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妖篇第六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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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、範文子敗,出奔齊。
始,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,莫吉;至翟婦之子無恤,以為貴。
簡子與語,賢之。
簡子募諸子曰:“吾藏寶符于常山之上,先得者賞。
”諸子皆上山,無所得。
無恤還曰:“已得符矣。
”簡子問之,無恤曰:“從常山上臨代,代可取也。
”簡子以為賢,乃廢太子而立之。
簡子死,無恤代,是為襄子。
襄子既立,誘殺代王而并其地。
又并知氏之地。
後取空同戎。
自簡子後,〔七〕世至武靈王,吳〔廣〕入其〔女娃〕〔嬴〕孟姚。
其後,武靈王遂取中山,并胡地。
武靈王之十九年,更為胡服,國人化之。
皆如其言,無不然者。
蓋妖祥見于兆,審矣,皆非實事。
〔曰〕:吉兇之漸,若天告之。
何以知天不實告之也?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。
夫在天帝之側,皆貴神也。
緻帝之命,是天使者也。
人君之使,車騎備具,天帝之使,單身當道,非其狀也。
天官百二十,與地之王者以異也。
地之王者,官屬備具,法象天官,禀取制度。
天地之官同,則其使者亦宜鈞。
官同人異者,未可然也。
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?以夢占〔知〕之,樓台山陵,官位之象也。
人夢上樓台,升山陵,辄得官位。
實樓台山陵非官位也,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。
人臣夢出人君,人君必不見,又必不賜。
以人臣夢占之,知帝賜二笥、翟犬者,非天帝也。
非天帝,則其言與百鬼遊于鈞天,非天也。
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,審然是天下至地也。
至地則有樓台之抗,不得及己,及己則樓台宜壞。
樓台不壞,是天不至地。
不至地則不得壓己。
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,則天之象也。
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,則知趙簡子所遊之天非天也。
或曰:“人亦有直夢。
見甲,明日則見甲矣;夢見君,明日則見君矣。
”曰:然。
人有直夢,直夢皆象也,其象直耳。
何以明之?直夢者夢見甲,夢見君,明日見甲與君,此直也。
如問甲與君,甲與君則不見也。
甲與君不見,所夢見甲與君者,象類之也。
乃甲與君象類之,則知簡子所見帝者象類帝也。
且人之夢也,占者謂之魂行。
夢見帝,是魂之上天也。
上天猶上山也。
夢上山,足登山,手引木,然後能升。
升天無所緣,何能得上?天之去人以萬裡數。
人之行,日百裡。
魂與體形俱,尚不能疾,況魂獨行安能速乎?使魂行與形體等,則簡子之上下天,宜數歲乃悟,七日辄覺,期何疾也! 夫魂者精氣也,精氣之行與雲煙等。
案雲煙之行不能疾,使魂行若蜚鳥乎,行不能疾。
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,其蜚不能疾于鳥。
天地之氣,尤疾速者,飄風也,飄風之發,不能終一日。
使魂行若飄風乎,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,亦不能至天。
人夢上天,一卧之頃也,其覺,或尚在天上,未終下也。
若人夢行至雒陽,覺,因從雒陽悟矣。
魂神蜚馳何疾也!疾則必非其狀。
必非其狀,則其上天非實事也。
非實事則為妖祥矣。
夫當道之人,簡子病,見于帝側,後見當道象人而言,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。
由此言之,卧夢為陰候,覺為陽占,審矣。
趙襄子既立。
知伯益驕,請地韓、魏,韓、魏予之;請地于趙,趙不予。
知伯益怒,遂率韓、魏攻趙襄子。
襄子懼,用奔保晉陽。
原過從,後,至于托平驿,見三人,自帶以上可見,自帶以下不可見,予原過竹二節,莫通,曰:“為我以是遺趙無恤。
”既至,以告襄子。
襄子齊三日,親自割竹,有赤書曰:“趙無恤,餘霍大山〔山〕陽侯,天〔使〕。
三月丙戌,餘将使汝滅知氏,汝亦祀我百邑,餘将賜汝林胡之地。
”襄子再拜,受神之命。
是何謂也? 曰: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。
三國攻晉陽歲餘,引汾水灌其城,城不浸者三闆。
襄子懼,使相張孟談私于韓、魏,韓、魏與合謀,竟以三月丙戌之日,〔反〕滅知氏,共分其地。
蓋妖祥之氣。
象人之形,稱霍大山之神,猶夏庭之妖象龍,稱褒之二君;趙簡子之祥象人,稱帝之使也。
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?曰:大山,地之體,猶人有骨節,骨節安得神?如大山有神,宜象大山之形。
何則?人謂鬼者死人之精,其象如生之形。
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,而其精神不異于人。
不異于人則鬼之類人。
鬼之類人,則妖祥之氣也。
秦始皇帝三十六年,熒惑守心,有星墜下,至地為石,〔民〕刻其石曰:“始皇死而地分。
”始皇聞之,令禦史逐問莫服,盡取石旁家人誅之,因燔其石。
〔秋〕,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〔舒〕,或有人持璧遮使者,曰:“為我遺鎬池君。
”因言曰:“今年祖龍死。
”使者問之,因忽不見,置其璧去。
使者奉璧,具以言聞,始皇帝默然良久,曰:“山鬼不過知一歲事,乃言曰‘祖龍’者,人之先也。
”使禦府視璧,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。
明三十七年,夢與海神戰,如人狀。
是何謂也?曰:皆始皇且死之妖也。
始皇夢與海神戰,恚怒入海,候神射大魚,自琅邪至勞、成山不見。
至之罘山,還見巨魚,射殺一魚,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,至沙丘而崩。
當星墜之
始,簡子使姑布子卿相諸子,莫吉;至翟婦之子無恤,以為貴。
簡子與語,賢之。
簡子募諸子曰:“吾藏寶符于常山之上,先得者賞。
”諸子皆上山,無所得。
無恤還曰:“已得符矣。
”簡子問之,無恤曰:“從常山上臨代,代可取也。
”簡子以為賢,乃廢太子而立之。
簡子死,無恤代,是為襄子。
襄子既立,誘殺代王而并其地。
又并知氏之地。
後取空同戎。
自簡子後,〔七〕世至武靈王,吳〔廣〕入其〔女娃〕〔嬴〕孟姚。
其後,武靈王遂取中山,并胡地。
武靈王之十九年,更為胡服,國人化之。
皆如其言,無不然者。
蓋妖祥見于兆,審矣,皆非實事。
〔曰〕:吉兇之漸,若天告之。
何以知天不實告之也?以當道之人在帝側也。
夫在天帝之側,皆貴神也。
緻帝之命,是天使者也。
人君之使,車騎備具,天帝之使,單身當道,非其狀也。
天官百二十,與地之王者以異也。
地之王者,官屬備具,法象天官,禀取制度。
天地之官同,則其使者亦宜鈞。
官同人異者,未可然也。
何以知簡子所見帝非實帝也?以夢占〔知〕之,樓台山陵,官位之象也。
人夢上樓台,升山陵,辄得官位。
實樓台山陵非官位也,則知簡子所夢見帝者非天帝也。
人臣夢出人君,人君必不見,又必不賜。
以人臣夢占之,知帝賜二笥、翟犬者,非天帝也。
非天帝,則其言與百鬼遊于鈞天,非天也。
魯叔孫穆子夢天壓己者,審然是天下至地也。
至地則有樓台之抗,不得及己,及己則樓台宜壞。
樓台不壞,是天不至地。
不至地則不得壓己。
不得壓己則壓己者非天也,則天之象也。
叔孫穆子所夢壓己之天非天,則知趙簡子所遊之天非天也。
或曰:“人亦有直夢。
見甲,明日則見甲矣;夢見君,明日則見君矣。
”曰:然。
人有直夢,直夢皆象也,其象直耳。
何以明之?直夢者夢見甲,夢見君,明日見甲與君,此直也。
如問甲與君,甲與君則不見也。
甲與君不見,所夢見甲與君者,象類之也。
乃甲與君象類之,則知簡子所見帝者象類帝也。
且人之夢也,占者謂之魂行。
夢見帝,是魂之上天也。
上天猶上山也。
夢上山,足登山,手引木,然後能升。
升天無所緣,何能得上?天之去人以萬裡數。
人之行,日百裡。
魂與體形俱,尚不能疾,況魂獨行安能速乎?使魂行與形體等,則簡子之上下天,宜數歲乃悟,七日辄覺,期何疾也! 夫魂者精氣也,精氣之行與雲煙等。
案雲煙之行不能疾,使魂行若蜚鳥乎,行不能疾。
人或夢蜚者用魂蜚也,其蜚不能疾于鳥。
天地之氣,尤疾速者,飄風也,飄風之發,不能終一日。
使魂行若飄風乎,則其速不過一日之行,亦不能至天。
人夢上天,一卧之頃也,其覺,或尚在天上,未終下也。
若人夢行至雒陽,覺,因從雒陽悟矣。
魂神蜚馳何疾也!疾則必非其狀。
必非其狀,則其上天非實事也。
非實事則為妖祥矣。
夫當道之人,簡子病,見于帝側,後見當道象人而言,與相見帝側之時無以異也。
由此言之,卧夢為陰候,覺為陽占,審矣。
趙襄子既立。
知伯益驕,請地韓、魏,韓、魏予之;請地于趙,趙不予。
知伯益怒,遂率韓、魏攻趙襄子。
襄子懼,用奔保晉陽。
原過從,後,至于托平驿,見三人,自帶以上可見,自帶以下不可見,予原過竹二節,莫通,曰:“為我以是遺趙無恤。
”既至,以告襄子。
襄子齊三日,親自割竹,有赤書曰:“趙無恤,餘霍大山〔山〕陽侯,天〔使〕。
三月丙戌,餘将使汝滅知氏,汝亦祀我百邑,餘将賜汝林胡之地。
”襄子再拜,受神之命。
是何謂也? 曰:是蓋襄子且勝之祥也。
三國攻晉陽歲餘,引汾水灌其城,城不浸者三闆。
襄子懼,使相張孟談私于韓、魏,韓、魏與合謀,竟以三月丙戌之日,〔反〕滅知氏,共分其地。
蓋妖祥之氣。
象人之形,稱霍大山之神,猶夏庭之妖象龍,稱褒之二君;趙簡子之祥象人,稱帝之使也。
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?曰:大山,地之體,猶人有骨節,骨節安得神?如大山有神,宜象大山之形。
何則?人謂鬼者死人之精,其象如生之形。
今大山廣長不與人同,而其精神不異于人。
不異于人則鬼之類人。
鬼之類人,則妖祥之氣也。
秦始皇帝三十六年,熒惑守心,有星墜下,至地為石,〔民〕刻其石曰:“始皇死而地分。
”始皇聞之,令禦史逐問莫服,盡取石旁家人誅之,因燔其石。
〔秋〕,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〔舒〕,或有人持璧遮使者,曰:“為我遺鎬池君。
”因言曰:“今年祖龍死。
”使者問之,因忽不見,置其璧去。
使者奉璧,具以言聞,始皇帝默然良久,曰:“山鬼不過知一歲事,乃言曰‘祖龍’者,人之先也。
”使禦府視璧,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。
明三十七年,夢與海神戰,如人狀。
是何謂也?曰:皆始皇且死之妖也。
始皇夢與海神戰,恚怒入海,候神射大魚,自琅邪至勞、成山不見。
至之罘山,還見巨魚,射殺一魚,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,至沙丘而崩。
當星墜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