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子正蒙注卷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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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則陽之靜屈而散,亦謂之陰,陰之動伸而聚,亦謂之陽,假陰阻之象以名之爾,非氣本無陰陽,因動靜屈伸聚散而始有也。
故直言氣有陰陽,以明太虛之中雖無形之可執,而溫肅、生殺、清濁之體性俱有于一氣之中,同為固有之實也。
推行有漸為化,合一不測為神。
其發而為陰陽,各以序為主輔,而時行物生,不窮于生,化也。
其推行之本,則固合為一氣,和而不相悖害。
陰陽實有之性,名不能施,象不能别,則所謂神也。
其在人也,知義用利,則神化之事備矣。
知者,洞見事物之所以然,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實,神之所自發也。
義者,因事制宜,剛柔有序,化之所自行也。
以知知義,以義行知,存于心而推行于物,神化之事也。
德盛者,窮神則知不足道,知化則義不足雲。
知所以求窮乎神,義所以求善其化。
知之盡,義之精,大明終始,無事審察,随時處中而不立矩則。
惟純體陰陽之全德,則可陰,可陽,可陽而陰,可陰而陽,如春溫而不無涼雨,秋肅而不廢和風,不待知知,不求合義矣。
然使非全體天地陰陽之德,則棄知外義以遁于空感,洸洋自恣,又奚可哉! 天之化也運諸氣,人之化也順夫時;非氣非時,則化之名何有,化之實何施! 惟其有氣,乃運之而成化;理足于己,則随時應物以利用,而物皆受化矣。
非氣則物自生自死,不資于天,何雲天化;非時則己之氣與物氣相忤,而施亦窮。
乃所以為時者,喜怒、生殺、泰否、損益,皆陰陽之氣一阖一辟之幾也。
以陰交陽,以陽濟陰,以陰應陰,以陽應陽,以吾性之健順應固有之陰陽,則出處、語默、刑賞、治教,道運于心,自感通于天下。
聖人化成天下,其樞機之要,唯善用其氣而已。
中庸曰“至誠為能化”,《孟子》曰“大而化之”,皆以其德合陰陽,與天地同流而無不通也。
至誠,實有天道之謂;大者,充實于内,化之本也。
惟其健順之德,凝五常而無間,合二氣之阖辟,備之無遺,存之不失,故因天地之時,與之同流,有實體則有實用,化之所以鹹通也。
陰陽合為一德,不測之神也;存神以禦氣,則誠至而聖德成矣。
所謂氣也者,非待其郁蒸凝聚,接于目而後知之; 陽為陰累則郁蒸,陰為陽迫則凝聚,此氣之将成乎形者。
養生家用此氣,非太和絪缊、有體性、無成形之氣也。
苟健順、動止、浩然、湛然之得言,皆可名之象爾。
健而動,其發浩然,陽之體性也;順而止,其情湛然,陰之體性也。
清虛之中自有此分緻之條理,此仁義禮知之神也,皆可名之為氣而著其象。
蓋氣之未分而能變合者即神,自其合一不測而謂之神爾,非氣之外有神也。
然則象若非氣,指何為象? 健順、動止、浩、湛之象,為《乾》《坤》六子者皆氣也,氣有此象也。
時若非象,指何為時? 随時而起化者,必以健順、動止、浩、湛之幾為與陰陽、翕辟、生殺之候相應以起用,不然,又将何以應乎時哉? 世人取釋氏銷礙入空,學者舍惡趨善以為化,此直可為始學遺累者薄乎雲爾,豈天道神化所同語也哉! 釋氏以真空為如來藏,謂太虛之中本無一物,而氣從幻起以成諸惡,為障礙真如之根本,故斥七識乾健之性、六識坤順之性為流轉染污之害源。
此在下愚,挾其郁蒸凝聚之濁氣以陷溺于惡者,聞其滅盡之說,則或可稍懲其狂悖;而仁義無質,忠信無本,于天以太和一氣含神起化之顯道,固非其所及知也。
昧其所以生,則不知其所以死,妄欲銷隕世界以為大涅盤,彼亦烏能銷隕之哉,徒有妄想以惑世誣民而已。
敔按:釋氏謂第七識為“末那識”,華雲“我識”,第六識為“纥哩耶識”,華雲“意識”。
此言乾健之性、坤順之性者,為仁由己,乾道也;主敬行恕,要在誠意慎獨,坤道也 “變則化”,由粗入精也; 變者,自我變之,有迹為粗;化者,推行有漸而物自化,不可知為精,此一義也。
“化而裁之謂之變”,以著顯微也。
“謂之”,當作“存乎”。
化之所自裁,存乎變易不測,不失其常之神。
化見于物,著也,裁之者存乎己,微也,此又一義也。
中庸變先于化,《易傳》化先于變,取義不同;凡言陰陽動靜,不可執一義以該之,類如此。
中庸之言變,知義之事,化則神之效也。
《易傳》之言化,德盛之事,變則神之用也。
變者,化之體;化之體,神也。
精微之蘊,神而已矣。
谷神不死,故能微顯而不掩。
“谷”,當作“鬼”,傳寫之訛也。
神陽,鬼陰,而神非無陰,鬼非無陽,祭禮有求陰求陽之義,明鬼之有陽矣。
二氣合而體物,一屈一伸,神鬼分焉;而同此氣則同此理,神非無自而彰,鬼非無所往而滅,故君子言往來,異于釋氏之言生滅。
屈伸一指也,死生一物也,無間斷之死滅,則常流動于化中;而察乎人心,微者必顯,孰能掩之邪! 鬼神常不死,故誠不可掩;人有是心,在隐微必乘間而見。
鬼神無形聲而必昭著于物,則苟有其實,有不待形而見,不待聲而聞。
一念之善惡動于不及覺之地,若或使之發露,蓋氣機之流行,有則必著之也。
故君子雖處幽獨,防亦不懈。
非畏其著見,畏其實有之而不能遏也。
一念之邪不審,雖或制之不發,而神氣既為之累,見于事為,不覺而成乎非僻,不自測其所從來而不可遏抑。
蓋神氣者,始終相貫,無遽生遽滅之理勢,念之于數十年之前,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,故防之也不可不早,不得謂此念忘而後遂無憂,如釋氏心忘罪滅之說也。
敔按:此所謂“天奪其魄”也。
天者神也,魄者形也,神氣既累,必動乎四體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,天之良能,非人能, 見聞之所推測,名法之所循行,人能也。
故大而位天德,然後能窮神知化。
位,猶至也。
盡心以盡性,性盡而與時偕行,合陰陽之化,乃位天德,實體之則實知之矣。
大可為也,大而化不可為也, 擴充其善以備乎理之用,則大矣,與時偕行而物無不順,非恃其大而可至也。
在熟而已。
一其心于道而漸積以自然,則資深居安而順乎時,故學莫妙于熟,人之所以皆可為堯舜也。
《易》謂“窮神知化”,乃德盛仁熟之緻,非智力能強也。
張子之言,神化極矣,至此引而歸之于仁之熟,乃示學者易簡之功,學聖之奧也。
擇善固執,熟之始功,終食不違則熟矣。
“大而化之”
故直言氣有陰陽,以明太虛之中雖無形之可執,而溫肅、生殺、清濁之體性俱有于一氣之中,同為固有之實也。
推行有漸為化,合一不測為神。
其發而為陰陽,各以序為主輔,而時行物生,不窮于生,化也。
其推行之本,則固合為一氣,和而不相悖害。
陰陽實有之性,名不能施,象不能别,則所謂神也。
其在人也,知義用利,則神化之事備矣。
知者,洞見事物之所以然,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實,神之所自發也。
義者,因事制宜,剛柔有序,化之所自行也。
以知知義,以義行知,存于心而推行于物,神化之事也。
德盛者,窮神則知不足道,知化則義不足雲。
知所以求窮乎神,義所以求善其化。
知之盡,義之精,大明終始,無事審察,随時處中而不立矩則。
惟純體陰陽之全德,則可陰,可陽,可陽而陰,可陰而陽,如春溫而不無涼雨,秋肅而不廢和風,不待知知,不求合義矣。
然使非全體天地陰陽之德,則棄知外義以遁于空感,洸洋自恣,又奚可哉! 天之化也運諸氣,人之化也順夫時;非氣非時,則化之名何有,化之實何施! 惟其有氣,乃運之而成化;理足于己,則随時應物以利用,而物皆受化矣。
非氣則物自生自死,不資于天,何雲天化;非時則己之氣與物氣相忤,而施亦窮。
乃所以為時者,喜怒、生殺、泰否、損益,皆陰陽之氣一阖一辟之幾也。
以陰交陽,以陽濟陰,以陰應陰,以陽應陽,以吾性之健順應固有之陰陽,則出處、語默、刑賞、治教,道運于心,自感通于天下。
聖人化成天下,其樞機之要,唯善用其氣而已。
中庸曰“至誠為能化”,《孟子》曰“大而化之”,皆以其德合陰陽,與天地同流而無不通也。
至誠,實有天道之謂;大者,充實于内,化之本也。
惟其健順之德,凝五常而無間,合二氣之阖辟,備之無遺,存之不失,故因天地之時,與之同流,有實體則有實用,化之所以鹹通也。
陰陽合為一德,不測之神也;存神以禦氣,則誠至而聖德成矣。
所謂氣也者,非待其郁蒸凝聚,接于目而後知之; 陽為陰累則郁蒸,陰為陽迫則凝聚,此氣之将成乎形者。
養生家用此氣,非太和絪缊、有體性、無成形之氣也。
苟健順、動止、浩然、湛然之得言,皆可名之象爾。
健而動,其發浩然,陽之體性也;順而止,其情湛然,陰之體性也。
清虛之中自有此分緻之條理,此仁義禮知之神也,皆可名之為氣而著其象。
蓋氣之未分而能變合者即神,自其合一不測而謂之神爾,非氣之外有神也。
然則象若非氣,指何為象? 健順、動止、浩、湛之象,為《乾》《坤》六子者皆氣也,氣有此象也。
時若非象,指何為時? 随時而起化者,必以健順、動止、浩、湛之幾為與陰陽、翕辟、生殺之候相應以起用,不然,又将何以應乎時哉? 世人取釋氏銷礙入空,學者舍惡趨善以為化,此直可為始學遺累者薄乎雲爾,豈天道神化所同語也哉! 釋氏以真空為如來藏,謂太虛之中本無一物,而氣從幻起以成諸惡,為障礙真如之根本,故斥七識乾健之性、六識坤順之性為流轉染污之害源。
此在下愚,挾其郁蒸凝聚之濁氣以陷溺于惡者,聞其滅盡之說,則或可稍懲其狂悖;而仁義無質,忠信無本,于天以太和一氣含神起化之顯道,固非其所及知也。
昧其所以生,則不知其所以死,妄欲銷隕世界以為大涅盤,彼亦烏能銷隕之哉,徒有妄想以惑世誣民而已。
敔按:釋氏謂第七識為“末那識”,華雲“我識”,第六識為“纥哩耶識”,華雲“意識”。
此言乾健之性、坤順之性者,為仁由己,乾道也;主敬行恕,要在誠意慎獨,坤道也 “變則化”,由粗入精也; 變者,自我變之,有迹為粗;化者,推行有漸而物自化,不可知為精,此一義也。
“化而裁之謂之變”,以著顯微也。
“謂之”,當作“存乎”。
化之所自裁,存乎變易不測,不失其常之神。
化見于物,著也,裁之者存乎己,微也,此又一義也。
中庸變先于化,《易傳》化先于變,取義不同;凡言陰陽動靜,不可執一義以該之,類如此。
中庸之言變,知義之事,化則神之效也。
《易傳》之言化,德盛之事,變則神之用也。
變者,化之體;化之體,神也。
精微之蘊,神而已矣。
谷神不死,故能微顯而不掩。
“谷”,當作“鬼”,傳寫之訛也。
神陽,鬼陰,而神非無陰,鬼非無陽,祭禮有求陰求陽之義,明鬼之有陽矣。
二氣合而體物,一屈一伸,神鬼分焉;而同此氣則同此理,神非無自而彰,鬼非無所往而滅,故君子言往來,異于釋氏之言生滅。
屈伸一指也,死生一物也,無間斷之死滅,則常流動于化中;而察乎人心,微者必顯,孰能掩之邪! 鬼神常不死,故誠不可掩;人有是心,在隐微必乘間而見。
鬼神無形聲而必昭著于物,則苟有其實,有不待形而見,不待聲而聞。
一念之善惡動于不及覺之地,若或使之發露,蓋氣機之流行,有則必著之也。
故君子雖處幽獨,防亦不懈。
非畏其著見,畏其實有之而不能遏也。
一念之邪不審,雖或制之不發,而神氣既為之累,見于事為,不覺而成乎非僻,不自測其所從來而不可遏抑。
蓋神氣者,始終相貫,無遽生遽滅之理勢,念之于數十年之前,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,故防之也不可不早,不得謂此念忘而後遂無憂,如釋氏心忘罪滅之說也。
敔按:此所謂“天奪其魄”也。
天者神也,魄者形也,神氣既累,必動乎四體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,天之良能,非人能, 見聞之所推測,名法之所循行,人能也。
故大而位天德,然後能窮神知化。
位,猶至也。
盡心以盡性,性盡而與時偕行,合陰陽之化,乃位天德,實體之則實知之矣。
大可為也,大而化不可為也, 擴充其善以備乎理之用,則大矣,與時偕行而物無不順,非恃其大而可至也。
在熟而已。
一其心于道而漸積以自然,則資深居安而順乎時,故學莫妙于熟,人之所以皆可為堯舜也。
《易》謂“窮神知化”,乃德盛仁熟之緻,非智力能強也。
張子之言,神化極矣,至此引而歸之于仁之熟,乃示學者易簡之功,學聖之奧也。
擇善固執,熟之始功,終食不違則熟矣。
“大而化之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