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五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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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則雖衆不能成患,雖來不能深入,又彼散居野澤,随逐水草,戰則與家業并至,奔則與畜牧俱逃,不赍資糧而飲食自足,是以曆代能為邊患,六鎮勢分,倍衆不鬥,互相圍逼,難以制之。
請依秦漢故事,于六鎮之北築長城,擇要害之地往往開門,造小城于其側,置兵捍守,彼既不攻城,野掠無獲,草盡則走,終必懲艾,計六鎮東西不過千裡,一夫一月之功可成三步之地,疆弱相兼,不過用十萬人一月可就。
雖有暫勞,可以永逸。
凡長城有五利,罷遊防之苦,一也;北部放牧無鈔掠之患,二也;登城觀敵,以逸待勞,三也;息無時之備,四也;歲常遊運,永得不匮,五也。
” 臣按:我朝建都于燕,切臨邊境,所以設險以捍蔽其國都者尤宜慎固,太行西來,逶迤而北,曆居庸而東極于醫巫闾,是為第一層之内藩籬也;又東起舊大甯界,越宣府、大同、代州之境而西至于保德州之黃河,又為第二層之外藩籬也;其内之藩籬天造地設,重岡疊嶂,以為國家北門之屏蔽,《易》所謂地險者也;若夫外之藩籬,固有天然之地險,然其間多有間斷之處,因而補其缺、塞其罅以為外寇之防,則又賴乎王公之設險焉。
臣聞雲代一帶其設墩台以守候也,有大邊有小邊,大邊以謹斥候,小邊以嚴守備,今誠于大邊墩台之間、空缺之處,因其崖險,随其地勢,築為城牆以相連綴,實為守邊長久之計。
高闾謂六鎮東西不過千裡,一夫一月之功可成三步之地,強弱相兼,不過十萬人一月可就。
臣竊以為今山後緣邊之地,東起永甯之四海冶,西底保德之河堧,自東而西,計其所長一千三百二十裡而已,其間墩台相望,遠者十數裡、近者數裡,就其空處而加築塞之功,延引以相連接,亦無甚勞費者。
昔人謂一月可就,臣請以三年為期,遇夫邊方無警之秋、米谷豐登之歲,孟夏、仲秋天氣溫涼之候,量撥騎兵以為防護,借十萬人之工力,費十數萬之赀糧,三年之中僅勞一百八十日,成此千百年莫大之功,夫然則邊城寇盜永清,國家藩籬益厚。
高闾所謂五利者,彼徒托之空言,而我今日真實享其利矣。
唐高祖時,突厥歲盜邊,帝會群臣問所以備邊者,将作大匠于筠請于五原、靈武置舟師于河扼其入,中書侍郎溫彥博曰:“魏為長塹遏匈奴,今可用。
”帝使桑顯和塹邊大道,召江南船工,大發卒治戰艦。
臣按:據于筠所請,于五原、靈武置舟師于河扼敵之入,彥博亦言魏為長塹,則是迤西黃河固可以行舟,而沿河之地亦可以塹也。
始,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境,非厓有拂雲祠,突厥每犯邊必先谒祠禱解,然後料兵度而南。
時默啜悉兵西擊突馳施,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地,于河北築三受降城,絕其南寇路。
唐休璟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城,今築城彼腹中,終為所有。
仁願固請,中宗從之,表留歲滿兵以助功,鹹陽兵五百人逃歸,仁願擒之,盡斬城下,軍中股栗,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,以拂雲為中城南直朔方,西城南直靈武,東城南直榆林,三壘相距各四百餘裡,其北皆大碛也,斥地三百裡而遠,又于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。
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,朔方益無寇,歲損費億計,減鎮兵數萬。
王禹偁曰:“兵勢患在不合,将臣患在無權,今固未能專委一人,則請于沿邊要害之地為三城以備之,若有唐受降城之類,如國家有兵三十萬人,使互相救援,責其成功。
” 臣按:朔方軍即今河套地也,唐初與突厥以河為界,則是固常守河矣,而張仁願所築三受降城皆在黃河之北、大漠之南。
史謂中城南直朔方,意今河套之地;西城南直靈武,意今甯夏之地;東城南直榆林,意今在綏雲之間。
今其故址無複可考,說者多謂東勝州即古東受降城所在,其地今有斷頭山,地最肥腴且宜焉,疑即史所謂牛頭朝那也。
國朝設東勝衛于此,其後移于内地,宣德、正統間往往有建議者欲複其故,然而卒不果焉。
夫自古守封疆者必據險阻,然守險也不守其險而守于險之外,若即險而守則敵與我共其險矣,是以古人之守江也必守淮而河亦然,唐人禦突厥也,始以河為界,其後張仁願乃建三城于河之外焉,是即守江之意,蓋擇其要害之地扼其吭而折其脅也,是以唐自有此城之後朔方益無寇,歲省費億計,減鎮兵數萬,此其明驗也。
今日邊城營堡措置已定,固無可更革之理,然事有暫勞而久安、費少而效大者,古人亦不憚改作,在乎行之有其漸、處之有其道焉耳。
臣故微舉其端而不敢盡其說,以候後之經國遠圖者雲。
五代晉高祖割幽(今順天地)、薊(今薊州)、瀛(今河間地)、莫(今任丘地)、涿(今涿州)、檀(今密雲縣)、順(今順義縣)、新(今保安州)、妫(今隆慶州)、儒(今永甯縣)、武(在今朔州西境)、雲(今大同地)
請依秦漢故事,于六鎮之北築長城,擇要害之地往往開門,造小城于其側,置兵捍守,彼既不攻城,野掠無獲,草盡則走,終必懲艾,計六鎮東西不過千裡,一夫一月之功可成三步之地,疆弱相兼,不過用十萬人一月可就。
雖有暫勞,可以永逸。
凡長城有五利,罷遊防之苦,一也;北部放牧無鈔掠之患,二也;登城觀敵,以逸待勞,三也;息無時之備,四也;歲常遊運,永得不匮,五也。
” 臣按:我朝建都于燕,切臨邊境,所以設險以捍蔽其國都者尤宜慎固,太行西來,逶迤而北,曆居庸而東極于醫巫闾,是為第一層之内藩籬也;又東起舊大甯界,越宣府、大同、代州之境而西至于保德州之黃河,又為第二層之外藩籬也;其内之藩籬天造地設,重岡疊嶂,以為國家北門之屏蔽,《易》所謂地險者也;若夫外之藩籬,固有天然之地險,然其間多有間斷之處,因而補其缺、塞其罅以為外寇之防,則又賴乎王公之設險焉。
臣聞雲代一帶其設墩台以守候也,有大邊有小邊,大邊以謹斥候,小邊以嚴守備,今誠于大邊墩台之間、空缺之處,因其崖險,随其地勢,築為城牆以相連綴,實為守邊長久之計。
高闾謂六鎮東西不過千裡,一夫一月之功可成三步之地,強弱相兼,不過十萬人一月可就。
臣竊以為今山後緣邊之地,東起永甯之四海冶,西底保德之河堧,自東而西,計其所長一千三百二十裡而已,其間墩台相望,遠者十數裡、近者數裡,就其空處而加築塞之功,延引以相連接,亦無甚勞費者。
昔人謂一月可就,臣請以三年為期,遇夫邊方無警之秋、米谷豐登之歲,孟夏、仲秋天氣溫涼之候,量撥騎兵以為防護,借十萬人之工力,費十數萬之赀糧,三年之中僅勞一百八十日,成此千百年莫大之功,夫然則邊城寇盜永清,國家藩籬益厚。
高闾所謂五利者,彼徒托之空言,而我今日真實享其利矣。
唐高祖時,突厥歲盜邊,帝會群臣問所以備邊者,将作大匠于筠請于五原、靈武置舟師于河扼其入,中書侍郎溫彥博曰:“魏為長塹遏匈奴,今可用。
”帝使桑顯和塹邊大道,召江南船工,大發卒治戰艦。
臣按:據于筠所請,于五原、靈武置舟師于河扼敵之入,彥博亦言魏為長塹,則是迤西黃河固可以行舟,而沿河之地亦可以塹也。
始,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境,非厓有拂雲祠,突厥每犯邊必先谒祠禱解,然後料兵度而南。
時默啜悉兵西擊突馳施,張仁願請乘虛取漠南地,于河北築三受降城,絕其南寇路。
唐休璟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城,今築城彼腹中,終為所有。
仁願固請,中宗從之,表留歲滿兵以助功,鹹陽兵五百人逃歸,仁願擒之,盡斬城下,軍中股栗,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,以拂雲為中城南直朔方,西城南直靈武,東城南直榆林,三壘相距各四百餘裡,其北皆大碛也,斥地三百裡而遠,又于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。
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馬,朔方益無寇,歲損費億計,減鎮兵數萬。
王禹偁曰:“兵勢患在不合,将臣患在無權,今固未能專委一人,則請于沿邊要害之地為三城以備之,若有唐受降城之類,如國家有兵三十萬人,使互相救援,責其成功。
” 臣按:朔方軍即今河套地也,唐初與突厥以河為界,則是固常守河矣,而張仁願所築三受降城皆在黃河之北、大漠之南。
史謂中城南直朔方,意今河套之地;西城南直靈武,意今甯夏之地;東城南直榆林,意今在綏雲之間。
今其故址無複可考,說者多謂東勝州即古東受降城所在,其地今有斷頭山,地最肥腴且宜焉,疑即史所謂牛頭朝那也。
國朝設東勝衛于此,其後移于内地,宣德、正統間往往有建議者欲複其故,然而卒不果焉。
夫自古守封疆者必據險阻,然守險也不守其險而守于險之外,若即險而守則敵與我共其險矣,是以古人之守江也必守淮而河亦然,唐人禦突厥也,始以河為界,其後張仁願乃建三城于河之外焉,是即守江之意,蓋擇其要害之地扼其吭而折其脅也,是以唐自有此城之後朔方益無寇,歲省費億計,減鎮兵數萬,此其明驗也。
今日邊城營堡措置已定,固無可更革之理,然事有暫勞而久安、費少而效大者,古人亦不憚改作,在乎行之有其漸、處之有其道焉耳。
臣故微舉其端而不敢盡其說,以候後之經國遠圖者雲。
五代晉高祖割幽(今順天地)、薊(今薊州)、瀛(今河間地)、莫(今任丘地)、涿(今涿州)、檀(今密雲縣)、順(今順義縣)、新(今保安州)、妫(今隆慶州)、儒(今永甯縣)、武(在今朔州西境)、雲(今大同地)