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學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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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且也,摧敗中國之軍,從不窮追,追亦不過鳴空炮懾之而已,是尤有精義焉。

    蓋追奔逐北,能斃敵十之五六,為至衆矣,而其未死者,必鑒于奔敗之不免于死,再遇戰事,将憤而苦鬥以求生;是敗卒皆化為精兵,不啻代敵操練矣。

    惟敗之而不殺,偵知走與禽,皆求生之道;由是戰者知不戰不死,戰必不勇,守者知不守不死,守必不堅,民知非與己為敵,必無固志,且日希彼之惠澤。

    當日本去遼東時,民皆号泣從之,其明征也。

    嗟乎!仁義之師,所以無敵于天下者,夫何恃?恃我之不殺而已矣。

    《易》曰﹕"神武不殺。

    "不殺即其所以神武也。

    佳兵不祥,盍圖之哉! 三十六 中國之兵,固不足以禦外侮,而自屠割其民則有餘。

    自屠割其民,而力受大爵,膺大賞,享大名,瞷然驕居,自以為大功者,此吾所以至恥惡湘軍不須臾忘也。

    雖然,彼為兵者,亦可謂大愚矣。

    月得饷銀三兩餘,營官又從而減蝕之,所餘無幾,内不足以贍其室家,外僅足以殖其生命,而且饑疲勞辱,無所不至,寒凝北征,往往凍斃于道,莫或收恤。

    其無所賴于為兵如此也,然而一遇寇警,則驅使就死。

    養之如彼其簿,責之如此其厚,自非喪心病狂,生而大愚者,孰能任為兵矣?迨聞牛莊一役,一戰而沮,為之奇喜,以為吾民之智,此其猛進乎!至于所謂制兵,養雖愈簿,然本不足以備戰守,又不足論。

    且其召募,皆集于臨事,非素教之也。

    敵既壓境,始起而奪其農民之耒耜,強易以未嘗聞之後膛槍炮,使執以禦敵,不聚殲其兵而饋械于敵,夫将焉往?及其死綏也,則委之而去,視為罪所應得。

    旌恤之典,盡居具文,妻子哀望,莫之過問。

    即或幸而不死,且嘗立功矣,而兵雖稍解,遽遣歸農,扶傷裹創,生計乏絕,或散于數千裡外,欲歸不得,淪為乞丐,而殺遊勇之令,又特嚴酷。

    吾初以為遊勇者,必其兵勇之逃亡為盜賊者,然不得為盜賊之證也。

    既乃知不然,即其遣散不得歸者也。

    今制:獲遊民,先間其曾充營勇否,曾充營勇,即就地正法,而報上官曰﹕殺遊勇若幹人。

    "上官即逛以為功,所謂遊勇者而已矣。

    嗚呼,吾今乃知曾充營勇為入于死罪之名!上既召之,乃即以應召者為入于死罪之名,是上以死罪召之也。

    .設陷阱以誘民,從而掩之殺之,以遇禽獸或尚不忍矣,奈何虐吾華民,果決乃爾耶!殺遊勇之不足,又濟之以殺"會匪"。

    原"會匪"之興,亦兵勇互相聯結,互相扶助,以同,惹難耳。

    此上所當嘉予贊歎者。

    且會也者,生人之公理不可無也。

    今則不許其公;不許其公,則必出于私,亦公理也。

    遂乃橫被以"匪"之名,株連搜殺,死者歲辄以萬計。

    往年梅生、李洪同謀反之案,梅生照西律監禁七月,期滿仍逍遙上海,而中國長江一帶,則血流殆遍。

    徙自虐民,不平孰甚!況官吏貪于高擢,賤勇涎于厚賞,于是誣陷良民,枉殺不辜,蔑所不有矣。

    凡此皆所謂弈也。

    彼其治天下也,于差役亦期類也。

    既召而役使之矣,複賤孱之,蹴踏之,三代不得同為良民,着有令甲。

    且又不唯兵與役之為阱也,其所以待官待士待農待工待商者,繁其條例,降其等衰,多為之網罟,故侵其利權,使其前跋後〈踱〉,牽制萬狀,力倦筋疲,末由自振,卒老死于奔走艱蹇,而生人之氣,索然俱盡。

    然後彼君主者,始坦然高枕曰:"莫予毒也已。

    "此其阱天下之故,莊所謂"遊于羿之彀中"。

    中央者地也,然而不中者命也,今也不中者誰欤?君主之禍,所以烈矣。

     三十七 君臣之禍亟,而父子、夫婦之倫遂各以名勢相制為當然矣。

    此皆三綱之名之為害也。

    名之所在,不惟關其口,不敢昌言,乃并锢其心,使不敢涉想。

    愚黔首之術,故莫以繁其名為尚焉。

    君臣之名,或尚以人合而破之。

    至于父子之名,則真以為天之所合,卷舌而不敢議。

    不知天合者,泥于體魄之言也,不見靈魂者也。

    子為天之子,父亦為天之子,父非人所得而襲取也,平等也。

    且天又以元統之,人亦非天所得而陵壓也,平等也。

    莊曰:"相忘為上,孝為次焉。

    "相忘則平等矣。

    詹詹小儒,烏足以語此哉?雖然,又非謂相忘者遂不有孝也。

    法尚當舍,何況非法;孝且不可,何況不孝哉?夫彼之言天合者,于父子固有體魄之可據矣,若夫姑之于婦,顯為體魄之說所不得行,抑何相待之暴也?古者舅姑飨婦,行一獻之禮,送爵薦脯,直用主賓相酬酢者處之。

    誠以付托之重,莫敢不敬也。

    今則虜役之而已矣,鞭笞之而已矣。

    至計無複之,辄自引決。

    村女裡婦,見戕于姑惡,何可勝道?父母兄弟,茹終身之痛,無術以援之,而卒不聞有人焉攘臂而出,昌言以正其義。

    又況後母之于前子,庶妾之于嫡子,主人之于奴婢,其于體魄皆無關,而黑暗或有過此者乎!三綱之懾人,足以破其膽,而殺其亞魂,有如此矣。

    《記》曰:"婚姻之禮廢,夫婦之道苦。

    "本非兩情相願,而強合漠不相關之人,絷之終身,以為夫婦,夫果何恃以伸其偏權而相若哉?實亦三綱之說苦之也。

    夫既自命為綱,則所以遇其婦者,将不以人類齒。

    于古有下堂求去者,尚不失自主之權也。

    自秦垂暴法,于會稽刻石,宋儒炀之,妄為"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"之瞽說,直于室家施申、韓,閨闼為岸獄,是何不幸而為婦人,乃為人申、韓之,岸獄之!此在常人,或猶有所忌而不能肆;彼君主者,獨兼三綱而據其上,父子夫婦之間,視為錐刃地耳。

    書史所記,更仆難終。

    今制伯叔父若從祖、祖父,雖朝夕燕見,不能無拜跪,甚至于本生父母,臣之妾之,而無答禮。

    中國動以倫常自矜異,而疾視外人;而為之君者,乃真無複倫常,天下轉相習不知怪,獨何欤?尤可憤者,己則渎亂夫婦之倫,妃禦多至不可計,而偏喜絕人之夫婦,如所謂割勢之閹寺與幽閉之官人,其殘暴無人理,雖禽獸不逮焉。

    而工于獻媚者,又曲為廣嗣續之說,以文其惡。

    然則閹寺、官人之嗣續固當殄絕之耶?且廣嗣級之說,施于常人,且猶不可矣;中國百務不講,無以養,無以教,獨于嗣續,自長老以至弱幼,自都邑以至村僻,莫不視為絕重大之事,急急以圖之,何其惑也?徒泥于體魄,而不知有靈魂,其愚而惑,勢必至此。

    向使伊古以來,人人皆有嗣續,地球上早無客人之地矣,而何以為存耶?又況天下者,天下之天下,徒廣獨夫民賊之嗣級,複奚為也?獨夫民賊,固甚樂三綱之名,一切刑律制度皆依此為率,取便己故也。

     三十八 五倫中于人生最無弊而有益,無纖毫之苦,有淡水之樂,其惟朋友乎。

    顧擇交何如耳,所以者何?一曰"平等";二曰"自由";三曰"節宣惟意"。

    總括其義,曰不失自主之權而已矣。

    兄弟于朋友之道差近,可為其次。

    餘皆為三綱所蒙蔀,如地獄矣。

    上觀天文,下察地理,遠取諸物,近取之身,能自主者興,不能者敗。

    公理昭然,罔不率此。

    倫有五,而全具自主之權者一,矣安得不矜重之乎!且夫朋友者,固統住世出世所不得廢也。

    自孔、耶以來,先儒牧師所以為教,所以為學,莫不倡學會,聯大群,動辄合數千萬人以為朋友。

    蓋匪是郥不有教,不有學,亦即不有國,不有人。

    凡吾所謂仁,要不能不恃乎此。

    為孔者知之,故背其井裡,捐棄其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倫,而從孔遊。

    其或幹祿為宰,雖群索居,孔必斥之,甚至罪為賊夫人之子,而稱吾與燕也以誘之;及至終不可留,睽迸四出,猶咨歎曰:"從我于陳、蔡者,皆不及門也。

    "其惋惜也如此。

    為耶者知之,故背其井裡,捐棄其君臣父子夫婦兄弗之倫,而從耶遊。

    甚至稅吏漁師,皆舍其素業,而同歸于天國。

    雖親死歸葬,耶猶不許曰:"聽其死人葬死人。

    "其固結也又如此。

    然此猶世法也。

    若夫釋迦文佛,誠超出矣,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倫,皆空諸所有,棄之如無,而獨于朋友,則出定入定,無須臾離。

    說法必與幾萬千人俱,必有十方諸佛諸菩薩來會,而已亦不離獅子座,現身一切處,偏往無量無邊恒河沙數世界與諸佛諸菩薩會,往來問答,曾無休息。

    甚至如《華嚴經》所說:"雖暫住胎中,而往來聚會說決如故。

    "此其于朋友何如矣?世俗泥于體魄,妄生分别,為親〈竦〉遠近之名,而末視朋友。

    夫朋友豈真貴于餘四倫而已,将為四倫之圭臬。

    而四倫鹹以朋友之道貫之,是四倫可廢也。

    此非讕言也。

    其在孔教,臣哉鄰哉,與國人交,君臣朋友也;不獨父其父,不獨子其子,父子朋友也;夫婦者,嗣為兄弟,可合可離,故孔氏不諱出妻,夫婦朋友也;至兄弟之為友于,更無論矣。

    其在耶教,明标其旨曰:"視敵如友。

    "故民主者,天國之義也,君臣朋友也;父子異宮異财,父子朋友也;夫婦擇偶判妻,皆由兩情自願,而成婚于教堂,夫婦朋友也;至于兄弟,更無論矣。

    其在佛教,則盡率其君若臣與夫父母妻子兄弟眷屬天親,一一出家受戒,會于法會,是又普化彼四倫者,同為朋友矣。

    無所謂國,若一國;無所謂家,若一家;無所謂身,若一身。

    夫惟朋友之倫獨尊,然後彼四倫不廢自廢。

    亦惟明四倫之當廢,然後朋友之權力始大。

    今中外皆侈談變法,而五倫不變,則舉凡至理要道,悉無從起點,又況于三綱哉! 三十九 西人憫中國之愚于三綱也,亟勸中國稱天而治:以天綱人,世法平等,則人人不失自主之權,可掃除三綱畸輕畸重之弊矣。

    固秘天為耶教所獨有,轉議孔教之不免有閑漏,不知皆孔教之所已有。

    大《易》之義,天下地"泰",反之"否";火下水"既濟",反之"未濟";凡陽下陰、男下女吉,反之兇且吝。

    是早嬌其不平等之弊矣。

    且《易》曰"統天'",曰"先天而天弗違",殆與佛同乎?是又出于耶教之上。

    特此土衆生根器太劣,不皆聞大同之教。

    今所流布者,言小康十居七八,猶佛之有小乘,有權教,而又竄亂淆奪于鄉願之學派,是以動為彼所持也。

    今将籠衆教而合之,則為孔教者鄙外教之不純,為外教者即笑孔教之不廣,二者必無相從之勢也。

    二者不相從,斯教之大權,必終授諸佛教。

    佛教純者極純,廣者極廣,不可為典要。

    惟教所适,極地球上所有群教群經諸子百家,虛如名理,實如格緻,以及希夷不可聞見,為人思力所僅能到,乃至思力所必不能到,無不異量而兼容,殊條而共貫。

    佛教雖創于印度,而為婆羅門及回教所厄,卒未得偏行,故印度之亡,佛無與焉。

    據佛書,釋迦文佛嘗娶三妻,諸大菩薩亦多有妻者,出家乃其一法耳,何官盡似今日之儈流乎?英士韋廉臣着《古教彙參》,偏诋群教,獨于佛教則歎曰:"佛真聖人也。

    "美士阿爾格特嘗糾同志創佛學會于印度,不數年,歐、美各國遂皆立分會,凡四十餘處,法國信者尤衆,且翕然稱之曰:"地球上最興盛之教,無若耶者;他日耶教衰歇,足以代興者,其佛乎?"英士李提摩太嘗翻譯《大乘起信論》,傳于其國,其為各教折服如此。

    日本素以佛教名于亞東,幾無不通其說者。

    近日南條文雄諸人,至分詣絕域,偏搜梵文古經,成梵文會,以治佛學。

    故日本變法之易,繄惟佛教隐為助力,使變動不居,以無膠固執着之見存也。

    總之佛教能治無量無追不可說不可說之日球星球,盡虛空界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之微塵世界。

    盡虛空界,何況此區區之一地球。

    故言佛教,則地球之教,可合而為一。

    由合一之說推之,西人深贊中國井田之法,為能禦天災,盡地利,安土著,平道路,限戎馬,均貧富。

    其治河為縱橫方罫之堤,實陰用之而收奇效。

    故盡改民主以行井田之法,則地球之政,可合而為一。

    又其不易合一之故:由語言文字,萬有不齊,越國即不相通,愚賤尤難偏曉;更若中國之象形字,尤為之梗也。

    故盡改象形字為諧聲,各用土語,互譯其意,朝授而夕解,彼作而此述,則地球之學,可合而為一。

     四十 孔教何嘗不可偏治地球哉!然教則是,而所以行其教者則非也。

    無論何等教,無不嚴事其教主,俾定于一尊,而牢籠萬有,故求智者往焉,求财者往焉,求子者往焉,求壽者往焉,求苦者往焉。

    由日用飲食之身,而成家人父子之天下,寤寐寝興,靡纖靡巨,人人懸一教主于心目之前,而不敢紛馳于無定,道德所以一,風俗所以同也。

    中國則不然。

    府廳州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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