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僞第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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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死,被字疑當作'彼'。

    蓋形近,又涉下文'被害'而誤。

    "),被害而猶恨己不逮。

    悲夫!人之陷溺蓋如此乎?孔子曰"不患人之不己知"者(徐湘琳曰:"俞氏雲,此與《論語》文別。

    '孔子曰'下衍'不'字,本作'不患人之不己知者'。

    '雖語我曰吾爲善,吾不信之矣',蓋其人惟以人不知知為患,則其為善,固不誠也。

    淺人據《論語》妄加'不'字。

    則二語不相連屬矣。

    案,'者'字上當重'患人之不知己'六字'不患人之不己知'是《論語·學爾》孔子原文。

    '患人之不知己者',為偉長反孔子語,以起下文。

    俞說疏。

    "按徐說義長。

    ),雖語我曰"吾爲善",吾不信之矣。

    何者?以其泉不自中湧,而注之者從外來也。

    苟如此,則處道之心不明,而執義之意不著,雖依先王,稱詩書,將何益哉!以此毒天下之民,莫不離本趣末,事以僞成,紛紛擾擾,馳騖不已。

    其流于世也,至於父盜子名,兄竊弟譽,骨肉相詒,朋友相詐,此大亂之道也。

     故求名者,聖人至禁也。

    昔衞公孟多行無禮,取憎於國人,齊豹殺之以爲名。

    《春秋》書之曰"盜",其《傳》曰:"是故君子動則思禮,行則思義;不爲利回,不爲義疚。

    或求名而不得,或欲蓋而名章,懲不義也。

    齊豹爲衞司寇,守嗣大夫,作而不義,其書爲'盜'。

    邾庶其、莒牟夷、邾黒肱以土地出,求食而已,不求其名。

    賤而必書。

    此二物者,所以懲肆而去貪也。

    若艱難其身,以險危大人,而有名章徹,攻難之士將奔走之。

    若竊邑叛君以徼大利而無名,貪冐之民將寘力焉。

    是以《春秋》書齊豹曰'盜',三叛人名,以懲不義,數惡無禮,其善志也。

    " 問者曰:齊豹之殺人以爲己名,故仲尼惡而"盜"之,今爲名者豈有殺之罪耶?(徐湘琳曰:"俞校雲,'殺'下脫一'人'字,今補。

    "按徐本未補。

    )曰:春秋之中,其殺人者不爲少,然而不盜不已(徐湘琳曰:"俞校雲,句有脫誤,以文義論當作'不書盜不已'。

    言春秋殺人者雖多,不以盜書,以見為命者之罪,浮於殺人者也。

    ")。

    聖人之善惡也,必權輕重、數衆寡以定之。

    夫爲名者,使眞僞相冒,是非易位,而民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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