異虛篇第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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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皆草也,宜生于野,而生于朝,是為不吉。

    何故謂之瑞?一野之物,來至或出,吉兇異議。

    硃草莢善草,故為吉,則是以善惡為吉兇,不以都野為好醜也。

    周時天下太平,越嘗獻雉于周公。

    高宗得之而吉。

    雉亦草野之物,何以為吉?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,則麏亦仍有似君子;公孫術得白鹿,占何以兇?然則雉之吉兇未可知,則夫桑谷之善惡未可驗也。

    桑谷或善物,象遠方之士将皆立于高宗之朝,故高宗獲吉福,享長久也。

     說災異之家,以為天有災異者,所以譴告王者,信也。

    夫王者有過,異見于國;不改,災見草本;不改,災見于五谷;不改,災至身。

    左氏《春秋傳》曰:“國之将亡,鮮不五稔。

    “災見于五谷,五谷安得熟?不熟,将亡之征。

    災亦有且亡五谷不熟之應。

    天不熟,或為災,或為福。

    禍福之實未可知,桑谷之言安可審?論說之家着于書記者皆雲:“天雨谷者兇。

    ”傳書曰:“蒼颉作書,天雨谷,鬼夜哭。

    ”此方兇惡之應。

    和者,天用成谷之道,從天降而和,且猶謂之善,況所成之谷從雨下乎!極論訂之,何以為兇?夫陰陽和則谷稼成,不則被災害。

    陰陽和者,谷之道也,何以謂之兇?絲成帛,縷成布。

    賜人絲縷,猶為重厚,況遺人以成帛與織布乎?夫絲縷猶陰陽,帛布猶成谷也。

    賜人帛,不謂之惡,天與之谷何,故謂之兇?夫雨谷吉兇未可定,桑谷之言未可知也。

     使暢草生于周之時,天下太平,人來獻暢草。

    暢草亦草野之物也,與彼桑谷何異?如以夷狄獻之則為吉,使暢草生于周家,肯謂之善乎?夫暢草可以熾釀,芬香暢達者,将祭灌暢降神。

    設自生于周朝,與嘉禾、硃草、蓂莢之類不殊矣。

    然則桑亦食蠶,蠶為絲,絲為帛,帛為衣。

    衣以入宗廟為朝服,與暢無異。

    何以謂之兇?衛獻公太子至靈台,蛇繞左輪。

    禦者曰:“太子下拜,吾聞國君之子,蛇繞車輪左者速得國。

    ”太子遂不下,反乎舍。

    禦人見太子,太子曰:“吾聞為人子者,盡和順于君,不行私欲,共嚴承令,不逆君安。

    今吾得國,是君失安也。

    見國之利而忘君安,非子道也。

    得國而拜,其非君欲。

    廢子道者不孝,逆君欲則不忠。

    而欲我行之,殆欲吾國之危明矣。

    ”投殿将死,其禦止之,不能禁,遂伏劍而死。

    夫蛇繞左輪,審為太子速得國,太子宜不死,獻公宜疾薨。

    今獻公不死,太子伏劍,禦者之占,俗之虛言也。

    或時蛇為太子将死之妖,禦者信俗之占,故失吉兇之實。

    夫桑谷之生,與蛇饒左輪相似類也。

    蛇至實兇,禦者以為吉。

    桑谷實吉,祖己以為兇。

     禹南濟于江,有黃龍負舟。

    舟中之人五色無主。

    禹乃嘻笑而稱曰:“我受命于天,竭力以勞萬民。

    生,寄也;死,歸也。

    何足以滑和,視龍猶蝘蜓也。

    ”龍去而亡。

    案古今龍至皆為吉,而禹獨謂黃龍兇者,見其負舟,舟中之人恐也。

    夫以桑谷比于龍,吉兇雖反,蓋相似。

    野草生于朝,尚為不吉,殆有若黃龍負舟之異。

    故為吉而殷朝不亡。

     晉文公将與楚成王戰于城濮,彗星出楚。

    楚操其柄,以問咎犯,咎犯對曰:“以彗鬥,倒之者勝。

    ”文公夢與成王博,成王在上,盬其腦。

    問咎犯,咎犯曰:“君得天而成王伏其罪,戰必大勝。

    ”文公從之,大破楚師。

    向令文公問庸臣,必曰不勝。

    何則?彗星無吉,搏在上無兇也。

    夫桑谷之占,占為兇,猶晉當彗末,博在下為不吉也。

    然而吉者,殆有若對彗見天之詭。

    故高宗長久,殷朝不亡。

    使文公不問咎犯,咎犯不明其吉,戰以大勝,世人将曰:“文公以至賢之德,破楚之無道。

    天雖見妖,卧有兇夢,猶滅妖消兇以獲福。

    ”殷無咎犯之異知,而有祖己信常之占,故桑谷之文,傳世不絕,轉禍為福之言,到今不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