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也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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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子曰:“夫子之時,齊強魯弱,孰不以為齊勝魯也,然魯猶存周公之法制。
齊由桓公之霸,為從簡尚功之治,太公之遺法變易盡矣,故一變乃能至魯。
魯則修舉廢墜而已,一變則至于先王之道也。
”愚謂二國之俗,惟夫子為能變之而不得試。
然因其言以考之,則其施為緩急之序,亦略可見矣。
子曰:“觚不觚,觚哉!觚哉!”觚,音孤。
觚,棱也,或曰酒器,或曰木簡,皆器之有棱者也。
不觚者,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為棱也。
觚哉觚哉,言不得為觚也。
程子曰:“觚而失其形制,則非觚也。
舉一器,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。
故君而失其君之道,則為不君;臣而失其臣之職,則為虛位。
”範氏曰:“人而不仁則非人,國而不治則不國矣。
” 宰我問曰:“仁者,雖告之曰:‘井有仁焉。
’其從之也?”子曰:“何為其然也?君子可逝也,不可陷也;可欺也,不可罔也。
”劉聘君曰,“有仁之仁當作人”,今從之。
從,謂随之于井而救之也。
宰我信道不笃,而憂為仁之陷害,故有此問。
逝,謂使之往救。
陷,謂陷之于井。
欺,謂诳之以理之所有。
罔,謂昧之以理之所無。
蓋身在井上,乃可以救井中之人;若從之于井,則不複能救之矣。
此理甚明,人所易曉,仁者雖切于救人而不私其身,然不應如此之愚也。
子曰:“君子博學于文,約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矣夫!”夫,音扶。
約,要也。
畔,背也。
君子學欲其博,故于文無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動必以禮。
如此,則可以不背于道矣。
程子曰:“博學于文而不約之以禮,必至于汗漫。
博學矣,又能守禮而由于規矩,則亦可以不畔道矣。
” 子見南子,子路不說。
夫子矢之曰:“予所否者,天厭之!天厭之!”說,音悅。
否,方九反。
南子,衛靈公之夫人,有淫行。
孔子至衛,南子請見,孔子辭謝,不得已而見之。
蓋古者仕于其國,有見其小君之禮。
而子路以夫子見此淫亂之人為辱,故不悅。
矢,誓也。
所,誓辭也,如雲“所不與崔、慶者”之類。
否,謂不合于禮,不由其道也。
厭,棄絕也。
聖人道大德全,無可不可。
其見惡人,固謂在我有可見之禮,則彼之不善,我何與焉。
然此豈子路所能測哉?故重言以誓之,欲其姑信此而深思以得之也。
子曰:“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!民鮮久矣。
”鮮,上聲。
中者,無過無不及之名也。
庸,平常也。
至,極也。
鮮,少也。
言民少此德,今已久矣。
程子曰:“不偏之謂中,不易之謂庸。
中者天下之正道,庸者天下之定理。
自世教衰,民不興于行,少有此德久矣。
” 子貢曰:“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濟衆,何如?可謂仁乎?”子曰:“何事于仁,必也聖乎!堯舜其猶病諸!施,去聲。
博,廣也。
仁以理言,通乎上下。
聖以地言,則造其極之名也。
乎者,疑而未定之辭。
病,心有所不足也。
言此何止于仁,必也聖人能之乎!則雖堯舜之聖,其心猶有所不足于此也。
以是求仁,愈難而愈遠矣。
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。
夫,音扶。
以己及人,仁者之心也。
于此觀之,可以見天理之周流而無閑矣。
狀仁之體,莫切于此。
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
”譬,喻也。
方,術也。
近取諸身,以己所欲譬之他人,知其所欲亦猶是也。
然後推其所欲以及于人,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。
于此勉焉,則有以勝其人欲之私,而全其天理之公矣。
程子曰:“醫書以手足痿痹為不仁,此言最善名狀。
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,莫非己也。
認得為己,何所不至;若不屬己,自與己不相幹。
如手足之不仁,氣已不貫,皆不屬己。
故博施濟衆,乃聖人之功用。
仁至難言,故止曰:‘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,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
’欲令如是觀仁,可以得仁之體。
”又曰“論語言‘堯舜其猶病諸’者二。
夫博施者,豈非聖人之所欲?然必五十乃衣帛,七十乃食肉。
聖人之心,非不欲少者亦衣帛食肉也,顧其養有所不贍爾,此病其施之不博也。
濟衆者,豈非聖人之所欲?然治不過九州。
聖人非不欲四海之外亦兼濟也,顧其治有所不及爾,此病其濟之不衆也。
推此以求,修己以安百姓,則為病可知。
苟以吾治已足,則便不是聖人。
”呂氏曰:“子貢有志于仁,徒事高遠,未知其方。
孔子教以于己取之,庶近而可入。
是乃為仁之方,雖博施濟衆,亦由此進。
”
齊由桓公之霸,為從簡尚功之治,太公之遺法變易盡矣,故一變乃能至魯。
魯則修舉廢墜而已,一變則至于先王之道也。
”愚謂二國之俗,惟夫子為能變之而不得試。
然因其言以考之,則其施為緩急之序,亦略可見矣。
子曰:“觚不觚,觚哉!觚哉!”觚,音孤。
觚,棱也,或曰酒器,或曰木簡,皆器之有棱者也。
不觚者,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為棱也。
觚哉觚哉,言不得為觚也。
程子曰:“觚而失其形制,則非觚也。
舉一器,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。
故君而失其君之道,則為不君;臣而失其臣之職,則為虛位。
”範氏曰:“人而不仁則非人,國而不治則不國矣。
” 宰我問曰:“仁者,雖告之曰:‘井有仁焉。
’其從之也?”子曰:“何為其然也?君子可逝也,不可陷也;可欺也,不可罔也。
”劉聘君曰,“有仁之仁當作人”,今從之。
從,謂随之于井而救之也。
宰我信道不笃,而憂為仁之陷害,故有此問。
逝,謂使之往救。
陷,謂陷之于井。
欺,謂诳之以理之所有。
罔,謂昧之以理之所無。
蓋身在井上,乃可以救井中之人;若從之于井,則不複能救之矣。
此理甚明,人所易曉,仁者雖切于救人而不私其身,然不應如此之愚也。
子曰:“君子博學于文,約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矣夫!”夫,音扶。
約,要也。
畔,背也。
君子學欲其博,故于文無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動必以禮。
如此,則可以不背于道矣。
程子曰:“博學于文而不約之以禮,必至于汗漫。
博學矣,又能守禮而由于規矩,則亦可以不畔道矣。
” 子見南子,子路不說。
夫子矢之曰:“予所否者,天厭之!天厭之!”說,音悅。
否,方九反。
南子,衛靈公之夫人,有淫行。
孔子至衛,南子請見,孔子辭謝,不得已而見之。
蓋古者仕于其國,有見其小君之禮。
而子路以夫子見此淫亂之人為辱,故不悅。
矢,誓也。
所,誓辭也,如雲“所不與崔、慶者”之類。
否,謂不合于禮,不由其道也。
厭,棄絕也。
聖人道大德全,無可不可。
其見惡人,固謂在我有可見之禮,則彼之不善,我何與焉。
然此豈子路所能測哉?故重言以誓之,欲其姑信此而深思以得之也。
子曰:“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!民鮮久矣。
”鮮,上聲。
中者,無過無不及之名也。
庸,平常也。
至,極也。
鮮,少也。
言民少此德,今已久矣。
程子曰:“不偏之謂中,不易之謂庸。
中者天下之正道,庸者天下之定理。
自世教衰,民不興于行,少有此德久矣。
” 子貢曰:“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濟衆,何如?可謂仁乎?”子曰:“何事于仁,必也聖乎!堯舜其猶病諸!施,去聲。
博,廣也。
仁以理言,通乎上下。
聖以地言,則造其極之名也。
乎者,疑而未定之辭。
病,心有所不足也。
言此何止于仁,必也聖人能之乎!則雖堯舜之聖,其心猶有所不足于此也。
以是求仁,愈難而愈遠矣。
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。
夫,音扶。
以己及人,仁者之心也。
于此觀之,可以見天理之周流而無閑矣。
狀仁之體,莫切于此。
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
”譬,喻也。
方,術也。
近取諸身,以己所欲譬之他人,知其所欲亦猶是也。
然後推其所欲以及于人,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。
于此勉焉,則有以勝其人欲之私,而全其天理之公矣。
程子曰:“醫書以手足痿痹為不仁,此言最善名狀。
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,莫非己也。
認得為己,何所不至;若不屬己,自與己不相幹。
如手足之不仁,氣已不貫,皆不屬己。
故博施濟衆,乃聖人之功用。
仁至難言,故止曰:‘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,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
’欲令如是觀仁,可以得仁之體。
”又曰“論語言‘堯舜其猶病諸’者二。
夫博施者,豈非聖人之所欲?然必五十乃衣帛,七十乃食肉。
聖人之心,非不欲少者亦衣帛食肉也,顧其養有所不贍爾,此病其施之不博也。
濟衆者,豈非聖人之所欲?然治不過九州。
聖人非不欲四海之外亦兼濟也,顧其治有所不及爾,此病其濟之不衆也。
推此以求,修己以安百姓,則為病可知。
苟以吾治已足,則便不是聖人。
”呂氏曰:“子貢有志于仁,徒事高遠,未知其方。
孔子教以于己取之,庶近而可入。
是乃為仁之方,雖博施濟衆,亦由此進。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