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韓篇第二十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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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? 魯缪公問于子思曰:“吾聞龐扪是子不孝,不孝其行奚如?”子思對曰:“君子尊賢以崇德,舉善以勸民。

    若夫過行,是細人之所識也,臣不知也。

    ”子思出,子服厲伯見。

    君問龐是子,子服厲伯對以其過,皆君〔之〕所未曾聞。

    自是之後,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。

    韓子聞之,以非缪公,以為明君求奸而誅之,子思不以奸聞,而厲伯以奸對,厲伯宜貴,子思宜賤。

    今缪公貴子思,賤厲伯,失貴賤之宜,故非之也。

     夫韓子所尚者,法度也。

    人為善,法度賞之;惡,法度罰之。

    雖不聞善惡于外,善惡有所制矣。

    夫聞惡不可以行罰,猶聞善不可以行賞也。

    非人不舉奸者,非韓子之術也。

    使韓子聞善,必将試之;試之有功,乃肯賞之。

    夫聞善不辄加賞,虛言未必可信也。

    若此,聞善與不聞,無以異也。

    夫聞善不辄賞,則聞惡不辄罰矣。

    聞善必試之,聞惡必考之。

    試有功乃加賞,考有驗乃加罰。

    虛聞空見,實試未立,賞罰未加。

    賞罰未加,善惡未定,未定之事,須術乃立,則欲耳聞之,非也。

     鄭子産晨出,過東匠之宮,聞婦人之哭也,撫其仆之手而聽之。

    有間,使吏執而問之;手殺其夫者也。

    翼日,其仆問曰:“夫子何以知之?”子産曰:“其聲不恸。

    凡人于其所親愛也,知病而憂,臨死而懼,已死而哀。

    今哭夫已死,不哀而懼,是以知其有奸也。

    ”韓子聞而非之曰:“子産不亦多事乎?奸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,則鄭國之得奸寡矣。

    不任典城之吏,察參伍之正,不明度量,待盡聰明、勞知慮而以知奸,不亦無術乎!”韓子之非子産,是也。

    其非缪公,非也。

    夫婦人之不哀,猶龐〔是〕子不孝也。

    非子産持耳目以知奸,獨欲缪公須問以定邪。

    子産不任典城之吏,而以耳〔聞〕定實;缪公亦不任吏,而以口問立誠。

    夫耳聞口問,一實也,俱不任吏,皆不參伍。

    厲伯之對不可以立實,猶婦人之哭不可以定誠矣。

    不可定誠,使吏執而問之。

    不可以立實,不使吏考,獨信厲伯口,以罪不考之奸,如何? 韓子曰:“子思不以過聞,缪公貴之。

    子服厲伯以奸聞,缪公賤之。

    人情皆喜貴而惡賤,故季氏之亂成而不上聞。

    此魯君之所以劫也。

    ”夫魯君所以劫者,以不明法度邪,以不早聞奸也?夫法度明,雖不聞奸,奸無由生;法度不明,雖日求奸,決其源鄣之以掌也。

    禦者無銜,見馬且奔,無以制也。

    使王良持辔,馬無欲奔之心,禦之有數也。

    今不言魯君無術,而曰“ 不聞奸”;不言〔不〕審法度,而曰“不通下情”,韓子之非缪公也,與術意而相違矣。

     龐扪是子不孝,子思不言,缪公貴之。

    韓子非之,以為明君求善而賞之,求奸而誅之。

    夫不孝之人,下愚之才也。

    下愚無禮,順情從欲,與鳥獸同,謂之惡,可也,謂奸,非也。

    奸人外善内惡,色厲内荏,作為操止象類賢行,以取升進,容媚于上,安肯作不孝、着身為惡,以取棄殉之咎乎?龐扪是子可謂不孝,不可謂奸。

    韓子謂之奸,失奸之實矣。

     韓子曰:“布帛尋常,庸人不擇;爍金百镒,盜跖不搏。

    “以此言之,法明,民不敢犯也。

    設明法于邦,有盜賊之心,不敢犯矣;不測之者,不敢發矣。

    奸心藏于胸中,不敢以犯罪法,罪法恐之也。

    明法恐之,則不須考奸求邪于下矣。

    使法峻,民無奸者;使法不峻,民多為奸。

    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,而雲求奸而誅之。

    言求奸,是法不峻,民或犯之也。

    世不專意于明法,而專心求奸。

    韓子之言,與法相違。

     人之釋溝渠也,知者必溺身。

    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,知水之性不可阏,其勢必溺人也。

    臣子之性欲奸君父,猶水之性溺人也。

    不教所以防奸,而非其不聞知,是猶不備水之具,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。

    溺于水,不責水而咎己者,己失防備也。

    然則人君劫于臣,己失法也。

    備溺不阏水源,防劫不求臣奸,韓子所宜用教己也。

    水之性勝火,如裹之以釜,水煎而不得勝,必矣。

    夫君猶火也,臣猶水也,法度釜也。

    火不求水之奸,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