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驗篇第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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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禀貴命于天,必有吉驗見于地。
見于地,故有天命也。
驗見非一,或以人物,或以祯祥,或以光氣。
傳言黃帝妊二十月而生,生而神靈,弱而能言。
長大率諸侯,諸侯歸之;教熊罴戰,以伐炎帝,炎帝敗績。
性與人異,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;命當為帝,故能教物,物為之使。
堯體就之如日,望之若雲。
洪水滔天,蛇龍為害,堯使禹治水,驅蛇龍,水治東流,蛇龍潛處。
有殊奇之骨,故有詭異之驗;有神靈之命,故有驗物之效。
天命當貴,故從唐侯入嗣帝後之位。
舜未逢堯,鳏在側陋。
瞽瞍與象謀欲殺之。
使之完廪,火燔其下;令之浚井,土掩其上。
舜得下廪,不被火災;穿井旁出,不觸土害。
堯聞征用,試之于職。
官治職修,事無廢亂。
使入大麓之野,虎狼不搏,蝮蛇不噬;逢烈風疾雨,行不迷惑。
夫人欲殺之,不能害,之毒螫之野,禽蟲不能傷,卒受帝命,踐天子祚。
後稷之母,履大人迹,或言衣帝喾之服,坐息帝喾之處,妊身。
怪而棄之隘巷,牛馬不敢踐之;寘之冰上,鳥以翼覆之,慶集其身。
母知其神怪,乃收養之。
長大佐堯,位至司馬。
烏孫王号昆莫,匈奴攻殺其父,而昆莫生,棄于野,烏銜肉往食之。
單于怪之,以為神,而收長。
及壯,使兵,數有功。
單于乃複以其父之民予昆莫,令長守于西城。
夫後稷不當棄,故牛馬不踐,鳥以羽翼覆愛其身;昆莫不當死,故烏銜肉就而食之。
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,王欲殺之。
婢對曰:“有氣大如雞子,從天而下,我故有娠”。
後産子,捐于豬溷中,豬以口氣噓之,不死;複徙置馬欄中,欲使馬借殺之,馬複以口氣噓之,不死。
王疑以為天子,令其母收取,奴畜之,名東明,令牧牛馬。
東明善射,王恐奪其國也,欲殺之。
東明走,南至掩淲水,以弓擊水,魚鼈浮為橋,東明得渡,魚鼈解散,追兵不得渡,因都王夫馀。
故北夷有夫馀國焉。
東明之母初妊時,見氣從天下,及生,棄之,豬馬以氣籲之而生之。
長大,王欲殺之,以弓擊水,魚鼈為橋。
天命不當死,故有豬馬之救;命當都王夫馀,故有魚鼈為橋之助也。
伊尹且生之時,其母夢人謂已曰:“臼出水,疾東走。
”母顧!明旦視臼出水,即東走十裡,顧其鄉,皆為水矣。
伊尹命不當沒,故其母感夢而走。
推此以論,曆陽之都,其策命若伊尹之類,必有先時感動在他地之效。
齊襄公之難,桓公為公子,與子糾争立。
管仲輔子糾,鮑叔佐桓公。
管仲與桓公争,引弓射之,中其帶鈎。
夫人身長七尺,帶約其要,鈎挂于帶,在身所掩,不過一寸之内,既微小難中,又滑澤钴靡,鋒刃中鈎者,莫不蹉跌。
管仲射之,正中其鈎中,矢觸因落,不跌中旁肉。
命當富貴,有神靈之助,故有射鈎不中之驗。
楚共王有五子:子招、子圉、子幹、子晰、棄疾。
五人皆有寵,共王無适立,乃望祭山川,請神決之。
乃與巴姬埋璧于太室之庭,令五子齊而入拜。
康王跨之;子圉肘加焉;子幹、子晰皆遠之;棄疾弱,抱而入,再拜皆壓紐。
故共王死,招為康王,至子失之;圉為靈王,及身而弑;子幹為王,十有餘日;子晰不立,又懼誅死,皆絕無後。
棄疾後立,竟續楚祀,如其神符。
其王日之長短,與拜去璧遠近相應也。
夫璧在地中,五子不知,相随入拜,遠近不同,壓紐若神将教跽之矣。
晉屠
見于地,故有天命也。
驗見非一,或以人物,或以祯祥,或以光氣。
傳言黃帝妊二十月而生,生而神靈,弱而能言。
長大率諸侯,諸侯歸之;教熊罴戰,以伐炎帝,炎帝敗績。
性與人異,故在母之身留多十月;命當為帝,故能教物,物為之使。
堯體就之如日,望之若雲。
洪水滔天,蛇龍為害,堯使禹治水,驅蛇龍,水治東流,蛇龍潛處。
有殊奇之骨,故有詭異之驗;有神靈之命,故有驗物之效。
天命當貴,故從唐侯入嗣帝後之位。
舜未逢堯,鳏在側陋。
瞽瞍與象謀欲殺之。
使之完廪,火燔其下;令之浚井,土掩其上。
舜得下廪,不被火災;穿井旁出,不觸土害。
堯聞征用,試之于職。
官治職修,事無廢亂。
使入大麓之野,虎狼不搏,蝮蛇不噬;逢烈風疾雨,行不迷惑。
夫人欲殺之,不能害,之毒螫之野,禽蟲不能傷,卒受帝命,踐天子祚。
後稷之母,履大人迹,或言衣帝喾之服,坐息帝喾之處,妊身。
怪而棄之隘巷,牛馬不敢踐之;寘之冰上,鳥以翼覆之,慶集其身。
母知其神怪,乃收養之。
長大佐堯,位至司馬。
烏孫王号昆莫,匈奴攻殺其父,而昆莫生,棄于野,烏銜肉往食之。
單于怪之,以為神,而收長。
及壯,使兵,數有功。
單于乃複以其父之民予昆莫,令長守于西城。
夫後稷不當棄,故牛馬不踐,鳥以羽翼覆愛其身;昆莫不當死,故烏銜肉就而食之。
北夷橐離國王侍婢有娠,王欲殺之。
婢對曰:“有氣大如雞子,從天而下,我故有娠”。
後産子,捐于豬溷中,豬以口氣噓之,不死;複徙置馬欄中,欲使馬借殺之,馬複以口氣噓之,不死。
王疑以為天子,令其母收取,奴畜之,名東明,令牧牛馬。
東明善射,王恐奪其國也,欲殺之。
東明走,南至掩淲水,以弓擊水,魚鼈浮為橋,東明得渡,魚鼈解散,追兵不得渡,因都王夫馀。
故北夷有夫馀國焉。
東明之母初妊時,見氣從天下,及生,棄之,豬馬以氣籲之而生之。
長大,王欲殺之,以弓擊水,魚鼈為橋。
天命不當死,故有豬馬之救;命當都王夫馀,故有魚鼈為橋之助也。
伊尹且生之時,其母夢人謂已曰:“臼出水,疾東走。
”母顧!明旦視臼出水,即東走十裡,顧其鄉,皆為水矣。
伊尹命不當沒,故其母感夢而走。
推此以論,曆陽之都,其策命若伊尹之類,必有先時感動在他地之效。
齊襄公之難,桓公為公子,與子糾争立。
管仲輔子糾,鮑叔佐桓公。
管仲與桓公争,引弓射之,中其帶鈎。
夫人身長七尺,帶約其要,鈎挂于帶,在身所掩,不過一寸之内,既微小難中,又滑澤钴靡,鋒刃中鈎者,莫不蹉跌。
管仲射之,正中其鈎中,矢觸因落,不跌中旁肉。
命當富貴,有神靈之助,故有射鈎不中之驗。
楚共王有五子:子招、子圉、子幹、子晰、棄疾。
五人皆有寵,共王無适立,乃望祭山川,請神決之。
乃與巴姬埋璧于太室之庭,令五子齊而入拜。
康王跨之;子圉肘加焉;子幹、子晰皆遠之;棄疾弱,抱而入,再拜皆壓紐。
故共王死,招為康王,至子失之;圉為靈王,及身而弑;子幹為王,十有餘日;子晰不立,又懼誅死,皆絕無後。
棄疾後立,竟續楚祀,如其神符。
其王日之長短,與拜去璧遠近相應也。
夫璧在地中,五子不知,相随入拜,遠近不同,壓紐若神将教跽之矣。
晉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