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告子章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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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二十章。
告子曰:“性,猶杞柳也;義,猶桮桊也。
以人性為仁義,猶以杞柳為桮桊。
”桮,音杯。
桊,丘圓反。
性者,人生所?之天理也。
杞柳,櫃柳。
桮桊,屈木所為,若卮匜之屬。
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,必待矯揉而後成,如荀子性惡之說也。
孟子曰:“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桊乎?将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桊也?如将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桊,則亦将戕賊人以為仁義與?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,必子之言夫!”戕,音牆。
與,平聲。
夫,音扶。
言如此,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,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。
告子曰:“性猶湍水也,決諸東方則東流,袂諸西方則西流。
人性之無分于善不善也,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。
”湍,他端反。
湍,波流潆回之貌也。
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,近于揚子善惡混之說。
孟子曰:“水信無分于東西。
無分于上下乎?人性之善也,猶水之就下也。
人無有不善,水無有不下。
言水誠不分東西矣,然豈不分上下乎?性即天理,未有不善者也。
今夫水,搏而躍之,可使過颡;激而行之,可使在山。
是豈水之性哉?其勢則然也。
人之可使為不善,其性亦猶是也。
”夫,音扶。
搏,補各反。
搏,擊也。
躍,跳也。
颡,額也。
水之過額在山,皆不就下也。
然其本性未嘗不就下,但為博激所使而逆其性耳。
此章言性本善,故順之而無不善;本無惡,故反之而後為惡,非本無定體,而可以無所不為也。
告子曰:“生之謂性。
”生,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。
告子論性,前後四章,語雖不同,然其大指不外乎此,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。
孟子曰:“生之謂性也,猶白之謂白與?”曰:“然。
”“白羽之白也,猶白雪之白;白雪之白,猶白玉之白與?”曰:“然。
”與,平聲。
下同。
白之謂白,猶言凡物之白者,同謂之白,更無差别也。
白羽以下,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,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。
“然則犬之性,猶牛之性;牛之性,猶人之性與?”孟子又言若果如此,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,皆能運動,其性皆無以異矣,于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。
愚按:性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;生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氣也。
性,形而上者也;氣,形而下者也。
人物之生,莫不有是性,亦莫不有是氣。
然以氣言之,則知覺運動,人與物若不異也;以理言之,則仁義禮智之?豈物之所得而全哉?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,而為萬物之靈也。
告子不知性之為理,而以所謂氣者當之,是以杞柳湍水之喻,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,縱橫缪戾,紛纭舛錯,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。
所以然者,蓋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,人與物同;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,人與物異也。
孟子以是折之,其義精矣。
告子曰:“食色,性也。
仁,内也,非外也;義,外也,非内也。
”告子以人之知覺運動者為性,故言人之甘食悅色者即其性。
故仁愛之心生于内,而事物之宜由乎外。
學者但當用力于仁,而不必求合于義也。
孟子曰:“何以謂仁内義外也?”曰:“彼長而我長之,非有長于我也;猶彼白而我白之,從其白于外也,故謂之外也。
”長,上聲,下同。
我長之,我以彼為長也;我白之,我以彼為白也。
曰:“異于白馬之白也,無以異于白人之白也;不識長馬之長也,無以異于長人之長與?且謂長者義乎?長之者義乎?”與,平聲,下同。
張氏曰:“上異于二字疑衍。
”李氏曰:“或有阙文焉。
”愚按:白馬白人,所謂彼白而我白之也;長馬長人,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也。
白馬白人不異,而長馬長人不同,是乃所謂義也。
義不在彼之長,而在我長之之心,則義之非外明矣。
曰:“吾弟則愛之,秦人之弟則不愛也,是以我為悅者也,故謂之内。
長楚人之長,亦長吾之長,是以長為悅者也,故謂之外也。
”言愛主于我,故仁在内;敬主于長,故義在外。
曰:“耆秦人之炙,無以異于耆吾炙。
夫物則亦有然者也,然則耆炙亦有外與?”耆,與嗜同。
夫,音扶。
言長之耆之,皆出于心也。
林氏曰:“告子以食色為性,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。
”自篇首至此四章,告子之辯屢屈,而屢變其說以求勝,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。
此正其所謂不得于言勿求于心者,所以卒于鹵莽而不得其正也。
孟季子問公都子曰:“何以謂義内也?”孟季子,疑孟仲子之弟也。
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,故私論之。
曰:“行吾敬,故謂之内也。
”所敬之人雖在外,然知其當敬而行吾心之敬以敬之,則不在外也。
“鄉人長于伯兄一歲,則
告子曰:“性,猶杞柳也;義,猶桮桊也。
以人性為仁義,猶以杞柳為桮桊。
”桮,音杯。
桊,丘圓反。
性者,人生所?之天理也。
杞柳,櫃柳。
桮桊,屈木所為,若卮匜之屬。
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,必待矯揉而後成,如荀子性惡之說也。
孟子曰:“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桊乎?将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桊也?如将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桊,則亦将戕賊人以為仁義與?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,必子之言夫!”戕,音牆。
與,平聲。
夫,音扶。
言如此,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,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。
告子曰:“性猶湍水也,決諸東方則東流,袂諸西方則西流。
人性之無分于善不善也,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。
”湍,他端反。
湍,波流潆回之貌也。
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,近于揚子善惡混之說。
孟子曰:“水信無分于東西。
無分于上下乎?人性之善也,猶水之就下也。
人無有不善,水無有不下。
言水誠不分東西矣,然豈不分上下乎?性即天理,未有不善者也。
今夫水,搏而躍之,可使過颡;激而行之,可使在山。
是豈水之性哉?其勢則然也。
人之可使為不善,其性亦猶是也。
”夫,音扶。
搏,補各反。
搏,擊也。
躍,跳也。
颡,額也。
水之過額在山,皆不就下也。
然其本性未嘗不就下,但為博激所使而逆其性耳。
此章言性本善,故順之而無不善;本無惡,故反之而後為惡,非本無定體,而可以無所不為也。
告子曰:“生之謂性。
”生,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。
告子論性,前後四章,語雖不同,然其大指不外乎此,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。
孟子曰:“生之謂性也,猶白之謂白與?”曰:“然。
”“白羽之白也,猶白雪之白;白雪之白,猶白玉之白與?”曰:“然。
”與,平聲。
下同。
白之謂白,猶言凡物之白者,同謂之白,更無差别也。
白羽以下,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,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。
“然則犬之性,猶牛之性;牛之性,猶人之性與?”孟子又言若果如此,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,皆能運動,其性皆無以異矣,于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。
愚按:性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;生者,人之所得于天之氣也。
性,形而上者也;氣,形而下者也。
人物之生,莫不有是性,亦莫不有是氣。
然以氣言之,則知覺運動,人與物若不異也;以理言之,則仁義禮智之?豈物之所得而全哉?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,而為萬物之靈也。
告子不知性之為理,而以所謂氣者當之,是以杞柳湍水之喻,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,縱橫缪戾,紛纭舛錯,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。
所以然者,蓋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,人與物同;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,人與物異也。
孟子以是折之,其義精矣。
告子曰:“食色,性也。
仁,内也,非外也;義,外也,非内也。
”告子以人之知覺運動者為性,故言人之甘食悅色者即其性。
故仁愛之心生于内,而事物之宜由乎外。
學者但當用力于仁,而不必求合于義也。
孟子曰:“何以謂仁内義外也?”曰:“彼長而我長之,非有長于我也;猶彼白而我白之,從其白于外也,故謂之外也。
”長,上聲,下同。
我長之,我以彼為長也;我白之,我以彼為白也。
曰:“異于白馬之白也,無以異于白人之白也;不識長馬之長也,無以異于長人之長與?且謂長者義乎?長之者義乎?”與,平聲,下同。
張氏曰:“上異于二字疑衍。
”李氏曰:“或有阙文焉。
”愚按:白馬白人,所謂彼白而我白之也;長馬長人,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也。
白馬白人不異,而長馬長人不同,是乃所謂義也。
義不在彼之長,而在我長之之心,則義之非外明矣。
曰:“吾弟則愛之,秦人之弟則不愛也,是以我為悅者也,故謂之内。
長楚人之長,亦長吾之長,是以長為悅者也,故謂之外也。
”言愛主于我,故仁在内;敬主于長,故義在外。
曰:“耆秦人之炙,無以異于耆吾炙。
夫物則亦有然者也,然則耆炙亦有外與?”耆,與嗜同。
夫,音扶。
言長之耆之,皆出于心也。
林氏曰:“告子以食色為性,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。
”自篇首至此四章,告子之辯屢屈,而屢變其說以求勝,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。
此正其所謂不得于言勿求于心者,所以卒于鹵莽而不得其正也。
孟季子問公都子曰:“何以謂義内也?”孟季子,疑孟仲子之弟也。
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,故私論之。
曰:“行吾敬,故謂之内也。
”所敬之人雖在外,然知其當敬而行吾心之敬以敬之,則不在外也。
“鄉人長于伯兄一歲,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