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鬼篇第六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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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天地之間有鬼,非人死精神為之也,皆人思念存想之所緻也。
緻之何由?由于疾病。
人病則憂懼,憂懼見鬼出。
凡人不病則不畏懼。
故得病寝衽,畏懼鬼至;畏懼則存想,存想則目虛見。
何以效之?傳曰:“伯樂學相馬,顧玩所見,無非馬者。
宋之庖丁學解牛,三年不見生牛,所見皆死牛也。
”二者用精至矣。
思念存想,自見異物也。
人病見鬼,猶伯樂之見馬,庖丁之見牛也。
伯樂、庖丁所見非馬與牛,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。
病者困劇身體痛,則謂鬼持棰杖毆擊之,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,病痛恐懼,妄見之也。
初疾畏驚,見鬼之來;疾困恐死,見鬼之怒;身自疾痛,見鬼之擊,皆存想虛緻,未必有其實也。
夫精念存想,或洩于目,或洩于口,或洩于耳。
洩于目,目見其形;洩于耳,耳聞其聲;洩于口,口言其事。
晝日則鬼見,暮卧則夢聞。
獨卧空室之中,若有所畏懼,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。
覺見卧聞,俱用精神;畏懼存想,同一實也。
一曰:人之見鬼,目光與卧亂也。
人之晝也,氣倦精盡,夜則欲卧,卧而目光反,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。
人病亦氣倦精盡,目雖不卧,光已亂于卧也,故亦見人物象。
病者之見也,若卧若否,與夢相似。
當其見也,其人能自知覺與夢,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,精盡氣倦之效也。
何以驗之?以狂者見鬼也。
狂癡獨語,不與善人相得者,病困精亂也。
夫病且死之時,亦與狂等。
卧、病及狂,三者皆精衰倦,目光反照,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。
一曰:鬼者,人所見得病之氣也。
氣不和者中人,中人為鬼,其氣象人形而見。
故病笃者氣盛,氣盛則象人而至,至則病者見其象矣。
假令得病山林之中,其見鬼則見山林之精。
人或病越地者,〔其見鬼〕〔則〕見越人坐其側。
由此言之,灌夫、窦嬰之徒,或時氣之形象也。
凡天地之間氣皆〔統〕于天,天文垂象于上,其氣降而生物。
氣和者養生,不和者傷害。
本有象于天,則其降下,有形于地矣。
故鬼之見也,象氣為之也。
衆〔氣〕之體,為人與鳥獸,故其病人,則見人與鳥獸之形。
一曰:鬼者,老物精也。
夫物之老者,其精為人;亦有未老,性能變化,象人形。
人之受氣,有與物同精者,則其物與之交;及病,精氣衰劣也,則來犯陵之矣。
何以效之?成事:俗間與物交者,見鬼之來也。
夫病者所見之鬼,與彼病物何以異?人病見鬼來,象其墓中死人來迎呼之者,宅中之六畜也。
及見他鬼,非是所素知者,他家若草野之中物為之也。
一曰:鬼者,本生于人,時不成人,變化而去。
天地之性,本有此化,非道術之家所能論辯。
與人相觸犯者病,病人命當死,死者不離人。
何以明之?《禮》曰:“颛顼氏有三子,生而亡去為疫鬼:一居江水,是為虐鬼;一居若水,是為魍魉鬼;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,善驚人小兒。
”前颛顼之世,生子必多,若颛顼之鬼神以百數也。
諸鬼神有形體法,能立樹與人相見者,皆生于善人,得善人之氣,故能似類善人之形,能與善人相害。
陰陽浮遊之類,若雲煙之氣,不能為也。
一曰:鬼者,甲乙之神也。
甲乙者,天之别氣也,其形象人。
人病且死,甲乙之神至矣。
假令甲乙之日病,則死見庚辛之神矣。
何則?甲乙鬼,庚辛報甲乙,故病人且死,殺鬼之至 者,庚辛之神也。
何以效之?以甲乙日病者,其死生之期,常在庚辛之日。
此非論者所以為實也。
天道難知,鬼神暗昧,故具載列,令世察之也。
一曰:鬼者,物也,與人無異。
天地之間,有鬼之物,常在四邊之外,時往來中國,與人雜〔廁〕,兇惡之類也,故人病且死者乃見之。
天地生物也,有人如鳥獸。
及其生兇物,亦有似人象鳥獸者。
故兇禍之家,或見蜚屍,或見走兇,或見人形,三者皆鬼也。
或謂之鬼,或謂之兇,或謂之魅,或謂之魑,皆生存實有,非虛無象類之也。
何以明之?成事:俗間家人且兇,見流光集其室,或見其形若鳥之狀,時流入堂室,察其不謂若鳥獸矣。
夫物有形則能食,能食則便利。
便利有驗,則形體有實矣。
《左氏春秋》曰:“投之四裔,以禦魑魅。
”《山海經》曰:“北方有鬼國。
”說螭者謂之龍物也,而魅與龍相連,魅則龍之類矣。
又言:國,人物之黨也。
《山海經》又曰:滄海之中,有度朔之山。
上有大桃木,其屈蟠三千裡,其枝間東北曰鬼門,萬鬼所出入也。
上有二
緻之何由?由于疾病。
人病則憂懼,憂懼見鬼出。
凡人不病則不畏懼。
故得病寝衽,畏懼鬼至;畏懼則存想,存想則目虛見。
何以效之?傳曰:“伯樂學相馬,顧玩所見,無非馬者。
宋之庖丁學解牛,三年不見生牛,所見皆死牛也。
”二者用精至矣。
思念存想,自見異物也。
人病見鬼,猶伯樂之見馬,庖丁之見牛也。
伯樂、庖丁所見非馬與牛,則亦知夫病者所見非鬼也。
病者困劇身體痛,則謂鬼持棰杖毆擊之,若見鬼把椎鎖繩纆立守其旁,病痛恐懼,妄見之也。
初疾畏驚,見鬼之來;疾困恐死,見鬼之怒;身自疾痛,見鬼之擊,皆存想虛緻,未必有其實也。
夫精念存想,或洩于目,或洩于口,或洩于耳。
洩于目,目見其形;洩于耳,耳聞其聲;洩于口,口言其事。
晝日則鬼見,暮卧則夢聞。
獨卧空室之中,若有所畏懼,則夢見夫人據案其身哭矣。
覺見卧聞,俱用精神;畏懼存想,同一實也。
一曰:人之見鬼,目光與卧亂也。
人之晝也,氣倦精盡,夜則欲卧,卧而目光反,反而精神見人物之象矣。
人病亦氣倦精盡,目雖不卧,光已亂于卧也,故亦見人物象。
病者之見也,若卧若否,與夢相似。
當其見也,其人能自知覺與夢,故其見物不能知其鬼與人,精盡氣倦之效也。
何以驗之?以狂者見鬼也。
狂癡獨語,不與善人相得者,病困精亂也。
夫病且死之時,亦與狂等。
卧、病及狂,三者皆精衰倦,目光反照,故皆獨見人物之象焉。
一曰:鬼者,人所見得病之氣也。
氣不和者中人,中人為鬼,其氣象人形而見。
故病笃者氣盛,氣盛則象人而至,至則病者見其象矣。
假令得病山林之中,其見鬼則見山林之精。
人或病越地者,〔其見鬼〕〔則〕見越人坐其側。
由此言之,灌夫、窦嬰之徒,或時氣之形象也。
凡天地之間氣皆〔統〕于天,天文垂象于上,其氣降而生物。
氣和者養生,不和者傷害。
本有象于天,則其降下,有形于地矣。
故鬼之見也,象氣為之也。
衆〔氣〕之體,為人與鳥獸,故其病人,則見人與鳥獸之形。
一曰:鬼者,老物精也。
夫物之老者,其精為人;亦有未老,性能變化,象人形。
人之受氣,有與物同精者,則其物與之交;及病,精氣衰劣也,則來犯陵之矣。
何以效之?成事:俗間與物交者,見鬼之來也。
夫病者所見之鬼,與彼病物何以異?人病見鬼來,象其墓中死人來迎呼之者,宅中之六畜也。
及見他鬼,非是所素知者,他家若草野之中物為之也。
一曰:鬼者,本生于人,時不成人,變化而去。
天地之性,本有此化,非道術之家所能論辯。
與人相觸犯者病,病人命當死,死者不離人。
何以明之?《禮》曰:“颛顼氏有三子,生而亡去為疫鬼:一居江水,是為虐鬼;一居若水,是為魍魉鬼;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庫,善驚人小兒。
”前颛顼之世,生子必多,若颛顼之鬼神以百數也。
諸鬼神有形體法,能立樹與人相見者,皆生于善人,得善人之氣,故能似類善人之形,能與善人相害。
陰陽浮遊之類,若雲煙之氣,不能為也。
一曰:鬼者,甲乙之神也。
甲乙者,天之别氣也,其形象人。
人病且死,甲乙之神至矣。
假令甲乙之日病,則死見庚辛之神矣。
何則?甲乙鬼,庚辛報甲乙,故病人且死,殺鬼之至 者,庚辛之神也。
何以效之?以甲乙日病者,其死生之期,常在庚辛之日。
此非論者所以為實也。
天道難知,鬼神暗昧,故具載列,令世察之也。
一曰:鬼者,物也,與人無異。
天地之間,有鬼之物,常在四邊之外,時往來中國,與人雜〔廁〕,兇惡之類也,故人病且死者乃見之。
天地生物也,有人如鳥獸。
及其生兇物,亦有似人象鳥獸者。
故兇禍之家,或見蜚屍,或見走兇,或見人形,三者皆鬼也。
或謂之鬼,或謂之兇,或謂之魅,或謂之魑,皆生存實有,非虛無象類之也。
何以明之?成事:俗間家人且兇,見流光集其室,或見其形若鳥之狀,時流入堂室,察其不謂若鳥獸矣。
夫物有形則能食,能食則便利。
便利有驗,則形體有實矣。
《左氏春秋》曰:“投之四裔,以禦魑魅。
”《山海經》曰:“北方有鬼國。
”說螭者謂之龍物也,而魅與龍相連,魅則龍之類矣。
又言:國,人物之黨也。
《山海經》又曰:滄海之中,有度朔之山。
上有大桃木,其屈蟠三千裡,其枝間東北曰鬼門,萬鬼所出入也。
上有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