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梁惠王章句上
關燈
小
中
大
步笑百步,則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
”曰:“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。
好,去聲。
填,音田。
填,鼓音也。
兵以鼓進,以金退。
直,猶但也。
言此以譬鄰國不恤其民,惠王能行小惠,然皆不能行王道以養其民,不可以此而笑彼也。
楊氏曰:“移民移粟,荒政之所不廢也。
然不能行先王之道,而徒以是為盡心焉,則末矣。
”不違農時,谷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
谷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
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
勝,音升。
數,音促。
罟,音古。
洿,音烏。
農時,謂春耕夏耘秋收之時。
凡有興作,不違此時,至冬乃役之也。
不可勝食,言多也。
數,密也。
罟,網也。
洿,窊下之地,水所聚也。
古者網罟必用四寸之目,魚不滿尺,市不得粥,人不得食。
山林川澤,與民共之,而有厲禁。
草木零落,然後斧斤入焉。
此皆為治之初,法制未備,且因天地自然之利,而撙節愛養之事也。
然飲食宮室所以養生,祭祀棺椁所以送死,皆民所急而不可無者。
今皆有以資之,則人無所恨矣。
王道以得民心為本,故以此為王道之始。
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養,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。
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饑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衣,去聲。
畜,敕六反。
數,去聲。
王,去聲。
凡有天下者人稱之曰王,則平聲;據其身臨天下而言曰王,則去聲。
後皆放此。
五畝之宅,一夫所受,二畝半在田,二畝半在邑。
田中不得有木,恐妨五谷,故于牆下植桑以供蠶事。
五十始衰,非帛不暖,未五十者不得衣也。
畜,養也。
時,謂孕子之時,如孟春犧性毋用牝之類也。
七十非肉不飽,未七十者不得食也。
百畝之田,亦一夫所受。
至此則經界正,井地均,無不受田之家矣。
庠序,皆學名也。
申,重也,丁甯反複之意。
善事父母為孝,善事兄長為悌。
頒,與斑同,老人頭半白黑者也。
負,任在背。
戴,任在首。
夫民衣食不足,則不暇治禮義;而飽暖無教,則又近于禽獸。
故既富而教以孝悌,則人知愛親敬長而代其勞,不使之負戴于道路矣。
衣帛食肉但言七十,舉重以見輕也。
黎,黑也。
黎民,黑發之人,猶秦言黔首也。
少壯之人,雖不得衣帛食肉,然亦不至于饑寒也。
此言盡法制品節之詳,極财成輔相之道,以左右民,是王道之成也。
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,塗有餓莩而不知發;人死,則曰:‘非我也,歲也。
’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,曰:‘非我也,兵也。
’王無罪歲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
”莩,平表反。
刺,七亦反。
檢,制也。
莩,餓死人也。
發,發倉廪以赈貸也。
歲,謂歲之豐兇也。
惠王不能制民之産,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,則與先王制度品節之意異矣。
至于民饑而死,猶不知發,則其所移特民間之粟而已。
乃以民不加多,歸罪于歲兇,是知刃之殺人,而不知操刃者之殺人也。
不罪歲,則必能自反而益修其政。
天下之民至焉,則不但多于鄰國而已。
程子曰:“孟子之論王道,不過如此,可謂實矣。
”又曰:“孔子之時,周室雖微,天下猶知尊周之為義,故春秋以尊周為本。
至孟子時,七國争雄,天下不複知有周,而生民之塗炭已極。
當是時,諸侯能行王道,則可以王矣。
此孟子所以勸齊梁之君也。
蓋王者,天下之義主也。
聖賢亦何心哉?視天命之改與未改耳。
” 梁惠王曰:“寡人願安承教。
”承上章言願安意以受教。
孟子對曰:“殺人以梃與刃,有以異乎?”曰:“無以異也。
”梃,徒頂反。
梃,杖也。
“以刃與政,有以異乎?”曰:“無以異也。
”孟子又問而王答也。
曰:“庖有肥肉,廄有肥馬,民有饑色,野有餓莩,此率獸而食人也。
厚斂于民以養禽獸,而使民饑以死,則無異于驅獸以食人矣。
獸相食,且人惡之。
為民父母,行政不免于率獸而食人。
惡在其為民父母也?惡之之惡,去聲。
惡在之惡,平聲。
君者,民之父母也。
惡在,猶言何在也。
仲尼曰:‘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!’為其象人而用之也。
如之何其使斯民饑而死也?”俑,音勇。
為,去聲。
俑,從葬木偶人也。
古之葬者,束草為人以為從衛,謂之刍靈,略似人形而已。
中古易之以俑,則有面目機發,而大似人矣。
故孔子惡其不仁
”曰:“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。
好,去聲。
填,音田。
填,鼓音也。
兵以鼓進,以金退。
直,猶但也。
言此以譬鄰國不恤其民,惠王能行小惠,然皆不能行王道以養其民,不可以此而笑彼也。
楊氏曰:“移民移粟,荒政之所不廢也。
然不能行先王之道,而徒以是為盡心焉,則末矣。
”不違農時,谷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
谷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。
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
勝,音升。
數,音促。
罟,音古。
洿,音烏。
農時,謂春耕夏耘秋收之時。
凡有興作,不違此時,至冬乃役之也。
不可勝食,言多也。
數,密也。
罟,網也。
洿,窊下之地,水所聚也。
古者網罟必用四寸之目,魚不滿尺,市不得粥,人不得食。
山林川澤,與民共之,而有厲禁。
草木零落,然後斧斤入焉。
此皆為治之初,法制未備,且因天地自然之利,而撙節愛養之事也。
然飲食宮室所以養生,祭祀棺椁所以送死,皆民所急而不可無者。
今皆有以資之,則人無所恨矣。
王道以得民心為本,故以此為王道之始。
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養,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。
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饑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衣,去聲。
畜,敕六反。
數,去聲。
王,去聲。
凡有天下者人稱之曰王,則平聲;據其身臨天下而言曰王,則去聲。
後皆放此。
五畝之宅,一夫所受,二畝半在田,二畝半在邑。
田中不得有木,恐妨五谷,故于牆下植桑以供蠶事。
五十始衰,非帛不暖,未五十者不得衣也。
畜,養也。
時,謂孕子之時,如孟春犧性毋用牝之類也。
七十非肉不飽,未七十者不得食也。
百畝之田,亦一夫所受。
至此則經界正,井地均,無不受田之家矣。
庠序,皆學名也。
申,重也,丁甯反複之意。
善事父母為孝,善事兄長為悌。
頒,與斑同,老人頭半白黑者也。
負,任在背。
戴,任在首。
夫民衣食不足,則不暇治禮義;而飽暖無教,則又近于禽獸。
故既富而教以孝悌,則人知愛親敬長而代其勞,不使之負戴于道路矣。
衣帛食肉但言七十,舉重以見輕也。
黎,黑也。
黎民,黑發之人,猶秦言黔首也。
少壯之人,雖不得衣帛食肉,然亦不至于饑寒也。
此言盡法制品節之詳,極财成輔相之道,以左右民,是王道之成也。
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,塗有餓莩而不知發;人死,則曰:‘非我也,歲也。
’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,曰:‘非我也,兵也。
’王無罪歲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
”莩,平表反。
刺,七亦反。
檢,制也。
莩,餓死人也。
發,發倉廪以赈貸也。
歲,謂歲之豐兇也。
惠王不能制民之産,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,則與先王制度品節之意異矣。
至于民饑而死,猶不知發,則其所移特民間之粟而已。
乃以民不加多,歸罪于歲兇,是知刃之殺人,而不知操刃者之殺人也。
不罪歲,則必能自反而益修其政。
天下之民至焉,則不但多于鄰國而已。
程子曰:“孟子之論王道,不過如此,可謂實矣。
”又曰:“孔子之時,周室雖微,天下猶知尊周之為義,故春秋以尊周為本。
至孟子時,七國争雄,天下不複知有周,而生民之塗炭已極。
當是時,諸侯能行王道,則可以王矣。
此孟子所以勸齊梁之君也。
蓋王者,天下之義主也。
聖賢亦何心哉?視天命之改與未改耳。
” 梁惠王曰:“寡人願安承教。
”承上章言願安意以受教。
孟子對曰:“殺人以梃與刃,有以異乎?”曰:“無以異也。
”梃,徒頂反。
梃,杖也。
“以刃與政,有以異乎?”曰:“無以異也。
”孟子又問而王答也。
曰:“庖有肥肉,廄有肥馬,民有饑色,野有餓莩,此率獸而食人也。
厚斂于民以養禽獸,而使民饑以死,則無異于驅獸以食人矣。
獸相食,且人惡之。
為民父母,行政不免于率獸而食人。
惡在其為民父母也?惡之之惡,去聲。
惡在之惡,平聲。
君者,民之父母也。
惡在,猶言何在也。
仲尼曰:‘始作俑者,其無後乎!’為其象人而用之也。
如之何其使斯民饑而死也?”俑,音勇。
為,去聲。
俑,從葬木偶人也。
古之葬者,束草為人以為從衛,謂之刍靈,略似人形而已。
中古易之以俑,則有面目機發,而大似人矣。
故孔子惡其不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