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會篇第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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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,吉兇之主也。

    自然之道,适偶之數,非有他氣旁物厭勝感動使之然也。

    世謂子胥伏劍,屈原自沉,子蘭、宰嚭誣讒,吳、楚之君冤殺之也。

    偶二子命當絕,子蘭、宰嚭适為讒,而懷王、夫差适信奸也。

    君适不明,臣适為讒,二子之命,偶自不長。

    二偶三合,似若有之,其實自然,非他為也。

    夏、殷之朝适窮,桀、纣之惡适稔,商、周之數适起,湯、武之德适豐。

    關龍逢殺,箕子、比幹囚死,當桀、纣惡盛之時,亦二子命訖之期也。

    任伊尹之言,納呂望之議,湯、武且興之會,亦二臣當用之際也。

    人臣命有吉兇,賢不肖之主與之相逢。

    文王時當昌,呂望命當貴;高宗治當平,傅說德當遂。

    非文王、高宗為二臣生,呂望、傅說為兩君出也。

    君明臣賢,光曜相察;上修下治,度數相得。

    顔淵死,子曰“天喪予”。

    子路死,子曰“天祝予。

    ”孔子自傷之辭,非實然之道也。

    孔子命不王,二子壽不長也。

    不王不長,所禀不同,度數并放,适相應也。

    二龍之祆當效,周曆适闿椟;褒姒當喪周國,幽王禀性偶惡。

    非二龍使曆王發孽,褒姒令幽王愚惑也。

    遭逢會遇,自相得也。

    僮謠之語當驗,鬥雞之變适生;瞿鹆之占當應,魯昭之惡适成。

    非僮謠緻鬥競,瞿鹆招君惡也。

    期數自至,人行偶合也。

    堯命當禅舜,丹硃為無道;虞統當傳夏,商均行不軌。

    非舜、禹當得天下,能使二子惡也;美惡是非适相逢也。

    火星與昴星出入,昴星低時火星出,昴星見時火星伏,非火之性厭服昴也,時偶不并,度轉乖也。

    正月建寅,鬥魁破申,非寅建使申破也,轉運之衡,偶自應也。

    父殁而子嗣,姑死而婦代,非子婦嗣代使父姑終殁也,老少年次自相承也。

    世謂秋氣擊殺谷草,谷草不任,雕傷而死。

    此言失實。

    夫物以春生夏長,秋而熟老,适自枯死,陰氣适盛,與之會遇。

    何以驗之?物有秋不死者,生性未極也。

    人生百歲而終,物生一歲而死,死謂陰氣殺之,人終觸何氣而亡?論者猶或謂鬼喪之。

    夫人終鬼來,物死寒至,皆适遭也。

    人終見鬼,或見鬼而不死;物死觸寒,或觸寒而不枯。

    壞屋所壓,崩崖所墜,非屋精崖氣殺此人也。

    屋老崖沮,命兇之人,遭居适履。

    月毀于天,螺消于淵。

    風從虎,雲從龍。

    同類通氣,性相感動。

    若夫物事相遭,吉兇同時,偶适相遇,非氣感也。

    殺人者罪至大辟。

    殺者罪當重,死者。

    命當盡也。

    故害氣下降,囚命先中;聖王德施,厚祿先逢。

    是故德令降于殿堂,命長之囚,出于牢中。

    天非為囚未當死,使聖王出德令也,聖王适下赦,拘囚适當免死。

    猶人以夜卧晝起矣,夜月光盡,不可以作,人力亦倦,欲壹休息;晝日光明,人卧亦覺,力亦複足。

    非天以日作之,以液息之也,作與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