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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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熟而馴緻者也。
故學者以大心正志為本。
高明不可窮,博厚不可極,則中道不可識,蓋顔子之歎也。
窮高明者,達太虛至和之妙,而理之所從出無不知也;極博厚者,盡人物之逆順險阻,皆能載之而無所拒也。
窮高明則文皆緻用,極博厚則禮能感通,而後天下之富有,皆得其大中之矩以貫萬理。
顔子彌高彌堅之歎,非侈心于高堅,所以求中道爾。
不窮高明,不極博厚,而欲識中道,非偏則妄矣。
君子之道,成身成性以為功者也。
身者道之用,性者道之體。
合氣質攻取之性,一為道用,則以道體身而身成;大其心以盡性,熟而安焉,則性成。
身與性之所自成者,天也,人為蔽之而不成;以道體天,而後其所本成者安之而皆順。
君子精義研幾而化其成心,所以為作聖之實功也。
未至于聖,皆行而未成之地爾。
欲罷不能而未熟,私意或間之也;行而不息,則成矣。
大而未化,未能有其大,化而後能有其大。
與時偕行而無不安,然後大無所禦;以天地萬物一體為量而有任之之意存,則動止進退必有所礙,不能全其大矣。
任之之意,即有思勉、有方體也。
知德以大中為期,可謂知至矣。
大中者,陰陽合德,屈伸合機,萬事萬理之大本也。
知之而必至于是以為止,知乃至其極也。
擇中庸而固執之,乃至之之漸也。
中庸,中之用也。
擇者,擇道心于人心之中,而不以見聞之人為雜天理之自然也。
固執,動靜恒依而不失也。
擇之精,執之固,熟則至矣。
惟知學然後能勉,能勉然後日進而不息可期矣。
知學,知擇執以至于中也;不息,則成性而自能化矣。
不知學者,俗儒以人為為事功,異端以窮大失居為神化;故或事求可,功求成,而遂生其驕吝,或謂知有是事便休,皆放其心而不能勉;雖小有得,以間斷而失之。
體正則不待矯而弘, 體,才也;才足以成性曰正。
聰明強固,知能及而行能守,則自弘矣。
不正必矯,矯而得中,然後可大。
得中道之一實以體天德,然後可備萬物之理。
才既偏矣,不矯而欲弘,則窮大失居,弘非其弘矣。
蓋才與習相狎,則性不可得而見,習之所以溺人者,皆乘其才之相近而遂相得。
故矯習以複性者,必矯其才之所利;不然,陷于一曲之知能,雖善而隘,不但人欲之局促也。
故緻曲于誠者,必變而後化。
敔按:此言變化,與朱子《中庸章句》異,詳後《緻曲不貳》章 變,謂變其才質之偏;化,則弘大而無滞也。
極其大而後中可求,止其中而後大可有。
大者,中之撰也;中者,大之實也。
盡體天地萬物之化理,而後得大本以随時而處中,得中道而不遷,則萬化皆由之以弘,而用無不備矣。
大亦聖之任, 聖之任,亦大之至爾。
雖非清和一體之偏,猶未忘于勉而大爾。
伊尹耕于有莘,亦夷之清;出而五就湯、五就桀,亦惠之和;可兼二子,而執義已嚴,圖功已亟,皆勉也。
若聖人,則性與天道無所勉焉。
聖人,謂孔子。
順性而自止于大中,因天道而自合其時中,不以道自任,故化不可測,伊尹之道疑于孔子,而大與聖分焉,故辨之。
無所雜者清之極,無所異者和之極。
勉而清,非聖人之清;勉而和,非聖人之和。
所謂聖者,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。
伯夷、柳下惠體清和而熟之,故孟子謂之為聖,化于清和也;伊尹大矣,而有所勉;夷、惠忘乎思勉,而未極其大。
清和未極其大,故中不能止;任者未止于中,故大不能化。
唯孔子存神而忘迹,有事于天,無事于人,聖功不已,故臻時中之妙,以大中貫萬理而皆安也。
勉,蓋未能安也;思,蓋未能有也。
未能安,則見難而必勉;未能有,必待思而得之。
見道于外,則非己所固有而不安;存神以居德,則雖未即至而日與道合,作聖之功,其入德之門,審矣。
不尊德性,則學問從而不道; 道謂順道而行。
不尊德性,徇聞見而已。
不緻廣大,則精微無所立其誠; 不弘不大,區限于一己而不備天地萬物之實,則窮微察幽,且流于幻妄。
不極高明,則擇乎中庸,失時措之宜矣。
不極乎形而上之道以燭天理之自然,則雖動必遵道而與時違。
張子此說,與陸子靜之學相近,然所謂廣大高明者,皆體物不遺之實,而非以空虛為高廣。
此聖學異端之大辨,學者慎之。
絕四之外,心可存處,蓋必有事焉,而聖不可知也。
凡人之心,離此四者則無所用心;異端欲空此四者而寄其心于虛寂惝恍,皆未能有事,聖人豈其然哉?“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”,非人所易知爾。
不得已,當為而為之,雖殺人,皆義也; 不得已者,理所必行,乘乎時位,已之則失義也。
有心為之,雖善,皆意也。
有心為者,立意以求功也。
正己而物正,大人也; 大人正己而已,居大正以臨物,皆為己也。
得萬物理氣之大同,感物必通矣。
正己而正物,猶不免有意之累也。
以欲正物,故正己以正之,賢于藏身不恕者爾,而政教督責,有賢智臨人之意,物不感而憂患積矣。
有意為善,利之也,假之也; 利者利其功,假者假其名,非義也。
無意為善,性之也,由之也。
性成乎必然,故無意而必為。
由者,以其存于中者率而行之也,《孟子》曰:“由仁義行。
” 有意在善,且為未盡,況有意于未善邪! 意者,人心偶動之機,類因見聞所觸,非天理自然之誠,故不足以盡善。
而意不能恒,則為善為惡,皆未可保。
故志于仁者,聖功之始;有意為善者,非辟之原。
志大而虛含衆理,意小而滞于一隅也。
仲尼絕四,自始學至成德,竭兩端之教也。
意、必、固、我,以意為根;必、固、我者,皆其意也,無意而後三者可絕也。
初學之始,正義而不謀利,明道而不計功;及其至也,義精仁熟,當為而為,與時偕行,而所過者化矣。
聖功之始基,即天德之極緻,下學上達,一于此也。
不得已而後為,至于不得為而止。
斯智矣夫! 不得已,理所不可止,義也;不得為,時所未可為,命也。
義命合一存乎理,順理以屈伸動靜,智斯大矣。
意,有思也; 未能有諸己而思及之。
必,有待也; 期待其必得。
固,不化也; 事已過而不忘。
我,有方也。
一方之善可據而據之。
四者有一焉,則與天地為不相似。
天地誠有而化行,不待有心以應物無意;施生無方,栽培傾覆,無待于物以成德無必;四時運行,成功而不居無固;并育并行,無所擇以為方體無我;四者忘,則體天矣。
此言成德之極緻,四者絕也。
天理一貫,則無意、必、固、我之鑿。
随時循理而自相貫通,順其固然,不鑿聰明以自用。
意、必,固、我,一物存焉,非誠也。
鑿者,理所本無,妄而不誠。
四者盡去,則直養而無害矣。
順義以直行,養其中道,無私妄以為之害矣。
此始學之存心當絕四者也。
妄去然後得所止, 意、必、固、我皆妄也,絕之,則心一于天理流行之實而不妄動。
得所止,然後得所養而進于大矣。
養其所止之至善,則知此心與天地同其無方而進于大。
無所感而起,妄也; 天下無其事而意忽欲為之,非妄而何?必、固、我皆緣之以成也。
感而通,誠也; 神存而誠立,誠則理可肆應,感之而遂通。
計度而知,昏也;不思而得,素也。
萬事萬物之不齊,善惡得失二端而已。
大經正,大義精,則可否應違,截然分辨,皆素也。
計度而知,設未有之形以料其然,是非之理不察者多矣。
事豫則立,必有教以先之; 明善乃所以立誠,教者所以明也。
盡教之善,必精義以研之; 以義為大經,研其所以然,則物理無不察,所立之教皆誠明矣。
精義入神,然後立斯立,動斯和矣。
敔按:此言“斯立、斯和”,與《論語》本文小異,後《以能問不能章》解“私淑艾”亦然。
凡此類注皆如張子之意而通之,不襲程、朱之旨。
說見下卷《作者》篇 得物情事理屈伸相感之義以教人,而審其才質剛柔之所自别,則矯其偏而立斯立,動其天而自和樂以受裁,竭兩端之教,所以中道而立,無貶道以徇人之理。
志道則進據者不止矣,依仁則小者可遊而不失和矣。
進而據者,德也;志道,則壹其志于性天之理,其得為真得,愈進而愈可據。
小,謂藝也。
和者,萬事
故學者以大心正志為本。
高明不可窮,博厚不可極,則中道不可識,蓋顔子之歎也。
窮高明者,達太虛至和之妙,而理之所從出無不知也;極博厚者,盡人物之逆順險阻,皆能載之而無所拒也。
窮高明則文皆緻用,極博厚則禮能感通,而後天下之富有,皆得其大中之矩以貫萬理。
顔子彌高彌堅之歎,非侈心于高堅,所以求中道爾。
不窮高明,不極博厚,而欲識中道,非偏則妄矣。
君子之道,成身成性以為功者也。
身者道之用,性者道之體。
合氣質攻取之性,一為道用,則以道體身而身成;大其心以盡性,熟而安焉,則性成。
身與性之所自成者,天也,人為蔽之而不成;以道體天,而後其所本成者安之而皆順。
君子精義研幾而化其成心,所以為作聖之實功也。
未至于聖,皆行而未成之地爾。
欲罷不能而未熟,私意或間之也;行而不息,則成矣。
大而未化,未能有其大,化而後能有其大。
與時偕行而無不安,然後大無所禦;以天地萬物一體為量而有任之之意存,則動止進退必有所礙,不能全其大矣。
任之之意,即有思勉、有方體也。
知德以大中為期,可謂知至矣。
大中者,陰陽合德,屈伸合機,萬事萬理之大本也。
知之而必至于是以為止,知乃至其極也。
擇中庸而固執之,乃至之之漸也。
中庸,中之用也。
擇者,擇道心于人心之中,而不以見聞之人為雜天理之自然也。
固執,動靜恒依而不失也。
擇之精,執之固,熟則至矣。
惟知學然後能勉,能勉然後日進而不息可期矣。
知學,知擇執以至于中也;不息,則成性而自能化矣。
不知學者,俗儒以人為為事功,異端以窮大失居為神化;故或事求可,功求成,而遂生其驕吝,或謂知有是事便休,皆放其心而不能勉;雖小有得,以間斷而失之。
體正則不待矯而弘, 體,才也;才足以成性曰正。
聰明強固,知能及而行能守,則自弘矣。
不正必矯,矯而得中,然後可大。
得中道之一實以體天德,然後可備萬物之理。
才既偏矣,不矯而欲弘,則窮大失居,弘非其弘矣。
蓋才與習相狎,則性不可得而見,習之所以溺人者,皆乘其才之相近而遂相得。
故矯習以複性者,必矯其才之所利;不然,陷于一曲之知能,雖善而隘,不但人欲之局促也。
故緻曲于誠者,必變而後化。
敔按:此言變化,與朱子《中庸章句》異,詳後《緻曲不貳》章 變,謂變其才質之偏;化,則弘大而無滞也。
極其大而後中可求,止其中而後大可有。
大者,中之撰也;中者,大之實也。
盡體天地萬物之化理,而後得大本以随時而處中,得中道而不遷,則萬化皆由之以弘,而用無不備矣。
大亦聖之任, 聖之任,亦大之至爾。
雖非清和一體之偏,猶未忘于勉而大爾。
伊尹耕于有莘,亦夷之清;出而五就湯、五就桀,亦惠之和;可兼二子,而執義已嚴,圖功已亟,皆勉也。
若聖人,則性與天道無所勉焉。
聖人,謂孔子。
順性而自止于大中,因天道而自合其時中,不以道自任,故化不可測,伊尹之道疑于孔子,而大與聖分焉,故辨之。
無所雜者清之極,無所異者和之極。
勉而清,非聖人之清;勉而和,非聖人之和。
所謂聖者,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。
伯夷、柳下惠體清和而熟之,故孟子謂之為聖,化于清和也;伊尹大矣,而有所勉;夷、惠忘乎思勉,而未極其大。
清和未極其大,故中不能止;任者未止于中,故大不能化。
唯孔子存神而忘迹,有事于天,無事于人,聖功不已,故臻時中之妙,以大中貫萬理而皆安也。
勉,蓋未能安也;思,蓋未能有也。
未能安,則見難而必勉;未能有,必待思而得之。
見道于外,則非己所固有而不安;存神以居德,則雖未即至而日與道合,作聖之功,其入德之門,審矣。
不尊德性,則學問從而不道; 道謂順道而行。
不尊德性,徇聞見而已。
不緻廣大,則精微無所立其誠; 不弘不大,區限于一己而不備天地萬物之實,則窮微察幽,且流于幻妄。
不極高明,則擇乎中庸,失時措之宜矣。
不極乎形而上之道以燭天理之自然,則雖動必遵道而與時違。
張子此說,與陸子靜之學相近,然所謂廣大高明者,皆體物不遺之實,而非以空虛為高廣。
此聖學異端之大辨,學者慎之。
絕四之外,心可存處,蓋必有事焉,而聖不可知也。
凡人之心,離此四者則無所用心;異端欲空此四者而寄其心于虛寂惝恍,皆未能有事,聖人豈其然哉?“成性存存,道義之門”,非人所易知爾。
不得已,當為而為之,雖殺人,皆義也; 不得已者,理所必行,乘乎時位,已之則失義也。
有心為之,雖善,皆意也。
有心為者,立意以求功也。
正己而物正,大人也; 大人正己而已,居大正以臨物,皆為己也。
得萬物理氣之大同,感物必通矣。
正己而正物,猶不免有意之累也。
以欲正物,故正己以正之,賢于藏身不恕者爾,而政教督責,有賢智臨人之意,物不感而憂患積矣。
有意為善,利之也,假之也; 利者利其功,假者假其名,非義也。
無意為善,性之也,由之也。
性成乎必然,故無意而必為。
由者,以其存于中者率而行之也,《孟子》曰:“由仁義行。
” 有意在善,且為未盡,況有意于未善邪! 意者,人心偶動之機,類因見聞所觸,非天理自然之誠,故不足以盡善。
而意不能恒,則為善為惡,皆未可保。
故志于仁者,聖功之始;有意為善者,非辟之原。
志大而虛含衆理,意小而滞于一隅也。
仲尼絕四,自始學至成德,竭兩端之教也。
意、必、固、我,以意為根;必、固、我者,皆其意也,無意而後三者可絕也。
初學之始,正義而不謀利,明道而不計功;及其至也,義精仁熟,當為而為,與時偕行,而所過者化矣。
聖功之始基,即天德之極緻,下學上達,一于此也。
不得已而後為,至于不得為而止。
斯智矣夫! 不得已,理所不可止,義也;不得為,時所未可為,命也。
義命合一存乎理,順理以屈伸動靜,智斯大矣。
意,有思也; 未能有諸己而思及之。
必,有待也; 期待其必得。
固,不化也; 事已過而不忘。
我,有方也。
一方之善可據而據之。
四者有一焉,則與天地為不相似。
天地誠有而化行,不待有心以應物無意;施生無方,栽培傾覆,無待于物以成德無必;四時運行,成功而不居無固;并育并行,無所擇以為方體無我;四者忘,則體天矣。
此言成德之極緻,四者絕也。
天理一貫,則無意、必、固、我之鑿。
随時循理而自相貫通,順其固然,不鑿聰明以自用。
意、必,固、我,一物存焉,非誠也。
鑿者,理所本無,妄而不誠。
四者盡去,則直養而無害矣。
順義以直行,養其中道,無私妄以為之害矣。
此始學之存心當絕四者也。
妄去然後得所止, 意、必、固、我皆妄也,絕之,則心一于天理流行之實而不妄動。
得所止,然後得所養而進于大矣。
養其所止之至善,則知此心與天地同其無方而進于大。
無所感而起,妄也; 天下無其事而意忽欲為之,非妄而何?必、固、我皆緣之以成也。
感而通,誠也; 神存而誠立,誠則理可肆應,感之而遂通。
計度而知,昏也;不思而得,素也。
萬事萬物之不齊,善惡得失二端而已。
大經正,大義精,則可否應違,截然分辨,皆素也。
計度而知,設未有之形以料其然,是非之理不察者多矣。
事豫則立,必有教以先之; 明善乃所以立誠,教者所以明也。
盡教之善,必精義以研之; 以義為大經,研其所以然,則物理無不察,所立之教皆誠明矣。
精義入神,然後立斯立,動斯和矣。
敔按:此言“斯立、斯和”,與《論語》本文小異,後《以能問不能章》解“私淑艾”亦然。
凡此類注皆如張子之意而通之,不襲程、朱之旨。
說見下卷《作者》篇 得物情事理屈伸相感之義以教人,而審其才質剛柔之所自别,則矯其偏而立斯立,動其天而自和樂以受裁,竭兩端之教,所以中道而立,無貶道以徇人之理。
志道則進據者不止矣,依仁則小者可遊而不失和矣。
進而據者,德也;志道,則壹其志于性天之理,其得為真得,愈進而愈可據。
小,謂藝也。
和者,萬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