織縷為之,廣八尺,長丈二,以約小兒于背。
” 子曰:“誦《詩》三百,授之以政,不達;使于四方,不能專對,雖多,亦奚以為?”(專猶獨也。
) [疏]“子曰:誦《詩》三百,授之以政,不達;使于四方,不能專對,雖多,亦奚以為?” ○正義曰:此章言人之才學貴于适用。
若多學而不能用,則如不學也。
誦謂諷誦。
《周禮注》雲:“倍文曰諷。
以聲節之曰誦。
《詩》有《國風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,凡三百五篇,皆言天子諸侯之政也。
古者使适四方,有會同之事,皆賦《詩》以見意。
今有人能諷誦《詩》文三百篇之多,若授之以政,使居位治民,而不能通達;使于四方,不能獨對,諷誦雖多,亦何以為。
言無所益也。
子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
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。
”(令,教令也。
) [疏]“子曰: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
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者當以身先也。
言上之人,其身若正,不在教令,民自觀化而行之。
其身若不正,雖教令滋章,民亦不從也。
子曰:“魯、衛之政,兄弟也”。
(包曰:“魯,周公之封。
衛,康叔之封。
周公、康叔既為兄弟,康叔睦于周公,其國之政亦如兄弟。
”) [疏]“子曰:魯、衛之政,兄弟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孔子評論魯、衛二國之政相似,如周公、康叔之為兄弟也。
魯、周公之封。
衛,康叔之封。
周公、康叔既為兄弟,康叔睦于周公,其國之政亦如兄弟也。
子謂衛公子荊,“善居室。
(王曰:“荊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。
”)始有,曰‘苟合矣’;少有,曰‘苟完矣’;富有,曰‘苟美矣’。
[疏]“子謂”至“美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孔子稱謂衛公子荊有君子之德也。
“善居室”者,言居家理也。
“始有,曰苟合矣”者,家始富有,不言己才能所緻,但曰苟且聚合也。
“少有,曰苟完矣”者,又少有增多,但曰苟且完全矣。
“富有,曰苟美矣”者,富有大備,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,終無泰侈之心也。
○注“王曰:荊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左傳》襄二十九年,“吳公子劄來聘。
遂适衛,說蘧瑗、史狗、史楢、公子荊、公叔發、公子朝,曰:‘衛多君子,未有患也。
’”是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也。
子适衛,冉有仆。
(孔曰:“孔子之衛,冉有禦。
”)子曰:“庶矣哉1(孔曰:“庶,衆也。
言衛人衆多。
”)冉有曰:“既庶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富之。
”曰:“既富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教之。
” [疏]“子适”至“教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治民之法也。
“子适衛,冉有仆”者,适,之也。
孔子之衛,冉有為仆以禦車也。
“子曰:庶矣哉”者,庶,衆也。
至衛境,見衛人衆多,故孔子歎美之。
冉有曰:“既庶矣,又何加焉”者,言民既衆多,複何加益也。
“曰:富之”者,孔子言當施舍薄斂,使之衣食足也。
“曰:既富矣,又何加焉”者,冉有言民既饒足,複何加益之。
“曰:教之”者,孔子言當教以義方,使知禮節也。
子曰:“苟有用我者,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
”請學為圃。
曰:“吾不如老圃。
”(馬曰:“樹五谷曰稼。
樹菜蔬曰圃。
”)樊遲出。
子曰:“小人哉,樊須也!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敬。
上好義,則民莫敢不服。
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
(孔曰:“情,情實也。
言民化于上,各以實應。
”)夫如是,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1(包曰:“禮義與信,足以成德,何用學稼以教民乎?負者以器曰襁。
”) [疏]“樊遲”至“用稼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禮義忠信為治民之要。
“樊遲請學稼”者,樹五谷曰稼。
弟子樊須謂于夫子,學播種之法,欲以教民也。
“子曰:吾不如老農”者,孔子怒其不學禮義而學稼種,故拒之,曰:“稼種之事,吾不如久老之農夫也。
”“請學為圃”者,樹菜蔬曰圃。
樊遲又請于夫子,學樹藝菜蔬之法。
“曰:吾不如老圃”者,亦拒其請也,言:“樹藝菜蔬之法,吾不如久老為圃者。
”“樊遲出。
子曰:小人哉,樊須也”者,樊遲既請而出,夫子與諸弟子言曰:“小人哉,此樊須也1謂其不學禮義而學農圃,故曰小人也。
“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敬。
上好義,則民莫敢不服。
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”者,孔子遂言禮義與信可以教民也。
禮毋不敬,故上好行禮,則民化之,莫敢不敬也。
人聞義則服,故上好行義,則民莫敢不服也。
以信待物,物亦以實應之,故上若好信,則民莫不用其情。
情猶情實也。
言民于上,各以實應也。
夫如是,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。
“焉用稼”者,此又言夫禮義與信足以成德化民,如是則四方之民感化自來,皆以襁器背負其子而至矣,何用學稼以教民乎? ○注“樹五谷曰稼。
樹菜蔬曰圃”。
○正義曰:樹者,種殖之名。
五谷者,黍稷麻麥豆也。
《周禮注》雲:“種谷曰稼,如嫁女以有所生也。
”《周禮·大宰職》雲:“園圃,毓草木。
”注雲:“樹果蓏曰圃。
園,其樊也。
”然則園者,外畔藩蓠之名。
其内之地,種樹菜果,則謂之圃。
蔬則菜也。
鄭玄《周禮注》雲:“百草根實可食者。
”《釋天》雲:“蔬不熟為馑。
”郭璞曰:“凡草菜可食者通名為蔬。
” ○注“負者以器曰襁”。
○正義曰:《博物志》雲:“織縷為之,廣八尺,長丈二,以約小兒于背。
” 子曰:“誦《詩》三百,授之以政,不達;使于四方,不能專對,雖多,亦奚以為?”(專猶獨也。
) [疏]“子曰:誦《詩》三百,授之以政,不達;使于四方,不能專對,雖多,亦奚以為?” ○正義曰:此章言人之才學貴于适用。
若多學而不能用,則如不學也。
誦謂諷誦。
《周禮注》雲:“倍文曰諷。
以聲節之曰誦。
《詩》有《國風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,凡三百五篇,皆言天子諸侯之政也。
古者使适四方,有會同之事,皆賦《詩》以見意。
今有人能諷誦《詩》文三百篇之多,若授之以政,使居位治民,而不能通達;使于四方,不能獨對,諷誦雖多,亦何以為。
言無所益也。
子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
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。
”(令,教令也。
) [疏]“子曰: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
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者當以身先也。
言上之人,其身若正,不在教令,民自觀化而行之。
其身若不正,雖教令滋章,民亦不從也。
子曰:“魯、衛之政,兄弟也”。
(包曰:“魯,周公之封。
衛,康叔之封。
周公、康叔既為兄弟,康叔睦于周公,其國之政亦如兄弟。
”) [疏]“子曰:魯、衛之政,兄弟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孔子評論魯、衛二國之政相似,如周公、康叔之為兄弟也。
魯、周公之封。
衛,康叔之封。
周公、康叔既為兄弟,康叔睦于周公,其國之政亦如兄弟也。
子謂衛公子荊,“善居室。
(王曰:“荊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。
”)始有,曰‘苟合矣’;少有,曰‘苟完矣’;富有,曰‘苟美矣’。
[疏]“子謂”至“美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孔子稱謂衛公子荊有君子之德也。
“善居室”者,言居家理也。
“始有,曰苟合矣”者,家始富有,不言己才能所緻,但曰苟且聚合也。
“少有,曰苟完矣”者,又少有增多,但曰苟且完全矣。
“富有,曰苟美矣”者,富有大備,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,終無泰侈之心也。
○注“王曰:荊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左傳》襄二十九年,“吳公子劄來聘。
遂适衛,說蘧瑗、史狗、史楢、公子荊、公叔發、公子朝,曰:‘衛多君子,未有患也。
’”是與蘧瑗、史楢并為君子也。
子适衛,冉有仆。
(孔曰:“孔子之衛,冉有禦。
”)子曰:“庶矣哉1(孔曰:“庶,衆也。
言衛人衆多。
”)冉有曰:“既庶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富之。
”曰:“既富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教之。
” [疏]“子适”至“教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治民之法也。
“子适衛,冉有仆”者,适,之也。
孔子之衛,冉有為仆以禦車也。
“子曰:庶矣哉”者,庶,衆也。
至衛境,見衛人衆多,故孔子歎美之。
冉有曰:“既庶矣,又何加焉”者,言民既衆多,複何加益也。
“曰:富之”者,孔子言當施舍薄斂,使之衣食足也。
“曰:既富矣,又何加焉”者,冉有言民既饒足,複何加益之。
“曰:教之”者,孔子言當教以義方,使知禮節也。
子曰:“苟有用我者,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