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

關燈
呼三人之名,想見當世士人一經老杜品題,即有聲價。

    故當世願得其品題,不以呼名為恥也。

    近世士大夫,老幼不複敦笃,雖前輩詩中亦不敢斥後進之名,而後進亦不複尊仰前輩,可勝歎哉! 陳待制邦先字應賢,初任差作試官,發解進士程文中犯聖祖諱,沖替。

    問之,雲:“因用《莊子》‘飾小說以幹縣令。

    ’而《疏》雲:‘縣字,古懸字,多不著心。

    懸,高也,謂求高名令聞也。

    ’”然仆以上下文考之:“揭竿累以守鲵鲋,其于得大魚亦難矣。

    飾小說以幹縣令,其于大道亦遠矣。

    ”蓋“揭竿累”以譬“飾小說”也,“守鲵鲋”以譬“幹縣令”也。

    彼成玄英膚淺,不知《莊子》之時已有縣令,故為是說。

    《史記·莊子列傳》:莊子“與梁惠王、齊宣王同時”。

    《史記·年表》“秦孝公十二年”:并諸小鄉聚為大縣,縣一令。

    是年乃梁惠王之二十二年也,且周嘗往來于楚、魏之間,所謂監河侯,乃西河上一縣令也,時但以“侯”稱之耳。

    而《疏》乃以為魏文侯,不知與惠王之時相去遠矣。

    且監河侯雲“我得邑金”,是以知為縣令也。

    若晉申公巫臣為邢大夫,而其子稱邢侯之類是也。

     唐人字畫見于經幢碑刻文字者,其楷法往往多造精妙,非今人所能及。

    蓋唐世以此取士,而吏部以此為選官之法,故世競學之,遂至于妙。

    《唐·選舉志》雲:“凡擇人之法有四:一曰身,體貎豐偉;二曰言,言辭辯正;三曰書,楷法遒美;四曰判,文理優長。

    ”或曰:此敝政也,豈可以字畫取人乎!難之者曰:“今之士人于此狀貎奇偉,言辭辯博,判斷公事既極優長,而更加以字畫遒美,有歐、虞、禇、薛、顔、柳之法,士大夫能全此美者,亦自難得,況铨選之間乎?”聞之者皆服。

     天聖中,鄧州秋舉,舊例主文到縣,鄉中長上率後進見主文。

    是年,主文乃唐州一職官,年老,須鬓皓然。

    說贽,見有輕薄後生前曰:“舉人所系甚大,願先生無渴睡。

    ”既引試,賦《桐始華》,以“姑洗之月,桐始華矣”依次用韻。

    滿場閣筆不下,乃複至簾前啟曰:“前日無狀後進辄以妄言仰渎先生,果蒙以難韻見困,願易之。

    ”主文曰:“老人渴睡,不能卒易,可來日再見訪。

    ”諸生諾而退。

    是夜,主文遂遁去,車運司雲:“鄧州滿場曳白。

    ”是年遂罷舉。

    聞之于南陽老儒李億。

    億又雲:“昔待監司極小,又士人多自重,不肯妄求,故多老于選調。

    ” 今印榜文額有“之”字者,蓋其來久矣。

    太初元年夏五月正,曆以正月為歲首,色尚黃,數用五。

    注雲:“漢用土數五,五謂印文也。

    若丞相,曰‘丞相之印章’;諸卿及守相,印文不足五字者,以‘之’字足之。

    ”仆仕于陝洛之間,多見古印。

    于蒲氏見“廷尉之印章”,于司馬氏見“軍曲侯丞印”,此皆太初以後五字印也。

    後世不然,印文榜額有三字者足成四字,有五字者足成六字,但取其端正耳,非字本意。

     五柳《與子俨等疏》雲“汝等雖不同生”,又雲“況共父之人”,則知五子非一母。

    或雲:以五柳之清高,恐無庶出,但前後嫡母耳。

    仆以《責子》詩考之,正自不然。

    詩雲:“白發被兩鬓,肌膚不複實。

    雖有五男兒,總不好紙筆。

    阿舒已二八,懶堕固無匹。

    阿宣行志學,而不愛文術。

    雍端年十三,不識六與七。

    通子垂九齡,但覓梨與栗。

    天運苟如此,且進杯中物。

    ”且雍、端二子,皆年十三,則其庶出可知也已。

    噫!先生清德如此,而乃有如夫人,亦可一笑。

    醒軒雲:“安知雍、端非雙生子?” 富鄭公留守西京日,因府園牡丹盛開,召文潞公、司馬端眀、楚建中、劉凡邵先生同會。

    是時,牡丹一欄凡數百本,坐客曰:“此花有數乎?且請先生筮之。

    ”既畢,曰:“凡若幹朵。

    ”使人數之,如先生言。

    又問曰:“此花幾時開,盡請再筮之。

    ”先生再三揲蓍,坐客固已疑之。

    先生沉吟良久,曰:“此花命盡來日午時。

    ”坐客皆不答,溫公神色尤不佳,但仰視屋。

    鄭公因曰:“來日食後可會于此,以驗先生之言。

    ”坐客曰:“諾。

    ”次日食罷,花尚無恙。

    洎烹茶之際,忽然群馬廄中逸出,與坐客馬相蹄齧,奔出花叢中。

    既定,花盡毀折矣。

    于是洛中逾服先生
0.066516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