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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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不居功。
過而不存, 不恃才而數為之。
故曰“遊”。
所依者仁而已。
藝者,仁之迹。
天下有道,道随身出; 身不徒出,道随以行。
天下無道,身随道屈。
道不可行,身必隐也。
此謂愛身以愛道,見有道而不見有身。
“安土”,不懷居也;懷則有所從違而不安。
有為而重遷,無為而輕遷,皆懷居也。
有為重遷,為利所靡也;無為輕遷,非義所當去,激于一往而去之。
“老而不死,是為賊。
”幼不率教,長無循述,老不安死,三者皆賊生之道也。
率教、循述,以全生理;安死,以順生氣,老不安死,欲甯神靜氣以幾幸不死。
原壤蓋老氏之徒,修久視之術者。
屈伸,自然之理,天地生化之道也。
欲于天化以偷生,不屈則不伸,故曰賊生。
“樂驕樂”則佚欲, 凡侈皆生于驕也。
“樂宴安”則不能徙義。
偷安則以義為繁難而外之,莊、告是也。
“不僭不賊”,其不忮不求之謂乎! 不忮,則不越分而妄作;不求,則不損物以利己;心平,則動皆無咎。
不穿窬,義也;謂非其有而取之曰盜,亦義也。
恻隐,仁也;如天,亦仁也。
故擴而充之,不可勝用。
仁義之全體具足于性,因推行而有小大爾。
小者不遺,知天性之在人;大而無外,知人之可達于天。
自養,薄于人,私也; 欲希衆而要譽。
厚于人,私也。
有意忘物。
稱其才, 當作“财”。
随其等,無驕吝之弊,斯得之矣。
厚人者驕,自厚者吝。
君子之用财,稱物平施,心無系焉爾。
罪己則無尤。
引過自責,盡仁盡禮,尤之者妄人而已,不足恤也。
困辱非憂,取困辱為憂; 以取困辱為憂,則困辱不足憂矣。
榮利非樂,忘榮利為樂。
有道則若固有之。
“勇者不懼”,死且不避而反不安貧,則其勇将何施邪?不足稱也; 人有氣誼所激,奮不顧身,而不能安貧者,不受嘑蹴以死而受萬鐘。
勇之所施,施于所欲而已。
勇莫勇于自制其欲。
“仁者愛人”,彼不仁而疾之深,其仁不足稱也;皆迷謬不思之甚。
故仲尼卒歸諸亂雲。
思死與貧之孰重孰輕,則專緻其勇于義矣;思彼之可疾惟其不仁,而我疾之甚,則自薄其愛,人将疾我矣。
必内笃其仁而後愛笃以溥。
擠人者人擠之,侮人者人侮之。
“出乎爾者反乎爾”,理也; 不仁、無禮者所應得。
勢不得反,亦理也。
反則成乎相報無已之勢,自反而無難于妄人,君子自盡容物之理。
克己行法為賢, 不已榮利失自守之道,克己之事也。
審其宜而進退,行法之事也。
樂己可法為聖。
自有其樂,進退屈伸,因時而不累其心,皆得其中,允為行藏之法。
聖與賢,迹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。
辟世者依乎中庸,沒世不遇而無嫌;辟地者不懷居以害仁,辟色者遠恥于将形,辟言者免害于禍辱,此為士清濁淹速之殊也。
知幾則速,速則純乎清矣。
知幾者,非于幾而察之,心純乎道,樂以忘憂,則見幾自明。
故曰“知幾其神乎!” 辟世辟地,雖聖人亦同,然憂樂于中,與賢者、其次者為異,故曰迹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。
賢者未免于憂,自克而已;聖人樂天,雖憂世而不以為悶。
“進賢如不得已,将使卑逾尊,疏逾戚”之意,與《表記》所謂“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,易進而難退則亂也”相表裡。
君慎于進賢,非吝也;士慎于自進,非驕也。
天位天職,非己所得私,君臣交慎,則天理順而人能畢效矣。
“弓調而後求勁焉,馬服而後求良焉,士必悫而後智能焉。
”不悫而多能,譬之豺狼不可近。
君之取士,士之取友,以此求之則不失。
悫者,人之恒心也。
小人之誤國而賣友者,唯無恒而已。
谷神能象其聲而應之, 谷之虛而能應者曰神。
象其聲,無異響也。
非謂能報以律呂之變也, 以虛應物而能象之,仿佛得其相似者而已。
不能窮律呂之變,不能合同于異,盡情理之微也。
猶蔔筮叩以是言則報以是物而已,《易》所謂“同聲相應”是也。
神之有方者,非能變者也。
王弼謂“命呂者律”,語聲之變,非此之謂也。
命,猶倡也。
律倡之,呂和之,而聲之變乃備,律呂清濁洪細之不同,合異而同,變乃可盡。
故孤陽不生,獨陰不成,至中之理,仁義不倚,君子之道。
出處語默之不齊,命官取友之無黨,高明沉潛之相濟,中道之矩,神化之所以行也。
若應所同而違所異,則小人之道矣。
惟其中無主而量不宏,以谷神為妙用而不以誠也。
行前定而不疚,光明也。
前定者,非執一而固必之;正大經以應天下,昭然使人喻之。
大人虎變,夫何疚之有! 大經正而萬變皆載其威,神行不同而心則一,所以不疚。
言從作乂,名正,其言易知,人易從。
聖人不患為政難,患民難喻。
德禮之精意,民不能知,挈其要以定大經。
故修辭立誠,聖人有其難其慎者,詳則多疑,略則不喻。
《春秋》之筆削,遊、夏不能贊一辭,以此。
張子正蒙注卷六終
過而不存, 不恃才而數為之。
故曰“遊”。
所依者仁而已。
藝者,仁之迹。
天下有道,道随身出; 身不徒出,道随以行。
天下無道,身随道屈。
道不可行,身必隐也。
此謂愛身以愛道,見有道而不見有身。
“安土”,不懷居也;懷則有所從違而不安。
有為而重遷,無為而輕遷,皆懷居也。
有為重遷,為利所靡也;無為輕遷,非義所當去,激于一往而去之。
“老而不死,是為賊。
”幼不率教,長無循述,老不安死,三者皆賊生之道也。
率教、循述,以全生理;安死,以順生氣,老不安死,欲甯神靜氣以幾幸不死。
原壤蓋老氏之徒,修久視之術者。
屈伸,自然之理,天地生化之道也。
欲于天化以偷生,不屈則不伸,故曰賊生。
“樂驕樂”則佚欲, 凡侈皆生于驕也。
“樂宴安”則不能徙義。
偷安則以義為繁難而外之,莊、告是也。
“不僭不賊”,其不忮不求之謂乎! 不忮,則不越分而妄作;不求,則不損物以利己;心平,則動皆無咎。
不穿窬,義也;謂非其有而取之曰盜,亦義也。
恻隐,仁也;如天,亦仁也。
故擴而充之,不可勝用。
仁義之全體具足于性,因推行而有小大爾。
小者不遺,知天性之在人;大而無外,知人之可達于天。
自養,薄于人,私也; 欲希衆而要譽。
厚于人,私也。
有意忘物。
稱其才, 當作“财”。
随其等,無驕吝之弊,斯得之矣。
厚人者驕,自厚者吝。
君子之用财,稱物平施,心無系焉爾。
罪己則無尤。
引過自責,盡仁盡禮,尤之者妄人而已,不足恤也。
困辱非憂,取困辱為憂; 以取困辱為憂,則困辱不足憂矣。
榮利非樂,忘榮利為樂。
有道則若固有之。
“勇者不懼”,死且不避而反不安貧,則其勇将何施邪?不足稱也; 人有氣誼所激,奮不顧身,而不能安貧者,不受嘑蹴以死而受萬鐘。
勇之所施,施于所欲而已。
勇莫勇于自制其欲。
“仁者愛人”,彼不仁而疾之深,其仁不足稱也;皆迷謬不思之甚。
故仲尼卒歸諸亂雲。
思死與貧之孰重孰輕,則專緻其勇于義矣;思彼之可疾惟其不仁,而我疾之甚,則自薄其愛,人将疾我矣。
必内笃其仁而後愛笃以溥。
擠人者人擠之,侮人者人侮之。
“出乎爾者反乎爾”,理也; 不仁、無禮者所應得。
勢不得反,亦理也。
反則成乎相報無已之勢,自反而無難于妄人,君子自盡容物之理。
克己行法為賢, 不已榮利失自守之道,克己之事也。
審其宜而進退,行法之事也。
樂己可法為聖。
自有其樂,進退屈伸,因時而不累其心,皆得其中,允為行藏之法。
聖與賢,迹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。
辟世者依乎中庸,沒世不遇而無嫌;辟地者不懷居以害仁,辟色者遠恥于将形,辟言者免害于禍辱,此為士清濁淹速之殊也。
知幾則速,速則純乎清矣。
知幾者,非于幾而察之,心純乎道,樂以忘憂,則見幾自明。
故曰“知幾其神乎!” 辟世辟地,雖聖人亦同,然憂樂于中,與賢者、其次者為異,故曰迹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。
賢者未免于憂,自克而已;聖人樂天,雖憂世而不以為悶。
“進賢如不得已,将使卑逾尊,疏逾戚”之意,與《表記》所謂“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,易進而難退則亂也”相表裡。
君慎于進賢,非吝也;士慎于自進,非驕也。
天位天職,非己所得私,君臣交慎,則天理順而人能畢效矣。
“弓調而後求勁焉,馬服而後求良焉,士必悫而後智能焉。
”不悫而多能,譬之豺狼不可近。
君之取士,士之取友,以此求之則不失。
悫者,人之恒心也。
小人之誤國而賣友者,唯無恒而已。
谷神能象其聲而應之, 谷之虛而能應者曰神。
象其聲,無異響也。
非謂能報以律呂之變也, 以虛應物而能象之,仿佛得其相似者而已。
不能窮律呂之變,不能合同于異,盡情理之微也。
猶蔔筮叩以是言則報以是物而已,《易》所謂“同聲相應”是也。
神之有方者,非能變者也。
王弼謂“命呂者律”,語聲之變,非此之謂也。
命,猶倡也。
律倡之,呂和之,而聲之變乃備,律呂清濁洪細之不同,合異而同,變乃可盡。
故孤陽不生,獨陰不成,至中之理,仁義不倚,君子之道。
出處語默之不齊,命官取友之無黨,高明沉潛之相濟,中道之矩,神化之所以行也。
若應所同而違所異,則小人之道矣。
惟其中無主而量不宏,以谷神為妙用而不以誠也。
行前定而不疚,光明也。
前定者,非執一而固必之;正大經以應天下,昭然使人喻之。
大人虎變,夫何疚之有! 大經正而萬變皆載其威,神行不同而心則一,所以不疚。
言從作乂,名正,其言易知,人易從。
聖人不患為政難,患民難喻。
德禮之精意,民不能知,挈其要以定大經。
故修辭立誠,聖人有其難其慎者,詳則多疑,略則不喻。
《春秋》之筆削,遊、夏不能贊一辭,以此。
張子正蒙注卷六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