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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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意哉?其進伊尹以事之也,欲其悔過遷善而已。
伊尹既就湯,則以湯之心為心矣;及其終也,人歸之,天命之,不得已而伐之耳。
若湯初求伊尹,即有伐桀之心,而伊尹遂相之以伐桀,是以取天下為心也。
以取天下為心,豈聖人之心哉?”曰:“魯缪公之時,公儀子為政,子柳、子思為臣,魯之削也滋甚。
若是乎賢者之無益于國也!”公儀子,名休,為魯相。
子柳,洩柳也。
削,地見侵奪也。
髡譏孟子雖不去,亦未必能有為也。
曰:“虞不用百裡奚而亡,秦穆公用之而霸。
不用賢則亡,削何可得與?”與,平聲。
百裡奚,事見前篇。
曰:“昔者王豹處于淇,而河西善讴;綿駒處于高唐,而齊右善歌;華周、杞梁之妻善哭其夫,而變國俗。
有諸内必形諸外。
為其事而無其功者,髡未嘗睹之也。
是故無賢者也,有則髡必識之。
”華,去聲。
王豹,衛人,善讴。
淇,水名。
綿駒,齊人,善歌。
高唐,齊西邑。
華周、杞梁,二人皆齊臣,戰死于莒。
其妻哭之哀,國俗化之皆善哭。
髡以此譏孟子仕齊無功,未足為賢也。
曰:“孔子為魯司寇,不用,從而祭,燔肉不至,不稅冕而行。
不知者以為為肉也。
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。
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,不欲為苟去。
君子之所為,衆人固不識也。
”稅,音脫。
為肉、為無之為,并去聲。
按史記:“孔子為魯司寇,攝行相事。
齊人聞而懼,于是以女樂遺魯君。
季桓子與魯君往觀之,怠于政事。
子路曰:‘夫子可以行矣。
’孔子曰:‘魯今且郊,如緻膰于大夫,則吾猶可以止。
’桓子卒受齊女樂,郊又不緻膰俎于大夫,孔子遂行。
”孟子言以為為肉者,固不足道;以為為無禮,則亦未為深知孔子者。
蓋聖人于父母之國,不欲顯其君相之失,又不欲為無故而苟去,故不以女樂去,而以膰肉行。
其見幾明決,而用意忠厚,固非衆人所能識也。
然則孟子之所為,豈髡之所能識哉?尹氏曰:“淳于髡未嘗知仁,亦〔一〕未嘗識賢也,宜乎其言若是。
”〔一〕“亦”原作“而”,據清仿宋大字本改。
孟子曰:“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;今之諸侯,五霸之罪人也;今之大夫,今之諸侯之罪人也。
趙氏曰:“五霸:齊桓、晉文、秦穆、宋襄、楚莊也。
三王,夏禹、商湯、周文、武也。
”丁氏曰:“夏昆吾,商大彭、豕韋,周齊桓、晉文,謂之五霸。
”天子适諸侯曰巡狩,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。
春省耕而補不足,秋省斂而助不給。
入其疆,土地辟,田野治,養老尊賢,俊傑在位,則有慶,慶以地。
入其疆,土地荒蕪,遺老失賢,掊克在位,則有讓。
一不朝,則貶其爵;再不朝,則削其地;三不朝,則六師移之。
是故天子讨而不伐,諸侯伐而不讨。
五霸者,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,故曰: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。
朝,音潮。
辟,與辟同。
治,去聲。
慶,賞也,益其地以賞之也。
掊克,聚斂也。
讓,責也。
移之者,誅其人而變置之也。
讨者,出命以讨其罪,而使方伯連帥帥諸侯以伐之也。
伐者奉天子之命,聲其罪而伐之也。
摟,牽也。
五霸牽諸侯以伐諸侯,不用天子之命也。
自入其疆至則有讓,言巡狩之事;自一不朝至六師移之,言述職之事。
五霸,桓公為盛。
葵丘之會諸侯,束牲、載書而不歃血。
初命曰:‘誅不孝,無易樹子,無以妾為妻。
’再命曰:‘尊賢育才,以彰有德。
’三命曰:‘敬老慈幼,無忘賓旅。
’四命曰:‘士無世官,官事無攝,取士必得,無專殺大夫。
’五命曰:‘無曲防,無遏籴,無有封而不告。
’曰:‘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于好。
’今之諸侯,皆犯此五禁,故曰:今之諸侯,五霸之罪人也。
歃,所洽反。
籴,音狄。
好,去聲。
按春秋傳:“僖公九年,葵丘之會,陳牲而不殺。
讀書加于牲上,壹明天子之禁。
”樹,立也。
已立世子,不得擅易。
初命三事,所以修身正家之要也。
賓,賓客也。
旅,行旅也。
皆當有以待之,不可忽忘也。
士世祿而不世官,恐其未必賢也。
官事無攝,當廣求賢才以充之,不可以阙人廢事也。
取士必得,必得其人也。
無專殺大夫,有罪則請命于天子而後殺之也。
無曲
伊尹既就湯,則以湯之心為心矣;及其終也,人歸之,天命之,不得已而伐之耳。
若湯初求伊尹,即有伐桀之心,而伊尹遂相之以伐桀,是以取天下為心也。
以取天下為心,豈聖人之心哉?”曰:“魯缪公之時,公儀子為政,子柳、子思為臣,魯之削也滋甚。
若是乎賢者之無益于國也!”公儀子,名休,為魯相。
子柳,洩柳也。
削,地見侵奪也。
髡譏孟子雖不去,亦未必能有為也。
曰:“虞不用百裡奚而亡,秦穆公用之而霸。
不用賢則亡,削何可得與?”與,平聲。
百裡奚,事見前篇。
曰:“昔者王豹處于淇,而河西善讴;綿駒處于高唐,而齊右善歌;華周、杞梁之妻善哭其夫,而變國俗。
有諸内必形諸外。
為其事而無其功者,髡未嘗睹之也。
是故無賢者也,有則髡必識之。
”華,去聲。
王豹,衛人,善讴。
淇,水名。
綿駒,齊人,善歌。
高唐,齊西邑。
華周、杞梁,二人皆齊臣,戰死于莒。
其妻哭之哀,國俗化之皆善哭。
髡以此譏孟子仕齊無功,未足為賢也。
曰:“孔子為魯司寇,不用,從而祭,燔肉不至,不稅冕而行。
不知者以為為肉也。
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。
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,不欲為苟去。
君子之所為,衆人固不識也。
”稅,音脫。
為肉、為無之為,并去聲。
按史記:“孔子為魯司寇,攝行相事。
齊人聞而懼,于是以女樂遺魯君。
季桓子與魯君往觀之,怠于政事。
子路曰:‘夫子可以行矣。
’孔子曰:‘魯今且郊,如緻膰于大夫,則吾猶可以止。
’桓子卒受齊女樂,郊又不緻膰俎于大夫,孔子遂行。
”孟子言以為為肉者,固不足道;以為為無禮,則亦未為深知孔子者。
蓋聖人于父母之國,不欲顯其君相之失,又不欲為無故而苟去,故不以女樂去,而以膰肉行。
其見幾明決,而用意忠厚,固非衆人所能識也。
然則孟子之所為,豈髡之所能識哉?尹氏曰:“淳于髡未嘗知仁,亦〔一〕未嘗識賢也,宜乎其言若是。
”〔一〕“亦”原作“而”,據清仿宋大字本改。
孟子曰:“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;今之諸侯,五霸之罪人也;今之大夫,今之諸侯之罪人也。
趙氏曰:“五霸:齊桓、晉文、秦穆、宋襄、楚莊也。
三王,夏禹、商湯、周文、武也。
”丁氏曰:“夏昆吾,商大彭、豕韋,周齊桓、晉文,謂之五霸。
”天子适諸侯曰巡狩,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。
春省耕而補不足,秋省斂而助不給。
入其疆,土地辟,田野治,養老尊賢,俊傑在位,則有慶,慶以地。
入其疆,土地荒蕪,遺老失賢,掊克在位,則有讓。
一不朝,則貶其爵;再不朝,則削其地;三不朝,則六師移之。
是故天子讨而不伐,諸侯伐而不讨。
五霸者,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,故曰: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。
朝,音潮。
辟,與辟同。
治,去聲。
慶,賞也,益其地以賞之也。
掊克,聚斂也。
讓,責也。
移之者,誅其人而變置之也。
讨者,出命以讨其罪,而使方伯連帥帥諸侯以伐之也。
伐者奉天子之命,聲其罪而伐之也。
摟,牽也。
五霸牽諸侯以伐諸侯,不用天子之命也。
自入其疆至則有讓,言巡狩之事;自一不朝至六師移之,言述職之事。
五霸,桓公為盛。
葵丘之會諸侯,束牲、載書而不歃血。
初命曰:‘誅不孝,無易樹子,無以妾為妻。
’再命曰:‘尊賢育才,以彰有德。
’三命曰:‘敬老慈幼,無忘賓旅。
’四命曰:‘士無世官,官事無攝,取士必得,無專殺大夫。
’五命曰:‘無曲防,無遏籴,無有封而不告。
’曰:‘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于好。
’今之諸侯,皆犯此五禁,故曰:今之諸侯,五霸之罪人也。
歃,所洽反。
籴,音狄。
好,去聲。
按春秋傳:“僖公九年,葵丘之會,陳牲而不殺。
讀書加于牲上,壹明天子之禁。
”樹,立也。
已立世子,不得擅易。
初命三事,所以修身正家之要也。
賓,賓客也。
旅,行旅也。
皆當有以待之,不可忽忘也。
士世祿而不世官,恐其未必賢也。
官事無攝,當廣求賢才以充之,不可以阙人廢事也。
取士必得,必得其人也。
無專殺大夫,有罪則請命于天子而後殺之也。
無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