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政第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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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之所以治亂者三,殺戮刑罰,不足用也。

    國之所以安危者四,城郭險阻,不足守也。

    國之所以富貧者五,輕稅租,薄賦斂,不足恃也。

    治國有三本,而安國有四固,而富國有五事,五事五經也。

    君之所審者三:一曰德不當其位;二曰功不當其祿;三曰能不當其官;此三本者,治亂之原也;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者,則不可加以尊位;功力未見于國者,則不可授與重祿;臨事不信于民者,則不可使任大官;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;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;甯過于君子,而毋失于小人;過于君子,其為怨淺;失于小人,其為禍深;是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而處尊位者,則良臣不進;有功力未見于國而有重祿者,則勞臣不勸;有臨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,則材臣不用;三本者審,則下不敢求;三本者不審,則邪臣上通,而便辟制威;如此,則明塞于上,而治壅于下,正道捐棄,而邪事日長。

    三本者審,則便辟無威于國,道塗無行禽,疏遠無蔽獄,孤寡無隐治,故曰:“刑省治寡,朝不合衆”。

     右三本 君之所慎者四:一曰大德不至仁,不可以授國柄。

    二曰見賢不能讓,不可與尊位。

    三曰罰避親貴,不可使主兵。

    四曰不好本事,不務地利,而輕賦斂,不可與都邑。

    此四務者,安危之本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卿相不得衆,國之危也。

    大臣不和同,國之危也。

    兵主不足畏,國之危也。

    民不懷其産,國之危也。

    ”故大德至仁,則操國得衆。

    見賢能讓,則大臣和同。

    罰不避親貴,則威行于鄰敵。

    好本事,務地利,重賦斂,則民懷其産。

     右四固 君之所務者五:一曰山澤不救于火,草木不植成,國之貧也。

    二曰溝渎不遂于隘,鄣水不安其藏,國之貧也。

    三曰桑麻不植于野,五谷不宜其地,國之貧也。

    四曰六畜不育于家,瓜瓠葷菜百果不備具,國之貧也。

    五曰工事競于刻镂,女事繁于文章,國之貧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山澤救于火,草木植成,國之富也。

    溝渎遂于隘,鄣水安其藏,國之富也。

    桑麻植于野,五谷宜其地,國之富也。

    六畜育于家,瓜瓠葷菜百果備具,國之富也。

    工事無刻镂,女事無文章,國之富也。

    ” 右五事 分國以為五鄉,鄉為之師,分鄉以為五州,州為之長。

    分州以為十裡,裡為之尉。

    分裡以為十遊,遊為之宗。

    十家為什,五家為伍,什伍皆有長焉。

    築障塞匿,一道路,博出入,審闾闬,慎筦鍵,筦藏于裡尉。

    置闾有司,以時開閉。

    闾有司觀出入者,以複于裡尉。

    凡出入不時,衣服不中,圈屬群徒,不順于常者,闾有司見之,複無時。

    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,則裡尉以谯于遊宗,遊宗以谯于什伍,什伍以谯于長家,谯敬而勿複。

    一再則宥,三則不赦。

    凡孝悌忠信、賢良俊材,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,則什伍以複于遊宗,遊宗以複于裡尉。

    裡尉以複于州長。

    州長以計于鄉師。

    鄉師以着于士師。

    凡過黨,其在家屬,及于長家。

    其在長家,及于什伍之長。

    其在什伍之長,及于遊宗。

    其在遊宗,及于裡尉。

    其在裡尉,及于州長。

    其在州長,及于鄉師,其在鄉師,及于士師。

    三月一複,六月一計,十二月一着。

    凡上賢不過等,使能不兼官,罰有罪不獨及,賞有功不專與。

    孟春之朝,君自聽朝,論爵賞校官,終五日。

    季冬之夕,君自聽朝,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