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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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者,所以度事理而取其當然,無過不及者也。

     論語從共學至可與立,方可與權。

    天下事到經所不及處,實有礙,須是理明義精,方可用權。

    且如武後易唐為周,張柬之輩于武後病中扶策中宗出來。

    胡氏管見說武後乃社稷之賊,又是太宗才人,無婦道,當正大義,稱高祖、太宗之命,廢為庶人而賜之死。

    但天下豈有立其子而殺其母?南軒謂此時當别立個賢宗室,不應立中宗,他也隻見得後來中宗不能負荷,故發此論。

    文公謂:南軒之說亦未是,須是身在當時,親見得人心事勢是如何。

    如人拳拳中宗,中宗又未有失德,如何廢得?人心在中宗,纔廢便亂。

    須是就當時看得端的,方可權度。

    所以用權極難。

     (先生所編文公竹林精舍語録,亦以後來言之,則中宗不可立,以當時言之,中宗又未有可廢之罪,天下人心皆矚望中宗,髙宗别無子,不立中宗,又恐失天下之望。

    是時承幹亦有子,但人心不屬,若卒然妄舉,失人心,做不行。

    又事多最難處,今生數百年後,隻據史傳所載,不見得當時事情,亦難斷定。

    須是身在當時,親見那時事情如何。

    若人心不在中宗,方可别立宗室;若人心在中宗,隻得立中宗。

     文中子說:權義舉而皇極立。

    說得亦未盡。

    權固義精者然後用得不差,然經亦無義不得。

    蓋合當用經時須用經,當用權時須用權,度此得宜便是義,便是二者都不可無義。

    如秦王世民殺太子建成,是不當用權而用權者也。

    王魏不死于建成而事太宗,是當守經而不守經者也。

    自魏晉而下,皆于國統未絶,而欺人孤寡,托為受襌,皆是當用經而不用經,不當用權而用權者也。

    又如季劄終于固譲而不肯立,卒自亂其宗國,是于守經中見義不精者也。

    張柬之等五王反正,中宗誅諸武而留一武三思,卒自罹禍之慘,是于用權中見義不精者也。

    ) 義利 義與利相對而實相反。

    纔出乎義,便入乎利,其間相去甚微,學者當精察之。

    自文義而言,義者,天理之所宜;利者,人情之所欲,欲是所欲得者。

    就其中推廣之,纔是天理所宜底,即不是人情所欲;纔是人情所欲底,即不合于天理之所宜。

    天理所宜者,即是當然而然,無所為而然也。

    人情所欲者,隻是不當然而然,有所為而然也。

    天理所宜是公,人情所欲是私。

    如貨财、名位、爵祿等,此特利之粗者。

    如計較強弱多寡便是利,如取己之便宜亦是利,如求名觊效,如狥己自私,如狥人情而為之,如有外慕底心,皆是利。

    然貨财名位爵祿等,亦未可便做利,隻當把一件事看,但此上易陷于利耳。

     古人取民,惟以井田什一之賦。

    此是取以為天下國家經常之用,不可缺者。

    其餘山林川澤,悉與民共之,無一毫私取以為己有。

    葢聖人出來君天下,姑以應天下之望,不以天下為己利。

    所以凡事皆公天下之大義而為之,分天下之地為萬國,與有德有功者共之。

    王畿千裡,公侯百裡,伯七十裡,子男五十裡,庶人受田百畆。

    孟子謂“行一不義、殺一不辜而得天下,不為。

    ”最說得聖人心上大義出。

    天下是至大底物,一不義一不辜是至微底事,不肯以其所至微而易其所至大,可見此心純是義,無一點利底意思。

    後世以天下為己私,己是利了,及做一切事都是利。

    毀封建公天下之大法而為郡縣,欲摠天下之權歸于己,不能井天下之田以授民。

    民自買田為生,官司又取他牙稅。

    及秋夏取稅,名色至多,至茶鹽酒酤,民生公共急切之用,盡括為己有。

    凡此等大節目處,都是自利之私,無一點義。

    其詭谲自私細微曲折處,更不待說。

     在學者論之,如貨财亦是人家為生之道,似不可阙,但當營而營,當取而取,便是義。

    若出于詭計左道,不當營而營,不當取而取,便是利。

    有一般人己自足用,又過用心于營殖,固是利。

    又有一般人生長富足,不複營殖,若不為利,然吝啬之意笃,計較之心重,合當切用,一毫不拔,此尤利之甚者。

    如名位爵祿,得之以道,非出于私意計較,是當得而得,便是義。

    若得之不以道,出于私意計較,是不當得而得,如鬻爵鬻舉,左道圖薦,章苞苴、營差遣等類,皆是利。

    如萬锺不辨禮義,乃為宮室、妻妾、所識窮乏而受之,便是利。

    原思為宰,義當受常祿之粟九百,他卻以為多而辭之,便是利,不是義。

    子華為師使于齊,義不當請粟,而冉子為之請,便是利。

    周公以叔父之親處三公,享天下之富,是義之所當享。

    季氏以魯卿而富于周公,乃過于封殖,便是利。

     有所為而為,如有所慕而為善,有所畏而不為惡,皆是利。

    如為獲而耕,為畬而菑,便是利。

    于耕而望獲,利;于菑而望畬,亦是利。

    易曰:不耕獲,不菑畬。

    是無所為于前,無所觊于後,此方是義。

    如“哭死而哀,非為生也;經德不回,非以幹祿也;言語必信,非以正行也。

    ”此皆是當然而然,便是義。

    如為生而哀,為幹祿而不回,為正行而必信,便是利。

    如赤子入井,是所當救而恻隐自生于中,便是義。

    若為内交要譽,惡其聲而然,便是利。

     計較之私,如以天下儉其親,便是利。

    齊王見牛不忍,固是仁心之發,然以小易大,便是利。

    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,是計較無益之費,便是利。

    孔子愛其禮不愛其羊,便是義。

    梁惠王移民移粟,計較民之多寡,是利。

    顔子犯而不校。

    若計較曲直勝負,亦是利。

    或論文而曰“我工爾拙”,論功而曰“我高爾低”,論徳而曰“我優爾劣”,皆是利。

     取己便宜,小處如共食而自揀其美,如共處而自擇其安,共市物而争取其尤,都是利。

    大處如舍義取生,固人之所欲,然義所當死,隻得守義而死,豈可以己不便而生顧戀之私?如揚雄甘事王莽,已自錯了,後來廹于追捕,又卻投閣,是偷生惜死,忘義顧利。

    魏征背建成而事太宗,李陵戰敗而降虜,皆是忘義惜死,自己取便。

     求名之私。

    如好名能讓千乗之國;如以德報怨,欲求仁厚之名,仲子避兄離母居于陵,欲沽廉潔之名;微生髙乞酰,掠美市恩以歸于己,都是利于美名。

     狥己自私,如為己謀則盡心,為他人謀則不盡心,是利。

    如齊王好色好貨,不與民同,亦是利。

    凡處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之間,纔有一毫自私之心,而不行乎天理之當然,皆是利。

    雖公天下事而以私心為之,亦是利。

     徇人情是凡事不顧理之當然,隻徇人情而不敢決,便是利。

    如劉琮以荊州降曹操,則是魏之荊州矣。

    是時先主未有可據之地,孔明欲取之,以為興王業之本,此正大義所當然。

    先主不決以大義,卻顧戀劉表之私情,而不忍取,是利也。

     觊效,如先難後獲,先事後得,皆是先盡其在我所當為而不計效。

    仁人明道不計功,正誼不謀利。

    自漢以來,無人似董仲舒看得如此分明。

    如揠苖助長,便是望效太速。

    太宗即位四年,外戶不閉,鬥米三錢,方是小康,便道行仁義既效,便有矜色。

     外慕,如今科舉之學,全是外慕。

    自嬰孩便專學綴緝,為取科名之具,至白首不休,切身義理全無一點,或有早登科第,便又専事雜文,為幹求遷轉之計,一生學問,全是脫空。

    古之學為己,今之學為人。

    為己是無所慕,為人是有所慕,此便是義利之分。

    義利界分最要别白分明。

    若不别白分明,則有義之似利,利之似義,便都含糊沒分曉了,末稍歸宿隻堕在利中去,更無複有義矣。

     鬼神 鬼神一節,說話甚長,當以聖經說鬼神本意作一項論,又以古人祭祀作一項論,又以後世淫祀作一項論,魂魄附又以後世妖怪作一項論。

     程子曰:鬼神者,造化之迹也。

    張子曰:鬼神者,二氣之良能也。

    說得皆精切。

    造化之迹,以陰陽流行着見于天地間者言之。

    良能,言二氣之徃來,是自然能如此。

    大抵鬼神隻是陰陽二氣之屈伸徃來。

    自二氣言之,神是陽之靈,鬼是陰之靈。

    靈雲者,隻是自然屈伸徃來恁地活爾。

    自一氣言之,則氣之方伸而來者屬陽,為神;氣之已屈而徃者屬陰,為鬼。

    如春夏是氣之方長,屬陽,為神;秋冬是氣之已退,屬陰,為鬼;其實二氣隻是一氣耳。

     天地間無物不具陰陽,陰陽無所不在,則鬼神亦無所不有。

    大抵神之為言伸也,伸是氣之方長者也;鬼之為言歸也,歸是氣之已退者也。

    自天地言之,天屬陽,神也;地屬陰,鬼也。

    就四時言之,春夏氣之伸,屬神;秋冬氣之屈,屬鬼。

    又自晝夜分之,晝屬神,夜屬鬼。

    就日月言之,日屬神,月屬鬼。

    又如鼓之以雷霆,潤之以風雨,是氣之伸,屬神;及至收斂後,帖然無蹤迹,是氣之歸,屬鬼。

    以日言,則日方升屬神,午以後漸退,屬鬼。

    以月言,則初三生明屬神,到十五以後屬鬼。

    如草木生枝生葉時屬神,衰落時屬鬼。

    如潮之來屬神,潮之退屬鬼。

    凡氣之伸者皆為陽屬神,凡氣之屈者皆為陰屬鬼。

    古人論鬼神,大槩如此,更在人自體究。

     禮運言“人者,陰陽之交,鬼神之會,”說得亦親切。

    此真聖賢之遺言,非漢儒所能道也。

    葢人受陰陽二氣而生,此身莫非陰陽。

    如氣陽血陰,脈陽體陰,頭陽足陰,上體為陽下體為陰。

    至于口之語黙,目之寤寐,鼻息之呼吸,手足之屈伸,皆有陰陽分屬。

    不特人如此,凡萬物皆然。

    中庸所謂“體物而不遺”者,言陰陽二氣為物之體,而無不在耳。

    天地間無一物不是陰陽,則無一物不具鬼神。

     祭義宰我問鬼神一段甚長,說得極好。

    如曰“氣也者,神之盛也;魄也者,鬼之盛也”雲雲,鄭氏注謂:口鼻之呼吸為魂,耳目之聰明為魄。

    又解得明切。

    子産謂“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陽曰魂。

    ”斯言亦真得聖賢之遺旨。

    所謂始化,是胎中畧成形時。

    人初間纔受得氣,便結成個胚胎模様,是魄。

    既成魄,便漸漸會動,屬陽,曰魂。

    及形既生矣,神發知矣,故人之知覺屬魂,形體屬魄。

    陽為魂,陰為魄。

    魂者,陽之靈而氣之英;魄者,陰之靈而體之精。

    如口鼻呼吸是氣,那靈活處便是魂;耳目視聽是體,那聰明處便是魄。

     左傳曰:心之精爽,是謂魂魄。

    淮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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