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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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,必與同患,暑不張蓋,寒不禦裘,所以均寒暑也;隘險不乘,丘陵必下,所以齊勞逸也;軍食熟然後敢食,軍井通而後敢飲,所以同饑渴也;三軍合戰,必立矢石之下,所以共安危也。

    故醇醞注流,軍下通醉; 越王勾踐行營,有使獻一樽酒。

    踐曰:饷吾此酒,衆不褊。

    遂以酒瀉河中,随水流下,軍士於下飲之,皆聞水作酒味,俱醉飽也。

     溫辭一灑,師人挾績。

     楚莊王出兵,遇天大雪,三軍皆凍。

    王以溫辭慰勞,士卒聞其言,皆如挾演綿在身中溫煖。

     苟得衆心,則人競趨死。

    以此衆戰,猶轉石下山,庾水赴壑,孰能當之矣。

     閱武第四十一 司馬法曰: 司馬禳直法也。

     國家雖大,好戰則亡;天下雖安,忘戰必危。

    亟戰即民雕,不習則民息。

     怠,懈怠也。

     雕非保全之術,怠非拟寇之方。

    故兵不妄動而習武不報,所以養民命而修戎備也。

    孔子曰: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。

    《易》曰:君子修戎器,以備不虞。

    是以春蒐夏苗,秋彌冬狩,皆以農隙#2以講武事,三年而治,兵習戰敵也。

    出曰治兵始其事也,入曰振旅言整衆也。

    還歸而飲,至告于廟,所以昭文章,明貴賤,順少長,辨等列,習威儀。

    夫三軍浩漫,則立表号,言不相聞,故為鼓铎以通其耳;視不相見,故制旌麾以 宣其目。

    若民不習戰,則耳不聞鼓铎之音,目不察旎麾之号,進退不應令,疏數不成行。

    故士未戰而震栗,馬未馳而沬汗,非其人怯而馬弱,不習之所緻也。

    昊王宮人教之戰陣,約之法令,回還進退,盡中規矩, 吳人教官人妃女,皆令習戰,盡中規矩之節也。

     雖蹈水火而不顧者,非其性勇而氣剛,教習之所成也。

    摸鄒不為巧者銳而為拙者鈍,然而巧以生勝,拙而之負者,習與不習也。

    阖聞習武,試其民於五湖, 五湖是越水。

    胡越人好水戰也。

     劍刃加肩,流血不止;勾踐習戰,試其民於寝處,民争入水火,死者千餘,遽擊金而退之,豈其惡生而貪死,賞罰明而教習至也。

    是逢蒙善射,不能用不調之弓; 逢蒙就羿學射,盡羿之衛,故言善射。

     造父善禦,不能策不服之馬; 造父是趙簡子七代祖,周穆王時人,為王禦馬而上崑侖山。

     般捶 神農時巧人也。

     善斷,不能運不利之斤;孫昊善将,不能戰不習之卒。

    貌琳戾獸而黃帝教之戰,鷹鹧鸶烏而羅氏教之擊。

    夫烏獸無知之性,猶随人指授而能戰擊者,教習之功也,奚叉國之士民而不習武乎。

    故射禦慣習,至於馳獵則能擒獲,教習之所緻也。

    若弗先習,覆逸是懼,奚據望獲。

    今以練卒與不練卒争鋒,若胡越争遊,不競明矣。

    是以先王因於閑隙大閱簡衆,繕修戎器, 繕即戰治。

     為國豫備也。

     明權第四十二 循理守常曰道,臨危制變曰權。

    權之為稱,譬猶權衡也。

    衡者測邪正之形,權者揆輕重之勢。

    量有輕重,則形之於衡。

    今加一環於衡左則右蹶,加之於右則左蹶,唯莫之動則平正矣。

    人之於事,臨宜制變,量有輕重,平則行之,亦猶此也。

    古之權者審於輕重,必當於理而後行焉。

    《易》稱:巽以行權。

    《論語》稱:可與适道,未可與權。

    權者反於經而合於道,反於義而後有善。

    若棠棣之華,反而更合也。

    孝子之事親,和顔卑體,盡孝盡敬;及其溺也,則攬發而拯之,非敢侮慢以救死也。

    故溺而拌父,祝則名君,勢不得已,權之所設也。

    慈愛者人之常情,然大義滅親,滅親益榮,由於義也。

    是故慈愛方義二者相權,義重則親可滅。

    若虞舜之放弟象傲,周公之誅管叔,石碏之殺子厚, 石錯是衛大夫,而子厚作亂,石錯殺之也。

     季友之酴叔牙, 季友是魯莊公同母弟,叔牙是異母弟。

    莊公有疾,叔牙欲立同母兄,莊公欲立季友不立異母弟。

    季友乃於黔牙兄家置酒而與叔牙共飲,乃歡酒與叔牙。

    黔牙曰:飲則死矣。

    叔牙飲之而死。

    季友立叔牙子以繼父位也。

     以義權親,此其類也。

    欺父嬌君,臣子悖行,然舜取不告,弦高嬌命者, 弦高是鄭國商徒,将财璧欲向外國興販,路逢秦軍欲來伐鄭。

    弦高於路遇之,乃謂秦軍曰:鄭君知秦師來,而遣我将珍璧物來獻。

    秦師乃言鄭君知之,鈴有預備,軍兵将來,遂取其财,便回軍,止伐鄭,鄭乃得存。

    此弦高之計,權卻秦士也。

     以絕祀之罪重,不告嬌命之過輕於滅國,權之義也。

    夫有道則無權,道失則權作。

    道之於用,猶衣冠之在身也;權之輕重,猶介胄之衛體也。

    介胄禦冠而不可常服,權以理度而不可常用,自非賢哲莫能處矣。

     劉子卷之八竟 #1『而』原缺,據文淵閣本增補。

     #2『隙』原作『陳』,據文淵閣本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