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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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謂感人以誠;所覺者先,謂察理獨精 “象憂亦憂,象喜亦喜”之心,誠信之不可測者也,故必疑其為僞。

    約略言之,想見其心有此四者。

    蓋聖人之心,大公無我,唯至仁充足,随所感通,即沛然若決江河而莫禦,于天下且然,而況其弟乎! “好問”,“好察迩言”,“隐惡揚善”,“與人為善”,“象憂亦憂,象喜亦喜”,皆行其所無事也,過化也,不藏怒也,不宿怨也。

     聖人之心,純一于善,惡之過于前,知其惡而已,不複留于胸中以累其神明,惡去而忘之矣。

    善則留,惡則去,如天地雖有不祥之物而不以累其生成。

    學者知此,則惡稱人之惡而勿攻;若其惡不仁雖至,乃唯以自嚴而不加乎其身;所以養吾心之善氣而泯惡于無迹,善日滋而惡日遠,誠養心之要也。

     舜之孝,湯、武之武,雖順逆不同,其為不幸均矣。

     瞽瞍底豫,順也;桀放、纣誅,逆也。

     明庶物,察人倫,然後能精義緻用,性其仁而行。

     舜惟一率其所生之性而審于親疏輕重之辨,故人悅之,天下将歸,皆不足以易其孺慕,而一言一動一舉念之間,無非曲盡其為子之義,故坦然行之,無所憂疑,而終至于底豫,所謂性之也。

     湯放桀,有慚德而不敢赦,執中之難也如是。

     欲赦之則可無慚,而負上帝求莫之心;欲不赦則順乎天,而于己君臣之義有所不安,擇于二者之中,輕重之權衡難定,故雖決于奉天讨罪,而慚終不釋。

     天下有道而已,在人在己不見其有間也,“立賢無方”也如是。

     乃其得天下以後不以己意行爵賞,明其本志唯在化無道為有道,與天下之賢者共治之,而昔之緻讨有罪,非己私而可無慚于天下,曲折以合于義,所謂反之也。

    事至于不幸,雖聖人難之矣。

    明物察倫以安于仁,此易簡之理所以配至德,非湯、武之所幾及也。

     “立賢無方”,此湯之所以公天下而不疑; 初行放伐之時,必且疑賢者之效尤,湯唯無求固其位之心,故天下安之。

    漢誅功臣,宋削藩鎮,皆昧屈伸之義而己私勝也。

     周公所以于其身望道而必吾見也。

     舊注:“周公”上疑有“坐以待日”四字。

     “帝臣不蔽”,言桀有罪,己不敢違天縱赦;既已克之,今天下莫非上帝之臣,善惡皆不可掩,惟帝擇而命之,己不敢不聽。

     湯放桀而不即自立,欲唯天所命、民所歸而戴之為君,其公天下之心如是。

    所以既有天下之後,立賢無方,不倚親臣為藩衛,如周之監殷,張子以此獨稱湯而略武王。

     “虞、芮質厥成”,訟獄者不之纣而之文王。

    文王之生所以縻系于天下,由于多助于四友之臣故爾。

     縻系,為人所系屬。

    文王無求天下歸己之心,乃四友之臣宣其德化,而天下慕之爾。

     以杞包瓜,文王事纣之道也。

     杞柳為筐也,瓜易壞者,包椷而藏之,使無急壞。

     厚下以防中潰,盡人謀而聽天命者與! 纣之無道極矣,周雖不伐,天下必有起而亡之者。

    文王受西伯之命,以德威鎮天下,故文王不興師,天下不敢動,厚集其勢,防中潰之變,所為盡人謀以延商者至矣。

    必天命之不可延而後武王伐之,天之命也,非己所願也,斯其所以為仁至義盡,而執中無難,非湯、武之所可及與! 上天之載,無聲臭可象,正惟儀刑文王,當冥契天德而萬邦信悅。

     文王之德,天德也,故法文王即合天載,求諸有可效者也。

    天之聰明,自民聰明,故萬邦作孚為契天之驗。

     故《易》曰:“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

    ” 心存文王之所以為文,則神明之德在矣。

     不以聲色為政,不革命而有中國,默順帝則而天下自歸者,其惟文王乎! 不以聲色為政者,非廢聲色也;有其心乃有其事,則物無不誠,而不于号令施為求民之從。

    其順帝則以孚民志者,皆積中發外,因時而出,天下自悅而信之。

     可願可欲,雖聖人之知,不越盡其才以勉焉而已。

     越,過也。

    聖人之願欲廣大,而不過盡其才之所可為,人道盡而帝則順,屈伸因乎時也。

     故君子之道四,雖孔子自謂未能;博施濟衆,修己安百姓,堯、舜病諸。

    是知人能有願有欲,不能窮其願欲。

     有願欲而欲窮極之,墨、釋所以妄而淫。

     “周有八士”,記善人之富也。

     富,衆也;賢才出,國所以昌。

     重耳婉而不直,小白直而不婉。

     婉則谲,直則正;故君子之道恒剛,小人之道恒柔;剛以自遂,柔以誘人。

     魯政之弊,馭法者非其人而已;齊而管仲,遂并壞其法,故必再變而後至于道。

     法存則待人以修明之而已;法壞而欲反之于正,條理不熟,既變其法,又待其人,必再變而後習而安之。

    法者,先王禮樂刑政之大經,如《中庸》所謂“九經”是也。

     孟子以智之于賢者為有命,如晏嬰智矣,而獨不智于仲尼,非天命邪! 性命于天,而才亦命于天,皆命也。

    晏嬰才有所蔽,不足以至于孔子之廣大,若是非之性則無以異也。

    仁義禮智之體具于性,而其為用必資于才以為小大偏全。

    唯存神盡性以至于命,則命自我立,才可擴充以副其性,天之降才不足以限之。

    故君子于此,以性為主而不為命之所限。

     山節藻棁為藏龜之室,祀爰居之義,同歸于不智,宜矣。

     龜雖神物,而神非以其形也;媚其形器,不足以知神之所在,則與祀海鳥之愚同。

     使民義,不害不能教當作“養”;愛猶衆人之母,不害使之義。

    禮樂不興,僑之病與!義與愛,不相悖而相成,子産庶幾知陰陽屈伸合同而化之道,則禮樂之興達此而行爾。

    病而未能,故謂其有君子之道,言已得其道而惜其未成也。

     獻子者忘其勢,五人者忘人之勢;不資其勢而利其有,然後能忘人之勢。

     人之勢于己何有;而不忘之,必其資而利之也。

    無所求,則見有道而已。

     若五人者有獻子之勢,則反為獻子之所賤矣。

     己忘之而人顧不能忘,此流俗之所以可賤也。

     颛臾主事東蒙,既魯地,則是已在邦域之中矣,雖非魯臣,乃吾杜稷之臣也。

     諸侯祀境内山川,而社稷為群祀之主,則颛臾必供祀事于魯。

    《詩》稱“錫之附庸”,其為供祀之臣可明矣。

     張子正蒙注卷五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