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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鴃非冠饬,而競之者随君所好也。

    楚靈王好細腰,臣妾為之約食,饑死者多。

    越王勾踐好勇而揖鬭蛙, 越王勾踐好勇,将兵欲滅吳,招集天下壯士。

    乘車於路,乃見一蛙在車轍中努身似拒車輪。

    越王於是下車而揖之,於是壯士皆悉效之,遂滅吳。

    此明勇士力之甚也。

     國人為之輕命,兵死者衆。

    命者人之所重,死者人之所惡。

    今輕其所重,重其所惡者,何也。

    從君所好也。

    堯舜之人可比家而封,桀纣之人可接屋而誅,非堯舜之民性盡仁義,而桀纣之人生辄奸邪,而善惡性殊者染化故也。

    是以明君慎其所好,以正時俗;樹之風聲,以流來世。

    或為上化而下不必随君好,而人未必同也。

    故唐堯之世而四兇縱,殷纣之時而三人貞,漢文節儉而人庶奢,齊景奢而晏嬰儉。

    此未達之詞也。

    何者?冬之德陰,而有寒炎蕭丘, 蕭丘山自生之火,常以春起秋滅。

    其丘方千裡,火褊中生。

     夏之德陽,而有霜霰。

    霰,雨雪雜下也。

    以天地之德,由不能一於陰陽,況其賢聖豈能一於萬民哉。

    故權衡雖正,不能無毫厘之差;鈞石雖平,不能無抄撮之較。

    從君之譬,以多言之,唐堯居上,天下皆治而四兇獨亂,猶曰堯治。

    治者多也。

    殷纣在上,天下皆亂而三人獨治,猶日纣亂。

    亂者衆也。

    漢文節儉,而人有奢,猶日世儉。

    儉者多也。

    齊景太奢,而晏嬰躬儉,猶日國奢。

    奢者衆也。

    水性宜玲,而有華陽溫泉, 華陽,是南地名,屬梁,則出溫泉也。

     猶曰水玲。

    玲者多也。

    火性宜熱,而有蕭丘寒炎,猶曰火熱。

    熱者,多也。

    迅風揚波,高下相臨,山隆谷窪,差以尋常,較而望之,猶曰水平。

    舉大體也。

    故世之論事,皆取其多者以為之節。

    今觀言者,當顧言外之旨,不得拘文以害意也。

     法衛第十四 法術者,人主之所執,為治之樞機也。

    術藏於内随務應變,法設於外适時禦人。

    人用其道而不知其數者,術也。

    懸教設令以示人者,法也。

    人主以衛化世,猶天以氣變萬物。

    氣變萬物而不見其象,以術化人而不見其形。

    故天以氣為靈,主以術為神。

    術以神隐成妙,法以明斷為工。

    淳風一澆,則人有争心;情僞既動,則立法以檢之。

     檢,猶正也。

    設令教導,以示人正法也。

     建國君人者,雖能善政,未有棄法而成治也。

    故神農不施刑罰而人善,為政者不可廢法而治人。

    舜執幹戚而服有苗, 苗民不服舜。

    舜執幹戚,舞於兩階間,苗民自服。

    《尚書》雲:七旬有苗格。

     征伐者不可釋甲而制寇。

    立法者譬如善禦,察馬之力,揣途之數,齊其銜辔,以從其勢。

    故能登阪赴險,無覆轍之敗, 如車難行,猶無覆墜也。

     乘危涉遠,無越軌之患。

    君,猶禦也;法,猶辔也;人,猶馬也;馬,猶軌也;理,猶執辔也。

    執辔者欲馬之遵軌也,明法者欲人循治也。

    辔不均齊,馬失軌也;法不适時,人乖理也。

    是以明主務循其法,因時制宜。

    苟利於人不必法古,必害於事不可循舊。

    夏商之衰,不變法而亡;三代之興,不相襲而王。

    堯舜異道而德蓋天下,湯武殊治而名施後代。

    由此觀之,法宜變動,非一代也。

    今法者則溺於古律,儒者則拘於舊禮,而不識情移法宜變改也。

    此可與守法而施教,不可與論法而立教。

    故智者作法,愚者制焉;賢者更禮,不肖者拘焉。

    拘法之人不足以言事,制法之士不足以論理。

    若握一世之法以傳百世之人,由以一衣拟寒暑,一藥治座痕也。

    若載一時之禮以訓無窮之俗,是刻舟而求劍, 宋人乘船,失劍於水,刻舟記之?待船至彼,方始求之。

     守株而待兔。

     有狩驚兔集株而死。

    有人過而得之,竟日不去,專守此株,更待兔來而誅死者也。

     故制法者為禮之所由,而非所以為治也。

    禮者成化之所宗,而非所以成化者。

    成化之宗在於随時,為治之本在於因世。

    未有不因世而欲治,不随時而成化。

    以斯治政,未為忘也。

     賞罰第十五 治民禦下,莫正於法;立法施教,莫大於賞罰。

    賞罰者,國之利器,而制人之柄也。

    故天以晷數成歲, 行一周天,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。

    日月行度各有其數,日行遲一年一周天,月行疾一月一周天。

     國以法教為治。

    晷運於天,則時成於地;法動於上,則治成於人。

    晷之運也,先春後秋;法之動也,先賞後罰○是以溫風發春所以動萌華也,寒露降秋所以隕茂葉也,明賞有德所以勸善人也,顯罰有過所以禁下奸也。

    善賞者因民所喜以勸善,善罰者因民所惡以禁奸。

    故賞少而勸善,刑薄而奸息。

    賞一人而天下喜之,罰一人而天下畏之,用能教狹而治廣,事寡而功衆也。

    其王良之善禦也,識馬之饑飽,規矩徐疾之節,故鞭策不載而千裡可期。

    然不可以無鞭策者,以馬之有佚也。

    聖人之為治也,以爵賞勸善,以仁化養民,故刑罰不用,太平可緻。

    然而不可廢刑罰者,以民之有縱也。

    是以賞雖勸善,不可無罰:罰雖禁惡,不可無賞。

    賞平罰當,則理道立矣。

    故君者,賞罰之所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