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離婁章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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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二十八章。

     孟子曰:“離婁之明,公輸子之巧,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員:師曠之聰,不以六律,不能正五音;堯舜之道,不以仁政,不能平治天下。

    離婁,古之明目者。

    公輸子,名班,魯之巧人也。

    規,所以為員之器也。

    矩,所以為方之器也。

    師曠,晉之樂師,知音者也。

    六律,截竹為筩,陰陽各六,以節五音之上下。

    黃鐘、太蔟、姑洗、蕤賓、夷則、無射,為陽;大呂、夾鐘、仲呂、林鐘、南呂、應鐘,為陰也。

    五音:宮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也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此言治天下不可無法度,仁政者,治天下之法度也。

    ”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,不可法于後世者,不行先王之道也。

    聞,去聲。

    仁心,愛人之心也。

    仁聞者,有愛人之聲聞于人也。

    先王之道,仁政是也。

    範氏曰:“齊宣王不忍一牛之死,以羊易之,可謂有仁心。

    梁武帝終日一食蔬素,宗廟以?︰︰犧牲,斷死刑必為之涕泣,天下知其慈仁,可謂有仁聞。

    然而宣王之時,齊國不治,武帝之末,江南大亂。

    其故何哉,有仁心仁聞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。

    ”故曰,徒善不足以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。

    徒,猶空也。

    有其心,無其政,是謂徒善;有其政,無其心,是為徒法。

    程子嘗言:“為政須要有綱紀文章,謹權、審量、讀法、平價,皆不可阙。

    ”而又曰,“必有關雎麟趾之意,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”,正謂此也。

    詩雲:‘不愆不忘,率由舊章。

    ’遵先王之法而過者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詩大雅假樂之篇。

    愆,過也。

    率,循也。

    章,典法也。

    所行不過差不遺忘者,以其循用舊典故也。

    聖人既竭目力焉,繼之以規矩準繩,以為方員平直,不可勝用也;既竭耳力焉,繼之以六律,正五音,不可勝用也;既竭心思焉,繼之以不忍人之政,而仁覆天下矣。

    勝,平聲。

    準,所以為平。

    繩,所以為直。

    覆,被也。

    此言古之聖人,既竭耳目心思之力,然猶以為未足以遍天下,及後世,故制為法度以繼續之,則其用不窮,而仁之所被者廣矣。

    故曰,為高必因丘陵,為下必因川澤。

    為政不因先王之道,可謂智乎?丘陵本高,川澤本下,為高下者因之,則用力少而成功多矣。

    鄒氏曰:“自章首至此,論以仁心仁聞行先王之道。

    ”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。

    不仁而在高位,是播其惡于衆也。

    仁者,有仁心仁聞而能擴而充之,以行先王之道者也。

    播惡于衆,謂贻患于下也。

    上無道揆也。

    下無法守也,朝不信道,工不信度,君子犯義,小人犯刑,國之所存者幸也。

    朝,音潮。

    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禍也。

    道,義理也。

    揆,度也。

    法,制度也。

    道揆,謂以義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。

    法守,謂以法度自守。

    工,官也。

    度,即法也。

    君子小人,以位而言也。

    由上無道揆,故下無法守。

    無道揆,則朝不信道而君子犯義;無法守,則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。

    有此六者,其國必亡;其不亡者僥幸而已。

    故曰:城郭不完,兵甲不多,非國之災也;田野不辟,貨财不聚,非國之害也。

    上無禮,下無學,賊民興,喪無日矣。

    辟,與辟同。

    喪,去聲。

    上不知禮,則無以教民;下不知學,則易與為亂。

    鄒氏曰:“自是以惟仁者至此,所以責其君。

    ”詩曰:‘天之方蹶,無然洩洩。

    ’蹶,居衛反。

    洩,弋制反。

    詩大雅闆之篇。

    蹶,颠覆之意。

    洩洩,怠緩悅從之貌。

    言天欲颠覆周室,群臣無得洩洩然,不急救正之。

    洩洩,猶沓沓也。

    沓,徒合反。

    沓沓,即洩洩之意。

    蓋孟子時人語如此。

    事君無義,進退無禮,言則非先王之道者,猶沓沓也。

    非,诋毀也。

    故曰:責難于君謂之恭,陳善閉邪謂之敬,吾君不能謂之賊。

    ”範氏曰:“人臣以難事責于君,使其君為堯舜之君者,尊君之大也;開陳善道以禁閉君之邪心,惟恐其君或陷于有過之地者,敬君之至也;謂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,賊害其君之甚也。

    ”鄒氏曰:“自詩雲‘天之方蹶’至此,所以責其臣。

    ”鄒氏曰:“此章言為治者,當有仁心仁聞以行先王之政,而君臣又當各任其責也。

    ” 孟子曰:“規矩,方員之至也;聖人,人倫之至也。

    至,極也。

    人倫說見前篇。

    規矩盡所以為方員之理,猶聖人盡所以為人之道。

    欲為君盡君道,欲為臣盡臣道,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。

    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,不敬其君者也;不以堯之所以治民治民,賊其民者也。

    法堯舜以盡君臣之道,猶用規矩以盡方員之極,此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稱堯舜也。

    孔子曰:‘道二:仁與不仁而已矣。

    ’法堯舜,則盡君臣之道而仁矣;不法堯舜,則慢君賊民而不仁矣。

    二端之外,更無他道。

    出乎此,則入乎彼矣,可不謹哉?暴其民甚,則身弒國亡;不甚,則身危國削。

    名之曰‘幽厲’,雖孝子慈孫,百世不能改也。

    幽,暗。

    厲,虐。

    皆惡谥也。

    苟得其實,則雖有孝子慈孫,愛其祖考之甚者,亦不得廢公義而改之。

    言不仁之禍必至于此,可懼之甚也。

    詩雲‘殷鑒不遠,在夏後之世’,此之謂也。

    ”詩大雅蕩之篇。

    言商纣之所當鑒者,近在夏桀之世,而孟子引之,又欲後人以幽厲為鑒也。

     孟子曰:“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,其失天下也以不仁。

    三代,謂夏、商、周也。

    禹、湯、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