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作篇第八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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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卦,伏羲造之,故曰作也。

    文王圖八,自演為六十四,故曰衍。

    謂《論衡》之成,猶六十四卦,而又非也。

    六十四卦以狀衍增益,其卦溢,其數多。

    今《論衡》就世俗之書,訂其真僞,辯其實虛,非造始更為,無本于前也。

    儒生就先師之說,诘而難之;文吏就獄之事,覆而考之,謂《論衡》為作,儒生、文吏謂作乎? 上書奏記,陳列便宜,皆欲輔政。

    今作書者,猶〔上〕書奏記,說發胸臆,文成手中,其實一也。

    夫上書謂之奏記,轉易其名謂之書。

    建初孟年,中州頗歉,颍川、汝南民流四散,聖主憂懷,诏書數至。

    《論衡》之人,奏記郡守,宜禁奢侈,以備困乏。

    言不納用,退題記草,名曰《備乏》。

    酒縻五谷,生起盜賊,沉湎飲酒,盜賊不絕,奏記郡守,禁民酒。

    退題記草,名曰《禁酒》。

    由此言之,夫作書者,上書奏記之文也。

    記謂之造作上書,上書奏記是作也? 晉之乘,而楚之梼杌,魯之春秋,人事各不同也。

    《易》之乾坤,《春秋》之“元”,楊氏之“玄”,蔔氣号不均也。

    由此言之,唐林之奏,谷永之章,《論衡》、《政務》,同一趨也。

    漢家極筆墨之林,書論之造,漢家尤多。

    陽成子張作“樂”,揚子雲造“玄”,二經發于台下,讀于阙掖,卓絕驚耳,不述而作,材疑聖人,而漢朝不譏。

    況《論衡》細說微論,解釋世俗之疑,辯照是非之理,使後進曉見然否之分,恐其廢失,着之簡牍,祖經章句之說,先師奇說之類也。

    其言伸繩,彈割俗傳。

    俗傳蔽惑,僞書放流,賢通之人,疾之無已。

    孔子曰:“詩人疾之不能默,丘疾之不能伏。

    ”是以論也。

    玉亂于石,人不能别。

    或若楚之王尹以玉為石,卒使卞和受刖足之誅。

    是反為非,虛轉為實,安能不言?俗傳既過,俗書之僞。

    若夫鄒衍謂今天下為一州,四海之外有若天下者九州。

    《淮南書》言共工與颛顼争為天子,不勝,怒而觸不周之山,使天柱折,地維絕。

    堯時十日并出,堯上射九日;魯陽戰而日暮,援戈麾日,日為卻還。

    世間書傳,多若等類,浮妄虛僞,沒奪正是。

    心漬湧,筆手擾,安能不論?論則考之以心,效之以事,浮虛之事,辄立證驗。

    若太史公之書,據許由不隐,燕太子丹不使日再中。

    讀見之者,莫不稱善。

     《政務》為郡國守相、縣邑令長陳通政事所當尚務,欲令全民立化,奉稱國恩。

    《論衡》九《虛》三《增》,所以使浴務實誠也;《論死》、《訂鬼》,所以使浴薄喪葬也。

    孔子徑庭麗級,被棺斂者不省。

    劉子政上薄葬,奉送藏者不約。

    光武皇帝草車茅馬,為明器者不奸。

    何世書俗言不載?信死之語汶濁之也。

    今着《論死》及《死僞》之篇,明死無知,不能為鬼,冀觀覽者将一曉解約葬,更為節儉。

    斯蓋《論衡》有益之驗也。

    言苟有益,雖作何害?倉颉之書,世以紀事;奚仲之車,世以自載;伯餘之衣,以辟寒暑;桀之瓦屋,以辟風雨。

    夫不論其利害,而徒譏其造作,是則倉颉之徒有非,《世本》十五家皆受責也。

    故夫有益也,雖作無害也。

    雖無害,何補? 古有命使采爵,欲觀風俗知下情也。

    《詩》作民間,聖王可雲“汝民也,何發作”,囚罪其身,殁滅其詩乎?今已不然,故《詩》傳〔至〕今。

    《論衡》、《政務》,其猶《詩》也,冀望見采,而雲有過。

    斯蓋《論衡》之書所以興也。

    且凡造作之過,意其言妄而謗诽也。

    《論衡》實事疾妄,《齊世》、《宣漢》、《恢國》、《驗符》、《盛褒》、《須頌》之言,無诽謗之辭。

    造作如此,可以免于罪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