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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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世之君乘勢而有天下,命乎氣也。

    湯、武則未嘗無求之之心,非與天通理,故可曰俟命而不可曰至于命。

    有天下而不與,則以德馴緻而無心,所以合一于神化。

    此明天子之位,舜、禹能以其德馴緻,則吉兇、禍福何不自我推移,而特非有心為善以徼福者之所能與也。

     利者為神,滞者為物。

     皆氣之為也。

    其本體之清微者,無性而不通,不疾而速;及其聚而成象,又聚而成形,則凝滞而難于推緻矣。

     是故風雷有象,不速于心;心禦見聞,不弘于性。

     風雷無形而有象,心無象而有覺,故一舉念而千裡之境事現于俄頃,速于風雷矣。

    心之情狀雖無形無象,而必依所嘗見聞者以為影質,見聞所不習者,心不能現其象。

    性則純乎神理,凡理之所有,皆性之所函,寂然不動之中,萬象赅存,無能禦也。

    是以天之命,物之性,本非志意所與;而能盡其性,則物性盡,天命至,有不知其所以然者而無不通。

    蓋心者,翕辟之幾,無定者也;性者,合一之誠,皆備者也。

     上智下愚,習與性相遠既甚而不可變者也。

     氣之偏者,才與不才之分而已;無有人生而下愚,以終不知有君臣父子之倫及穿窬之可羞者。

    世教衰,風俗壞,才不逮者染于習尤易,遂日遠于性而後不可變,象可格而商臣終于大惡,習遠甚而成乎不移,非性之有不移也。

     纖惡必除,善斯成性矣;察惡未盡,雖善必粗矣。

     性無不善,有纖芥之惡,則性即為蔽,故德之已盛,猶加察于幾微;此《虞書》于精一執中之餘,尤以無稽、弗詢為戒,為邦于禮明樂備之後,必于鄭聲、佞人緻謹也。

    心無過而身猶有之,則不能純粹以精,以成乎性焉安焉之聖德也。

     “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”,有思慮識知,則喪其天矣。

     思慮者,逆詐、億不信之小慧;識知者,專己保殘之曲學。

    天即理也,私意雖或足以知人而成事,而不能通于天理之廣大,與天則相違者多矣。

    張子此言,與老、釋相近而所指者不同,學者辨之。

     “君子所性”,與天地同流,異行而已焉。

     一于天理之自然,則因時合義,無非帝則矣。

    異行者,裁成天地之道,輔相天地之宜,自成其能也。

     “在帝左右”,察天理而左右也。

     無不在之謂察。

    左右者,與時偕行而無所執也。

     天理者,時義而已。

     理者,天所昭著之秩序也。

    時以通乎變化,義以貞其大常,風雨露雷無一成之期,而寒暑生殺終于大信。

    君子之行藏刑賞,因時變通而協于大,中左宜右有,皆理也,所以在帝左右也。

     君子教人,舉天理以示之而已;其行己也,述天理而時措之也。

     小慧所測,記問所得,不恃以為學誨,所明者一以其誠而已。

    誠者,天理之實然,無人為之僞也。

     和樂,道之端乎! 和者于物不逆,樂者于心不厭,端,所自出之始也。

    道本人物之同得而得我心之悅者,故君子學以緻道,必平其氣,而欣于有得,乃可與适道;若操一求勝于物之心而視為苦難,早與道離矣。

    下章言誠言敬,而此以和樂先之。

    非和樂,則誠敬局隘而易于厭倦,故能和能樂,為誠敬所自出之端。

     和則可大,樂則可久;天地之性,久大而已矣。

     不氣矜以立異,則時無不可行,物無不可受;不疲形以厭苦,則終食無違,終身不去。

    和樂者,适道之初心,而及其至也,則與天地同其久大矣。

    性體性也;太虛之體,絪緼大和,是以聚散無恒而不窮于運。

    孔子之學不厭,教不倦,人皆可學而不能歲,唯其用情異也。

     莫非天也, 耳目口體之攻取,仁義禮智之存發,皆自然之理,天以厚人之生而立人之道者也。

     陽明勝則德性用,陰濁勝則物欲行。

     陽動而運乎神,陰靜而成乎形,神成性,形資養,凡物欲之需,皆地産之陰德,與形相滋益者也。

    氣動而不凝滞于物,則怵惕恻隐之心無所礙而不窮于生;貪養不已,馳逐物欲,而心之動幾息矣。

     領惡而全好者,其必由學乎! 好善惡惡,德性也;領者,順其理而挈之也。

    陽明之德,剛健而和樂,陰濁則荏苒而賊害以攻取于物,欲澄其濁而動以清剛,則不可以不學。

    學者用神而以忘形之累,日習于理而欲自遏,此道問學之所以尊德性也。

     不誠不莊,可謂之盡性窮理乎? 釋氏以天理為幻妄,則不誠;莊生以逍遙為天遊,則不莊;皆自謂窮理盡性,所以賊道。

     性之德也未嘗僞且慢,故知不免乎僞慢者,來嘗知其性也。

     性受于天理之實然,何僞之有?雖居靜而函萬化以不息,何慢之有?若王介甫之雜機朽,蘇子瞻之好驕樂,皆自言知性,所知者釋氏、莊生之所謂性也,恍忽無實而徜徉自廢之浮氣也。

    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,乃以體性之誠;心恒存而性顯,則不待推求而知之真矣。

     勉而後誠莊,非性也。

     勉強則志困而氣疲,求其性焉安焉,未能也。

     不勉而誠莊,所謂“不言而信,不怒而威”者與! 勉者存其迹,不勉者存其神;存神之至,與天地同其信威。

    中庸言勉強則成功一,而張子以勉為非性,似過高而不切于學者。

    乃釋此篇之旨,先言和樂而後言誠莊,則學者适道之始,必以和樂之情存誠而莊莅,然後其為誠莊也可繼,馴而緻之,聖人之至善合天,不越乎此。

    蓋中庸所言勉強者,學問思辨笃行之功,固不容已于勉強;而誠莊乃靜存之事,勉強則居之不安而涉于人為之偏。

    且勉強之功,亦非和樂則終不能勉;養蒙之道,通于聖功,苟非其本心之樂為,強之而不能以終日。

    故學者在先定其情,而教者導之以順。

    古人為教,先以勺、象,其此意欤! 生直理順,則吉兇莫非正也。

     義不當死,則慎以全身,義不可生,則決于緻命,直也。

    氣常伸而理不可屈,天所命人之正者此也。

     不直其生者,非幸福于回,則免難于苟也。

     處安平而枉以幸福,必臨難而苟于求免。

    憑氣數之偶然,幸而得福者有矣;以正言之,刑戮之民爾。

     “屈伸相感而利生”,感以誠也; 屈則必伸,伸則必屈,善其屈以裕其伸,節其伸所以安其屈,天地不息之誠,太和不偏之妙也。

    人能以屈感伸,斂華就實,而德自著;以伸感屈,善其得者善其喪,皆體天地自然之實理,修身俟命而富貴不淫,貧賤不屈,夭壽不貳,用無不利矣。

     “情僞相感而利害生”,雜之僞也。

     情,實也。

    事之所有為情,理之所無為僞。

    事可為而即為,而不恤其非理之實,以事起事,以名邀名,以利計利,則雖事或實然,而雜之以妄,幸而得利,害亦伏焉。

     至誠則順理而利,僞則不循理而害,順性命之理,則所謂吉兇,莫非正也;逆理則兇為自取,吉其險幸也。

     誠者,吾性之所必盡,天命之大常也。

    順之則雖兇而為必受之命,逆則雖幸而得吉,險道也,險則末有不危者。

    故比幹死而不與惡來同其誅,曹丕、司馬昭雖竊大位而禍延于世。

    不可以屈伸之數,幸事之或有而不恤理之本無也。

     此章釋《易傳》之旨而決之于義利之分,為天道物理之恒,人禽存去之防,其言深切。

    學者近取而驗吾心應感之端,決之于幾微,善惡得失,判為兩途,當無所疑矣。

     “莫非命也,順受其正”。

    順性命之理,則得性命之正;滅理窮欲,人為之招也。

     性命之理本無不正,順之,則當其伸而自天佑之,當其屈而不愧于天。

    若滅理窮欲以徼幸者,非其性之本然,命之當受,為利害之感所搖惑而緻爾。

     張子正蒙注卷三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