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佾第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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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二十六章。

    通前篇末二章,皆論禮樂之事。

     孔子謂季氏:“八佾舞于庭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?”佾,音逸。

    季氏,魯大夫季孫氏也。

    佾,舞列也,天子八、諸侯六、大夫四、士二。

    每佾人數,如其佾數。

    或曰:“每佾八人。

    ”未詳孰是。

    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樂,孔子言其此事尚忍為之,則何事不可忍為。

    或曰:“忍,容忍也。

    ”蓋深疾之之辭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樂舞之數,自上而下,降殺以兩而已,故兩之間,不可以毫發僭差也。

    孔子為政,先正禮樂,則季氏之罪不容誅矣。

    ”謝氏曰:“君子于其所不當為不敢須臾處,不忍故也。

    而季氏忍此矣,則雖弒父與君,亦何所憚而不為乎?” 三家者以雍徹。

    子曰:“‘相維辟公,天子穆穆’,奚取于三家之堂?”徹,直列反。

    相,去聲。

    三家,魯大夫孟孫、叔孫、季孫之家也。

    雍,周頌篇名。

    徹,祭畢而收其俎也。

    天子宗廟之祭,則歌雍以徹,是時三家僭而用之。

    相,助也。

    辟公,諸侯也。

    穆穆,深遠之意,天子之容也。

    此雍詩之辭,孔子引之,言三家之堂非有此事,亦何取于此義而歌之乎?譏其無知妄作,以取僭竊之罪。

    程子曰:“周公之功固大矣,皆臣子之分所當為,魯安得獨用天子禮樂哉?成王之賜,伯禽之受,皆非也。

    其因襲之弊,遂使季氏僭八佾,三家僭雍徹,故仲尼譏之。

    ” 子曰:“人而不仁,如禮何?人而不仁,如樂何?”遊氏曰“人而不仁,則人心亡矣,其如禮樂何哉?言雖欲用之,而禮樂不為之用也。

    ”程子曰:“仁者天下之正理。

    失正理,則無序而不和。

    ”李氏曰:“禮樂待人而後行,苟非其人,則雖玉帛交錯,鐘鼓铿锵,亦将如之何哉?”然記者序此于八佾雍徹之後,疑其為僭禮樂者發也。

     林放問禮之本。

    林放,魯人。

    見世之為禮者,專事繁文,而疑其本之不在是也,故以為問。

    子曰:“大哉問!孔子以時方逐末,而放獨有志于本,故大其問。

    蓋得其本,則禮之全體無不在其中矣。

    禮,與其奢也,甯儉;喪,與其易也,甯戚。

    ”易,去聲。

    易,治也。

    孟子曰:“易其田疇。

    ”在喪禮,則節文習熟,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。

    戚則一于哀,而文不足耳。

    禮貴得中,奢易則過于文,儉戚則不及而質,二者皆未合禮。

    然凡物之理,必先有質而後有文,則質乃禮之本也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夫祭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,喪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,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。

    禮失之奢,喪失之易,皆不能反本,而随其末故也。

    禮奢而備,不若儉而不備之愈也;喪易而文,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。

    儉者物之質,戚者心之誠,故為禮之本。

    ”楊氏曰:“禮始諸飲食,故污尊而抔飲,為之簠、簋、笾、豆、罍、爵之飾,所以文之也,則其本儉而已。

    喪不可以徑情而直行,為之衰麻哭踴之數,所以節之也,則其本戚而已。

    周衰,世方以文滅質,而林放獨能問禮之本,故夫子大之,而告之以此。

    ” 子曰:“夷狄之有君,不如諸夏之亡也。

    ”吳氏曰:“亡,古無字,通用。

    ”程子曰:“夷狄且有君長,不如諸夏之僭亂,反無上下之分也。

    ”尹氏曰:“孔子傷時之亂而歎之也。

    亡,非實亡也,雖有之,不能盡其道爾。

    ” 季氏旅于泰山。

    子謂冉有曰:“女弗能救與?”對曰:“不能。

    ”子曰:“嗚呼!曾謂泰山,不如林放乎?”女,音汝。

    與,平聲。

    旅,祭名。

    泰山,山名,在魯地。

    禮,諸侯祭封内山川,季氏祭之,僭也。

    冉有,孔子弟子,名求,時為季氏宰。

    救,謂救其陷于僭竊之罪。

    嗚呼,歎辭。

    言神不享非禮,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,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冉有從季氏,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,然而聖人不輕絕人。

    盡己之心,安知冉有之不能救、季氏之不可谏也。

    既不能正,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,是亦教誨之道也。

    ” 子曰:“君子無所争,必也射乎!揖讓而升,下而飲,其争也君子。

    ”飲,去聲。

    揖讓而升者,大射之禮,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。

    下而飲,謂射畢揖降,以俟衆耦皆降,勝者乃揖不勝者升,取觯立飲也。

    言君子恭遜不與人争,惟于射而後有争。

    然其争也,雍容揖遜乃如此,則其争也君子,而非若小人之争矣。

     子夏問曰:“‘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,素以為絢兮。

    ’何謂也?”倩,七練反。

    盼,普苋反。

    絢,呼縣反。

    此逸詩也。

    倩,好口輔也。

    盼,目黑白分也。

    素,粉地,畫之質也。

    絢,采色,畫之飾也。

    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質,而又加以華采之飾,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。

    子夏疑其反謂以素為飾,故問之。

    子曰:“繪事後素。

    ”繪,胡對反。

    繪事,繪畫之事也。

    後素,後于素也。

    考工記曰:“繪畫之事後素功。

    ”謂先以粉地為質,而後施五采,猶人有美質,然後可加文飾。

    曰:“禮後乎?”子曰:“起予者商也!始可與言詩已矣。

    ”禮必以忠信為質,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。

    起,猶發也。

    起予,言能起發我之志意。

    謝氏曰:“子貢因論學而知詩,子夏因論詩而知學,故皆可與言詩。

    ”楊氏曰:“‘甘受和,白受采,忠信之人,可以學禮。

    苟無其質,禮不虛行’。

    此‘繪事後素’之說也。

    孔子曰‘繪事後素’,而子夏曰‘禮後乎’,可謂能繼其志矣。

    非得之言意之表者能之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