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離婁章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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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己而物正者也。

    程子曰:“天下之治亂,系乎人君之仁與不仁耳。

    心之非,即害于政,不待乎發之于外也。

    昔者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,門人疑之。

    孟子曰:‘我先攻其邪心,心既正,而後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。

    ’夫政事之失,用人之非,知者能更之,直者能谏之。

    然非心存焉,則事事而更之,後複有其事,将不勝其更矣;人人而去之,後複用其人,将不勝其去矣。

    是以輔相之職,必在乎格君心之非,然後無所不正;而欲格君心之非者,非有大人之德,則亦莫之能也。

    ” 孟子曰:“有不虞之譽,有求全之毀。

    ”虞,度也。

    呂氏曰“行不足以緻譽而偶得譽,是謂不虞之譽。

    求免于毀而反緻毀,是謂求全之毀。

    言毀譽之言,未必皆實,修己者不可以是遽為憂喜。

    觀人者不可以是輕為進退。

    ” 孟子曰:“人之易其言也,無責耳矣。

    ”易,去聲。

    人之所以輕易其言者,以其未遭失言之責故耳。

    蓋常人之情,無所懲于前,則無所警于後。

    非以為君子之學,必俟有責而後不敢易其言也。

    然此豈亦有為而言之與? 孟子曰:“人之患在好為人師。

    ”好,去聲。

    王勉曰:“學問有餘,人資于己,以不得已而應之可也。

    若好為人師,則自足而不複有進矣,此人之大患也。

    ” 樂正子從于子敖之齊。

    子敖,王驩字。

    樂正子見孟子。

    孟子曰:“子亦來見我乎?”曰:“先生何為出此言也?”曰:“子來幾日矣?”曰:“昔昔。

    ”曰:“昔昔,則我出此言也,不亦宜乎?”曰:“舍館未定。

    ”曰:“子聞之也,舍館定,然後求見長者乎?”長,上聲。

    昔者,前日也。

    館,客舍也。

    王驩,孟子所不與言者,則其人可知矣。

    樂正子乃從之行,其失身之罪大矣;又不早見長者,則其罪又有甚者焉。

    故孟子姑以此責之。

    曰:“克有罪。

    ”陳氏曰:“樂正子固不能無罪矣,然其勇于受責如此,非好善而笃信之,其能若是乎?世有強辯飾非,聞谏愈甚者,又樂正子之罪人也。

    ” 孟子謂樂正子曰:“子之從于子敖來,徒餔啜也。

    我不意子學古之道,而以餔啜也。

    ”餔,博孤反。

    啜,昌悅反。

    徒,但也。

    餔,食也。

    啜,飲也。

    言其不擇所從,但求食耳。

    此乃正其罪而切責之。

     孟子曰:“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

    趙氏曰:“于禮有不孝者三事:謂阿意曲從,陷親不義,一也;家貧親老,不為祿仕,二也;不娶無子,絕先祖祀,三也。

    三者之中,無後為大。

    ”舜不告而娶,為無後也,君子以為猶告也。

    ”為無之為,去聲》。

    舜告焉則不得娶,而終于無後矣。

    告者禮也。

    不告者權也。

    猶告,言與告同也。

    蓋權而得中,則不離于正矣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天下之道,有正有權。

    正者萬世之常,權者一時之用。

    常道人皆可守,權非體道者不能用也。

    蓋權出于不得已者也,若父非瞽瞍,子非大舜,而欲不告而娶,則天下之罪人也。

    ” 孟子曰:“仁之實,事親是也;義之實,從兄是也。

    仁主于愛,而愛莫切于事親;義主于敬,而敬莫先于從兄。

    故仁義之道,其用至廣,而其實不越于事親從兄之間。

    蓋良心之發,最為切近而精實者。

    有子以孝弟為為仁之本,其意亦猶此也。

    智之實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;禮之實,節文斯二者是也;樂之實,樂斯二者,樂則生矣;生則惡可已也,惡可已,則不知足之蹈之、手之舞之。

    ”樂斯、樂則之樂,音洛。

    惡,平聲。

    斯二者,指事親從兄而言。

    知而弗去,則見之明而守之固矣。

    節文,謂品節文章。

    樂則生矣,謂和順從容,無所勉強,事親從兄之意油然自生,如草木之有生意也。

    既有生意,則其暢茂條達,自有不可遏者,所謂惡可已也。

    其又盛,則至于手舞足蹈而不自知矣。

    此章言事親從兄,良心真切,天下之道,皆原于此。

    然必知之明而守之固,然後節之密而樂之深也。

     孟子曰:“天下大悅而将歸己。

    視天下悅而歸己,猶草芥也。

    惟舜為然。

    不得乎親,不可以為人;不順乎親,不可以為子。

    言舜視天下之歸己如草芥,而惟欲得其親而順之也。

    得者,曲為承順以得其心之悅而已。

    順則有以谕之于道,心與之一而未始有違,尤人所難也。

    為人蓋泛言之,為子則愈密矣。

    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,瞽瞍厎豫而天下化,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,此之謂大孝。

    ”底,之爾反。

    瞽瞍,舜父名。

    厎,緻也。

    豫,悅樂也。

    瞽瞍至頑,嘗欲殺舜,至是而厎豫焉。

    書所謂“不格奸亦允若”是也。

    蓋舜至此而有以順乎親矣。

    是以天下之為子者,知天下無不可事之親,顧吾所以事之者未若舜耳。

    于是莫不勉而為孝,至于其親亦厎豫焉,則天下之為父者,亦莫不慈,所謂化也。

    子孝父慈,各止其所,而無不安其位之意,所謂定也。

    為法于天下,可傳于後世,非止一身一家之孝而已,此所以為大孝也。

    李氏曰:“舜之所以能使瞽瞍厎豫者,盡事親之道,其為子職,不見父母之非而已。

    昔羅仲素語此雲:‘隻為天下無不是厎父母。

    ’了翁聞而善之曰:‘惟如此而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。

    彼臣弒其君、子弒其父者,常始于見其有不是處耳。

    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