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法第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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賊作矣令已布而賞不從,則是使民不勸勉,不行制,不死節民不勸勉,不行制,不死節,則戰不勝而守不固。
戰不勝而守不固,則國不安矣。
令已布而罰不及,則是教民不聽,民不聽,則強者立;強者立,則主位危矣;故曰:“憲律制度必法道,号令必着明,賞罰必信密,此正民之經也。
凡大國之君尊,小國之君卑。
大國之君所以尊者,何也?曰:“為之用者衆也。
”小國之君所以卑者,何也?曰:“為之用者寡也。
”然則為之用者衆則尊,為之用者寡則卑,則人主安能不欲民之衆為己用也。
使民衆為己用奈何?曰:“法立令行”,則民之用者衆矣。
法不立,令不行,則民之用者寡矣;故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多。
而所廢者寡,則民不诽議;民不诽議,則聽從矣。
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,與其所廢者鈞,則國毋常經;國毋常經,則民妄行矣。
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寡,而所廢者多,則民不聽;民不聽,則暴人起而奸邪作矣。
計上之所以愛民者,為用之愛之也。
為愛民之故,不難毀法虧令,則是失所謂愛民矣。
夫以愛民用民,則民之不用明矣。
夫至用民者,殺之危之,勞之苦之,饑之渴之,用民者将緻之此極也,而民毋可與慮害己者。
明王在上,法道行于國,民皆舍所好而行所惡。
故善用民者,軒冕不下儗,而斧钺不上因。
如是,則賢者勸而暴人止;賢者勸而暴人止,則功名立其後矣;蹈白刃,受矢石,入水火,以聽上令;上令盡行,禁盡止,引而使之,民不敢轉其力。
推而戰之,民不敢愛其死,不敢轉其力,然後有功;不敢愛其死,然後無敵;進無敵,退有功,是以三軍之衆,皆得保其首領,父母妻子,完安于内;故民未嘗可與慮始,而可與樂成功。
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與大慮始。
國無以小與不幸而削亡者,必主與大臣之德行失于身也,官職法制政教失于國也,諸侯之謀慮失于外也,故地削而國危矣。
國無以大與幸而有功名者,必主與大臣之德行得于身也,官職法制政教得于國也,諸侯之謀慮得于外也,然後功立而名成。
然則國何可無道?人何可無求?得道而導之,得賢而使之,将有所大期于興利除害;期于興利除害,莫急于身,而君獨甚。
傷也,必先令之失。
人主失令而蔽,已蔽而劫,已劫而弑。
凡人君之所以為君者,勢也;故人君失勢,則臣制之矣。
勢在下,則君制于臣矣;勢在上,則臣制于君矣;故君臣之易位,勢在下也。
在臣期年,臣雖不忠,君不能奪也。
在子期年,子雖不孝,父不能服也。
故春秋之記,臣有弑其君,子有弑其父者矣;故曰:“堂上遠于百裡,堂下遠于千裡,門廷遠于萬裡;”今灸者一日,百裡之情通矣,堂上有事,十日而君不聞。
此所謂遠于百裡也。
灸者十日,千裡之情通矣;堂下有事,一月而君不聞,此所謂遠于千裡也。
灸者百日,萬裡之情通矣;門廷有事,期年而君不聞,此所謂遠于萬裡也;故請入而不出,謂之滅,出而不入,謂之絕。
入而不至,謂之侵。
出而道止,謂之壅。
滅絕侵壅之君者,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政之有所不行也;故曰:“令重于寶,社稷先于親戚,法重于民,威權貴于爵祿”,故不為重寶輕号令,不為親戚後社稷,不為愛民枉法律,不為爵祿分威權,故曰:勢非所以予人也。
政者,正也;正也者,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。
是故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,明正以治國,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。
過與不及也,皆非正也。
非正,則傷國一也。
勇而不義,傷兵。
仁而不法,傷正。
故軍之敗也,生于不義。
法之侵也,生于不正,故言有辯而非務者。
行有難而非善者;故言必中務,不苟為辯。
行必思善,不苟為難。
規矩者,方圜之正也,雖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;
戰不勝而守不固,則國不安矣。
令已布而罰不及,則是教民不聽,民不聽,則強者立;強者立,則主位危矣;故曰:“憲律制度必法道,号令必着明,賞罰必信密,此正民之經也。
凡大國之君尊,小國之君卑。
大國之君所以尊者,何也?曰:“為之用者衆也。
”小國之君所以卑者,何也?曰:“為之用者寡也。
”然則為之用者衆則尊,為之用者寡則卑,則人主安能不欲民之衆為己用也。
使民衆為己用奈何?曰:“法立令行”,則民之用者衆矣。
法不立,令不行,則民之用者寡矣;故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多。
而所廢者寡,則民不诽議;民不诽議,則聽從矣。
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,與其所廢者鈞,則國毋常經;國毋常經,則民妄行矣。
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寡,而所廢者多,則民不聽;民不聽,則暴人起而奸邪作矣。
計上之所以愛民者,為用之愛之也。
為愛民之故,不難毀法虧令,則是失所謂愛民矣。
夫以愛民用民,則民之不用明矣。
夫至用民者,殺之危之,勞之苦之,饑之渴之,用民者将緻之此極也,而民毋可與慮害己者。
明王在上,法道行于國,民皆舍所好而行所惡。
故善用民者,軒冕不下儗,而斧钺不上因。
如是,則賢者勸而暴人止;賢者勸而暴人止,則功名立其後矣;蹈白刃,受矢石,入水火,以聽上令;上令盡行,禁盡止,引而使之,民不敢轉其力。
推而戰之,民不敢愛其死,不敢轉其力,然後有功;不敢愛其死,然後無敵;進無敵,退有功,是以三軍之衆,皆得保其首領,父母妻子,完安于内;故民未嘗可與慮始,而可與樂成功。
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與大慮始。
國無以小與不幸而削亡者,必主與大臣之德行失于身也,官職法制政教失于國也,諸侯之謀慮失于外也,故地削而國危矣。
國無以大與幸而有功名者,必主與大臣之德行得于身也,官職法制政教得于國也,諸侯之謀慮得于外也,然後功立而名成。
然則國何可無道?人何可無求?得道而導之,得賢而使之,将有所大期于興利除害;期于興利除害,莫急于身,而君獨甚。
傷也,必先令之失。
人主失令而蔽,已蔽而劫,已劫而弑。
凡人君之所以為君者,勢也;故人君失勢,則臣制之矣。
勢在下,則君制于臣矣;勢在上,則臣制于君矣;故君臣之易位,勢在下也。
在臣期年,臣雖不忠,君不能奪也。
在子期年,子雖不孝,父不能服也。
故春秋之記,臣有弑其君,子有弑其父者矣;故曰:“堂上遠于百裡,堂下遠于千裡,門廷遠于萬裡;”今灸者一日,百裡之情通矣,堂上有事,十日而君不聞。
此所謂遠于百裡也。
灸者十日,千裡之情通矣;堂下有事,一月而君不聞,此所謂遠于千裡也。
灸者百日,萬裡之情通矣;門廷有事,期年而君不聞,此所謂遠于萬裡也;故請入而不出,謂之滅,出而不入,謂之絕。
入而不至,謂之侵。
出而道止,謂之壅。
滅絕侵壅之君者,非杜其門而守其戶也,為政之有所不行也;故曰:“令重于寶,社稷先于親戚,法重于民,威權貴于爵祿”,故不為重寶輕号令,不為親戚後社稷,不為愛民枉法律,不為爵祿分威權,故曰:勢非所以予人也。
政者,正也;正也者,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。
是故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,明正以治國,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。
過與不及也,皆非正也。
非正,則傷國一也。
勇而不義,傷兵。
仁而不法,傷正。
故軍之敗也,生于不義。
法之侵也,生于不正,故言有辯而非務者。
行有難而非善者;故言必中務,不苟為辯。
行必思善,不苟為難。
規矩者,方圜之正也,雖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