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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鹹為法則。
此言王者之心,本于一原而散于萬有,體天地民物之理,全備而貫通之,故随時用中,一緻而百慮,異于執見聞以為我,私偏尚而流于霸功也。
言有教, 言皆心得而可為法則。
動有法, 動審乎幾而不逾乎閑。
晝有為, 日用皆察著而力行之。
宵有得, 靜思以精義。
息有養, 物無時不相引,而靜正以養之,勿使牿害。
瞬有存。
心易出而外馳,持理勿忘以因時順應。
此張子自得之實修,特著之以自考而示學者。
其言嚴切,先儒或議其太迫。
然苟息心以靜,而不加操持嚴密之功,則且放逸輕安,流入于釋、老之虛寂;逮其下流,則有如近世王畿之徒,汩沒誕縱,成乎無忌憚之小人。
故有志聖功者,必當以此為法。
君子于民,導使為德而禁其為非,不大望于愚者之道與禮,謂道民以言,禁民以行,斯之謂爾。
文義未詳,疑有阙誤。
大略謂不過望愚民而嚴為之禁,但修之己者,言可法,行可則,以示民而感之使善。
無征而言,取不信、啟詐妄之道也。
以意度之,以理概之,雖其說是而取人不信,且使詐妄者效之,而造僞說以誣世。
杞、宋不足征吾言則不言, 得其大指,可以義起,而終不言。
周足征則從之,故無征不信,君子不言。
言天者征于人,言心者征于事,言古者征于今,所謂“修辭立其誠”也。
便僻,足恭;善柔,令色;便佞,巧言。
無識者取友,取此而已。
故君子擇交,莫惡于易與,莫善于勝己。
己不逮而惡人之驕,自棄者也。
“僻”當作“辟”。
節禮樂,不使流離相勝,能進反以為文也。
流于彼,則離于此矣。
禮主于減,所以裁抑形神而使不過;然必進以為文者,鼓動其歡欣暢達之情以行禮,則無強制不安而難繼之憂。
樂主乎盈,以舒志氣而使樂于為善;然必反以為文者,收斂神情,如其自得者而樂之,則無随物以靡、往而不複之傷。
蓋禮樂互相為節而成章,其數精,其義得,其合同而化之神,斯須不去而節自著,故樂之不厭。
驕樂,侈靡;宴樂,宴安。
其氣驕者其用物必侈,侈則愈驕;其心好樂者必偷安,則愈不知戒懼。
言形則蔔如響, 言形,謂可名言所疑,使蔔人正告鬼神,無暗昧不可言之隐。
以是知蔽固之私心,不能默然以達于性與天道。
性者,神之凝于人;天道,神之化也。
蔽固者為習氣利欲所蔽,雖有測度性天之智而為所固隘,必且有意與天違之隐,不得已而托于默以自匿,是其求明之心,早與性天之廓然大公、昭示無隐者相違,亦猶懷私而不能昌言者,蔔而神不告也。
陸、王之學多所秘藏,與釋氏握拳、豎拂同其詭閟,蓋弗能洞開心意以通極于天則,故若明若昧,無由測性天之實也。
人道知所先後, 謂笃親不遺舊。
則恭不勞,慎不葸,勇不亂,直不絞,民化而歸厚矣。
大經正則自得其和矣。
合二章為一,亦挈前文之說,而于義未安。
蓋聖賢之言,推其極無不可以貫通,而義各有指,不可強合。
此則張子之小疵。
膚受,陽也;其行,陰也。
以膚受激烈明愬,其迹陽也;險而隐,其情陰也。
象生,法必效,故君子重夫剛者。
象者心所設,法者事所著。
膚受雖内陰而外陽,然其險谲不能終隐,則其後必苶然而自失,心柔則事必不剛也。
剛者無欲而伸,有其心乃有其事,則純乎陽,而千萬人吾往矣。
必言象法者,以凡人未有事而心先有其始終規畫之成象,此陰陽之序,善惡之幾,君子所必審察也。
歸罪為尤,罪己為悔。
人歸罪于己為尤,己既失而追自咎為悔。
“言寡尤”者,不以言得罪于人也。
言必于理之有征,人孰得而罪之。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能恕己以仁人也。
恕己,猶言如己之心。
“在邦無怨,在家無怨”,己雖不施不欲于人,然人施于己,能無怨也。
反仁,反禮而已。
此仁者存心之常定也。
“敬而無失”,與人接而當也; 親疏尊卑各得其分誼。
“恭而有禮”,不為非禮之恭也。
恭以自靖,非徇物也。
聚百順以事君親,故曰“孝者畜也”,又曰“畜君者好君也”。
畜之為言聚也。
孝子于親,忠臣于君,孤緻其心而不假于外,非期聚乎自順也。
然其誠之專至,則凡心之所念,身之所為,物之所遇,皆必其順于君親者而後敢為,則不期于事之順而自無不順矣,然後可以養親之志而引君于道。
事父母“先意承志”, 意将動而先知之,則順其美而幾谏其失;志之所存,則承之以行而無違。
故能辨志、意之異,然後能教人。
因禮文而推廣之,于意言先,于志言承,則可從不可從分矣。
意者,乍随物感而起也;志者,事所自立而不可易者也。
庸人有意而無志,中人志立而意亂之,君子持其志以慎其意,聖人純乎志以成德而無意。
蓋志一而已,意則無定而不可紀。
善教人者,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,志正,則意雖不立,可因事以裁成之。
不然,待其意之已發,或趨于善而過獎之,或趨于不善而亟絕之,賢無所就而不肖者莫知所惡,教之所以不行也。
藝者,日為之分義,涉而不有,
此言王者之心,本于一原而散于萬有,體天地民物之理,全備而貫通之,故随時用中,一緻而百慮,異于執見聞以為我,私偏尚而流于霸功也。
言有教, 言皆心得而可為法則。
動有法, 動審乎幾而不逾乎閑。
晝有為, 日用皆察著而力行之。
宵有得, 靜思以精義。
息有養, 物無時不相引,而靜正以養之,勿使牿害。
瞬有存。
心易出而外馳,持理勿忘以因時順應。
此張子自得之實修,特著之以自考而示學者。
其言嚴切,先儒或議其太迫。
然苟息心以靜,而不加操持嚴密之功,則且放逸輕安,流入于釋、老之虛寂;逮其下流,則有如近世王畿之徒,汩沒誕縱,成乎無忌憚之小人。
故有志聖功者,必當以此為法。
君子于民,導使為德而禁其為非,不大望于愚者之道與禮,謂道民以言,禁民以行,斯之謂爾。
文義未詳,疑有阙誤。
大略謂不過望愚民而嚴為之禁,但修之己者,言可法,行可則,以示民而感之使善。
無征而言,取不信、啟詐妄之道也。
以意度之,以理概之,雖其說是而取人不信,且使詐妄者效之,而造僞說以誣世。
杞、宋不足征吾言則不言, 得其大指,可以義起,而終不言。
周足征則從之,故無征不信,君子不言。
言天者征于人,言心者征于事,言古者征于今,所謂“修辭立其誠”也。
便僻,足恭;善柔,令色;便佞,巧言。
無識者取友,取此而已。
故君子擇交,莫惡于易與,莫善于勝己。
己不逮而惡人之驕,自棄者也。
“僻”當作“辟”。
節禮樂,不使流離相勝,能進反以為文也。
流于彼,則離于此矣。
禮主于減,所以裁抑形神而使不過;然必進以為文者,鼓動其歡欣暢達之情以行禮,則無強制不安而難繼之憂。
樂主乎盈,以舒志氣而使樂于為善;然必反以為文者,收斂神情,如其自得者而樂之,則無随物以靡、往而不複之傷。
蓋禮樂互相為節而成章,其數精,其義得,其合同而化之神,斯須不去而節自著,故樂之不厭。
驕樂,侈靡;宴樂,宴安。
其氣驕者其用物必侈,侈則愈驕;其心好樂者必偷安,則愈不知戒懼。
言形則蔔如響, 言形,謂可名言所疑,使蔔人正告鬼神,無暗昧不可言之隐。
以是知蔽固之私心,不能默然以達于性與天道。
性者,神之凝于人;天道,神之化也。
蔽固者為習氣利欲所蔽,雖有測度性天之智而為所固隘,必且有意與天違之隐,不得已而托于默以自匿,是其求明之心,早與性天之廓然大公、昭示無隐者相違,亦猶懷私而不能昌言者,蔔而神不告也。
陸、王之學多所秘藏,與釋氏握拳、豎拂同其詭閟,蓋弗能洞開心意以通極于天則,故若明若昧,無由測性天之實也。
人道知所先後, 謂笃親不遺舊。
則恭不勞,慎不葸,勇不亂,直不絞,民化而歸厚矣。
大經正則自得其和矣。
合二章為一,亦挈前文之說,而于義未安。
蓋聖賢之言,推其極無不可以貫通,而義各有指,不可強合。
此則張子之小疵。
膚受,陽也;其行,陰也。
以膚受激烈明愬,其迹陽也;險而隐,其情陰也。
象生,法必效,故君子重夫剛者。
象者心所設,法者事所著。
膚受雖内陰而外陽,然其險谲不能終隐,則其後必苶然而自失,心柔則事必不剛也。
剛者無欲而伸,有其心乃有其事,則純乎陽,而千萬人吾往矣。
必言象法者,以凡人未有事而心先有其始終規畫之成象,此陰陽之序,善惡之幾,君子所必審察也。
歸罪為尤,罪己為悔。
人歸罪于己為尤,己既失而追自咎為悔。
“言寡尤”者,不以言得罪于人也。
言必于理之有征,人孰得而罪之。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能恕己以仁人也。
恕己,猶言如己之心。
“在邦無怨,在家無怨”,己雖不施不欲于人,然人施于己,能無怨也。
反仁,反禮而已。
此仁者存心之常定也。
“敬而無失”,與人接而當也; 親疏尊卑各得其分誼。
“恭而有禮”,不為非禮之恭也。
恭以自靖,非徇物也。
聚百順以事君親,故曰“孝者畜也”,又曰“畜君者好君也”。
畜之為言聚也。
孝子于親,忠臣于君,孤緻其心而不假于外,非期聚乎自順也。
然其誠之專至,則凡心之所念,身之所為,物之所遇,皆必其順于君親者而後敢為,則不期于事之順而自無不順矣,然後可以養親之志而引君于道。
事父母“先意承志”, 意将動而先知之,則順其美而幾谏其失;志之所存,則承之以行而無違。
故能辨志、意之異,然後能教人。
因禮文而推廣之,于意言先,于志言承,則可從不可從分矣。
意者,乍随物感而起也;志者,事所自立而不可易者也。
庸人有意而無志,中人志立而意亂之,君子持其志以慎其意,聖人純乎志以成德而無意。
蓋志一而已,意則無定而不可紀。
善教人者,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,志正,則意雖不立,可因事以裁成之。
不然,待其意之已發,或趨于善而過獎之,或趨于不善而亟絕之,賢無所就而不肖者莫知所惡,教之所以不行也。
藝者,日為之分義,涉而不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