憲問第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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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得為仁人,而其利澤及人,則有仁之功矣。
子貢曰:“管仲非仁者與?桓公殺公子糾,不能死,又相之。
”與,平聲。
相,去聲。
○子貢意不死猶可,相之則已甚矣子曰:“管仲相桓公,霸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賜。
微管仲,吾其被發左衽矣。
被,皮寄反。
衽,而審反。
霸,與伯同,長也。
匡,正也。
尊周室,攘夷狄,皆所以正天下也。
微,無也。
衽,衣衿也。
被發左衽,夷狄之俗也。
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,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也。
”諒,小信也。
經,缢也。
莫之知,人不知也。
後漢書引此文,莫字上有人字。
程子曰:“桓公,兄也。
子糾,弟也。
仲私于所事,輔之以争國,非義也。
桓公殺之雖過,而糾之死實當。
仲始與之同謀,遂與之同死,可也;知輔之争為不義,将自免以圖後功亦可也。
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。
若使桓弟而糾兄,管仲所輔者正,桓奪其國而殺之,則管仲之與桓,不可同世之雠也。
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桓,聖人之言,無乃害義之甚,啟萬世反複不忠之亂乎?如唐之王圭魏征,不死建成之難,而從太宗,可謂害于義矣。
後雖有功,何足贖哉?”愚謂管仲有功而無罪,故聖人獨稱其功;王魏先有罪而後有功,則不以相掩可也。
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,與文子同升諸公。
僎,士免反。
臣,家臣。
公,公朝。
謂薦之與己同進為公朝之臣也。
子聞之曰:“可以為文矣。
”文者,順理而成章之謂。
谥法亦有所謂錫民爵位曰文者。
○洪氏曰:“家臣之賤而引之使與己并,有三善焉:知人,一也;忘己,二也;事君,三也。
”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,康子曰:“夫如是,奚而不喪?”夫,音扶。
喪,去聲。
喪,失位也。
孔子曰:“仲叔圉治賓客,祝鮀治宗廟,王孫賈治軍旅。
夫如是,奚其喪?”仲叔圉,即孔文子也。
三人皆衛臣,雖未必賢,而其才可用。
靈公用之,又各當其才。
尹氏曰“衛靈公之無道宜喪也,而能用此三人,猶足以保其國,而況有道之君,能用天下之賢才者乎?詩曰:‘無競維人,四方其訓之。
’” 子曰:“其言之不怍,則為之也難。
”大言不慚,則無必為之志,而不自度其能否矣。
欲踐其言,豈不難哉? 陳成子弒簡公。
成子,齊大夫,名恒。
簡公,齊君,名壬。
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。
孔子沐浴而朝,告于哀公曰:“陳恒弒其君,請讨之。
”朝,音潮。
是時孔子緻仕居魯,沐浴齊戒以告君,重其事而不敢忽也。
臣弒其君,人倫之大變,天理所不容,人人得而誅之,況鄰國乎?故夫子雖已告老,而猶請哀公讨之。
公曰:“告夫三子!”夫,音扶,下“告夫”同。
三子,三家也。
時政在三家,哀公不得自專,故使孔子告之。
孔子曰:“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
君曰‘告夫三子’者。
”孔子出而自言如此。
意謂弒君之賊,法所必讨。
大夫謀國,義所當告。
君乃不能自命三子,而使我告之邪?之三子告,不可。
孔子曰:“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
”以君命往告,而三子魯之強臣,素有無君之心,實與陳氏聲勢相倚,故沮其謀。
而夫子複以此應之,其所以警之者深矣。
程子曰:“左氏記孔子之言曰:‘陳恒弒其君,民之不予者半。
以魯之衆,加齊之半,可克也。
’此非孔子之言。
誠若此言,是以力不以義也。
若孔子之志,必将正名其罪,上告天子,下告方伯,而率與國以讨之。
至于所以勝齊者,孔子之餘事也,豈計魯人之衆寡哉?當是時,天下之亂極矣,因是足以正之,周室其複興乎?魯之君臣,終不從之,可勝惜哉!”胡氏曰“春秋之法,弒君之賊,人得而讨之。
仲尼此舉,先發後聞可也。
” 子路問事君。
子曰:“勿欺也,而犯之。
”犯,謂犯顔谏争。
範氏曰:“犯非子路之所難也,而以不欺為難。
故夫子教以先勿欺而後犯也。
” 子曰:“君子上達,小人下達。
”君子循天理,故日進乎高明;小人殉人欲,故日究乎污下。
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今之學者為人。
”為,去聲。
程子曰:“為己,欲得之于己也。
為人,欲見知于人也。
”程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其終至于成物。
今之學者為人,其終至于喪己。
”愚按:聖賢論學者用心得失之際,其說多矣,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。
于此明辨而日省之,則庶乎其不昧于所從矣。
蘧伯玉使人于孔子。
使,去聲,下同。
蘧伯玉,衛大夫
子貢曰:“管仲非仁者與?桓公殺公子糾,不能死,又相之。
”與,平聲。
相,去聲。
○子貢意不死猶可,相之則已甚矣子曰:“管仲相桓公,霸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賜。
微管仲,吾其被發左衽矣。
被,皮寄反。
衽,而審反。
霸,與伯同,長也。
匡,正也。
尊周室,攘夷狄,皆所以正天下也。
微,無也。
衽,衣衿也。
被發左衽,夷狄之俗也。
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,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也。
”諒,小信也。
經,缢也。
莫之知,人不知也。
後漢書引此文,莫字上有人字。
程子曰:“桓公,兄也。
子糾,弟也。
仲私于所事,輔之以争國,非義也。
桓公殺之雖過,而糾之死實當。
仲始與之同謀,遂與之同死,可也;知輔之争為不義,将自免以圖後功亦可也。
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。
若使桓弟而糾兄,管仲所輔者正,桓奪其國而殺之,則管仲之與桓,不可同世之雠也。
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桓,聖人之言,無乃害義之甚,啟萬世反複不忠之亂乎?如唐之王圭魏征,不死建成之難,而從太宗,可謂害于義矣。
後雖有功,何足贖哉?”愚謂管仲有功而無罪,故聖人獨稱其功;王魏先有罪而後有功,則不以相掩可也。
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,與文子同升諸公。
僎,士免反。
臣,家臣。
公,公朝。
謂薦之與己同進為公朝之臣也。
子聞之曰:“可以為文矣。
”文者,順理而成章之謂。
谥法亦有所謂錫民爵位曰文者。
○洪氏曰:“家臣之賤而引之使與己并,有三善焉:知人,一也;忘己,二也;事君,三也。
”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,康子曰:“夫如是,奚而不喪?”夫,音扶。
喪,去聲。
喪,失位也。
孔子曰:“仲叔圉治賓客,祝鮀治宗廟,王孫賈治軍旅。
夫如是,奚其喪?”仲叔圉,即孔文子也。
三人皆衛臣,雖未必賢,而其才可用。
靈公用之,又各當其才。
尹氏曰“衛靈公之無道宜喪也,而能用此三人,猶足以保其國,而況有道之君,能用天下之賢才者乎?詩曰:‘無競維人,四方其訓之。
’” 子曰:“其言之不怍,則為之也難。
”大言不慚,則無必為之志,而不自度其能否矣。
欲踐其言,豈不難哉? 陳成子弒簡公。
成子,齊大夫,名恒。
簡公,齊君,名壬。
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。
孔子沐浴而朝,告于哀公曰:“陳恒弒其君,請讨之。
”朝,音潮。
是時孔子緻仕居魯,沐浴齊戒以告君,重其事而不敢忽也。
臣弒其君,人倫之大變,天理所不容,人人得而誅之,況鄰國乎?故夫子雖已告老,而猶請哀公讨之。
公曰:“告夫三子!”夫,音扶,下“告夫”同。
三子,三家也。
時政在三家,哀公不得自專,故使孔子告之。
孔子曰:“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
君曰‘告夫三子’者。
”孔子出而自言如此。
意謂弒君之賊,法所必讨。
大夫謀國,義所當告。
君乃不能自命三子,而使我告之邪?之三子告,不可。
孔子曰:“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
”以君命往告,而三子魯之強臣,素有無君之心,實與陳氏聲勢相倚,故沮其謀。
而夫子複以此應之,其所以警之者深矣。
程子曰:“左氏記孔子之言曰:‘陳恒弒其君,民之不予者半。
以魯之衆,加齊之半,可克也。
’此非孔子之言。
誠若此言,是以力不以義也。
若孔子之志,必将正名其罪,上告天子,下告方伯,而率與國以讨之。
至于所以勝齊者,孔子之餘事也,豈計魯人之衆寡哉?當是時,天下之亂極矣,因是足以正之,周室其複興乎?魯之君臣,終不從之,可勝惜哉!”胡氏曰“春秋之法,弒君之賊,人得而讨之。
仲尼此舉,先發後聞可也。
” 子路問事君。
子曰:“勿欺也,而犯之。
”犯,謂犯顔谏争。
範氏曰:“犯非子路之所難也,而以不欺為難。
故夫子教以先勿欺而後犯也。
” 子曰:“君子上達,小人下達。
”君子循天理,故日進乎高明;小人殉人欲,故日究乎污下。
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今之學者為人。
”為,去聲。
程子曰:“為己,欲得之于己也。
為人,欲見知于人也。
”程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其終至于成物。
今之學者為人,其終至于喪己。
”愚按:聖賢論學者用心得失之際,其說多矣,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。
于此明辨而日省之,則庶乎其不昧于所從矣。
蘧伯玉使人于孔子。
使,去聲,下同。
蘧伯玉,衛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