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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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哉! “正己而不求于人”,不願乎外之盛者與! 君子之不願乎外,非恬淡寡欲而已,随所處而必居正,則自無外願也。

    盛,謂道之大者。

     仁道有本,近譬諸身,推以及人,乃其方也。

     心備萬物之理,愛之本也。

    推以及人,于此求之而已。

     必欲博施濟衆,擴之天下,施之無窮,必有聖人之才,能弘其道。

     用之大者因其才,性其本也,性全而才或不足,故聖人不易及。

    然心日盡則才亦日生;故求仁者但求之心,不以才之不足為患。

     制行以己,非所以同乎人。

    必物之同者,己則異矣;必物之是者,己則非矣。

     制行必極于至善,非人之所能企及也。

    德盛則物自化,己有善而必人之己若,則立異而成乎過。

    君子不忍人之不善,唯嚴于責己而已。

     此節舊分為二,今合之。

     能通天下之志者,為能感人心。

    聖人同乎人而無我,故和平天下,莫盛于感人心。

     天下之人,嗜好習尚移其志者無所不有,而推其本原,莫非道之所許。

    故不但兵農禮樂為所必務,即私親、私長、好貨、好色,亦可以其情之正者為性之所弘。

    聖人達于太和氤氲之化,不執己之是以臨人之非,則君子樂得其道,小人樂得其欲,無不可感也,所以天下共化于和。

    敔按:《易》鹹卦彖曰:“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    ”張子引伸其義,見聖人之化天下,唯無朋從而光大故也。

     道遠人則不仁。

     仁者,己與萬物所同得之生理。

    倚其偏至之識才,可為人所不能為者,老、釋是已。

    己與天下殊異而不相通,則一身以外皆痿痹也;發焉而為己甚之行,必慘薄而寡恩。

     易簡理得則知幾,知幾然後經可正。

     易簡,乾、坤之至德,萬物同原之理。

    知此,則吾所自生微動之幾,為萬化所自始,皆知矣。

    即此而見君臣、父子、昆弟、夫婦、朋友天叙天秩不容已之愛敬,則親、義、序、别、信,皆原本德性以盡其誠,而無出入、過不及于大經之中。

    蓋惟盡性者為能盡倫,非獨行之士,一往孤行之忠孝也。

     天下達道五,其生民之大經乎!經正則道前定,事豫立,不疑其所行,利用安身之要莫先焉。

     終身所行,自此五者而外無事,仁民、愛物、制禮、作樂,全此五者而已。

    五者豫立,則推行萬事,無不安利;舍此則妄揣冥行,事赜而志亂,吉兇悔吝莫知所從。

    張子推天道人性變化之極而歸之于正經,則窮神知化,要以反求大正之中道,此由博反約之實學,《西銘》一此意廣言之也。

     性天經,然後仁義行,故曰“有父子、君臣、上下,然後禮義有所錯。

    ” 性天經者,知大倫之秩叙自天,本吾性自然之理,成之為性,安焉而無所勉強也。

    能然,則愛敬之用擴充而無不行矣。

    禮義,仁義之用也,舍五者而泛施之,禮僞而義私,冥行而鮮當,刑名、法術之所以違天、拂人、戕仁義也。

     仁通極其性,故能緻養而靜以安; 仁者,生理之函于心者也;感于物而發,而不待感而始有,性之藏也。

    人能心依于仁,則不為物欲所遷以緻養于性,靜存不失。

     義緻行其知,故能盡文而動以變。

     義者,心所喻之物則也;知者,仁所發見之覺也。

    誠之明,知之良,因而行之,則仁之節文具而變動不居,無所往而非仁矣。

     此章言義所以成仁之用,行無非義,則盡仁而複性矣。

     義,仁之動也;流于義者于仁或傷。

     仁存而必動,以加于物,則因物之宜而制之。

    然因物審處,則于本體之所存有相悖害者矣。

    故處物必不忘其靜之所函,而屢顧以求安。

     仁,體之常也;過于仁者于義或害。

     體之常者,貫動靜而恒也。

    乃方動而過持以靜,則于事幾之變失矣。

    故必靜存萬裡、化裁不滞之圓神,曲成萬物而不遺。

     此章言仁義之相為體用,動靜、剛柔以相濟而不可偏也。

     立不易方,安于仁而已乎! 乎,歎美之辭。

    随所立而不易其方,義也。

    然唯安于仁者,動而不失其靜之理,故雖遇變而恒貞。

     此章言仁所以立義之體,仁熟則義自正矣。

    以上三章,互相發明仁義合一之理。

    蓋道之所自行,德之所自立,原其所本,則陰陽也,剛柔也,仁義也,當其氤氲而太和,初未嘗分而為兩;盡性合天者,得其合一、兩在之神,則義不流,仁不過,而天下之理無不得。

    若徒襲仁義之迹,則或緻兩妨,故學者以存神為要。

    《易》以仁配陰,以義配陽,釋者紛纭,唯此以一靜一動為言,發明特切。

    然在天,在地,在人,理同而撰異,初不可畫然分屬,讀者得意而舍迹可也。

     安所遇而敦仁,故其愛有常心,有常心則物被常愛也。

     安遇所以自處,敦仁則必及物。

    然人之所以不能常其愛者,境遇不齊而心為之變;心為境遷,則雖欲敦愛,而利于物者恐傷于己,仁不容不薄矣。

    若得喪安危,無遇不安,則苟可以愛而仁無所吝,一言一介,無遷就規避之心,不必澤及天下而後為仁也。

     大海無潤,因暍者有潤;至仁無恩,因不足者有恩。

    樂天安土,所居而安,不累于物也。

     無恩者,非以為恩于物而施之,愛猶大海,非為潤人之渴而有水也。

    君子自存其仁,不為境遷,則物不能累己,而己亦不緻為物之累,則因物之利而利之而已。

    若沾沾然以為恩于物為功,則必需勢位以行愛而愛窮。

     愛人然後能保其身,張子自注:寡助則親戚畔之能保其身則不擇地而安;自注:不能有其身,則資安處以置之不擇地而安,蓋所達者大矣; 四海之廣,古今之變,順逆險阻,無不可行矣。

     大達于天,則成性成身矣。

     大而化之,仁熟而無土不安,合于天德之無不覆,聖矣。

    無所遇而不安于性,以成身也。

    故舜之飯糗茹草,與為天子一也;孔子之困厄,與堯、舜一也。

    通乎屈伸而安身利用,下學而上達矣。

     此章之指,言近而指遠,尤學者所宜加省。

     上達則樂天,樂天則不怨;下學則治己,治己則不無尤。

     上達于天,屈伸之理合一,而不疑時位之不齊,皆天理之自然,富貴厚吾生,貧賤玉吾成,何怨乎!治己則去物之累,以責人之心責己,愛己之心愛人,不見人之可尤矣。

    聖之所以合天安土,敦仁而已。

     不知來物,不足以利用; 來物,方來之事也。

    人之所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