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應篇第五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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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者論太平瑞應,皆言氣物卓異,硃草、醴泉、翔〔風〕、甘露、景星、嘉禾、脯、蓂莢、屈轶之屬;又言山出車,澤出舟,男女異路,市無二價,耕者讓畔,行者讓路,頒白不提挈,關梁不閉,道無虜掠,風不鳴條,雨不破塊,五日一風,十日一雨,其盛茂者,緻黃龍、骐驎、鳳皇。
夫儒者之言,有溢美過實。
瑞應之物,或有或無。
夫言鳳皇、骐驎之屬,大瑞較然,不得增飾;其小瑞征應,恐多非是。
夫風氣雨露,本當和适。
言其〔風〕翔、甘露,風不鳴條、雨不破塊,可也;言其五日一風、十日一雨,褒之也。
風雨雖适,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。
言男女不相幹,市價不相欺,可也;言其異路,無二價,褒之也。
太平之時,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?不更作道,一路而行,安得異乎?太平之時,無商人則可,如有,必求便利以為業。
買物安肯不求賤?賣貨安肯不求貴?有求貴賤之心,必有二價之語。
此皆有其事,而褒增過其實也。
若夫脯、蓂莢、屈轶之屬,殆無其物。
何以驗之?說以實者,太平無有此物。
儒者言脯生于庖廚者,言廚中自生肉脯,薄如形,搖鼓生風,寒涼食物,使之不臰。
夫太平之氣雖和,不能使廚生肉,以為寒涼。
若能如此,則能使五谷自生,不須人為之也。
能使廚自生肉,何不使飯自蒸于甑,火自燃于竈乎?凡生者,欲以風吹食物也,何不使食物自不臰,何必生以風之乎?廚中能自生,則冰室何事而複伐冰以寒物乎?人夏月操,須手搖之,然後生風,從手握持,以當疾風,不鼓動,言脯自鼓,可也?須風乃鼓,不風不動。
從手風來,自足以寒廚中之物,何須脯?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,天雨粟,烏白頭,馬生角,廚門〔木〕象生肉足。
論之既虛,則脯之語,五應之類,恐無其實。
儒者又言:古者蓂莢夾階而生,月朔日一莢生,至十五日而十五莢;于十六日,日一莢落,至月晦,莢盡,來月朔,一莢複生。
王者南面視莢生落,則知日數多少,不須煩擾案日曆以知之也。
夫天既能生莢以為日數,何不使莢有日名,王者視莢之字則知今日名乎?徒知日數,不知日名,猶複案曆然後知之,是則王者視日,則更煩擾不省蓂莢之生,安能為福?夫蓂,草之實也,猶豆之有莢也,春夏未生,其生必于秋末。
冬月隆寒,霜雪隕零,萬物皆枯,儒者敢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?如與萬物俱生俱死,莢成而以秋末,是則季秋得察莢,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。
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莢,于十六日莢落,二十一日六莢落,落莢棄殒,不可得數,猶當計未落莢以知日數,是勞心苦意,非善佑也。
使莢生于堂上,人君坐戶牖間,望察莢生以知日數,匪謂善矣。
今雲“夾階而生”,生于堂下也。
王者之堂,墨子稱堯、舜高三尺,儒家以為卑下。
假使之然,高三尺之堂,蓂莢生于階下,王者欲視其莢,不能從戶牖之間見也,須臨堂察之,乃知莢數。
夫起視堂下之莢,孰與懸曆日于扆坐,傍顧辄見之也?天之生瑞,欲以娛王者,須起察乃知日數,是生煩物以累之也。
且莢,草也,王者之堂,旦夕所坐,古者雖質,宮室之中,草生辄耘,安得生莢而人得經月數之乎?且凡數日一二者,欲以紀識事也。
古有史官典曆主日,王者何事而自數莢?堯候四時之中,命曦、和察四星以占時氣,四星至重,猶不躬視,而自察莢以數日也? 儒者又言:太平之時,屈轶生于庭之末,若草之狀,主指佞人,佞人入朝,屈轶庭末以指之,聖王則知佞人所在。
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,不使聖王性自知之,或佞人本不生出,必複更生一物以指明之,何天之不憚煩也?聖王莫過堯、舜,堯、舜之治,最為平矣。
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末,佞人來辄指知之,則舜何難于知佞人,而使臯陶陳知人之術?《經》曰:“知人則哲,惟帝難之。
”人含五常,音氣交通,且猶不能相知。
屈轶,草也,安能知佞?如儒者之言,是則太平之時,草木逾賢聖也。
獄訟有是非,人情有曲直,何不并令屈轶指其非而不直者,必苦心聽訟,三人斷獄乎?故夫屈轶之草,或時無有
夫儒者之言,有溢美過實。
瑞應之物,或有或無。
夫言鳳皇、骐驎之屬,大瑞較然,不得增飾;其小瑞征應,恐多非是。
夫風氣雨露,本當和适。
言其〔風〕翔、甘露,風不鳴條、雨不破塊,可也;言其五日一風、十日一雨,褒之也。
風雨雖适,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。
言男女不相幹,市價不相欺,可也;言其異路,無二價,褒之也。
太平之時,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?不更作道,一路而行,安得異乎?太平之時,無商人則可,如有,必求便利以為業。
買物安肯不求賤?賣貨安肯不求貴?有求貴賤之心,必有二價之語。
此皆有其事,而褒增過其實也。
若夫脯、蓂莢、屈轶之屬,殆無其物。
何以驗之?說以實者,太平無有此物。
儒者言脯生于庖廚者,言廚中自生肉脯,薄如形,搖鼓生風,寒涼食物,使之不臰。
夫太平之氣雖和,不能使廚生肉,以為寒涼。
若能如此,則能使五谷自生,不須人為之也。
能使廚自生肉,何不使飯自蒸于甑,火自燃于竈乎?凡生者,欲以風吹食物也,何不使食物自不臰,何必生以風之乎?廚中能自生,則冰室何事而複伐冰以寒物乎?人夏月操,須手搖之,然後生風,從手握持,以當疾風,不鼓動,言脯自鼓,可也?須風乃鼓,不風不動。
從手風來,自足以寒廚中之物,何須脯?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,天雨粟,烏白頭,馬生角,廚門〔木〕象生肉足。
論之既虛,則脯之語,五應之類,恐無其實。
儒者又言:古者蓂莢夾階而生,月朔日一莢生,至十五日而十五莢;于十六日,日一莢落,至月晦,莢盡,來月朔,一莢複生。
王者南面視莢生落,則知日數多少,不須煩擾案日曆以知之也。
夫天既能生莢以為日數,何不使莢有日名,王者視莢之字則知今日名乎?徒知日數,不知日名,猶複案曆然後知之,是則王者視日,則更煩擾不省蓂莢之生,安能為福?夫蓂,草之實也,猶豆之有莢也,春夏未生,其生必于秋末。
冬月隆寒,霜雪隕零,萬物皆枯,儒者敢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?如與萬物俱生俱死,莢成而以秋末,是則季秋得察莢,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。
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莢,于十六日莢落,二十一日六莢落,落莢棄殒,不可得數,猶當計未落莢以知日數,是勞心苦意,非善佑也。
使莢生于堂上,人君坐戶牖間,望察莢生以知日數,匪謂善矣。
今雲“夾階而生”,生于堂下也。
王者之堂,墨子稱堯、舜高三尺,儒家以為卑下。
假使之然,高三尺之堂,蓂莢生于階下,王者欲視其莢,不能從戶牖之間見也,須臨堂察之,乃知莢數。
夫起視堂下之莢,孰與懸曆日于扆坐,傍顧辄見之也?天之生瑞,欲以娛王者,須起察乃知日數,是生煩物以累之也。
且莢,草也,王者之堂,旦夕所坐,古者雖質,宮室之中,草生辄耘,安得生莢而人得經月數之乎?且凡數日一二者,欲以紀識事也。
古有史官典曆主日,王者何事而自數莢?堯候四時之中,命曦、和察四星以占時氣,四星至重,猶不躬視,而自察莢以數日也? 儒者又言:太平之時,屈轶生于庭之末,若草之狀,主指佞人,佞人入朝,屈轶庭末以指之,聖王則知佞人所在。
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,不使聖王性自知之,或佞人本不生出,必複更生一物以指明之,何天之不憚煩也?聖王莫過堯、舜,堯、舜之治,最為平矣。
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末,佞人來辄指知之,則舜何難于知佞人,而使臯陶陳知人之術?《經》曰:“知人則哲,惟帝難之。
”人含五常,音氣交通,且猶不能相知。
屈轶,草也,安能知佞?如儒者之言,是則太平之時,草木逾賢聖也。
獄訟有是非,人情有曲直,何不并令屈轶指其非而不直者,必苦心聽訟,三人斷獄乎?故夫屈轶之草,或時無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