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為政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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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疏]○正義曰:《左傳》曰“學而後入政”,故次前篇也。
此篇所論孝敬信勇為政之德也,聖賢君子為政之人也,故以“為政”冠于章首,遂以名篇。
子曰:“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星共之。
”(包曰:“德者無為,猶北辰之不移而衆星共之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共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之要。
“為政以德”者,言為政之善,莫若以德。
德者,得也。
物得以生,謂之德。
淳德不散,無為化清,則政善矣。
“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衆星共之”者,譬,況也。
北極謂之北辰。
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,故衆星共尊之,以況人君為政以德,無為清靜,亦衆人共尊之也。
○注“包曰”至“共之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爾雅·釋天》雲:“北極謂之北辰。
”郭璞曰:“北極,天之中,以正四時。
”然則極,中也;辰,時也。
以其居天之中,故曰北極;以正四時,故曰北辰。
《漢書·天文志》曰:“中宮太極星。
其一明者,泰一之常居也。
旁三星,三公。
環之匡衛十二星,藩臣。
皆曰紫宮。
北鬥七星,所謂‘璇玑玉衡,以齊七政’。
鬥為帝車,運于中央,臨制四海。
分陰陽,建四時,均五行,移節度,定諸紀,皆系于鬥。
”是衆星共之也。
子曰:“《詩》三百,(孔曰:“篇之大數。
”)一言以蔽之,(包曰:“蔽,猶當也。
”)曰:‘思無邪。
’(包曰:“歸于正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無邪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之道在于去邪歸正,故舉《詩》要當一句以言之。
“《詩》三百”者,言《詩》篇之大數也。
“一言以蔽之”者,蔽,猶當也。
古者謂一句為一言。
《詩》雖有三百篇之多,可舉一句當盡其理也。
“曰:‘思無邪’”者,此《詩》之一言,《魯頌·駉篇》文也。
《詩》之為體,論功頌德,止僻防邪,大抵皆歸于正,故此一句可以當之也。
○注“孔曰:篇之大數”。
○正義曰:案今《毛詩序》凡三百一十一篇,内六篇亡,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。
今但言三百篇,故曰篇之大數。
子曰:“道之以政,(孔曰:“政,謂法教。
”)齊之以刑,(馬曰:“齊整之以刑罰。
”)民免而無恥。
(孔曰:“免,苟免。
”)道之以德,(包曰:“德,謂道德。
”)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
”(格,正也。
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且格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以德之效也。
“道之以政”者,政,謂法教;道,謂化誘。
言化誘于民,以法制教命也。
“齊之以刑”者,齊,謂齊整;刑,謂刑罰。
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,則齊整之以刑罰也。
“民免而無恥”者,免,苟免也。
言君上化民,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罰,則民皆巧詐苟免,而心無愧恥也。
“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”者,德,謂道德;格,正也。
言君上化民,必以道德。
民或未從化,則制禮以齊整,使民知有禮則安,失禮則恥。
如此則民有愧恥而不犯禮,且能自修而歸正也。
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學,三十而立,(有所成也。
)四十而不惑,(孔曰:“不疑惑。
”)五十而知天命,(孔曰:“知天命之終始。
”)六十而耳順,(鄭曰:“耳聞其言,而知其微旨。
”)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。
”(馬曰:“矩,法也。
從心所欲無非法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逾矩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明夫子隐聖同凡,所以勸人也。
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學”者,言成童之歲,識慮方明,于是乃志于學也。
“三十而立”者,有所成立也。
“四十而不惑”者,志強學廣,不疑惑也。
“五十而知天命”者,命,天之所禀受者也。
孔子四十七學《易》,至五十窮理盡性知天命之終始也。
“六十而耳順”者,順,不逆也。
耳聞其言,則知其微旨而不逆也。
“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”者,矩,法也。
言雖從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。
孔子辄言此者,欲以勉人志學,而善始令終也。
孟懿子問孝。
(孔曰:“魯大夫仲孫何忌。
懿,谥也。
”)子曰:“無違。
”樊遲禦,子告之曰:“孟孫問孝于我,我對曰,無違。
”(鄭曰:“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,将問于樊遲,故告之。
樊遲,弟子樊須。
”)樊遲曰:“何謂也?”子曰:“生,事之以禮。
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
” [疏]“孟懿”至“以禮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明孝必以禮。
“孟懿子問孝”者,魯大夫仲孫何忌問孝道于孔子也。
“子曰:無違”者,此夫子答辭也。
言行孝之道,無得違禮也。
“樊遲禦”者,弟子樊須為夫子禦車也。
“子告之曰:孟孫問孝于我,我對曰,無違”者,孟孫,即懿子也。
孔子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,而懿子與樊遲友善,必将問于樊遲,故夫子告之。
“樊遲曰:何謂也”者,樊遲亦未達無違之旨,故複問曰,何謂也。
“子曰:生,事之以禮。
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”者,此夫子為言無違之事也。
生,事之以禮,謂冬溫夏清昏定晨省之屬也。
死,葬之以禮,謂為之棺椁衣衾而舉之,蔔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屬也。
祭之以禮,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、陳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屬也。
不違此禮,是無違之理也。
不即告孟孫者,初時意在簡略,欲使思而得之也。
必告樊遲者,恐孟孫以為從父之令是無違,故既與别,後告于樊遲,将使複告孟孫也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谥也”。
○正義曰:《春秋》定六年《經》書“仲孫何忌如晉”,《傳》曰“孟懿子往”,是知孟懿子即仲孫何忌也。
《谥法》曰:“
此篇所論孝敬信勇為政之德也,聖賢君子為政之人也,故以“為政”冠于章首,遂以名篇。
子曰:“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星共之。
”(包曰:“德者無為,猶北辰之不移而衆星共之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共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之要。
“為政以德”者,言為政之善,莫若以德。
德者,得也。
物得以生,謂之德。
淳德不散,無為化清,則政善矣。
“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衆星共之”者,譬,況也。
北極謂之北辰。
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,故衆星共尊之,以況人君為政以德,無為清靜,亦衆人共尊之也。
○注“包曰”至“共之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爾雅·釋天》雲:“北極謂之北辰。
”郭璞曰:“北極,天之中,以正四時。
”然則極,中也;辰,時也。
以其居天之中,故曰北極;以正四時,故曰北辰。
《漢書·天文志》曰:“中宮太極星。
其一明者,泰一之常居也。
旁三星,三公。
環之匡衛十二星,藩臣。
皆曰紫宮。
北鬥七星,所謂‘璇玑玉衡,以齊七政’。
鬥為帝車,運于中央,臨制四海。
分陰陽,建四時,均五行,移節度,定諸紀,皆系于鬥。
”是衆星共之也。
子曰:“《詩》三百,(孔曰:“篇之大數。
”)一言以蔽之,(包曰:“蔽,猶當也。
”)曰:‘思無邪。
’(包曰:“歸于正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無邪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之道在于去邪歸正,故舉《詩》要當一句以言之。
“《詩》三百”者,言《詩》篇之大數也。
“一言以蔽之”者,蔽,猶當也。
古者謂一句為一言。
《詩》雖有三百篇之多,可舉一句當盡其理也。
“曰:‘思無邪’”者,此《詩》之一言,《魯頌·駉篇》文也。
《詩》之為體,論功頌德,止僻防邪,大抵皆歸于正,故此一句可以當之也。
○注“孔曰:篇之大數”。
○正義曰:案今《毛詩序》凡三百一十一篇,内六篇亡,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。
今但言三百篇,故曰篇之大數。
子曰:“道之以政,(孔曰:“政,謂法教。
”)齊之以刑,(馬曰:“齊整之以刑罰。
”)民免而無恥。
(孔曰:“免,苟免。
”)道之以德,(包曰:“德,謂道德。
”)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
”(格,正也。
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且格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言為政以德之效也。
“道之以政”者,政,謂法教;道,謂化誘。
言化誘于民,以法制教命也。
“齊之以刑”者,齊,謂齊整;刑,謂刑罰。
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,則齊整之以刑罰也。
“民免而無恥”者,免,苟免也。
言君上化民,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罰,則民皆巧詐苟免,而心無愧恥也。
“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”者,德,謂道德;格,正也。
言君上化民,必以道德。
民或未從化,則制禮以齊整,使民知有禮則安,失禮則恥。
如此則民有愧恥而不犯禮,且能自修而歸正也。
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學,三十而立,(有所成也。
)四十而不惑,(孔曰:“不疑惑。
”)五十而知天命,(孔曰:“知天命之終始。
”)六十而耳順,(鄭曰:“耳聞其言,而知其微旨。
”)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。
”(馬曰:“矩,法也。
從心所欲無非法。
”) [疏]“子曰”至“逾矩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明夫子隐聖同凡,所以勸人也。
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學”者,言成童之歲,識慮方明,于是乃志于學也。
“三十而立”者,有所成立也。
“四十而不惑”者,志強學廣,不疑惑也。
“五十而知天命”者,命,天之所禀受者也。
孔子四十七學《易》,至五十窮理盡性知天命之終始也。
“六十而耳順”者,順,不逆也。
耳聞其言,則知其微旨而不逆也。
“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”者,矩,法也。
言雖從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。
孔子辄言此者,欲以勉人志學,而善始令終也。
孟懿子問孝。
(孔曰:“魯大夫仲孫何忌。
懿,谥也。
”)子曰:“無違。
”樊遲禦,子告之曰:“孟孫問孝于我,我對曰,無違。
”(鄭曰:“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,将問于樊遲,故告之。
樊遲,弟子樊須。
”)樊遲曰:“何謂也?”子曰:“生,事之以禮。
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
” [疏]“孟懿”至“以禮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明孝必以禮。
“孟懿子問孝”者,魯大夫仲孫何忌問孝道于孔子也。
“子曰:無違”者,此夫子答辭也。
言行孝之道,無得違禮也。
“樊遲禦”者,弟子樊須為夫子禦車也。
“子告之曰:孟孫問孝于我,我對曰,無違”者,孟孫,即懿子也。
孔子恐孟孫不曉無違之意,而懿子與樊遲友善,必将問于樊遲,故夫子告之。
“樊遲曰:何謂也”者,樊遲亦未達無違之旨,故複問曰,何謂也。
“子曰:生,事之以禮。
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”者,此夫子為言無違之事也。
生,事之以禮,謂冬溫夏清昏定晨省之屬也。
死,葬之以禮,謂為之棺椁衣衾而舉之,蔔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屬也。
祭之以禮,謂春秋祭祀以時思之、陳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屬也。
不違此禮,是無違之理也。
不即告孟孫者,初時意在簡略,欲使思而得之也。
必告樊遲者,恐孟孫以為從父之令是無違,故既與别,後告于樊遲,将使複告孟孫也。
○注“孔曰”至“谥也”。
○正義曰:《春秋》定六年《經》書“仲孫何忌如晉”,《傳》曰“孟懿子往”,是知孟懿子即仲孫何忌也。
《谥法》曰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